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迷失在煙薰裡的夜

第3頁 文 / 深雪

    然而Marc心裡想些什麼,永遠只有他才知道。其實最初最初在圖書館的時候,他的確被雅慧吸引過,她是多麼世故成熟、說話有條理,是他喜歡的類型,外型清雅乾淨,家庭背景良好,怎麼說,也是值八十五分以上的女孩子,照他所知,班中起碼有三名男同學暗戀雅慧,能夠與這樣的女孩子拍拖,一定不會是壞事。

    這樣的開始不錯吧,原來,他也早早喜歡上她。後來約會她吃飯,她答應了,他也很高興。在互相對著吃肉醬意粉的時候,他隱約覺得,她也喜歡他!那多好啊,不如試試在夜裡向她表示吧,或許反應樂觀哩!

    於是那夜在灣仔海旁,他對她說喜歡她,然後牽著她的手。

    就是這樣子了,對Marc來說,與雅慧一起這件事,沒什麼大不了,只不過是頗被她吸引,然後嘗試走在一起,比起雅慧那發生在心中的震盪,輕上十萬噸。

    他甚至想過算了吧,最多約會三次好了。然而見面卻一次又一次的持續,在「很喜歡看見她」與「見不見她也沒所謂」之間徘徊,本來在夜裡才想著與她分手,卻在翌日見了面便捨不得,他也搞不清楚究竟自己想怎樣。

    是在黃金海岸那一晚後,Marc才立心留下。不要怪他狠心,不要怪他只為著她的身體,而事實是,他也誤會了。他不知道真心喜歡一個人是何模樣何感覺,他亦不知道假意喜歡一個人的感受。他不介意與雅慧一起,正如他不介意起床上學放學讀書考試睡覺,說不上狂熱,但又不討厭不介意,是存在了便去做吧,既然有個如此好條件的女孩子在身邊,何不拍拍拖?

    真的,雖然聽上去真心寒,但真的如此。真正令他感受到這段感情的份量,是她的肉體。她的身體令他有實質的快樂,是實在的、無從否認的感覺。每一次進入她身體的一剎,他總會不能自持地感動,原來,生命還是美好的,原來生命還有令他感覺奇妙的東西。為著這種感動,他留下了自己,亦留下了她。

    沒有故意對雅慧不好,也不是在玩什麼把戲,只是,他不會離開她,也不會被她的人或是她的感情所觸動。除了身體的接觸,他什麼感覺也沒有。

    所以,雅慧的快樂與Marc的快樂不相同,雖然大家在營造同一段戀愛。雅慧的快樂來自精神,Marc的快樂來自肉體,然而不代表雅慧是柏拉圖的追隨者;Marc是色慾大禽獸。只是兩人的感覺來源不一樣。

    雅慧的激情與Marc的麻木,在十八歲的時候,已能分辨出來,而在往後的日子,接著的八年,她的激情與他的麻木一起伸展,非常平衡地各不相關,一段兩人共存的八年關係,原來由始至終,只是一個人的單戀。

    02

    A

    中國政治經濟科的測驗沒有什麼難度,阿夜在完成後心情很好,路過超級市場時,鑽進去買了盒蘑菇和兩份牛排,昨晚大聲呼喝過天宙,她想在今晚對他好一點。

    阿夜喜歡烹任,也喜歡一切家庭作業,從小已沒什麼大志,只想做某一個男人的妻子。所以啊,在十四、五歲的時候便學會了燒菜,每天跟著母親煎煎炒炒的,不亦樂乎。那時候大家都說,那個單眼皮頭髮長長的女孩子將來定必是好妻子、好媽媽,阿夜每次聽見總會很快樂,當其他女同學研究男孩子和化妝的時候,她研究烹飪。

    她記得,Marc也愛吃她煮的東西,砂窩獅子頭啦、醉蟹啦、上海炒年糕啦、煎羊排啦,每次他也吃很多,說很少的話但吃很多。

    最初與Marc一起的時候,阿夜很不習慣,她不知道為什麼這個約會她的男人那麼少說話,他令她驚怕。但是後來她便想,各人性格不一樣,男人少點說話也是好的,於是便由得他好了,只要他喜歡。

    阿夜很喜歡Marc,他是她的第一個男人,總有些初戀情意結吧,第一個。她第一次與他見面是在他的律師樓,那天阿夜的父母簽離婚書。父親母親都很爽快,也拉扯了這麼多年,互相盡情傷害對方過後才正式分開,也沒有什麼話好說了。阿夜也不特別疼愛哪一方,父親風流是事實,但他疼愛她,母親受委屈也是事實,但整天喝罵嘶叫也令阿夜不好過,總之他們兩人都不是好父母,阿夜很小的時候已對自已說,將來挑丈夫一定要挑一個沉實的,而自己亦需要無時無刻表現溫柔,對著他們兩人這麼多年,認識到那些反面教材,總算不枉過。

    Marc對阿夜的父母說:「現在你們已經不再是正式夫妻了。」房間內四人怔了怔,是Marc先咧嘴微笑,然後其餘三人都面露笑容,氣氛和平自在。基於友善,Marc向捧著法律書本的阿夜問道:「念法律?」

    阿夜點頭,告訴他:「是的,但來年想轉系,法律不適合我。」

    「為什麼?」

    「不喜歡競爭。」阿夜聳聳肩。

    然後大家邊說邊離開Marc的房間,阿夜與他並不是即時有下文。

    甚至不是一見鍾情,頃刻觸電的那種。只覺他如其他年輕律師那樣,做事沉實有效率,外型冷冷的,算是頗討好。

    其實阿夜一直沒想過會喜歡何種類型的男人,中學時代念女校,環境單純,所有對戀愛的幻想均來自小說和電影,她獲得的概念是,只要愛她對她好,便是理想男朋友了。後來念預科轉了男女校,忙於應付大學入學試,也無心理會身旁的男孩子,是在入了大學之後,她才有足夠心理準備交個男朋友。

    順其自然好了,哪一個有感覺便與他走在一起好了。聽上去像毫無原則似的,然而阿夜知道,無論與誰一起,只要成為她的男朋友,她都會鞠躬盡瘁,盡力做一個一百分的女朋友,盡力對他好。因著父母的壞榜樣,阿夜明白努力維繫關係的重要,凡事有因果,要有開花結果的感情,便應首先盡力而為。

    沒想到Marc就是開始她新生的那個,原本他只是協助她父母分開的法律執行者。是後來有一次,她與一個女同學看電影,在散場的時候再次碰上他,他問她們兩人要了電話號碼,說他日有機會出來喝一杯諸如此類。

    她笑,好哇,她說。也沒把事情放在心內。

    是在考試過後,六月的初夏,他來了電話,約會她看電影,然後大家便正式開始了。

    好像很自然很順暢,你喜歡我我喜歡你。然而阿夜不知道,在這彷彿無憂無慮的開始,潛藏著一些不吉利的巧合。

    這是她的初戀。他與她在暑假開始,他們在藝術中心約會。然後他告訴她他喜歡她,然後他牽著她的手與她在灣仔海旁走著。

    她不會知道的了,這些正是八年前Marc與雅慧開始時的細節。Marc不是故意,卻通通重複了一次。

    現在Marc已去世九個月,阿夜卻始終忘記不了他,不只是忘不了,說得貼切一點,是依然活在他的陰影之下,他依然存在,而她依然探索。

    生活失卻了快樂,讀書考試起床上床,行屍走肉。有人勸解過她,說什麼她的生命裡頭本來就不曾存在Marc的部分,既然他來了又走,便把他的存在抹煞,返回他未出現的段落好了。

    阿夜伏在枕頭上,一天可以二十四小時不起床,甚至不轉身。若有人可以提供幫助她返回Marc未曾出現的段落的方法,她願意犧牲所有來換取。

    他們不會理解,哀傷和找尋答案成為阿夜的唯一生存目標,他死了,卻令她更渴望接近他,更渴望瞭解他,更深地愛他。

    為什麼要去死啊?為什麼?她知道她一定要瞭解清楚,她不會讓她對他的回憶消失得不明不白。

    所以,對天宙,她從來沒有抱歉,她知道他愛她,他照顧她、包容她。但是他愈對她好,她便愈嫌棄他。

    根本不是時候。

    一盒蘑菇兩份牛排,阿夜肯定,天宙已樂得飛起。她但願,Marc也有這種容易感動的性格。

    牛排煎好之後,天宙燃上玫瑰味的香薰,阿夜取笑他:「要這麼浪漫幹嗎?」

    天宙只是笑,卻不敢回答,他知道倘若說得太浪漫,阿夜可能會發脾氣,但若說得太普通,又失去燃上玫瑰香薰的意義,不如不說好了。

    天宙很珍惜這份牛排,是故吃得特別慢,他不知道何時再有下次,阿夜從不持續對他好,基本上,阿夜對他不好的時候比較多,若可以的話,他希望這份牛排一世也吃不完,好讓阿夜的溫柔繼續下去。

    阿夜撥了撥長髮,帶點俏皮地向他說:「我有個女同學很喜歡你。」

    「嗯,是嗎?」他抬眼問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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