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頁 文 / 梁鳳儀
妹妹既是個嬌生慣養的小姐,做姐姐的就只一味陪在身邊,當個耐心的玩伴與聆聽者,總是以我之憂為優,以我之喜為喜。
從來;我倆都配合得天衣無縫。
幗眉非但無姊無妹,父母還老早去世,內向的她很自然地把天生的手足深情,寄托在我身上。
也必然是為了她從小缺乏父愛,看著我在父親的愛寵下成長,下意識地在艷羨之餘,渴望能有個像我父親似的男人去愛護她。這段忘年之戀,因而得以在我逗留於美國求學做事之際,萌芽茁壯。
父親多年以來跟我相依為命,感情自是一股腦兒的全放到我身上。在他身邊穿來插去的異性,全部都在客觀條件上有著重重缺憾,極其量只能力他提供短暫情慾的發洩。我赴洋深造之後,寂寞的父親不期然地以溫馴委婉而親切的蔣幗眉作為替代,再把這段感情與關係稍稍變易而為男歡女愛,也真是相當合情理的發展了。
當我看到父親給我的遺書,告訴我,他有緣遇到一位紅顏知己,使他的晚年平添甚多的舒暢溫馨與安樂時,我的確無比興奮。誰不知道孤獨難熬,淒清難忍,記得父親的遺書寫道:
「福慧,我的女兒,請原諒我沒有在生前親自向你交代,讓你分享我的歡愉。我常想像,要是給你知道真相時,你必目瞪口呆,繼而就會歡呼雀躍,只為馴孝如你,一定比我更開心:
「不能讓我父女倆分享這麼高義隆情的歡樂場面,實有可原諒的苦衷!
「只為我和她相愛以誠,在過往幾年,她未曾向我提出過任何一個要求。就連我主動地為她做的、安排的,一涉及財富,就給退了回來:
「她只狠狠地哀求我答應,今生今世,也不要直接或間接地向任何人透露她的名字與身份。故而一直不便將真情相告。
「我最愛、最關心的人,在世上也只有你倆了!遺產原應一分為二。可惜」如果在遺囑上披露了她的名字,固然有違我的諾言,更辜負了她了。
「慧慧,你父受惠承恩深重,無以為報,可否懇切地請求你,為愛爸爸,在以後的日子裡,萬一你有緣發現她是誰,請代為照顧。」
當時,我感動得落淚。
人海茫茫,無根無據,我仍拚命地去尋訪。
就因為我楔而不捨地要感恩圖報這位父親的紅顏知己,才會不自覺地把秘密向杜青雲洩露,讓他有機可乘,串通陸湘靈,冒充真命天子,設那可怖的陷階日套,摔得我頭破血流,面目無光。
蔣幗眉當然無法聯想到自己隱瞞真相,會出這麼一個大亂子!可惜,我雖不殺伯仁,伯仁由我而死!
我對蔣幗眉的怨忽,日益濃重,揮之不去。為了成全她的高潔清廉,我賠上了無窮血淚。我無論如何地不甘心。
更令人在想深一層時,氣憤難平的是,幗眉之所以誓死不要公開她和父親的秘密,壓力竟來自我身上。
就為了小時候,有那麼一天,父親從我千萬個洋囡囡中隨手取了一個送給幗眉,被我發現之後,呼天搶地地嚎啕大哭,吵嚷不已。旁的傭僕為著哄我維護我,而對幗眉苛斥重責,害她有一大段日子連連造著惡夢,夢見凶神惡煞的人來強搶她之所有。於是,心靈受創,印象難忘,成長後更怕跟父親的一段純情,被一總的人,尤其是我,予以蔑夷的否定。惟其蔣幗眉的心態與苦衷是如此的順理成章,合情合理,也就等於說要我多肩負一隻黑鍋。簡單一句話,無非是我的刁橫造成禍事的原回,怨不得天,尤不得人。
有人教自己啞子食黃連,縱使無心,也成誤殺,叫我如何不心懷怨憤?說得嚴格一點,是這個眼前人,仗著她的馴善,把自身的清高雅潔建築在我的苦難之上。
當然,我不會告訴她,我現今的想法與感受。
她完全有權利繼續扮演純情角色,至於我,革面洗心,實行老奸巨滑。
幗眉放下了雜誌,微笑地跟我說:「知道你已回港,想著你今天一定忙個不亦樂乎,故此也不搖電話到利通去找你了,直接到這兒候你回來。」
我該說什麼,實在想不到有什麼值得跟她談。
「福慧,一切順利嗎?」
「還好。」
「你累了。」
「嗯。」
那就好好睡一覺,改天我們再談。原本有件事,想來跟你商量。」
「什麼事?」
「你要我搬來這兒小住一個時期,陪陪你嗎?或許放工後,你要找個人閒談解悶。」
我略怔一怔。這蔣幗眉是好意地照顧我呢,抑或她在探聽自己應得的權益?
既然真相大自,她曾過目父親的遺書,名義上與人情上,她其實是江家遺產的另一個繼承人。
雖說在法律上頭,完完全全沒有她的份兒。
可是,我若說出這種話來,就是徹頭徹尾地辜恩負義,見利思遷了。
放在眼前的,怕只有兩條路,其一是坦坦白白,二口六面地跟蔣幗眉商量遺產的分配;其二是拍拍胸膛,做足小人,裝傻扮愣,藉故推搪。
在幗眉跟前,我似又輸了一仗。
財富與品德二者之間,我只能擇一。沉思使我益發默默無語。
在我未想通想透,應如何應付之前,我認為最好保持緘默。
江湖上高手過招,多是以靜制動。非迫不得已,我不會自動出招。最好是對方沉不住氣,先行發難,我是見招拆招,吝易取勝得多。
我斷不能老認定人會一生一世都無變。
從前的蔣幗眉或許真的只談情愛,不尚物質。然而,請勿忘記,從前江福慧也敦品慎行,決不胡作非為。
昨日已矣,不忍踩死一隻螞蟻的人,都有可能變作江洋大盜,殺人如麻。
當年,若有什麼危難困擾發生在蔣幗眉身上,她最低限度依傍有人。女人最需要的無非是安全感,只要江尚賢健在,她的感情與生活上的一切都毋須張皇。自然有資格清高無求。一般豐衣足食的人,多有講究仁義,少有作好犯科,這是可以理解的。
如今,大勢已去,靠山已逝。單是要維護一份安全感,而想到財富攤分的問題上頭,並不是太過分的事。
況且,有些人十二分的工於心計,像杜青雲,何嘗不是處心積慮,挖空心思,考進利通來,依計行事?
難保蔣幗眉不是自小看不得我們那白玉為堂金作馬的家勢,更羨父女情深,於是安排香餌釣金鰲。
再說,父親當然是眉精眼企,並非善類,幗眉稍在相處之中,露了貪相,我敢擔保父親隨即警覺。如此一來,小便宜佔到一些,有何瞄頭?倒不如沉住氣,等他百年歸老,在遺產上大撈一筆,更加划算!
可能幗眉正是在賭這一鋪。誰想到江尚賢竟會依足對方要求,連間接把紅顏知己的名字寫在遺囑上也免了?我看父親呢,基本上仍在惴惴不安,不敢確切地肯定蔣幗眉是否真的無條件去愛他,於是留下遺囑,把這個疑團交由我去解決、去處理。
他的這個辦法完完全全地一舉兩得,既可以安撫自己良心,蔣幗眉若是真情真義,他到底算至死不忘圖報,也叫安樂了。萬一幗眉深謀遠慮,在他去世後,跑來跟我算帳,暴露了還是以利字當頭的本來面目,我自有法律保障,財產如何調動,要松要緊,權操於我。
說到頭來,姓江的親骨肉才是當然的家業繼承人。
別說我批評父親,他要是毫無懷疑,真心誠意地要把家產分給蔣幗眉,何須如此扭橫折曲,故弄玄虛?
辦法簡單得很,開一個瑞士銀行戶口,將一筆龐大數目過戶,再留給蔣幗眉一封親筆遺書,正如留給我的一樣,囑她在自己去世後方可拆閱,遺書上可以這麼寫:
「感於你的真誠摯愛,請讓我在有生之年,安排一個照顧你的方法,我已在瑞士銀行存放一筆款項,作為你下半生的用度。於你,不為任何物質而愛一個男人,值得引以為做。
可是,於我,愛一個女人而必須負起照顧她的責任,這是否也值得我引以為慰呢?二者其實並無牴觸,你是元求而得,我是身後施予。如果你仍堅持不肯接納,那麼就以此成立基金,做一些對社會有益的善事,我同樣感到快慰!」
是不是絕對可以這麼處理呢?我可以想出來的這個方法,父親一定也想得到。想得出,行得通的方法而沒有採用,無非是不願為、不甘為而已。
我還見得少表面慷慨,其實吝嗇的財閥富翁嗎?
每一分一毫的受益人,都必須是血緣骨肉,都必須名正言順,都必須物有所值。
做善事,可以,然,一定打正旗號,以慈善換取名譽,或以捐獻收買關係,有利於長遠的個人與商業計劃。要他們暗地裡不為人知去重重回報另一個人的恩情,實在太難太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