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愛在紐約的季節

第5頁 文 / 史桑迪

    「你並沒有什麼改變嘛!只是把頭發放了下來—你以前總是綁著馬尾,T恤牛仔褲球鞋換成大衣西裝褲和短跟皮鞋,就這樣啦!起先我只是把你當成一個很像Kay的人,因為你瘦了不少,像是Kay照比例縮小的樣子。」他比手劃腳地形容他對我的印象,「對了,你呢?」

    「我?我根本就知道你是Mlies,只是不肯相信罷了。你知道,你穿上大衣西裝看起來成熟多了,而且你的氣質不一樣了。」我說。

    「看來我們都算是」「長大了!」我們同時笑著說了出來。

    學校下午一點的鐘聲在這時響了起來,「我們是不是該說後會有期了。」我伸出手想和Mlies道別。

    他沒有和我握手,而是在我臉上親了一下—像十年前他每次送我回芬家的道別吻「後會有期。」他說。

    Mlies那個道別吻讓我呆了好一會兒。說老實話,這十年來還沒有男孩子和我進展到「親吻」的程度。

    跟一個好吧!算是舊情人重逢不是件普通的事,尤其當彼此都有些讓對方驚喜的改變的時候,「重逢」是個很值得深思的時刻。但我沒有什麼時間可以深思;外科的工作本來就不輕鬆,秋末冬初的時序好像又特別容易發生意外,讓我忙得一個頭兩個大。最近手下又多了個新來的實習醫師—很桀傲不馴又自以為是的新人。現在我已經不再跑步去上課;適應了紐月的天氣是其次,已經沒有力氣了才是重點。

    終於結束了忙碌的一天,我最想做的莫過於回宿舍泡個熱水澡,吃頓熱騰騰的晚餐,然後趕快倒上床夢周公去。去他的報告,去他的手術,去他的ThomasMoucler—那個混蛋實習生一切明天再說!想到這兒我不禁加快腳步,想趕快回宿舍完成我的計劃。

    我在宿舍區的路口看見倚在專門邊等人的Mlies時,並沒有太大的驚訝。我用原來的步伐晃到他身邊;短跟皮鞋在空曠的柏油路面製造了滿大的聲響,奇怪的是他並沒有回過頭來。挺拔的背影在黃昏的路燈下,有一種不可思議的誘惑力。

    「嗨!等人?」我站定在Mlies面前,開門見山地問道。

    「對,等你。」他也直接說明了來意。

    「有事嗎?」我問。

    「有,請你吃飯。」

    我考慮了兩秒鐘,「一定嗎?如果你不堅持的話。我今天真的挺累的」

    「噢!拜託」Mlies發出了懇求的語調,「你總要吃飯吧?有什麼比和老朋友閒話家常好好吃一頓更能讓人放鬆呢?而且我保證絕不煩你!」Mlies一本正經地對我承諾。

    我在考慮要不要告訴他,和一個能令我心跳加快的迷人男子吃飯是不可能讓我放鬆的—當然我沒有說出口。最後我還是答應了他的邀請—本人向來是不拒絕有免費晚餐吃的機會的。

    第八節

    當車子轉進我熟悉的街角時,我就知道Mlies要請我到哪兒吃飯了;Bob』s,一家典型的美式家庭餐館,十年前籃球隊吃薯條喝可樂的地方。

    我問Mlies:「怎麼會想到帶我到這兒吃飯?」

    「這是我們最熟悉的地方,而且絕對沒有讓你心煩的餐桌禮儀!」他的話讓我笑了;Mlies還記得以前我向他提過我不敢在「韓渥可」的餐廳吃飯,因為搞不清那一大套儀式。雖然十年後已經練就了不少「餐桌經驗」,上正式餐廳吃飯還是會令我坐立不安。

    Bobs還是沒變,一樣的卡座,一樣的中學生集散地,一樣溫暖而親切的氣氛。我點了我的最愛—雙層起士堡和巧克力奶昔、薯條,Mlies照舊吃他的魚堡和可樂。

    「看來我們都沒改變我們的喜好。」Mlies說。

    「記得我以前教你數學時常說的一句話嗎?」我猜他一定記得,「有些事是永遠都不變的!」我們同時說了出來,也同時笑了出來。這就是老朋友的好處;你們之間永遠會有一種默契,一份同樣的歡樂和回憶。

    食物來了,我們邊吃邊聊,Mlies告訴我他現在還住在他家原來的公寓—和他離婚的妹妹和三歲的外甥女,他父母三年前到佛蒙特州養老去了。他在地檢處的工作,還有他打算當法官的計劃。同時也透露了一些他的戀愛史—不出我所料,這個好看的傢伙的「過去」是非常輝煌的,不過他「現在」沒有約會的對象。我則告訴他我選擇當醫生的原因;我和芬十幾年友誼的維持方式;我被抓到紐約的那個「主要原因」;還有我忙碌而單調的醫學院生活—有一點缺乏戀愛經驗。

    這是個很棒的夜晚,熟悉的話題、輕鬆的氣氛、迷人的男伴;我已經不記得有多久沒這樣好好地放鬆、說說話了。我喜歡Mlies現在的樣子,非常非常喜歡。

    在送我回宿舍的路上,Mlies突然問了我一個問題:「你知道十年前你在我眼中的樣子嗎?」

    「無助的中國娃娃吧?我想。」我不加思索地回答。

    「那只是一開始。後來我發現你也是個沒耐性的數學天才,一個東方世界的專家,一個對紐約充滿好奇和幻想的小女孩,一個視我為英雄的崇拜者,而到最後是」

    「一個挑剔的觀光客?!」我替他接了下去;很刻薄,但很貼切。

    「對,我並不是不知道你的能力、你對紐約的適應,只是我太沉迷於英雄這個角色,直到有一天那個『觀光客』告訴我,我根本沒有當英雄的資格。」Mlies無奈地笑一笑,沒有看我。

    「Sorry!我當時是不是太殘忍了一點」哎!年少無知。

    「嘿!別自責,那只是受創的自尊心作祟。我還得感謝你讓我重新審視我自己,找到我要走的路。」

    「現在呢?你還喜歡當英雄嗎?」我問他。

    「不,」他搖搖頭,「我決定做回我自己,做一個我喜歡的自己。」他對我笑了笑,眼神中有成熟、世故和了然—一些比「帥」更讓我無法抗拒的特質。

    「那麼我現在在你眼中是什麼樣子?」我大膽地問他。

    「你說呢??」他的眼中閃過一絲狡黠。

    這算什麼答案嘛!

    宿舍區到了,Mlies送我到門廊,該是道別的時候了。

    「今天我的表現如何?」他一隻手撐在門框,把我夾在他和門之間—典型「泡馬子」的姿勢,我在電影裡都已經看到不想看了—同時用一種很「不羈」的口氣問我。

    好吧!陪他玩玩,「嗯不錯。這是個美麗的夜晚,所以,再」

    Mlies不等我把話說完,就印下了他的道別吻,簡單利落地結束,留給我一句:「再見,我再打電話給你。」丟下癱在門口呆掉的我,開車走了。

    這個狡猾的傢伙,道別吻竟然親在我的唇上

    當我一大早踏進診療室,匆匆收到芬進了產房的口信,又匆匆趕往位於下城的那家醫院時,已經距我和Mlies去吃飯那天快兩個禮拜了.我想大概是我自己自作多情,或許Mlies只把這對我來說不怎麼尋常的相遇視作單純的老友重逢.總之,我是不該妄想能發展出什麼劇情的,所以我不介意他消失了十三天十二小時十分又零八秒,一點都不介意!

    芬是難產;當初她的醫生沒說錯,她的骨盆太小,而寶寶太大,讓她痛了整整一天。Josh從頭到尾陪在她身邊,好像痛得比她還厲害。我也不敢離開,怕錯過我乾兒子的出世,更怕芬會出什麼意外。打了電話回醫院和學校請假,自己也進產房去幫忙,雖然只能穿著手術衣和走廊上的Josh一樣乾著急。

    下午五點半,芬的兒子總算肯出來見這個世界了。還不錯,三千八百公克重的胖小子,、只是累壞了他媽媽,還有他老爸和乾媽。見過我乾兒子後我就離開了,留給他們一家三口相聚的親密時光。雖然自己也有接生小孩的經驗,好友的生產過程還是讓我莫名地感動。

    當地鐵駛進哥倫比亞大學站時,我很驚訝一下車就看見Mlies焦急的臉—在他消失了差不多整個兩禮拜的時候,他劈頭就問我:「可以告訴我你這一整天有什麼重要的事嗎?」我心裡有點惡毒地在幸災樂禍。

    「你知不知道我一早就打電話要約你,結果學校、醫院、宿舍全找不到人時我多擔心你會出什麼意外。」

    他的口氣讓我心軟了。一班地鐵剛好進站,我一時興起,拉了Mlies衝上車,「慶祝我乾兒子出生,我請你吃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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