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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頁 文 / 凌塵

    也許我也覺得過分了點,「呵呵」笑了出來,一手拉開門栓子,敞開門請他進來,他見狀,臉上帶著喜色,才踏入門一步,我突然想起一件重要的事。

    「等等!」我伸手擋住再度錯愕的他。

    「水還沒燒嗎?」他眨眨眼睛。

    「你先在門口等一下。」我半強迫地將他推出門外,火速掩上門。

    忽然想起,積了一個禮拜沒洗的衣服剛剛才洗完,又懶得一一掛起來曬,乾脆就將脫了水的衣服橫七豎八地擺著,散亂在小沙發床上吹電風扇!

    這要讓人見了。豈不糗死?

    滿滿一慶都是濕衣,內衣外衣全都有,小小的七坪房子,客廳兼臥室,一時要也不知收到哪裡……我焦急地想,乾脆拿杯水出去給他就算了,但是看他為了討杯水而弄得灰頭土臉,連請他坐坐也不成,我反倒不好意思了。

    念頭一動,我拿起錢包出了門。

    「你有事要出去?」他見我拿出鑰匙鎖門,不安地問。

    我收回鑰匙道:「房間沒整理,恕不招待客人。帶你去吃冰,怎樣?」

    「好。」他猛點頭,一臉受龐若驚。

    嘖!難得對人表現一次友善,來客竟然可以高興成這樣?我不禁懷疑,是不是我常給人臉色看?

    「你叫凌雅雁?上回你告訴我叫秦愛妮。」他輕描淡寫地指控我說謊。

    我踩著拖鞋,和他並肩走在路上。聽他這麼說,不免又讓我回想起相親時被他撞見的窘境。

    「你也讓我分不清你們兄弟,這很公平。」我毫無愧色地扯著,同他並肩走進巷口一家冰店。

    「你今年幾歲?」等著冰點上桌時,他又問道。

    「三十。」這個關卡是大多數男人無法忍受的女人年齡底線。雖然我還有好幾年才會到達這個標準,但人們不是常說「光陰似箭,歲月如梭」嗎?快了,就快了,所以我可沒騙他喔。

    「跟我一樣呢!」他驚訝地望著我,大概是懷疑我有歐雷吊點滴。

    三十歲的老芋仔!比我老了好幾歲。我偷偷嫌他,表面一臉哀戚:「是啊!所以相親從來沒有成功過。」事實上我只相過一次親。

    冰點上桌,瞬間轉移他的注意力,暫緩了問題。

    他這種有錢人,穿成這樣來吃冰,還能這麼神色自若,只顧聽我胡說八道,也算是定力不錯了。

    「你很常相親嗎?」他咕嚕吞著冰,好像真的挺渴的。

    「是啊!滯銷嘛!」才怪!我根本就是非賣品。「你呢?是不是也一樣沒人要?」我故意損著他。其實我很清楚,像他這種人,只有女人粘他的份,他怎會沒人要?他如果單身,也會是個黃金單身漢,就像小說中的男主角——那種永遠不可能會現實生活中遇到的人種。

    所以我還是懷疑,「他」不該在大白天出現的。

    「嗯!愛我的人我不愛,我有興趣的卻不要我,唉!跟沒人要其實也差不多。」他沒有急著辯稱自己的身價多麼好,只是喃喃吐著些聽起來還滿合理的牢騷,不再像初次見面時那麼酷了,不曉得是哪裡不對勁?

    「吃冰吃冰!吃冰比愛人容易多了,你要嚼就嚼,要吞就吞,不吃還可以倒掉,反正你不要吃,可不是冰不讓你吃,跟別人不愛你的感覺差太多了。」我招呼著他,像是同病相憐。

    他贊同地點點頭,又叫了一大盤。

    想吃垮我?嘖!冰桶!

    第四章

    又是一個週末的到來。

    據統計,美國單身女人的自殺率到了週末特別的高,而我經過了無數個寂寞週末的「煎熬」,還活跳跳的,算不算好運?

    孤僻的我關起門來爬格子,其實無法感覺到時間的運轉,對週末我是一點感覺也沒有的。盧永霖的再度出現,才令我猛然想起——又是星期六了。

    「嗨!」我亮出招牌笑容,那種「人畜無害、眾生平等」的應酬式微笑。

    「嗨!」他回給我的笑卻是鬼魅的,一種所向披靡、格殺勿論的致命吸引力。

    可惜,就當我人懶沒神經,人笨沒大腦,不懂得欣賞,他的電波算是撞上絕緣體。

    盧永霖今天身穿天藍色的休閒服,深藍的牛仔褲;雅痞式的穿著,沒平常那麼正式,但看得出一身衣服質料很好,不曉得他這種人是不是連休閒服也送去乾洗?我天馬行空地想些無關緊要的問題,又低頭打量自己——也是同樣的淺藍,雖然是皺巴巴的上衣(因為我很少地晾衣服),和褪色的牛仔褲。

    湊巧?我摸著下巴想。

    對於盧永霖的出現,我沒有上回的驚詫,他似乎常當不速之客,我也有點習慣了,但還不太高興他就這樣平空冒出來,杵在我家門口。

    大白天的,七月半早過了,嚇人啊?

    我倚著門,故做輕鬆道:「巷子裡那家冰店倒了,所以今天你不但沒水喝,也沒冰吃了。不過,廁所倒是可以借你用。」我笑得假假的,一面在心裡默念:店老闆,對不起啦!好端端地詛咒你關門大吉,以後我會常去光顧的。

    言下之意,我今天不會請客了,誰叫他又來給我不請自來。

    「沒關係!我知道還有一家冰店便宜又大盤,開車只要十分鐘,也有附廁所。」他不屈不撓,以兩手指交疊成十字,強調真的只要「十」分鐘。

    「天氣好像涼了點,不太適合吃冰喔!」我笑得燦爛,暗暗怕氣的磨牙。

    「吃烤肉也可以。三百五吃到飽,我可以吃五碗。」他的牙齒白的發亮,白的讓人想打掉他一整排牙。

    「才剛剛吃過午飯,我肚子很飽耶!」我摸摸肚皮,改採務實外交政策。

    「那我們去運動運動。」「我怕會胃下垂。」我越笑越不自然,嘴角肌肉牽動幅度越來越大,膽子也越來越大。

    「不怕,那就先兜風半個小時,消化消化。」他優雅地以手示意,請我出門。

    我愣了愣,火氣也沒了。胡扯些沒營養的,就是為了拒絕他,這男人真會裝糊塗,到底是真不懂還是假不懂?

    「這麼美麗的週末,不要老是坐在家裡工作,偶爾出門曬太陽,對你的健康有益。」他一把拉我出門,想造成既定事實。

    原來這才是他的目的?相親那天不小心讓他知道了我的職業,看來他很清楚我的工作性質是嚴重欠缺運動。我緊繃的笑肌鬆懈下來,卸去應酬的笑容,笑在心裡。

    「等等!別關門,我還沒拿鑰匙。」見他伸手就要關門,我急忙阻止他的手,迅速閃進門去。

    這麼一說,不就代表我答應他了?怪了!我怎會就這樣就範?沒來由的懊惱與不安,令我的協作有些慢,有些遲疑與魂不守舍。

    能拖延就拖延。我故意東摸西摸,四處指指灰塵、搬搬桌椅,照著鏡子數頭髮……好久後才肯套上球鞋出門。可惜門一打開,並沒有見到意料中的不耐煩神色,盧永霖還是笑吟吟的等著,一派輕鬆自在,反倒讓我心懷愧疚。

    「請。」他笑著看我,彎著他的臂膀,示意我挽著他,沒問我怎麼那麼慢。

    我的心跳劇烈地亂舞了幾下,直覺排拒這種親暱姿態,隨即又一想:是我多心了,這是禮貌吧?不過,這種上流社會紳士對淑女的禮節,不太適合套用在我身上哩!我低頭瞧了自己的行頭。

    「等一下。」

    假裝沒看懂他的意思,任他的臂膀懸掛那兒生蜘蛛網,我逕自蹲下又繫了一次鞋帶。就當我這個窮酸平民百姓,沒見識也沒常識,更不懂掩耳盜鈴,別來這套吧!

    但盧永霖再次讓我見識到無與倫比的耐性,似乎有違我印象中得二五八萬的他。好不容易,耍不出拖拉的把戲的我終於肯動身下樓,同沒有異狀的他來到那輛毀容的凱迪拉克面前。

    車尾被拔空的孔洞,顯得既可笑又刺眼,像是指控主人無情的虐待,他還真捨得這樣對付他的車子。我指著問他:「你那個商標還要不要?我還給你,這樣光禿禿的,好奇怪。」其實早八百年前我就忘了丟去哪兒了。

    「不是說過了,反正也裝不回去,你就留著當玩具吧!」他無所謂地替我開了車門。

    我還是猶豫了幾秒鐘。真要坐上他的車,跟他出遊去?幾時我們有這樣的交情了?

    想歸想,盧永霖的半推半拉加上我的遲疑與被動,我終於坐上了車。

    他很熱心,沒待我動手,自動要為我繫上安全帶。我慌忙搖手,示意他我自己來就好,然後東摸西摸好不容易拉出了帶子,卻笨手笨腳地扣不上。唉!又重複相親當天他送我回家的窘樣,雙腿萬能的人對交通工具是最沒轍的。

    最後,一樣是他技巧熟練地為我繫上。

    ……是無意嗎?他系安全帶的手輕輕刷過我棉質的衣料,不會讓我感到受辱,只讓我覺得困窘。我懷疑隔著衣料的體溫是不是會燙著他,暗暗紅了臉,憎恨自己今天穿的不夠厚。鎮定地道了聲謝,我又斜眼偷瞄他神色自若的側面。他烏黑的眼睛沒讓墨鏡遮著,卻比墨鏡還深奧靈動……我背上升起一股戰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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