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激情三百日

第13頁 文 / 梁鳳儀

    固然不便胡亂以上司為訴苦對象,就是跟同事,也不多說。平日鬧哄哄的,以公司裡頭一些無傷大雅的人事或日常生活軼事做話題,還是可以的,要說到私事呢,個個都諱莫如深,有著起碼的防範。

    至於家裡的兄弟姊妹,比自己年長或跟自己差不多年紀的都是男孩子,根本從來都不是談心的對象。事實上,那豆腐方塊似的居室,無論如何不鼓勵人把心事攤出來講,誰有任何不得意,就連那最小的小弟都知道。前些時,大哥換了女朋友,小弟是頭一個嘲弄他,說:

    「怎麼,楓妹妹不要你了,她另外找到比你更好的?」

    童言無忌,有甚麼辦法。

    大哥鐵青了臉,足足整個月沒有回家裡來吃晚飯,怕家裡人那暖昧的,不知是同情抑或是奚落的面色,在重新出現後,父親在廚房裡問母親:

    「脾氣發完了,肯見親戚朋友了嗎?」

    母親歎一口氣答:

    「這是個甚麼世界,發脾氣也得要有身家支持。在外頭吃一餐多少錢了,有本事長年大月食在外,就不會鬧失戀了。老是嫌棄爹娘招呼得他那紅粉佳人不夠周到,又不曉得想一想自己的本事?」

    家裡有多大呢,這廚房的一席好精彩的私底話,跟在客廳內發表宣言是沒有分別的。

    小紅嚇得一點點心膽俱裂。

    是個千真萬確的感覺,並非故意誇大。

    母親的一席話不知可否視作熟不拘禮?為甚麼親如骨肉,也要把人糟踏得如此不成話?

    大哥的感覺如何可不知道。然,這個教訓,小紅可記緊了,免得過,她絕不會把自己的為難告訴家裡人。

    故此,小紅把失意收藏得緊緊密密,反而在辦公時,還會稍為流露疲態,略現心事重重的顏色,一回到家,就只是沒事人一樣。

    活到如今,小紅才知道世界艱難,家庭環境不怎麼樣的人家,種種問題就會出現,家居簡陋,別說沒有私家用地可供自己痛快地哭一場,就連大聲歎息,怕都會被兄弟姊妹聽聞而予恥笑。

    原以為早早脫苦海,可是,一下子發了臭脾氣,跟麥耀華鬧翻了,如今怎樣下台?

    才不過幾天功夫,小紅就憔悴下來。

    這天將近放工,有把陌生的女聲搖電話進來找馮逸紅。

    「是馮小姐嗎?我們是宜新傢俬公司負責送傢俱的,你訂的那套餐桌餐椅已經過了陳列期,可以送到府上了,請示時間地址。」

    「甚麼?」小紅驚異地問:「甚麼餐桌?」

    「就在前幾天,我們總廠作酬賓傾銷大減價,你們不是訂了一套餐桌嗎?讓我看看,訂單上寫了馮逸紅的名字,付款者名叫麥耀華,是你的先生吧?」

    小紅臉上登時泛起紅光,精神奕奕的答:

    「對,你們現在就可以送貨了?」

    「是的,打電話來審查一下地址,問是否正確?我們可以在明天上午或下午送去,請選定時間,屆時按址送貨,有人接應了吧?」

    小紅想了想,答:

    「就下午四時半吧!」

    這樣她可以向樂秋心請半小時假,到新房去接應餐桌。

    完全是意外之喜,這表示著自己跟麥耀華的關係還沒到瀕臨告吹邊緣。餐桌一定是在她氣極跑回市區之後,由對方買下來的。

    忽然的有跡像雨過天晴,雲開見月,真是太高興了。

    小紅準時跑到新居去,拿鑰匙開了門,走進去。

    客廳連飯廳那二百英尺地方,空空如也。然,小紅興奮得管自在那兒手舞足蹈,甚至情不自禁地哼起小調來。

    就這樣一邊唱,一邊雀躍、飛舞,冷不提防,來個大轉身之後,竟撞在一個人的懷抱裡。

    小紅嚇得尖叫。

    「小紅,是我。」麥耀華說。

    「天!」小紅定下神來,隨即破口大罵:「你要嚇死我嗎?無端端在這兒出現?」

    「我為何不可以在這兒出現呢?這是我們的家,你有門匙,我也有門匙。」

    「還給你,讓你獨個兒住好了,我走。」

    小紅一手把門匙塞給耀華,一邊抿著嘴,一副哭笑不分的怪模樣。

    耀華忍不住笑了起來,使勁地把她擁到懷裡,說:「好了,好了,我們別再吵架了。剛才你進來時,不是頂高興的?」

    小紅不知是氣是笑,嚷:

    「早知道你來,我就不用走這一趟,那傢俬店的人真是豈有此理,何必通知我?」

    「你怪錯好人呢,是我請他們通知你,然後又問了他們何時送貨的。我專誠到這兒來,向你賠不是。」

    小紅低下頭去了,過去幾天來的怒火,似被一陣豪雨淋熄之後,只餘一縷輕煙,微微往上冒,熏得人雙眼有點紅。

    「你原諒我。」耀華說。

    小紅點了頭,再抬起來,接觸到對方熾熱的眼神,正打算閉上眼,門外就人聲鼎沸,嚷道:

    「有人沒有,送傢俬來了?」

    那套餐桌餐椅擺好之後,耀華跟小紅到樓下商場去買了家鄉雞和粟米,抱了回來,就在這新房子吃他們小兩口子的第一餐晚飯。

    沒有比吵嘴之後和好如初的感受更甜蜜。

    「小紅,我己請媽媽替我們擇好日子,好不好約你父母出來,彼此吃頓飯。」

    也是到兩親家會面的時候了。

    小紅有點緊張,怕雙方母親都不是好相與的人,結果會難為了自己。然,難關總要闖過去的。

    耀華倒算買了禮物,跑到小紅家裡來,恭恭敬敬地邀請小紅父母,說:

    「家母請世伯和伯母賞個面,大家圍攏起來,吃頓晚飯。也把兄弟姊妹請在內,來個相見歡,湊一湊熱鬧。」

    馮家當然答應下來。

    啟程赴宴的那天夜晚,小紅明顯地緊張。她幫忙著替小弟換衣服,把一個抽屜內的衣褲翻了出來,左左右右地察看,總覺得不順眼。

    忽然的,小紅急躁起來,罵了幾句:

    「怎麼你的衣褲竟沒有一件光光鮮鮮的,帶你出去吃飯,失禮死人!」

    小紅的兄長正在縛鞋帶,說:

    「怕我們失禮你呢,那就不要去好了,寧食開眉粥,莫食愁眉飯。隨隨便便吃飽肚,省得安樂!」

    小紅立即知道自己說錯了話,鼓著雙腮,一時間不知如何應付。

    她的沉默,並沒有把家裡頭的緊張氣氛緩和下來。

    父親已經立即說:

    「一點都不假,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還未過問,就先嫌棄起自己的家人來。」

    「小紅,你別以為快將是麥家的人,就對娘家親屬不賣帳,我這做母親的真要認真地說你幾句了。將來嫁出去,家姑的脾氣不易受,那時候才曉得跑回娘家來哭訴,就知道誰才是真心站在你的一邊了。」小紅的媽煞有介事地教訓起女兒來。個個似乎都在湊熱鬧,趁她說錯半句話,就打落水狗,事必要她樂極生悲。

    有了上次的教訓,小紅承忍住脾氣,不作聲。否則先弄得家人不高興,堅拒赴宴,怎麼好呢,再下來,又會把一口烏氣轉噴到麥耀華,甚至麥家的身上,那還得了,可一不可再,再闖這次禍,就未必會如上次的幸運了。

    這口氣只好忍了。

    然,人是往往不會因為對方退讓,就放過生事的。通常反會變本加厲,得寸進尺。

    小紅的大哥就是一例。

    一看風頭火勢,發覺父母都幫到自己這一面來,便更乘機撒野,說:

    「君子不食嗟來之食,我不去了,你們去吧!」

    此言一出,父母的臉色更不好看。父親乾脆把穿到一半的襪子脫出來,擲到鞋面上去。母親呢?使勁地把手袋拋向梳化,跟著整個人跌坐在上面,把臉望向窗外。其餘弟妹,都抱著看好戲的心情,或倚在牆角,或蹲坐在凳子上,托著腮,看小紅如何收拾殘局。

    小紅的眼淚正在眼眶內打滾,很辛苦,很辛苦才把它們生吞到肚子裡去。

    她微微昂起頭,環望著這間斗室。

    無法不苦笑了。

    她是第一個可以脫離這個家,跑到外頭去另闖天地,成家立室的。

    這無疑是一項進步,說得坦率一點,她是這家裡頭第一個作出突破,脫離狹窄的環境,有本事往外頭世界吸一口新鮮空氣的人。於是,有人妒恨了,有人將不得志的情意結髮洩到她身上去。小紅心裡狠狠地想,大哥被女朋友拋棄,母親說是該女子嫌他窮。

    是不是人窮志短?就是因為兄長那種小家子氣的性格把人家嚇跑了。

    那女孩子的選擇是對的。也許,小紅跟在大機構的行政大員身邊辦事良久,至少訓練到自己的涵養與胸襟,曉得辨別美醜,兄長這種酸溜溜、不開揚、不大方、沒遠見、沒風度的表現,怎麼可能吸引異性?

    總是現實的問題。男人不得志,像父親、象兄長,就會出現一副落泊的形相、猥瑣的行止,完全沒有辦法。越是形容慘淡,器量狹窄,就越沒法子發達。越沒法子發達呢,唉,不用形容下去了吧!

    小紅忽然想起麥耀華來,別看他是個普通人家出身的人,就是因為有志氣出來闖天下,做小生意,人都出落得比長兄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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