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玫瑰奴隸王

第19頁 文 / 深雪

    這個男人,是一個重來的奇跡。她以後也不用再與他分離。別先生與別太太再沒有坎坷。

    很累很累,也很滿足。

    ***

    後來,Rose成為了一間當鋪的老闆,那個男人訓練她當一名稱職的老闆,從對答、態度開始,然後又對她說:「目的,是要令人一無所有。」

    她領會著,嘗試朝他的方向思考。

    「把那些光顧的人變成我們的控制之物!」男人的臉冷冷,他教導她時的目光,是無情的。

    她怯怯地問:「你是要我待薄那些可憐的人?」

    他忽然伸手摑了她一掌,然後高聲說:「那些來臨的人,都因為貪!他們有最下賤的靈魂!」

    她掩著臉,愕然地喘住氣,懷疑是否自己資質魯鈍,才惹他動怒。

    他又走上前,用手握著她的脖子,把臉湊得近近。他陰森地說:「把他們迫得窮途末路!」

    他的手指握得很緊,她嗆住了,臉色發紫。直至她以為自己要死了,他才放開她。下一秒,他就笑了,說:「我知你不會令我失望。」

    她退後半分,痛苦過後,搖了搖頭。

    他再笑:「因為,我們是多麼相愛。」他說。

    他說了這一句,她就心軟了,軟得進入了世間最單純的境地,那裡什麼也不該存在,只應存在愛情。

    正義、惻隱、悲慈、希望、施予……統統不存在,活該存在的,只有愛情。

    她也是只揀選了愛情。

    愛他愛他愛他。她的臉上無比的旖旎。

    因此不要令他不滿意,因此依足他心意行事。他冷酷,她也要一樣;他殘暴,她亦不可退讓。

    就如當初她成為他在魔術台上的伴侶,要天衣無縫。她要成為他的絕配。

    世間只有他最真,因此,一切只好依他。

    雖然,偶然她還是閃過念頭,最假也是他。

    他與她又依附了好幾十年,她冀盼著他的讚美、認同,以及他的愛。在第號當鋪中,當鋪老闆賴此生存。

    在一次他大駕光臨中,她曾問他:「為什麼,當初你挑選我?」

    那冷峻無情的臉孔流露著寒酷鋒利。他沒有微笑,更沒有柔情,他說出了一句:「因為你的癡心。」

    說罷,他就再沒有望向她。

    啊,她就恍然大悟了。癡心,是她的奴隸鎖扣。腳畔那串億噸重的枷鎖,就是一個一個癡情的心。

    她倒高興得很,她喜歡做愛情奴隸王。從來,這都是她的夢想。

    第五章DukethePawnbrok

    公爵一點也不覺得她老,真的,他一點也看不到。他能看見的,只是那年月不衰的愛情,愛她愛她愛她。

    在這憂慮之後,公爵開始在背上刺上玫瑰,每天刺上一朵,足足刺了三年。那段日子,當他把他那性感磅礡的身體顯露於她跟前時,她就看見他每天為她帶來一朵玫瑰,盛放的、嬌美的、血脈流動的。

    公爵原名李志成。這名字平凡、庸俗,也無甚趣味。

    原本,他也是一個平凡的男孩子,就像任何一個人。

    出生於一九三七年,父親為旗袍裁縫,屬海派,即上海摩登的風味,李父最擅長參照香煙海報女郎的上海款式,那時候的上海遠比當時的香港繁華,女士們也很懂得打扮。

    最流行的款式是條格織物和陰丹士林藍布,是一般的平民女性日常穿著的。上流社會女士則多用華貴艷麗的面料,諸如一些鏤空和透明的絲織品,而旗袍內要配襯精美的蕾絲裙或西式內衣。經濟能力不佳的女性,會在旗袍擺尾縫上假花邊,充作蕾絲裙。

    李父的顧客多為中上流人士,她們喜歡他手工精細,而且服務好;當然,李父長得端正軒昂,亦是一個理由。志成遺傳了父親的內向個性,常常靦腆地笑,對著那些千金小姐,父子倆就有種討人歡心的傻氣。

    志成的母親早在他兩歲時就去世了,父子一直相依為命。兩人話不多,但感情要好。

    後來日軍佔領香港,李父正想攜同志成逃難到南洋,卻被日軍要求他為日本人服務,當上他們的裁縫,為日軍修改軍服,做些基本的縫縫補補。

    由於李氏父子在戰亂時期不用捱餓,志成的體格比其它小朋友健壯,也穿著整齊。事實上,他是討人歡喜的小孩,很乖巧、聽話。

    日軍撤退那年,志成八歲,父親籌集了一些資金,重新經營他的裁縫店,生活又重回軌道。志成放學後,空餘時會在店內幫忙打理。他喜歡造旗袍,他有他父親的審美觀,覺得穿旗袍的女人最有韻味,最迷人。

    平凡的小男孩過著平凡的生活,直至,他遇上另一個小男孩。

    那一天,志成在家裡拼著木造的飛機模型,那是客人送的禮物,他很喜歡,拼了兩次又拆散兩次,現在他拼第三次了。

    忽然,他聽見他的小房間內有馬達的聲音,於是,推門探頭,首先看見的是一架在開動的模型汽車。

    志成的眼睛發亮了。他再把門推開,就看到,有一個小男孩背著他蹲在地上,那背影,很熟悉。

    是誰呢?是哪一家的小朋友?他是怎樣走進來的?

    志成沒有太大的恐懼,反而希望與他一起玩。

    於是他走上前,然後,那男孩轉臉過來,望著他。

    志成呆住了,那一個,正也是他。

    一樣的眼眉、鼻子、下巴。志成怔怔地瞪著他。

    那男孩站起來,面向志成,他擁有一種成年男人的魅力。他的神情冷靜,目光穩定,嘴角似笑非笑,而且更單手插袋,左腳蹺著右腳足踝。

    男孩也穿得光鮮——白恤衫加吊帶,然後是灰色西褲,一雙皮鞋擦得發亮。修剪整齊的髮型,被蠟起,側在一邊。

    他似是那種大戶少爺,意氣風發。

    志成看得皺起眉頭。

    男孩說:「一齊來玩。」他把頭側了側,目光移向地上自動前進和拐彎的金屬汽車。

    志成望向那汽車,也毫不客氣地捧起來研究。

    男孩又說:「沒見過吧!」

    志成響應:「很貴?」身邊大人常常抱怨戰後物價昂貴。

    男孩笑了笑:「對你來說當然是貴。」

    志成不敢作聲了。

    男孩說:「它有機關的。」

    志成垂頭望向玩具汽車,男孩走上前伸手按著車底的按鈕,玩具汽車的兩邊車門便像翅膀一般升起,志成忍不住「嘩」了一聲。

    男孩說:「間諜車。」

    志成覺得了不起,他蹲下來,把間諜車放在地上,那張開翼門的玩具汽車在原地自轉。志成嘖嘖稱奇。

    男孩說:「你的爸爸不會買給你,這是德國製造的。」

    志成問:「你爸爸買給你的?」

    男孩聳聳肩,「我想要什麼便有什麼。」

    志成四周張望:「你爸爸呢?也來了嗎?」他以為男孩和他的爸爸是父親的朋友。

    男孩說:「他不在。」然後又說,「我是自己來的。」說罷,就微笑。

    志成這才開始覺得奇怪,「你怎樣走入我的房間?」

    男孩說:「我要來就來。」

    然後,他步過志成的身旁,望了他一眼,繼而走出志成的房間,一直走到大門,打開門,步下樓梯。

    志成走出去,朝樓梯向下望,卻已不見男孩的蹤影。

    「啊。」他低聲叫,並不算太驚惶,只是錯愕。

    房間內的玩具汽車仍然在自轉,發出男孩子們愛聽的摩托聲。

    志成有點摸不著頭腦,但並沒有感到心寒,也沒有任何震慄感。那男孩的出現,帶來的只是好奇。志成不懂得異人異事帶來的恐懼,而且,那男孩,並不討厭。

    真的,那男孩打扮光鮮、自信,而且,他有玩具。

    志成蹲下來玩間諜車,他有一種平凡男孩得到昂貴玩具的滿足。

    以後數天,日子都是差不多地度過,與父親相依為命,當父親太忙時,志成自己做飯給自己吃,然後,等待著那小男孩的重來。

    他有點盼望他,想與他一起玩。與那樣的孩子一起玩一定很開心,他好像很聰明,而且,有那麼新的玩具。

    志成的家在一幢舊房子中,當「西斜」時,半間房子便蒙上一片金色的塵埃,有一種破舊而朦朧的美。志成站在金光中,捧著那玩具車,望向街外,等待一個陌生但有趣的友伴。

    隔了幾天,那男孩才出現。這一次,志成放學回家打開門就看見他。他照樣穿著得有型富裕,今次因為天氣轉涼,他還加了一件絨衣,衣上的襟袋繡有一個像校徽的標誌,那是一個盾牌,盾牌內有一條蛇纏著一株樹。

    志成看見他便笑,他說:「你又來了。」

    男孩從身後拿出一個盒子,盒面是一架高速戰機。

    志成走過去,正想接過那盒子,男孩卻敏捷地把盒子移開。

    男孩忽然問:「高速戰機的外殼是用什麼來製造?」

    志成怔了怔,然後望了望那盒子上的戰機圖片,繼而回答:「鐵?」

    男孩臉上流露著厭惡的神色:「無知識的傢伙!」

    說罷,就捧著那盒子擦過志成的身邊,一直走,走到大門前伸手開門。
上一章    本書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