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我不愛乖乖

第16頁 文 / 桑筠

    「哦。」歆歆不知道該說些什麼,因為她真的無法想像莊醒思談戀愛的模樣。

    「你要來參加她的婚禮喔!」海藍提醒道。

    「但……我怕我沒時間。」兩年來,她不曾再踏上台北一步,台北那麼小,她怕一不小心會遇上某人。

    海藍早料到她會這麼說。她當年一聲不響跑回花蓮,急死了她們這三個好友,好不容易等到她安定下來後,她們才接到她的電話,得知她人在花蓮。

    「你是怕遇到向先生吧?」海藍敏感的說。雖然歆歆從來都不說,但她們都心知肚明。

    歆歆笑了笑,岔開話題,「我是真的很忙,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得養家活口,不像你們都有人養了,真是好命喔!」

    「你以前也有人養,只是你自己不要罷了。」海藍淡淡地說。她希望歆歆坦誠面對自己的感情,卻又不想撕裂她的傷口。

    「因為他現在有別人要養。」歆歆的語氣裡有一絲不難察覺的悲哀,但她刻意用輕快的語氣掩蓋。

    「你兩年前偷跑,醒思已經很生氣了,如果你現在連她的婚禮都不參加,她一定會怨你一輩子。」

    「我……我會親自打電話跟她道歉。」意思就是說,她還是不肯去。

    「歆歆,台北雖小,但是要遇上一個人也不是那麼容易的事,再說,你總不能躲他一輩子吧?他照顧你那麼多年,難道你忍心放他一個人?」

    「他不會是一個人的。」他有羅蘭,現在他們應該結婚了吧!

    海藍歎了一口氣。「醒思的婚禮訂在下個月十五號,你好好考慮,我希望當天能見到你。」

    掛了電話,歆歆不自覺地發起呆來,直到店裡的工讀生喚醒她。

    「歆歆姊。」工讀生小班好奇地靠過來。「有人丟紅色炸彈啊?」

    「嗯。」

    「歆歆姊,我看你好像不太想去的樣子,是因為看到別人有了歸宿,怕觸景傷情嗎?」小班很八卦地說。

    「別亂用成語!」歆歆沒好氣地捏捏她的頰。「我只是怕我一走開,店裡會忙不過來。」

    「歆歆姊,每次你這樣捏我,我都覺得自己好像被一個小妹妹欺負耶!」小班撫著自己的臉頰抱怨道。雖然她比歆歆小五歲,可是她的身高將近一百七,而歆歆一五三的身高,加上那張超級娃娃臉,簡直和國中生沒兩樣。每次和歆歆站在一起,她都覺得自己比較像個姊姊。

    「你………」歆歆頓時洩了氣。身高是她的致命傷,活到二十四歲還被人當成國中生的情形,十根手指頭都數不完。

    「歆歆姊,你這樣說是不相信我們有能力把店管好哆?」

    另一個正式員工阿豪似乎受到不小的打擊,他工作一向很認真。

    「當然不是?」歆歆垂下肩膀,其實那只是她的借口,對於花店的經營,她一直沒有太過費心,只要能度日就好,自然也不會要求要有多高的營業額。

    她從沒想過自己會開店,而且還是一間花店。可能是慣性抉擇吧?因為從小跟在經營花店的向正揚身邊,聽多也看多了,所以自然而然就開起了花店。沒想到以前從向正揚那兒聽來的經驗還挺受用的,她這新手竟也經營得有模有樣。

    若是向正揚知道了,不知他會怎麼想?以前他曾說要將所有的花店交給她管理,還她一口拒絕呢?

    「歆歆姊,你在笑什麼?好詭異喔!」小琪搓了搓手臂上的雞皮疙瘩。

    老天?想著他,她竟然不自覺地笑了起來,真是有夠花癡!

    歆歆甩甩頭,板起臉。「沒什麼,你該去工作了,還偷懶!」

    「我哪有偷懶?是你自己笑得賊兮兮的。」小班嘟起嘴抱怨道。

    「什麼?」歆歆努力仰起臉用鼻孔瞪人。

    「哈哈,沒有啦!工作、工作!」

    ***

    莊醒思的婚禮結束後,歆歆婉拒了新郎、新娘一家人的熱情邀約,也婉拒了黎以盼和海藍的邀請,回到早就訂好的飯店。

    這裡正是當年害她向正揚拋棄,自己一個人走回家的那間飯店。

    她也不曉得為什麼,當她決定上台北後,第一個想到的飯店就是這裡,也許她只是想回憶當初被拋棄時的感覺,也許她只是懷念自己走回家時那種孤單的滋味,不管是什麼,那都只是自虐罷了。

    雖然那並不是什麼美好的回憶,但卻因為那個夜晚,讓這間飯店變得不同。

    如今有羅蘭那麼體貼溫柔的女人陪在身邊,為他洗衣、煮飯,向正揚應該不曾再想起她吧?

    朋友們也都有了歸宿,如今真的只剩下她一個人了。

    接下來呢?她該怎麼做?她是不是也該找個人嫁了?即使不愛對方……有個依靠總是好的吧?

    可是要找誰呢?唉!真是槽糕,明明說過要獨立堅強的,怎麼才兩年就撐不住了?

    她突然好想好想爺爺,爺爺到底回不回來?難道他真的忘了他有一個孫女在等他嗎?

    不可能!爺爺雖然愛玩,可是,她知道他還是很疼她的,難道……

    不會的,她一定是喝太多酒了,才會這樣胡思亂想。

    都怪醒思那個瘋婆子,當新娘的人還拉著人猛灌酒,盼盼和小藍有老公替她們擋,就只有她孤家寡人一個,喝死了都沒人可惜。要不是兩個好友還滿講義氣,稍微幫她擋一下,她恐怕早就和新娘子一起發酒瘋了。

    為了杜絕自己亂七八糟的想法,她決定到飯店外透透氣。一走出飯店大門,她情不自禁地朝當年回家的方向前進。

    馬路上空空蕩蕩,黃橙色的路燈將街道點綴得亮晃晃的,有種入夜後的靜謐之美。

    不過,還是有點美中不足,她抬起頭看向天空,這裡看不到半顆星星,所以,還是花蓮好。

    她搖搖頭,企圖讓自己的腦子清醒一點。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麼,明天就要回花蓮了,她還在感傷個什麼勁兒?

    走著走著,她發現自己迷路了,她走到一個完全陌生的環境,這表示……她走錯路已經很久了!

    完蛋了!她明明記得從飯店出來後,轉角有一家二十四小時便利商店,可是她剛一路走來好像沒看見……

    算了!迷路就迷路吧!反正在這裡喊救命也不會有人來救她,她索性坐在路旁的椅子上,數著來往的車子,順便看看有沒有計程車可招。

    過了十幾分鐘,她終於等到了第一輛疾駛而過的紅色跑車,而且還很囂張地連闖了三個紅燈。

    又等了半個鐘頭,第二輛車才從她跟前駛過。於是,她放棄攔計程車的想法,決定繼續走下去。

    難怪她當年一個人走了幾個鐘頭都沒被壞人抓走,原來這條路上的人少到連歹徒都懶得來守株待兔。

    她憑著印象在下一個十字路口轉彎,結果眼前的一切依舊陌生。

    台北的路……果然複雜!

    老天爺真是愛開玩笑,台灣什麼不多,便利商店最多,可是她走了半天,卻連一間也沒看見。這就算了,好歹也來個路人甲讓她問問路嘛!

    看來她今晚注定要在街頭遊蕩了。

    茫然地走著,酒意冷風蒸發了不少。

    向正揚現在在做什麼?是不是抱著美麗的羅蘭在睡覺呢?

    「哼!」她很不服氣地對著空中噴氣。每次她一個人在街頭遊蕩時,向正揚那老頭都在享樂,想到就讓人不爽快。

    不知道他們生小孩了沒?如果生了,她一定要去偷捏幾把,以報向正揚偷走她心之仇,父債子還?

    一下子,她高亢的鬥志又消沉下來,想到羅蘭擁有他,還擁有他的孩子,她就嫉妒得想哭。

    咦?有腳步聲!

    她抬起頭來,看到一個男子正從遠處走來,她顧不得對方是不是壞人,興奮地認定他就是上天派來指點她迷津的貴人!

    「先生!」她的呼叫在暗夜中顯得很突兀,但她管不了那麼多,她只知道她很累,很想馬上回飯店睡覺。

    男子一步步走近,並沒有因為她的呼喊而改變速度,像是沒有察覺到她的存在。

    「先生?」她的運氣該不會這麼好,恰巧碰上一個失聰者在半夜散步吧?

    不管!她決定死馬當活馬醫,義無反顧地衝上前去。

    在慢慢看清楚他的輪廓時……她猛地煞了車。

    「歆……歆歆?」

    看來不僅是她看清了對方的長相,對方也看清了她的。

    她筆直地轉了一百八十度,姿勢標準得有如行軍中的憲兵,快速走到沒有路燈的陰暗處。

    「歆歆?」向正揚沒幾步便追上她。

    「先生,你認錯人了喔!」歆歆怪聲怪調地說,以為這樣他就認不出她來。

    向正揚又想笑又生氣又心疼,她以為這樣就可以瞞過他了嗎?那她未免也太小看他對她的瞭解了。

    「是嗎?對不起,我認錯人了。」向正揚順著她的話說。

    「呃……」沒想到他還當真認不出來,歆歆用力地咬著下唇,有些生氣。但氣歸氣,她還是得回飯店。「先生,請問xx飯店怎麼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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