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樹熊症病患者

第15頁 文 / 深雪

    男白

    真正的愛,只有兩次。

    第一次在十八歲的時候,在學校的舞會結識。

    她小我一歲,中五畢業,打算會考後讀秘書課程。

    那個時候的女孩子都流行長直頭髮。她戴了個頭箍,穿了條連身白紗裙,很美麗,也很搶手。

    我是到舞會中段才請她跳舞,我牽著她的手後她一直沒有離開過我。我知道她已喜歡了我,而我也一樣,不期然地喜歡上她。

    我留在香港讀中七,而她,乖乖純純地完成她的秘書課程。我們很快樂地過了一年,然後我去了美國讀大學。

    沒有說過等不等對方,但在機場時我們都哭成淚人。而每當心情不好或意志薄弱時,一想起她便忍不住哭起來,在美國頭一年往往如是。

    然後聽說她拍拖了,然後聽說她結婚了,而我的初戀也完了。她沒有等我。縱然我的心中只有她。

    完成了碩士才回港,期間斷斷續續結識了幾個女孩子,最後在二十七歲的時候,和一個剛出道的女律師拍起拖來,而且一拍便是四年,還準備結婚。

    她是個優秀的女子,漂亮得來大方,聰明而有禮貌,對我脾氣也不錯,無論工作壓力有多大,也不會發洩到我身上來。

    所以我們從沒爭吵過,永遠都很有默契似的。

    然後,不知是否太平靜太融洽,我開始不想要她。

    我懷疑愛的滋味如何,至少也應有初戀時那種夢迴魂牽,但我對她完全沒有,只是很平靜很安逸。我和朋友討論過,他們都說理想的婚姻生活便是這樣,紛紛勸我快點結婚。於是,我向她求婚,籌備婚禮。然後,我拒婚,我告訴她,我大概不適合婚姻生活,所有人都說平靜便是理想,但我要求更多。

    於是,她崩潰了,躺進醫院一個月,然後飛到英國去。

    而我,自知欠了她,但還是有點無動於衷。

    我不是冷血,只是,我但願我的生命活潑刺激而多變。我已經三十二歲了,想開始玩玩大概還不太遲。

    Disco內很多女孩子很吸引我。

    她們活潑精靈醒目全享受胸襟豁達,因為大家都知道是短暫的,所以知情識趣,開開心心。

    這兩年來,總共有過十來個這樣的女孩子,最短暫的是一晚,最長的約一個月。

    不知道她們當中有誰為我和她們的關係哭過,而我雖真心喜歡她們,但更進一步的觸動,卻未曾有過。

    或許,是投資的時間不夠。要愛上一個人,時間是必須的。

    一個又一個,不單是為性。而是,女孩子總是可愛,聽聽她們說話,看看她們的笑臉,有助減輕壓力,身心愉快。其後,大家願意的話,可以來一場性愛,我也和女孩子一樣,曉得如何享受當中的溫馨。

    也曾想過從中發展一段固定的,但緣分,永遠可遇不可求,我不會介懷她們的過去,也正如我希望她們不要介意我的歷史,但還沒任何一個女人可以令我有那種心情時,還是繼續開開心心好了。

    今早離開我家門的女人罵我腦袋長在大腿中央,只會和女人上床。我沒有反駁她,只是看著她把咖啡和橙汁倒在我的太平地毯上,然後急急穿回衣服離開我家。這太平地毯也舊了,大概要換也是時候。

    她說她愛上了我,我也不知能否相信。女人的情感都脆弱而不可理喻,她愛上了我也不出奇,本來有人愛不會是壞事,但她的急進令我覺得虛假。

    其實我頗喜歡她,她可愛、漂亮、說話有趣,若然關係拖長一點,我或許會真的愛上她也說不定。

    女人都以為男人怕聽我愛你,但其實男人也愛聽的,只在乎時間是否適合,人選是否像樣。

    毫無預兆下說愛我,我嚇了一跳,下意識以為她要威脅我。她離開我家門時還流著淚,當時看到只覺可笑,但回想起來又怪可憐的。

    今晚撥個電話給她吧,解釋是不必了,想她不會明白。若她真是那樣容易愛上男人的女人,我倒有興趣知道她可以愛我愛多久。

    TheWhiteKiss

    綺媚奇怪,怎麼Ford這陣子突然喜歡上喝牛奶。

    一箱一箱地買回來,由早喝到晚。

    綺媚問Ford,Ford回答:「牛奶有益健康。」

    而事實是,因為夏笙喜歡喝牛奶。

    夏笙是Ford公司的同事,很高很漂亮,梳一頭gel得貼服的短髮,鼻尖尖,唇略厚。

    她喜歡喝牛奶,空閒的時候,她總舉著一杯,或站或坐,悠悠閒閒地喝。

    那嘴唇,給滿滿地塗白了。

    Ford很愛看夏笙喝牛奶的畫面,他覺得很性感。

    那曉有滋味的白唇,真想衝前吻下去。

    辦公室的故事一向濃縮而具挑逗性,這一對,也沒例外。

    Ford是公司的中上管理階層,而夏笙是電腦部的主將。大多數時候,由日到夜,高挑優雅的夏笙坐得端正地望著電腦,輸入一個又一個方程式,冷靜而沉著,充滿理智性的美麗。

    Ford的房間剛好對著夏笙的背影,有時候以筆尖頂著下顎,一望就是半個鐘。

    他很喜歡她,高不可攀的喜歡。

    辦公室的日子像給蜂蜜膠著一樣,很甜很甜,然而,很辛苦。

    他和她間中會說說話,她倚在桌邊叉著手,禮貌地,優遊地,有一句沒一句地,微笑地應著。

    辦公室的閒話家常。「你的領帶很好看,是Polo的嗎?」

    「是Herme's。」了說。

    她於是笑了:「真沒用,居然看不出來。」

    又或是:「看了《PulpFiction》沒有?」

    她會說:「嗯,我買了影碟,可以不停地看,很喜歡。」

    他問:「最喜歡哪一段?」

    「五元一杯奶昔的那一段。」她想了想,然後說。

    他訝異:「我也是一樣。」

    一分鐘、兩分鐘。擦身而過的微笑,沒有目的的交談,構成了喜歡一個人的因由。

    大概是感覺,由少少的好感開始,然後原因不明地發大又發大。

    有時候Ford會對著辦公室洗手間的鏡子傻笑,怎麼夏笙的眼神,愈來愈叫他招架不住。

    愛上一個人是否就這樣的無聊,看著自己的樣子會想起她,看著綺媚的樣子也一樣想起她。

    綺媚在碗碟堆中轉過臉來,問他:「幹嗎?望著我笑。」

    他的笑容卻剎那間收起了。他知道他其實不是望著綺媚笑。

    日子像給蜂蜜膠著了。甜而辛苦。

    公司的飯宴,他倆坐在不同的飯桌,而一有機會,Ford會把握來望她。偶爾夏笙發現了,眼珠一溜,給他一個不遠不近的笑容。

    心就是那樣給凝住。

    愛一個人是否就是這樣。那只不過是個微笑。

    Ford在默默地享受著,甜蜜的,專注的,自私的。

    有一回,綺媚抱著他胸膛,問他:「Ford,你是否喜歡了別人??

    他望著天花的吊燈,這樣回答身邊人:「我不是喜歡上別人。」

    是愛上了別人。

    綺媚垂下眼。可以怎樣做?

    而那困在辦公室的感情,在一個巧合下,給帶到深邃的晚上。

    Ford和朋友去disco玩,在香水味、酒氣、煙味、汗味之間,他看到他的夏笙。她喝得很醉很醉,給兩個男人抱著。

    於是,Ford離開了他的友人,站到一個合適的位置,留意夏笙的一舉一動。

    她雙手抱著酒,時而迎臉高笑,時而把頭埋在身邊男人的胸膛,但雙腿早已站不穩,男人一放鬆手,她便左搖右擺。

    不是日間沉靜專注的女人。

    在差不多半個鐘頭後,夏笙俯下身作了個假嘔吐,她身邊的兩個男人交換了眼色,準備把她帶走。

    沒有考慮到她是隨同友人而來或是什麼,Ford走前去告訴其中一個男人:「我是夏笙男朋友,我來照顧她好了。」

    男人望望他又望望夏笙,笑著應了兩句便把夏笙交給他。

    他要了杯牛奶,讓夏笙握著暖暖的牛奶杯。

    她喝了一口,眼淚就汩汩流下。在他們躲著的一角,他放膽地擁抱她,沒說話。

    她抬起眼來,迷迷糊糊地,吻了Ford的唇。

    WhiteKiss。

    他的擁抱卻放鬆了。

    那夜,他把她送回她那簡潔的家,她央求了抱著她不放開,他答應了,抱著她看著她睡去,看了一個晚上,在天剛亮之時他才離開。

    天是青綠色的迷濛,空氣清甜濕潤。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氣,心情,是罕有的忠實、罕有的好。

    他很快樂。

    然而在假期完畢以後,夏笙卻沒有和Ford說起那個晚上的事,如往常般的溫柔體貼禮貌,沁著一層薄薄的隔膜。

    Ford在失望之餘,懷疑她是否喝得太醉了,根本不知道那是他。

    這女人,不知道一星期七天會醉多少晚。不知道醉後會有多少個男人也歸家。

    日間夏笙的背影,變得複雜滄桑。

    Ford躲在洗手間洗臉。不快樂的夏笙,他決定,應該愛她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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