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大小姐

第7頁 文 / 水遙

    他嘴巴動了動,我沒聽清楚,又走近一些,跟他只有咫尺之遙,我終於聽見他的聲音——

    「我想見你。」

    他的語氣溫柔而感性,他的眼神濕潤而深情,看著他的眼眸,我腦中一片空白,什麼話都問不出來。

    「我想見你。」他又重複了一遍。

    ***

    因為他全身濕透,我叫他先回家換衣服,他約我去他烏來山上的畫室去看畫,我答應隔天就去。

    在我的一再保證下,他才答應離開。小朱把我迎進畫廊當中,數落蘇承先跟個瘋子沒兩樣,但我心中卻甜絲絲的。

    為了見我一面,他願意守候一整天、願意為了我淋雨,雖然只有一句「我想見你」,但這些情感已經不言而喻。

    我想起梵谷把耳朵割下來寄給心愛的女子,啊!藝術家真是難以理解,但又這麼的讓人心跳欲狂。

    隔天我和他約在市中心某一家購物中心的門口會面,他跨在他那台機車上等我,見我步下高級轎車,不禁笑道:「你坐我的車子吧。」

    他把一頂安全帽丟給我,我沒有絲毫反抗的戴上,回頭對小張交代:「跟我媽說我去購物。」

    「大小姐,騎機車很危險,要是你摔車……」

    「少噦嗦。」

    明知小張是好意,但我沒有聽進他的話,心甘情願的跨上我從沒坐過的機車。

    小張的聲音被我拋在腦後,蘇承先載著我在台北的街道高速穿梭,烈日從林蔭的隙縫之間灑下,我將頭靠在他寬大的背上,他把手伸到後面,拉出我的手,叫我環住他的腰,一股安全感從心扉蔓延開來。

    他一路騎往郊外,上了山路,奔馳在山徑之間,不巧的是,夏日午後的大雨傾盆而下。

    「你撐得住吧?我沒有雨衣。」

    雨聲很大,我對著他的耳朵喊:「沒關係,你快騎!」

    他繼續往山上騎,雨愈下愈大,我的全身都濕透了,但我說沒關係是真的,能這樣抱著他、感覺他的心跳,我願意這條路一直持續下去,讓他帶我到任何地方。

    這時我真真切切的知道,我已經愛上了他;我為了他直接強烈的感情而著迷,從第一次見面的強硬、第二次的衝突、第三次的瘋狂,他是如此直接的把他的一喜一怒統統坦露在我面前。在每個人都戴著面具的上流社會生活超過二十年,他的存在是如此真實,讓我覺得自己像個人,而不是擺在溫室的花朵。

    雨點激烈的打在我臉上,這些痛楚的感覺讓我知道我不是在做夢。

    「算了,不騎了!」他突然停下來,我呆呆的跟著他跳下車,我的頭髮濕淋淋地搭在肩上,打結扭曲,用手也順不開那一團髮絲。

    「要找地方躲雨嗎?」我對著他喊。雨大得很,連一公尺前的他看起來也像在一層雨簾外。

    「不了,反正就是下雨,再怎麼騎前面也還是在下雨。」

    他的牛仔褲完全濕透,緊緊的貼在身上,展現他修長結實的腿部線條。

    我不知不覺地吞了一口口水。他怎能這麼完美?美好的臉龐、高挺的身段,依他的條件,就算去做模特兒也絕不遜色。

    他往山壁上一靠,對我伸出手。

    「過來,到我懷中。」

    我沒有絲毫懷疑,三兩步跳進他的懷中。我怎麼能跟一個陌生人如此接近?在我撲人他懷中時,我曾經有一秒鐘的懷疑。

    但當他把我圈在他的臂彎底下時,從濕透的衣物底下傳來的體溫讓我忘了一切。

    靠在山壁上,一些蕨類植物、樹葉從山壁上低垂下來,這些遮蔽並不能抵擋雨水,大雨依然滂沱的打在我們身上,從他的身體流到我的身上,從他的髮梢滴落到我的臉上。

    在不遠處有一棵正在凋落的花樹,花瓣隨著雨點飄零,我從他的杯中仰望,這情景比我去過的任何一個國家都美;倫敦的雨、巴黎的夜、北海道的花田都比不上此情此景。

    他低頭吻我的額角,一個輕微的吻卻讓我全身顫抖了一下。

    問為欣喜,絕對的!

    「太快了?嗯?」他低頭,一個簡單的微笑由他做來卻十足的帥氣。

    是太快了,我們昨天才正式認識,我心裡這樣想,但行動卻完全不是這麼一回事。

    我搖頭,口氣羞怯且癡迷:「不會,不會太快。」

    聽我這口氣,多像十六歲初戀少女。

    他笑開了眼,雨水從他深刻英俊的輪廓滑落,我伸出手幫他擦,愈擦愈多,兩人身上都是濕的,但他的體溫漸漸滲透進我的體內,交融成一片炙熱。

    我在他低下頭時連忙閉上了眼睛。哦!這當然不是我的初吻,但卻是最讓我刻骨銘心的一個。

    在他激烈的吻中,耳邊大雨嘩啦四濺的聲音離我好遠,我勾住他的脖子,回應他纏綿與熱切的吻。

    是的,我想著這一生我都不會忘記此時此刻。

    ***

    那天我們最後還是沒到達山上的畫室,因為怕我生病,他將濕透的我送回家一臨別前兩人藏在街角偷偷接吻,依依不捨的分開。突然開始的戀情像是一把大火,蔓延得比想像中還要快速。

    他在雨中對我低語:「為什麼我會愛上你?見過你後就對你念念不忘?這一點道理都沒有……」

    我完全同意這句話,這就是我的心情。

    接下來一個星期,我們已經完全分不開,我深深被他的感性與才氣所吸引。

    我跟著承先上山下海找地方畫畫,他可以對著陰鬱的森林作畫一整天,絲毫不覺疲憊;我也靜靜的陪在他身旁,欣賞他的畫作、他的人,只有在陪伴他的時刻,我可以完完全全從金錢堆積的生活中逃脫,跟著他一起吃路邊攤、喝白開水。

    跟承先交往之後,我的人生似乎開了一道窗子,陽光射入,每一天都有用不完的精力。

    小張只負責載我人市區,然後承先的機車把我接走,一周下來,我黑了大半,怕母親看出來,所以每天回家後連忙用幾百元一片的美白面膜敷臉。

    我跟小張閒聊:「你覺得蘇先生跟容先生哪個好?」

    「當然是容先生。」

    「為什麼?」

    「容先生對所有人都平等看待,客客氣氣的,從不把我們當下人;蘇先生不一樣,見了人連招呼都不打一下,斜著眼睛看人,我起初還以為我得罪了他。」小張很老實,他這麼對我說。

    我自己也知道承先是這種高傲的個性,所以不責怪小張批評得難聽,只幫他解釋道:「藝術家的脾氣總是怪一點。」

    「還是容先生好,對人永遠這麼細心,上回我肚子痛,只有容先生看出來,急忙催著我去看病。每次坐在車上等大小姐的時候,他都會問問我家那幾個小子,每個名字都記得了,還祝我生出一個如花似玉的好女兒;」

    小張有兩個兒子,一個七歲,一個八歲,老婆肚子裡正懷著一個,他一心期待出現一個可愛的女兒,我看他說得高興,滿口容先生、容先生,對於承先居然是不值一提的模樣,我淡淡的說:「他察言觀色慣了,奉承打點人不遺餘力,一心只想要攀附上豪門,這有什麼。」

    「容先生有學問、有好工作,怎會是這樣的人?倒是小姐要小心一些高不成低不就的窮小子……」

    「小張,既然這麼好,你去當容先生的司機好了……」聽到承先被說成高不成低不就的窮小子,我終於動了氣,把身體靠在椅背上,交叉雙手冷冷的說。

    「對不起,大小姐。」小張道了歉,悶聲不吭的開車,車子裡面靜得可怕。

    我從包包裡拿出海藍的生日宴會邀請卡;這並不是一個大型的宴會,只邀請了向、章、黎三家的親戚及來往較密切的朋友,這是一個介紹承先給親戚朋友們認識的好機會。

    我很擔心父母親會給承先臉色看,但跟母親玩捉迷藏也玩了半個多月,再找也找不到什麼偷偷約會的好借口,還不如置之死地而後生,讓承先大大方方出現在他們面前,說不定他們會發現,承先比容楷元適合我多了。

    我隔天就向承先提出邀請,請他出席我表哥向海藍的生日聚會。

    進入一家餐廳準備吃中餐時,我問他:「喂,下個星期是我表哥的生日聚會,你來參加好不好?」

    承先沒有很在意,點點頭,「好啊。」

    他的注意力放在餐廳的裝潢上面,這家餐廳采中國風味的裝飾,一大片雪白牆壁上寫滿了一整幅李白的將進酒。

    末尾幾句「五花馬,千金裘、呼兒將出換美酒與爾同消萬古愁」,每個字都生動活躍,像是要從牆壁躍出,提醒食客們人生得意須盡歡。

    「真是好字!一看即知是名家手筆。」承先細細看了半晌,終於讚歎的說。

    我很得意,連忙邀功:「這是我們家開的餐廳,在牆上題字是我提議的。」

    承先先是驚訝,而後冷笑,話從牙縫當中擠出來:「嘿!我是聽說過,有錢人家為了節省交際費用,索性自』己開一家餐廳,菜單上密密麻麻,專煮自己喜歡的。呵!難道生病就開一家醫院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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