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我們的故事

第1頁 文 / 凌塵

    第一章

    清晨的陽光,透過百葉窗的縫隙,染黃了純白的天鵝絨軟被,溫暖地睡在席夢斯床上的女人,露出淺淺的軟笑。女人長翹的眼睫一分開,綻出兩潭深不見底的泓小,烏的發燦,閃著晶光。她慵懶地伸個懶腰,像個厭足的貓,撥撥一頭絲緞般的長髮,玉足點地,優雅地起身套上了晨褸,輕移著蓮步來到窗前;開窗首見的,是丫在陽台上綴飾奇巧的銀邊欄杆上,拍翅歌唱的麻雀。又是一個美麗的早晨……

    對不起!以上描述的不是我,而是我筆下的人物。

    每每寫到這種跟我的生活八竿子打不著關係的情節時,我就會唾棄一下自己——好假仙啊!

    身為一個名不見經傳的究苦作者,我很安分、很努力地作假,編著如夢似幻的情節與故事,儘管這些不是我親身體驗,也未必是我所響往的。

    編故事嘛!有人看,我就編;有錢賺,我就寫。

    但是,我從來沒見過席夢斯床,連DM都沒看過,更遑論睡過。那,為什麼會這麼寫?

    因為同行都這麼寫嘛!寫到後來,好像有錢人就該睡席夢斯床似的,規格化了。

    我住的是七平大的小公寓,點的是日光燈,睡的是硬木板床,穿的是可以出門也可以毫不留情地當睡衣的輕便衣物。晨褸?晨褸是個什麼東西?真有這種衣服嗎?有誰這麼悠閒,起床後還有心思套什麼晨褸,然後支刷牙洗臉吃早餐,吃完後再回來換衣服?

    麻雀?吵死人了!如果我的窗邊有麻雀……

    好了!別想那麼多了,免得我手癢。

    再來敘述一下另一個起床版本,倒帶演練一次。

    現實中的我,應該是從我那嘎吱出聲的硬木反床上起身後,一腳把被子踢開,然後下床,顛著迴旋夢裡的腳步,歪歪倒倒地撞進洗手間去刷牙洗臉上一號,在嘩啦嘩啦聲中解放。

    有閒情逸致時,再順便照照鏡子。

    此刻我瞇著眼睛靠近……

    救命!鏡中映射的是一頭亂草的瘋婆子,牙刷斜著含在口中,嘴角殘留著白泡泡,半瞇著的眼睛儘是血絲,哪裡是兩潭泓水?嚇!眼角還有眼屎哩!還有那一臉油光啊!真不曉得有哪個男人見了還會想來個早安吻?笑死人了!

    我咕嚕咕嚕地把嗽口水呸掉,呸聲中有一半是對那些不實情節的鄙夷。

    所以,我不會妄想有一天,會有哪個眼睛被蛤仔肉糊到,捧著玫瑰花束的英俊男人,開著他的賓士轎車來到我的門前,將我接到他的城堡,拯救我離開這個水深火熱的寒傖狗窩。

    有錢的男人通常不太英俊,因為可能都很老了,而那些湊巧英俊又有錢的男人,不外乎是靠著家世的二世祖,如果還算運氣,就該坐在他的辦公大樓裡,忙著他家的事業,哪有閒空開著車去追女人?更別說與我這個市井小民不期而遇了。

    就算不期而遇,大概也不會注意到我——一個頂著一頭亂草,空著拖鞋和運動褲,睡衣兼外出服的邋遢女人。

    品味?那可是要錢堆出來的。

    我抹完臉,把毛巾隨手一掛,出了浴室,難得曬到中午十二點以前的太陽,我決定出門走走,全身消毒殺菌一番,免得頭上臉上積滿一層霉氣,諸事不順。

    拖著散漫的肢步,我滿腦子怪念頭。構思嘛!作家是最有權利發呆兼魂不守舍,好將謬思的特權發揮到極至——我啊,珍惜這種時光。

    跳過早餐,我直接買了便當,順便進便利商店搜刮一堆餅乾泡麵,幾瓶汽水和果汁,挑的儘是一些耐久的食物,好當作幾天的消夜。很少有人上便利店一次買這麼多的,新來的店員看我這副難民模樣,活像是股市剛崩盤,新台幣對美元大幅貶值,湊巧又來了超級強烈颱風的當天,海峽兩岸國共戰爭開打……

    我從容地提了一大包食物出來。寫故事花腦子,不能餓著了,我的冰箱快空了,還好我的味蕾不挑,什麼食物都能將就,隨便打發一下胃也就算了,不必用那種同情難民的眼光看我嘛!嘖!嘖!真是。

    「你……你真的忍心?你以前不是這樣的?」

    我以前怎樣?我下意識問著自己,驀地訝然失笑,這根本不是對我說的話。

    是一個抽抽噎噎的女聲,將我亂紛紛的思緒一掃而空,我轉過頭,見到一對出色的男女,他們的身旁停著一輛黑色的轎車,一看就知是名車,但不是賓士,因為沒英文商標的車我只認得賓士,那輛不是。

    我遙遙地與他們保持一段距離,可以聽到他們說話,但又不至於讓他們注意到我。現在是星期一早上,喔!更正,是中午,除了我這看來像無業遊民的小作家,可以在這個時候晃蕩,人人都在辛勤工作著,哪裡來的兩個有閒男女在這裡演肥皂劇?

    左右張望一下,這個小巷果真只有我這號偷藏在角落的路人甲,難怪他們肆無忌憚。

    我見那男子背對著女人,叉著腰,看不到容貌,但可以感受到他的不耐煩。大熱天西裝筆挺,面對一個哭泣的女人,應該不是件愉快的事吧?

    想來那女子終究受不了男人的冷落,這回氣憤地繞到他面前,強迫他面對她,也讓我看清了她的臉。

    很美!精緻的妝,得宜的衣著打扮,留著一頭男人最愛的長髮,梨花帶淚,我見猶憐,是個適合當小說女主角的臉孔。

    「我以前就是這樣,只是你忘了。」那男人的聲音低沉,聲音還算柔和,但語意相當冷淡,聽得出他的不以為然。

    酷!很適合當小說中的男主角,我偷偷想著。

    「可是,你對我,一直是比較特別的!」女人叫道。尖細的聲音有些破壞她優雅的淑女氣質。糟糕!光這一句話,就會降格為配角或者第三者了。

    「我可從來沒這麼說。」沒看到那男人的臉,但想像得到是一臉酷相。

    「可是,你上回送了我一克拉的鑽戒!」她的臉孔霎時就像鑽戒,發著亮光。

    「每個跟我來往的女人,只要她的臉皮夠厚,都可以得到一顆。」那男人淡淡道。

    咳!我在一旁差點嗆出聲。有夠沒品的男人!祝他有一天,被所有女人拿著鑽戒砸死!然後,我跑去偷揀,揀去賣……

    「鑽戒不是只能送未婚妻或老婆的?」那女人的臉青一陣白一陣。

    「法律規定的?」

    「沒有……可是……」

    那男人伸手制止:「那不就結了?」

    是啊!結了……SHIT!這男人真的夠行,沒見過比我行,竟然還可以行到這樣沒品的傢伙!我要是那個女的,上前一巴掌甩上去,然後要他掏出皮夾,交出所有現鈔……

    呸呸呸!我強盜啊!我輕輕拍了自己一巴掌,看到那女子輕嚥著,飛似的從我面前疾速奔掠過,衝出小巷,招了輛計程車,揚塵而去。

    呼!總算她還算有點骨氣,不像那些可憐兮兮的小說人物,無怨無悔又任勞任怨的哀求男人。嗯!她的相貌不錯,聲音也好聽,生起氣的臉孔也不失美麗,用她當下部小說女主角的範本,應該可以擠出一些特別的東西。

    空氣中殘留著一陣淡雅的香氣,就像那女人一樣令人回味,我望著那輛遠去的計程車,將她的容貌、聲音、體型、氣質等特色,一一記在腦海裡。

    「你躲在這裡偷聽什麼?」

    嘎?偷聽?我回過神,那男人龐然的身軀已經無聲無息地矗立在我左側,正巧逮到我這現行犯。

    正對著他,才知他帶著墨鏡,看不出長相如何,但墨鏡外的眉頭,皺的打了結,顯然很不高興。

    我先是尷尬一笑,接著又想,幹嘛怕他啊?這麼沒品的男人,才該被教訓哩!

    雖然有點理虧,我怯怯地囁嚅一會兒,但體內的邪惡因子,驅使我卯起勁打算跟他扛上了!

    「我沒偷聽啊!你的聲音很好聽吧?聽了還要收費?你是世界三大男高音之一?你減肥成功,還學了中文?」我聲音輕怯地眨著眼,一臉無辜,像是看著帕華洛帝。

    對於我的胡扯,他先是一愣,進而確定我說的全是打混之詞,他又冷冷道:「非禮勿聽你懂不懂?你侵犯了他人隱私權!」

    我張大口:「請問,民法、刑法違警罰法第幾條規定,公共場所聽到他人隱私,算是侵犯他人隱私權?」我相信自己此刻真的看起來很無辜的讓眼前人想揍我!

    我意識到,墨鏡下的眼睛起碼將我上下仔細打量過好幾遍,所以才沉默好一陣子。終於他放棄與我周旋,轉身繞過車頭去開車門,上了車。

    他大概是認為,像他這樣有身份地位的人,不必跟我這邋遢又白癡的女人一般見識吧?

    我也不知吃了什麼熊心豹子膽,一臉微笑地竟開口:

    「大哥大!你賺了那麼多不義之財……」說到這兒,我還敲敲他的愛車車窗,才繼續道:「還會相信天下有『道德』、『禮義』這回事?你這種暴發戶,十之八九常逃稅、亂吐檳榔汁又不愛護動物,見到狗就踢……」因為社會新聞看多了,對於這種人,我承認我有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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