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裸情恨

第20頁 文 / 梁鳳儀

    「娘,問題並不是這麼簡單。」

    我說的是實在話:人際是非一生,就很難辨清個黑白來。健如與我的恩怨,不只是牽繫在金信暉一人身上。

    我承認一開頭,我是氣不過來而對付她的,但自從名正言順地承認了她是金家的一分子之後,如果她好好地跟我相處,總還是血濃於水,時間一過了,怨總會沖淡,更何況彼此爭奪的對象根本已不在世,應該減少了龍爭虎鬥的壓力,沒有必要苦苦相逼下去。

    然而,實在的情況並不如此。方健如好像恨我比我恨她更理所當然,對付我的方法更狠絕更徹底。

    我弄不清楚我還做了些什麼事,令她在金信暉歿後要如此地與我為忤。

    都是信暉的寡婦是不是?都有信暉的孩子要帶大對不對?不都是一條船上的人嗎?

    這叫我怎麼跟母親講我的感受,談我的際遇?

    算了。

    很多積怨之所以免提,不是忘記,不是寬恕,不是放過,而是重新提起,只有更傷心,更勞累,更費事。

    「惜如的情況,我就更無話可說了。她並不似健如,跟我開心見誠地吐苦水,她只向我交代一句話。」母親說。

    「什麼話?」

    「她說:『娘,我真的沒辦法,打從我第一次跟金旭暉見面,我就愛上他。我願意為他做一切的情事,承受所有的人生苦難,擔當全部的責備責任。』」我輕歎。

    「心如,我記不起來了,惜如見到金旭暉時,她還是個小女孩吧?」

    「是緣訂三生。」

    「也是債纏九世。金家的男人,無疑是來向我們姓方的討債的。」

    夜已深沉,母親的這句話,令人遍體生寒,牙關打顫。

    太恐怖了。

    「惜如既然如此坦白,我還能怎麼說?」

    「多麼可惜!」我苦笑,「如果惜如愛上了一個不跟我做對的人,那會多好,我今日起碼多一個好幫手。」

    「愛情是盲目的。」不附帶任何交換條件的赤裸情懷尤然。

    方惜如像日本的神風特擊隊,上頭一有訓令,便義無返顧地衝入敵營,寧可一拍兩散,全不計較自己也要粉身碎骨。

    我還有什麼話好講的。

    「心如,我們母女姊弟重逢了,總算是件喜事,我求你一件事成不成?」

    我捉住母親的手,道:

    「娘,不用求,甚至不用講,我理解,我明白你的心意。」

    母親把我的手放到臉頰上去,慈祥地說:

    「那麼,你會答應?」

    「我會。」我清清楚楚地回答。

    「對,我忘了你己為人母,很容易將人比己。」

    誰說不是呢?每當我看到自己的孩子為了爭玩具而大打出手,爭個頭破血流,我就激氣。老教他們切肉不離皮,手足之情,彌足珍貴。

    有一天,聽到詠琴在欺負詠書,她道:

    「你是你,我是我,你別動我的洋娃娃,否則我宰了你。」

    我就立即把詠琴拉過身邊來訓斥一頓:

    「有好的東西,妹妹又是喜歡的,你應該主動與她分享才對,怎麼會凶成這副樣子了,如此自私就不是個好姐姐了,知道嗎?做姐姐的有禮讓、提攜弟妹的責任,我的這番話,你給我記往了才好,否則,我可要賞你一頓打。」

    真是似是而非的做人處事道理。

    做姐姐的,凡事忍讓弟妹,當然總有個限度。這條底線,無疑健如和惜如老早已經衝破了。

    可是,我怎麼跟母親爭辯?怎麼為自己辯護?

    如果易地而處,將來有日,詠琴與詠書有類同的事情發生,我這做母親的會不會知不可為而為,奢望她們能盡忘前事,執手言和呢?

    答案是:一定會。

    既如是,我怎麼能不看透母親的心事?

    原以為母女倆今生今世都不會再見著面了,如今劫後重逢,她向我提出什麼心願要求,我不答應的話,實在是說不過去,於心不忍。

    更何況,仇人原是恩人。

    金旭暉是在方惜如的哀求下把母弟接出香港來的。

    我還能在此情此景之下堅持什麼仇怨呢?

    於是,我讓母親跟健如和惜如商量,搬回麥當奴道跟我們一起毗鄰而居。

    剛好我新近買進了緊貼著我住的那幢房子的兩幢房子,就讓健如和惜如分別搬進其中兩個單位去。這總比恢復舊時模樣好,省了彼此的尷尬。

    母親自然是最快樂的,她緊緊握著我的手不放,說:

    「心如,你知否我曾在年前賭誓,如果上天讓我跟你們重聚,目睹幾個女兒重修舊好,我寧願減壽十年,驟然而卒,仍是無憾。」

    我笑著拍拍母親的手:

    「你的誓言應驗也不打緊,你原就是長命百歲的。」

    母女倆笑作一團。

    看到自己能為母親帶來歡樂,實實在在地感動。

    吞掉什麼齷齪氣其實在今時今日已不打緊,我總算吐氣揚眉了。

    一個處在順境之中的人,也容易胸襟寬廣,自己得到的已經不少,就不必為一點點缺憾而再爭執,再不肯放過。

    加上,惜如的表現令我駭異。

    她竟在搬進新居的翌日,跑到我身邊來,說:

    「大姐,我有話跟你說。」

    「說吧!」

    「你照顧我,我很感謝。只是如果旭暉都沾你的光,這就說不過去了,他到底是有經濟能力的人,所以不像我,非得依靠人不可。所以,我跟他說過了,我現住的一層樓,他還是照樣把租金交給大姐。只不過,繼園台的租金比這區便宜,如果要向旭暉多要家用,我有點為難,請大姐你通融。」

    惜如雖然盡量地說得不亢不卑,但一份可見的委屈潛藏在辭藻之內,是隱然可見的。

    我心惻惻然有著極多的不忍。

    說到底是我們方家的女兒,於是我答:

    「不必斤斤計較小數目了,健如也佔住了另外一個單位,難道我就跟她要房租不成?」

    「旭暉也會覺得難為情。」

    「他把母親接出來了,我們幾姊弟還未感謝他呢。」

    「大姐你是大人大量。」

    「自己人不必說這些客氣話。」

    「娘聽了一定很高興。」

    「只要她老人家高興就好。」

    「大姐,我真心地多謝你。」

    「惜如,」我忽然心動又心軟,「你剛才說的那番話,自己也要回味。依靠什麼人都假,把握經濟獨立了,才叫做安全。你也得好好地為前途想一想。」

    惜如道:

    「沒有什麼好想的,我到永隆行去做事好些日子了,只是學的與賺的不多。」

    「為什麼呢?」

    「自從旭暉結婚之後,永隆行成了變相的傅品強附屬公司,很多生意還是要聽傅家的指令,那麼一來,在人情人面上,就沒有法子安插我在其中任事,只能在永隆行擔任個閒職,你說能賺多少,能學多少了?」

    這情況倒是真有其事的。

    我細想,這妹子也真是自討苦吃了。

    跟惜如的這段談話,其實我是上了心的,只是一時間沒有再做任何打算。

    直到母親給我說:

    「心如,昨天惜如好開心。」

    「為什麼呢?」

    「她說你跟她談了半天的話,對她很關懷。」

    「唉!惜如本來是個聰明人,跟了金旭暉,如今不上不下,人前人後閃閃縮縮的,真不知如何了局。何況,旭暉的妻子不是個壞人,卻又不好應付,這樣下去,她的虧是吃定了,且會吃得大。」

    「你做大姐的就攙扶她一把吧!」

    「我不能代替金旭暉。」

    「也不是這麼說,譬如把惜如帶到金氏去,遠比永隆行有前途。惜如說到底是個英文中學的畢業生,能幫你很多忙。將來你的生意做大了,單是李氏兄妹兩個心腹也是不足夠的。」

    我還在沉思考慮,母親又再加上一句:「有你在身邊,總不會有人敢對惜如怎麼樣了。」

    真是千穿萬穿,馬屁不穿。

    虛榮必被虛榮誤。

    在我的前半生,我是承受得太多教訓了。

    當時,我就下了決心,對母親說:

    「好吧!就讓惜如到金氏來幫我,實在我也要加添人手。」

    對於接收以至栽培降將,是一份榮耀,一份威風,很難加以抵抗拒絕。

    方惜如開始在金氏上班,她也真是個有辦法的人,令各同事對她的印象都很好,只除了李元德,對她好像還有一點戒心倒是看得出來。

    我就曾坦率地對惜如說:

    「你跟李元德相處得怎麼樣?」

    「他對我的印象不過爾爾,但李先生是個極能幹的人,且心是向著你的,只這兩點就相當可靠,我會設法令他接受我,不要你為了維護我而損失一點李先生的心。」

    無疑,這番話是相當動聽,很容易受落的。

    而且,起了一重催比作用,令我對惜如開始信任。事實上,我交給她的公事,沒有一件她不是給我快快辦妥,工作成績出人意表地好。

    我在生意上的很多細節與零碎雜事,方惜如都攬在身上,處理得頭頭是道,有時我顧及不到的,她都給我補救或補充過來。

    母親看到我們姊妹的相處有轉機,她幾乎開心得不敢信以為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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