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頁 文 / 深雪
阿精走回她的行宮,直入她那三千尺的衣帽間,往騎馬裝束中搜去。好吧,今天穿這一套,皮革上衣,配白褲黑筒靴。
更衣完畢,她又走回樓下,穿越一道又一道長廊,威風凜凜的她走到屋外的馬房,由馬伕把她的愛駒拉出來,她騎的是一匹白馬
老闆已經在他的黑馬上,馬匹在草地上踱步,阿精隨她的白馬向老闆的方向跑過去,她的臉上有漂亮的笑容,與藍藍的天很配襯。
老闆看到阿精的笑容,他也認為陽光下她的笑容很可人。他向阿精微笑,然後指著不遠處的樹林,他提議:「我們鬥快跑過樹林,在樹林之後的地方停下來。」
阿精一聽便古惑地笑一笑,立刻策馬奔馳,她要比老闆走先一步。
白馬跑得那麼狠勁,周道的樹木都變成綠色混和棕色的影,在影的幕場包圍下,在速度的懷抱中,她有種夾雜於虛幻與現實的快感。跑快一點吧,再快一點啊,讓我贏讓我贏,贏不了你的心,贏不了你的注目,也請讓我贏一次,讓我的馬匹比你的跑得快,讓我如光速的身手令你招架不來,讓我的英姿令你妒忌。
她皺住眉,堅定地向前注視,馬匹矯健地穿梭在樹林之間。老闆有時候爬了頭,有時候隨後,阿精總不放過他。這是她在他跟前罕有的驕傲,放下了低頭暗戀一個人的卑微,昂然抬頭高速前進,在速度中,她得回她的尊嚴。
樹林的前端散發出白光,即是說他們快跑出這個樹林,到達約定的終點。阿精用力策動她的白馬,她又再次擦過他的黑馬,她擋住了他的去路,她領先。
白光衝擊流滿她的一身,她和她的白馬已越過樹林,眼前是山崖,巨浪打拍聲音不絕。
馬跑到山崖邊便停下來,馬向天叫了一聲。
她回頭,他的馬正跑過來,他做了一個「你真棒,我及不上你」的表情。她看見了,心寬地朝他笑。
贏了,頃刻,一身一心,都充滿自尊。這一刻,她笑得最漂亮。
兩匹馬兩個人在山崖之前,凝視巨浪滔天的海面,而天,萬里無雲。這一片海這一片天背後的樹林、草原和大宅,都完美得像假的一樣。事實上,這是老闆與阿精共同擁有的獨立空間,他們要天藍、巨浪,還是陰暗無光,海水平靜如湖,半分困難也沒有,在屬於他們二人的空間內,一切受著他們的控制,包括吸取人的靈魂,包括這角落的天地萬物,也包括時空。
有日與夜的轉移,但沒有時光的流逝,永恆的青春永恆不老的身體。在這奇異的時空中,他們無憂無慮的存活著,享受著這一切,付出的使命,是收買一個人的所有,奉獻給一道他倆要下跪的大能。
老闆與阿精在山崖上消磨了一會,老闆先行把馬匹掉回頭,慢慢踱步走進樹林,返回他們的大宅。這一次,阿精跟在後頭,再沒有超越的借口,她跟在她愛的人的背後,一如過往的一百年,最自由的愛情,便是凝望他的背影。
他不會知不會取笑。而她,也不會看到他的冷漠。
這一百多年,這些日與夜,她也是這麼的過,浮沉在一個男人的疏離之間。
返回大宅之後,如沒需要處理的公事,老闆與阿精都有他們的活動。
老闆有他的小提琴。
在一間偌大的房間中,放有一張大木台,木台上是一個又一個未著色的小提琴和木板,間中又擺放了好些強線。老闆是製造小提琴的專家。
一百年來他做了多少個?其實也不是很多,成功的只有二十五個。不成功的,怎樣也有百多個,成功不成功,不是看技巧,而是看心願。一個擁有無盡光陰的人,他的時間是廉價的,他希望用十年時間做一個琴然後毀掉,無人能夠說是不應該。當然,以正常的速度,每天處理一些,一年也可以做出一個精美的琴。
老闆意圖製造一個完美的小提琴,他也花上大量金錢向坊間搜羅數百年歷史的古琴,古琴質料上乘,只要絃線仍然有力,所奏出來的聲音會是一流的,不過當然,演奏出來的音樂美妙不美妙,還得看這副琴有沒有靈魂。
未完成的小提琴是胚胎,老闆捧在手上注視著一具剛剛鑲嵌完畢的小提琴,希望賦予它一個靈魂。
他對琴作出了一個「我賦予你生命」的動作,連續做了三次。琴沒變,空間沒變,他亦沒變。
是的,只是一個渴望,鬧著玩的。他從來只有帶走一個人的靈魂的力量,沒有給予的本事。
矛盾就在此,擁有大能,然而又不是所向無敵。
他放下了琴,造一個,好不好扔掉?
還是拉奏一曲吧。
老闆把另一個有二百年歷史的小提琴放到肩膊上,他合上眼,拉奏開始了。
引子輕快而跳動,末幾,卻瞬即變為深沉。
這是韋華第Iivaldi的四季組曲中的《冬天》。
音調高而尖的會不會是冬天的烈風?低沉瘖啞的,是當雪下得很深之時的回憶吧。急速的音調帶動迫近人心的嚴寒,忽然之間,在凜烈之下,人的呼喚逐漸沙啞起來。最後是寂寞,狂風暴雪再寂靜之後的寂寞。
這是很男人的一節組曲,老闆很喜歡拉奏這一段音律。
阿精由自己的行宮走出來,她聽見拉奏的音樂。
她站到老闆的行宮門前,聽著他的拉奏,沒多久後,她便替這段巴洛克時期的古典音樂譜歌詞。
她的歌詞是:「傻瓜、傻瓜、傻瓜、傻瓜瓜、傻瓜瓜瓜瓜瓜……」
她唱得不算大聲,但已禁不住開始手舞足蹈,她在一闕古典音樂中出盡力撥動手手腳腳,口中哼著同樣的一句歌詞:「傻瓜、傻瓜、傻瓜瓜……」
都不知是形容她抑或老闆。
忽然,拉奏聲音停止,嚇得她急急腳跑回自己的行宮之內。
不,他不會聽得見的。
不過,就算他聽得見又如何?是了。她苦笑一下,聳聳肩。
阿精也喜歡音樂,但她喜歡有歌詞的音樂。由人聲如泣如訴唱出來的歌,可以跟住唱,可以供給發洩的歌。
歌,不應單單只得音韻啊,一定要有情情愛愛的歌詞才似樣。正如人生嘛,不能夠只得流流長的生命,當中,要有些情愛內容才更豐富。
這是阿精的信念,她知道,這一定不是老闆的信念。老闆從來不喜歡歌詞。
阿精戴上耳筒,她在她的行宮中引吭高歌:
你問這世界最遠的地方在哪裡?我將答案拋向藍天之外落在你心底。
如果你的愛總是逆向行駛,你說你愛我,我怎麼能跟得上你?
你問我這世界,最後的真愛在哪裡?我把線索指向大海之外直達我懷裡。
如果你的心總是閉上耳朵,我說我愛你,你怎麼能聽得下去--
唱得很興奮,像大歌星那樣有動作有表情,對著窗外的草原,她拳頭緊握,唱著她認為與她有關的歌詞,歌詞中與她心事吻合的,她總唱得特別的響亮。
好肉緊好肉緊,拳打腳踢,她由右跳到左,又由左跳到右。
「如果你的心總是閉上耳朵,我說我愛你,你怎麼能聽得下去……」
唉。疲累了,便蹲下來歎一口氣。唉。
有些時候,空間太多,老闆忙於造小提琴,阿精顯得無聊,便會乘搭她的私人飛機往世界各地搜羅美食,順便shopping。
今次,她去巴黎。
在一流的食店中,阿精要了合桃蒜茸牛油法國蝸牛、烤兔仔肉及野茵、香煎鵝肝,一個蜜酒燴梨,以及一支ChateaudeMallenet95紅酒。其他顧客對這位很能吃的小姐紛紛投以注目禮,她真是好胃口呀,每一碟都吃得不剩一片肉,連伴菜也一掃光,很滋味的樣子,一口接一口。
什麼也不剩下,她結賬,接著到另一間餐廳再吃過,她要了一個四個人份量的海鮮盤、紅酒燴牛尾、墨魚子海鮮嗜喱、蟹肉雲吞龍蝦湯以及一個凍檸檬梳乎裡。
同樣地,她滋味的全部放進肚子裡,讓嘴與胃感受食物帶來的豐厚與滿足,每一種味道,每一種從咀嚼中得到的質感,每一口落進胃中的重量感,令她全身上下都感動起來。
食物,是能量、是渴求、是補充、是滿足。
當她處理了所有食物之後,神聖的微笑便從臉上泛起。對了,當一切都虛幻和捉不住之時,只有填滿肚裡的食物才是現實。
本來阿精仍然有意繼續另找餐廳吃下去,但各店要關門了,還是明天再吃吧,先去買些喜歡的身外物。
她要換LV的兩套旅行念,另外她想送老闆一個雪茄櫃;去Hermes買絲巾與一款新造好的馬鞍;Celine的毛衣;Chanel的珠寶,那件有星星的鑽石頸鏈,不買起它便會想念致死;ChristianDior今季的長靴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