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頁 文 / 深雪
是了,是這樣了。
從電影院步出,她掩住哭腫了的眼,乘計程車回家。她想要那三個字,或者他已撥了一千次電話給她,或者他已準備好那三個宇,所以她要回家,所以她要等侍。
如果他終於說那三個宇,便軟化下來。她對自己說,就這樣好了。
於是那天,她由傍晚等至深夜,可是,她以為會來電的人並沒有如她所願。
呆坐床上,守著啞巴般的電話,她想,或許,明天吧,明天他會認錯,態度便會轉好,於是她滿懷希望地睡去,懷中抱著那電話。
但Marc並沒有打來。明天後天大後天,是雅慧自己致電給他。
他根本沒有上心。雅慧怒氣沖沖地致電在律師樓的他,質問他為什麼電話也不來一個,然而他只是語氣平淡地約會她吃晚飯。
原本有一千句佔上風的說話要對他說,但當坐到他面前,卻又乖乖地作不了聲,看見他便心軟,他再錯,她也毫無條件地原諒了他了。
他的眼睛他的頭髮他的微笑,她知道,這一輩子她也無能為力,她抵抗不了。
究竟他做了些什麼?竟然令她持續地處於被操控的地步。他甚至不再提出婚事,像是沒事人一樣,與她吃羊排喝紅酒,相敬如賓得像見客。
沒有人再說過結婚那回事,煙消雲散,那句說話之後的部署和行動。一下子終止了,就像誰也沒有說過那樣。
因為內疚而提出的婚事,沒有延續下去的本事,原來內疚的人,只是內疚了一晚,翌日心裡不再有罪,再也沒有贖罪的衝動。
就是這樣了,Marc只是一時衝動,並沒有實行的意思。
而之後,兩人的關係逐漸疏離,這樣的日子,差不多有兩年。
如果雅慧採取逼婚行動,一直維持自顧自籌備的強大動力,說不定可以結成婚,Marc一向也沒所謂而且不介意被人逼,所以往後,雅慧便想,是自己放棄了一段婚姻,不是別人放棄她,是她自動棄權。
所以她一直是贏的那個,所以,她覺得,Marc從來沒遺棄她。
最後兩年的關係,Marc一直無可無不可,一向不愛她,到了那階段,甚至不大喜歡了,少少厭倦多多無奈。
遇上阿夜,他但覺有少許感應,那個隨父母上律師樓的女孩子,看著父母離婚會微笑的女孩子。她高挑、皮膚蜜糖色、長髮單眼皮,很有熱帶美女的味道,他是喜歡這樣子的女孩,滿滿的原始生命力,與雅慧的老練世故,是另外一回事。
也不知是厭倦了雅慧才喜歡這類型,還是審美眼光真的會變,阿夜的氣質、神韻、外形,很令他難忘。
而三星期後,雅慧因著小事,與Marc分了手。
雅慧父親擺壽宴,雅慧很緊張,希望Marc也著緊一點,「已是一家人嘛,他也是你爸爸。」她對他說。
那時候,他倆正在百貨公司選購禮物,在傢俬部,雅慧看中了張水晶茶兒,售價五萬六千元,她愛不惜手,而Marc卻嫌貴,提議另買別的。
雅慧撫摸著茶几上的水晶雕刻,說:「大不了我出三分之二。」
Marc不解:「你是他女兒,幹嗎要這般破費。」
「體面嘛。」雅慧說。
Marc搖搖頭,說:「這根本就不是你與我能負擔的價錢,我明白你爸爸的生日是件大事,但作為女兒,表示一點心意便已足夠。」
其實雅慧也認同Marc的意見,只是,她實在喜歡這茶几,也實在想好好抵抗他一次。「我是堅持要買,如果你付不起錢也沒有所謂,但我同樣會把你的名字加上去。」
「我不需要這種造作的行徑。」
「你根本沒把我的家人放在心上。」雅慧不滿。
「我抵受不了這種勢利。」Marc比雅慧更不滿。
「他們一直也待你如半個兒子,哪處對不起你人少爺?」
「雅慧,你的家人很沒性格。」
「什麼沒性格?像你這樣不瞅不睬便是有性格?」
Marc呼了口氣。他擺了擺手。
雅慧很不自在地摸了摸她發燙的臉額,低聲說了句:「我不舒服,想回家休息。」說過後頭也不回地離開。
本來是情侶間的小爭吵,然而其後,大家沒再見面。那夜雅慧想了又想,致電給Marc:「我想,大家還是分開一陣子吧。」
Marc沉默。
雅慧仰望窗外滿天的星,暗暗歎了口氣。「你就是什麼也沒所謂,分手也一樣。」
Marc不以為然:「有什麼大不了的事要分手。」
「給大家一個空間,好好休息一會,再回來之時可能反而有新鮮感。」雅慧的語調出奇地平靜。
Marc想了一會。「你決定了?」
雅慧說:「或許是我忍得太多太久,或許想休息的是我。」
握著電話筒,聽著她恆久溫柔的聲線,忽然,Marc有少許難過。雅慧讓他知道,她也有疲累的時候。
「若你心血來潮想找我,隨時可以。」他對她說。
雅慧落下淚來,她知道,還未分手她己經捨不得。
隨後,兩人也沒再特別說些什麼便掛了線,想不到,八年的感情,三言兩語便了結,事先沒有任何張揚或警告。事後雅慧想起,也不明白為什麼會在百貨公司與他吵起來,換了往時,大家一定會客氣商量,有什麼大不了的?只不過是一張水晶茶几。
而那電話上的分手,也不過是情緒低落時的一時衝動,雅慧雖然真的倦了,也真想休息,但分手,畢竟是嚴重的事。
當然,她以為他不會飛得出她的手心外,誰知,剛打開手掌,他便飛得無影無蹤。
兩星期後,Marc在電影院再次遇上阿夜,他問她拿了電話號碼。本來也沒什麼的,拿了電話號碼不等於要約會她,只是後來Marc想,與其胡亂找個女人,不如要一個喜歡的類型。
與雅慧分手後,他放膽跟朋友在卡拉OK、disso結識女孩子。這方面,他是保守、不純熟的,某程度上,是別人口中的好男人,與雅慧一起八年,他沒有第二個女人,Marc在這層面上,是忠心得可以。
那些容易熱情起來的女孩子,不是不有趣,然而卻不能深一層引起他的衝動,跳一隻舞唱一首歌便好了。再多便不必。
他喜歡純一點,簡單一點,開朗背後有著憂怨美麗的女孩。那種長長頭髮,皮膚蜜糖色的女孩,便有著相似的魅力。
在一個卡拉OK聚會中,一人一首輪流唱,雖然在座不乏美女、亦對這名新牌律師很有興趣,但Marc就是心不在焉。他把阿夜掛念起來。
與她走在起感覺可好?她那樣高挑,大概她的額頭剛好到他眼睛的位置,如果他要吻她額角的話,她便要稍稍垂下頭來,但如果他要吻她的唇,她卻只需些微仰起瞼便可以了。
也就覺得很陶醉。他拿起手提電話,在卡拉OK外的走廊約會阿夜,而且成功了。
那是六月,與雅慧在五月上旬分手,只相隔了四個星期,Marc便已準備充足開始一段新的關係。
這四星期以來,雅慧沒有與Marc聯絡,雖然著實掛念他,尤其是最初的十來天。
她想,Marc也必然掛念她的吧,只是被動的他不慣說出口罷了。
平日與Marc一起的時間也不算多,頂多一星期見一次面,所以,與他分開了,時間也不太難打發,父親多社交活動,雅慧也樂得多出席,多見些人,多聽兩句奉承話,其實也頗為享受。
最難捱是寂寞的夜裡,不可以對他傾訴心事,雅慧便有些不知所措。姑勿論他愛聽不愛聽,只要他在她眼前出現,她便早已安了一半心。
她信任他,她亦只有他一人。
原本想看三個月為限期,分手三個月後便致電問候他然後跟進,可是就在三個月期限剛屆滿之時,有人告訴她,說Marc拖著一名高挑而留長髮的女孩在太古廣場出現。
雅慧聽後很冷靜。這也是人之常情呀,她心想,與一些不知所謂的女人拍散拖也是正常的,他也是男人啊。於是,她便原原本本地向通風報信的友人說出這番話,語調輕鬆貌其不屑,然而其實,心嚅不知多害怕。
也終於,她鼓起勇氣,給Marc搖了個電話。
那是一個星期三,Marc沒有與阿夜約會,正在處理一宗複雜的稅務訴訟,他把工作帶回家。
剛與阿夜通過電話,不到五分鐘後電話卻又再響,還以為阿夜有什麼要說未說的話,拿起聽筒聽到那聲音,才知是另一個人。
剎那間,他還不知那是誰。
「是我。」雅慧說。
半秒過後他才如夢初醒。
卻是沒有驚喜也不感觸,只像是聽到一把似曾相識的聲音一樣,他冷靜平和地說出她的名字:「雅慧。」
「嗯。」她輕輕地仰起臉,憂傷的眼睛望向狀前白牆,再次聽見他說出自己的名字,感覺忽然很淒慘。她聯想到,他呼喚看別人名字時的語氣,定比現在他所說的親密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