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頁 文 / 梁鳳儀
沒有半秒鐘的考慮,我跳到床頭去,抓起了電話就搖過去。
是耀暉接聽的電話。我說:
「有緣無緣,看你肯不肯這就來這兒見我。」
金耀暉來了。
他站在房門口時,我凝望著他,禁不住有一陣子的暈眩,我差一點點就衝口而出,喊他信暉。
闊別幾年,完全洗脫了大男孩那番稚氣的金耀暉,比他離開香港時更英偉更俊朗更倜儻更不群。他站著,就有種傲然屹立,不亢不卑的氣氛。
再不是小男生,而是大丈夫。
他已經有氣派了。
耀暉沒有稱呼我,見了我,只呆一呆,就衝上前來緊緊地把我抱住。
他小時候,每當有難題,或是我有委屈,我們叔嫂就緊緊地抱著,團結便是力量,只要對方的體溫傳送,就覺人間不是冷酷,總有人站在自己身邊,為自己打氣。
如今,感覺雷同,但不一樣。
我不能控制自己,感覺到起伏的胸脯緊貼在一個成熟而壯大的男人胸膛上,像一隻倦極小休的船彎進了海灣之內,已抵目的,不再啟航。
我們沒有很快地分開,比一個擁抱應享有的時間長了一倍。
然後,金耀暉放開我,他那凝視我臉龐的眼神像很多很多年前,金信暉初次約會我去舞會,當夜送我回家,跟我說再見時一樣。
那眼神清楚地告訴我,我們會發展下去,一定會,果然……
今日,我在金耀暉的瞳眸深處捕捉到往昔曾有過的訊息,這令我遍體酥軟,差一點點就要重新跌在金耀暉的懷抱裡。
「終於能見到你。」他說。
「為什麼不呢?」
「我以為你不肯見我了?」
「我有這麼表示過麼?」
「今日,天從人願。」
也是天時地利人和。
重重劫難,揮軍殺敵,血戰沙場,幸而不死的戰士,退下來,一定會不顧一切地享受人生。
因為他見過失敗,目睹死亡,親歷劫數,他知道一有喘息的機會,就不必放過。
戰雲必定隨時再起,人生的鬥爭無有己時。
說不定,下一次,就血染征袍,再回不來了。
我為金家,已是筋疲力竭,情至義盡。
金家為我呢,竟是不擇手段,唯恐我不敗下陣來。
我還不解放自己的話,誰又會可憐我了。
心理的屏障因為壓抑已久的感情驟然爆發而被推倒,我意欲振翅高飛。
當金耀暉與我在酒店那法國式露天餐廳內共進晚餐,喝掉了一瓶上好的紅酒之後,我見到的他,既熟諳又依稀難認。
我一再提醒自己,他是耀暉而非信暉。是耀暉應該更好,因為信暉曾背棄背叛過,他有方健如,他不只有我。
「為什麼不回香港去?」我問。
「還未準備好。」耀暉答。
「今後呢?」
「看這幾天的情況而定。」
我笑,裝作沒聽懂他的話。
心上果然有著那種早已遠離我而變得陌生,卻又是夢寐以求的牽動。
我需要的就是這個感覺。
這個感覺令我知道自己仍可以成為一個有血有肉,不只有痛苦有困難也有幸福的女人。那是重要的。
「你來侯斯頓多久?」我又問。
「十天至兩個禮拜。」
「幹什麼?」
「度假兼看朋友。」
「你有朋友在這兒?」
「對,她的家人也在此。」
「探訪與她的家人有關係嗎?」
「我有要緊事需要請教雲妮的父親。」
「嗯!」我沒有問下去了。
雲妮,肯定是一個好聽的女孩子名字。
「這些年,你把自己照顧得很好。」耀暉說。
「你也是。」我答,「你在加州讀完碩士學位之後考進了芝加哥一間金融機構任職是嗎?」
「對。芝加哥在美國其實是個僅次於紐約的金融重鎮,這兒的期貨交易相當活躍。我專心在這兒學習,獲益良多。」
「你若回香港去,很快就能英雄有用武之地。」
「你是說我年屆二十八歲之時,可以接管產業?」
「你已經留意到自己的權利了。」
「有人提我。」
「金旭暉?」我說。
「對。」
「他怎麼說?」
「他問我是否打算回港去接管。」
「你的答案呢?」
「這幾天就應該有個決定。」說這句話時,金耀暉的臉上掠過一陣的迷惘,看不出是疑慮抑或憂傷,「我在等雲妮父親給我的意見。」
「啊,是嗎?他的意見舉足輕重?」
「是的。」金耀暉說。
「有機會讓我認識你的朋友。」
「看看吧!如果我覺得適合。」
我沒有作答。
情況似乎不難估量。
那雲妮是金耀暉身邊的一個重要人物,他們的前景維繫在雲妮的父親身上,老人家要做出一些影響性的決定。
可是,如果有雲妮在,那麼,我的角色又是什麼?
很自然的,金耀暉不會認為我和他需要涉及將來。
缺乏前景,並不等於需要放棄現在。
就是這樣,金耀暉在他心上安頓了我和雲妮。
兩個不同背景的女人,與他有迥異的感情關係,卻同時提供給他一致的利益與享樂。
難怪,都是金家的兄弟,思想與行為如此地同出一轍。
我苦笑。
金耀暉伸手過來,緊緊地握著了我的,說:
「你想得太多了,很多時,有很多事,輪不到我們多想,就是絞盡了腦汁,也不會想得出個真相與所以然來,一切隨緣就好。」
這番話,我接受。
「你今天才下飛機,怕是累了,明天吧,明天你去交易完那筆地皮買賣,我開車子來接你,到處逛逛。」
就這樣說定了。
翌日到指定的律師樓去,正式簽署買賣合約。我順帶提出了個小要求。
賣出的是幾百畝土地,我要求為我保留十畝,作為將來自用。
我說:
「侯斯頓從來都給我帶來好運,我打算建築一個小莊園,有空時來此度假,也看看偉特的好朋友。」
買方毫無異議,順利成交了。
下午,金耀暉來接我。
他見著我的一身打扮時,很呆了一呆。
我一直是穿旗袍或是套裝的女人,看來是老成的。只今天,我刻意地以輕鬆的裝束亮相。
穿一條牛仔褲,外罩一件白底碎花的恤衫,平底懶佬鞋,小白短襪。
一個中年女人做這樣的打扮還是有青春氣息的。
或者我祈望以此拉近我和金耀暉的距離,跟那素未謀面的雲妮一見高下。
全都是戀愛的象徵。
我竟坦然地、無愧地、放肆地享受著。
環境造就了我現在的身份,我似是一個逃兵。
對於一個金家寡婦的壓力是遺留在香港的,沒有帶在身邊,因此我百無禁忌。
無疑,走在人前的我們,是相當配襯的一對。
「十多年前,我倆處在兩個年齡分界領域之內,十多歲的男孩跟二十多歲的少婦是有重大的表面與內心距離。可是,現在不。
我知道我在享受著人們的錯覺。
太久沒有試過在人前出現時被認為是有主的名花,這種身份有它的矜貴。
「你打算到哪兒去?」金耀暉問。
「你帶我到哪兒去都成。」
「好。我們走。」
金耀暉很自然地就拖起我的手,雙雙奔跑過馬路,上了他租來的汽車。
我忽然問:
「到我剛出賣的那半個山頭去看看好不好?」
「事不關己,己不勞心,看來幹什麼?」
「不,我仍有十畝土地,留為己用。」我望了金耀暉一眼,道,「我打算建築一座小莊園,度假用。」
「侯斯頓的確是個好地方。」他這樣答,對我的預算表示贊同。
是不是一個隱喻?如果我們在自己的社會內不能好好地相聚,這兒的莊園會是個好地方。
我忽然害羞起來,低下頭去。
沿途都沒有再講話。
為什麼要是金耀暉?
如果我真是熬不下去了,不甘心為金信暉守一輩子的忠貞,也不一定挑金耀暉。
為什麼不可以是唐襄年?
甚至直率而猥瑣地想,可以是大偉明利或是威廉標爾。
他們這種習慣視男女關係如握手招呼般簡單的民族,是歡迎春夢無痕,浪漫無悔。
除非我愛金耀暉。
我愛他嗎?
抑或他只不過是配合了所有條件,迎合我在這特定時間之內特殊心態的一個理想人選,故而我覺得應該就是他金家之內,自從信暉歿後,我一直孤軍作戰,經年下來,人疲馬倦,驚心動魄還不是最難受的事,我自覺最大最大的不甘在於我在家族之內找不到一個半個親人肯為愛我而兩肋插刀,誓無異志。這令我自慚自愧自卑自憐,日復一日,年復一年。
如今稍事歇息,偶然回首,獨見耀暉,真個是那人就在燈火闌珊處。
就是他了的感覺令我渾身鬆軟,精神充沛。
唐襄年不是金家人,他沒有給我帶來這份特殊的、不可言宣、不可解釋的榮耀感。
跟了唐襄年,只不過像金家之內的一個無人矜憐的女人,被扔在外頭世界,靠一點幸運,給別人撿起來照顧似的。
我太不甘心了。
而且,我心內有個聲音開始說:「如果要背叛信暉,給他最徹底的報復,是挑他的弟弟。」
是這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