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戀愛動物不吃素

第2頁 文 / 深雪

    後來,Rod回來把東西搬走,衣服鞋襪掛劃髯刨咖啡的壺,所有他付錢買的東西都通通搬走。本來過程是哀傷的,但看見滿屋木村拓哉的海報與照片,忽然便覺好笑,怎麼了,粉粉心態大倒退。

    他問坐在身邊看著他的粉粉:「迷上日本偶像?」

    粉粉只是笑。

    「你的新男朋友一定又年輕又英俊,一下子把你改變了。」他又說。

    粉粉再笑,看著他把最後一箱東西搬出他倆共同經營過的家。

    他回望,她揮手說再見。

    門關掉,她便落下淚來。

    沒有新男朋友,更沒有日本偶像。

    變成瘋狂木村拓哉fans,都只是為了你。

    第二章前度

    永遠的舊情綿綿。男人。

    我在吃著皇后飯店的咖啡紐結糖,一顆又一顆,咖啡味混和杏仁與牛油,我一向吃很多,今天晚上,已是第十二顆,肯定胖五磅。

    我覺得緊張,於是又放一顆進嘴內。佳誠在房與他的EX通電話,我覺得緊張。那女孩子這陣子找佳誠找得很頻密,差不多是隔天一次,每次也談上三十分鐘。

    電視播放著《THEXFILES》,屍體內有胖胖的屍蟲,它們像爆花米那樣從屍體爆出來,鬧哄哄的。我伸手,又是一顆咖啡紐結糖,我知,早晚我會吃上癮。

    佳誠自房間走出來,我轉頭輕鬆地問他:「Cherry怎麼了?」

    他坐下來,瞄了瞄螢光幕,略為擔心地說:「分手了,她與男朋友不可能有轉機。」

    「算了吧,那男人又不肯與老婆離婚,拖拉下去Cherry只會更辛苦。」

    我滿懷好意。

    佳誠垂下眼瞼,皺了皺眉:「簡直是人渣!」他說。

    我沒作聲,雖然難得他會激動。他從來沒為過我的事如此動氣。

    「又吃紐結糖?」他看著沙發旁的空包,轉了個話題。「胖死啦。」他笑。

    我嘟長嘴,也笑:「我再胖你也不會離開我,對嗎?」然後我趨前擁抱他,「我覺得很有安全感呢。」我故意說。

    他把我抱入懷,似乎很滿意我所說的。」我覺得他有安全感,他一定會覺得自己很偉大。

    我在他懷中抬頭,問他:「佳誠,我們是否一對goodcouple?」

    他反問:「我們不是一直好端端的嗎?」

    我望著他。是的,一直以來也很好。該放心吧,佳誠也這樣說了。

    只是,三天之後,我的憂慮又來了。Cherry失戀大崩潰,佳誠與她外出見面,這是自從我與佳誠一起,他倆的首次見面。

    我知道他們是怎樣分開的。一起三年,由大學一年級至畢業,同齡同系,Cherry是該系系花,追求她的男孩子多到不得了,佳誠有幸被她選中,是故他也就寵她寵得不得了,女孩子嬌縱,看中佳誠的和善,也就不把他放在眼內,身為他的女朋友卻又四處招惹別的男孩子,任性不羈,他倆住在同一幢宿舍,Cherry的風流任性誰都知曉,後來佳誠忍受不了,便與她分手。

    我怎會知得這麼清楚?我是他們的師妹嘛,比他們低兩屆,也住在同一幢宿舍。當然,故事從佳誠口中演繹又是另外一回事,Cherry的水性楊花變成「她雖然美麗卻自我價值很低,很需要別人大量的愛及注意」諸如此類。我知道,佳誠一直為與Cherry分手而內疚。她畢業以後的加倍放任連續碰壁,佳誠把一切歸咎在自己不在她身邊保護她所致。

    他沒有說出來,但我瞭解。他覺得因為他離開她,所以導致她以後的一切不幸。

    我買了三包新的紐結糖,純牛奶味的,在等待他回家的晚上,全部吃光了。

    他在凌晨一時才回來,我把糖紙收起來,走到他面前。「怎麼了?」我問。

    他搖了搖頭:「Cherry很憔悴。」

    我也等你等到很憔悴呢,我想。但當然沒有說出來,只是得體地問下去。「她還可以嗎?要不要我也去看她?」

    佳誠松下結著的領帶,走向浴室的方向。「明天八時正要去見客。」他說,沒有回答我的問題。

    就那樣,在我的擔憂未清之前,他已經終止了討論。

    如是者,一連三天,佳誠每晚也在放工後陪伴Cherry。

    事情不清不楚,佳誠又從來不主動告訴我發生了什麼事,在空白的等待下,我的憂慮升至新高點。

    在半夜佳誠回來後,我又問了:「她真的沒事吧?」

    佳誠回答:「失戀怎可能沒事?」

    聽罷,我反射地反應了句:「她經驗那麼多,應該是專家。」

    佳誠因著我的說話而愕然,他望了望我,非常地語重心長:「其實她是好女孩。」

    我不語。是的,她是好女孩,你是好男孩。

    翌日,我從公司致電佳誠,問他回不回家晚飯,他笑著說:「去看場電影吧,Cherry說,怕你誤會,叫我不用陪伴她。」

    我以很高興的語氣答應了看電影的邀請。但隨即我想,是嫌我小器了,獨獨顯出她的大方。那過去的她,像什麼也比我好。

    看了出荷裡活黑幫片。散場後我和佳誠手拉手走在戲院外。我問佳誠:「你那個時候為什麼與我走在一起?」

    他望著前方,說:「覺得你吸引我。」

    「與Cherry分開了多久?九個月?一年?」我又問。

    他停下來,望進我的眼睛裡。「傻豬,別多心,我從來沒有想過要把你當成她的代替品,我是真的喜歡你才與你一起,我與她,只餘下朋友的關心。」

    我笑了,笑得很開懷,然後我迫他說出喜歡我的原因,他便一邊想一邊很有耐性地說著些「溫柔、可愛、聰明、特別、有氣質、會思想、有魅力」的形容詞。

    不知真或假,但那夜我聽得很開心,願意相信他的定力,當初,他也花了許多心思才把我追到手的嘛。

    以後每次佳誠不在身旁,便這樣安慰自己好了,我想道。對,盡力維持這段關係。

    可是,在我願意相信我倆的感情還是穩定時,Cherry更嚴重地入侵我與佳誠的生活。

    她說要搬家,而且還是搬去南丫島,千挑萬揀,成籮觀音兵,偏是要佳誠出動。我很不滿,但他還是去了,而且,還留在南丫島過夜。

    終於不再扮大方,我在電話中說:「她究竟想怎麼樣?」

    佳誠也不好脾氣。「只不過是誤了船期,有什麼大不了?」

    「搬了一整天也搬不完嗎?」我怒氣沖沖。

    他也似乎氣上心頭:「我明天也要留在南丫島。」

    沉默半晌,我問了句:「你是否依然愛她?」

    沒有正面回答,他這樣說:「她又沒有做過什麼彌天大錯事。」然後大家沒再出聲,是他先掛線。

    我的眼眶紅起來。那麼,答案是愛抑或不是?她只是一個EX,已是過去了的人啊,雖然我明白,分手的時候感情仍在,但過去了便是過去了,我才是你身邊的人,你要發揮同情心、愛心關心,可以到我面前表現,不用對著那已不再是你的人……

    蹲到地上,我哭得很淒涼,繁星點點的週末夜,我的男朋友與他的前度女友一起過夜。

    然後電話鈴響,我不想再聽他的聲音,我沒有理會。望著殺天嘶叫的電話,忽然,心念一動,不如,我也找找我的EX。

    拿出電話簿,翻開「T」的頁數,我按下他的手提電話。T先生是我大學一年級時的男朋友,那時候他是我的助教。電話被接通,我聽過他的留言後,輕聲地留下我的姓名和電話號碼,然後屈膝坐在電話旁,等待他的復電。

    那夜,我等了一個晚上,等得頭也痛,他也沒有復電。在佳誠留在南丫島的星期日中午,那名T先生才回電給我。

    客氣地也陌生地,我倆說了一會,大概三分鐘。然後他說星期二晚出來吃飯,我欣然答應了,語氣專業,彷彿是與客戶的對答。我不怪他也不怪自己,自分開後,也四年沒聯絡了。

    哼,我也有我的EX。

    佳誠自南丫島回來後,我收起了怒火,他與我也沒把電話中的對答舊事重提,只是他亦同樣沒有半句安慰的說話,一連兩晚,也躲到一旁與Cherry通電話。雖然他的行為益發不可原諒,但我繼續大方,情緒尚算穩定,稀奇吧,大概是因為,下意識地,我覺得與他平衡了,我期待星期二晚的約會。

    星期二晚,我盛裝打扮。對著分開了四年的人,我有點手足無措,看得出他也如我一樣,東拉西扯,不知如何說起。我叫自己不要心急,慢慢來,把他當成客戶便可以,笑容甜些開朗些,緊張的氣氛自然會消除。一小時後,感覺的確輕鬆了,只是,無論如何,也沒有我預料認為會出現的旖旎,再見舊人,再說往事,為何完全不動心?

    他挑不起我再次倚靠他的渴望,我甚至沒對他說起我與佳誠的問題,我放下刀叉,握著酒杯,從白酒中望向他,我問自己,就是他了嗎?紅杏出牆就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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