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再遇莿桐花

第5頁 文 / 李樵

    「我要去台東的秀水小學當老師。」

    「老師?」媽尖銳地提高聲音。

    我刺耳地翻翻白眼。「我讀師院,當然是當老師,這是天經地義的事!」

    爸本來一直讓媽主導一切,聽到這裡,他連忙拿下口中的雪茄,訝異地揚眉:

    「罌粟呢?她沒意見嗎?」

    我家與罌某是世交,難怪爸會特別關心她的反應。

    「我們已經很久沒聯絡了。」我不冷不熱地說。

    「怎麼?你們吵架了?」

    「差不多。」我聳聳肩。「事實是,我們分手了。」

    「你跟罌某分手了?」媽又是一聲尖銳。

    我們這家人多生疏,我與罌粟分手已經是八百年前的事了,他們居然不知道。

    「媽,你除了重複我的話之外沒有別的話說嗎?」我好笑地揚揚眉。「例如,問我為什麼要去當老師?」

    「你為什麼要去當老師?」聽到我的話,她呆呆地順著我的話問。

    「因為這是我想要的生活。」

    「你要的生活?!」

    God!媽又來了,還是改不了這個鸚鵡習慣!我忍不住笑出聲。

    「笑什麼?好,你倒是說說看,你想當老師,你能教什麼?」

    媽質問我的方式,咄咄逼人,彷彿當我是她平常質問的那些政治官。

    「國語、數學、美術、音樂、體育,只要你想得到的,我都教!」

    「怎麼?你是嫌日子過得不夠刺激嗎?非要搞這些飛機!

    「正好相反,」我頭一次這麼認真地正視媽的眼睛。「我的日子就是過得太刺激了,所以才需要尋求平靜。」

    「你——」

    「再說,當老師有什麼不好?」我挑挑眉。「所謂『天、地。君、親、師』,老師雖然賺不了什麼大錢,但也是一個令人尊敬的行業。」

    「要當也去當大學的教授!」

    「可是,我比較喜歡當小學老師耶。」我將手撐在下巴,打從心底微笑。

    媽完全感受不到我平凡的快樂,氣得轉頭看從頭到尾冷眼旁觀的父親。

    「你還不幫我說說木槿,他不知道吃錯什麼藥,還是頭殼燒壞了,居然好好的秋少爺不當,要去台東那個鳥不生蛋、雞不拉屎的鄉下地方當老師!」

    「木槿,」相對於媽反應激動,爸卻是一副老神在在。「既然你已經決定了,你就去做吧。」

    「什麼?連你也這麼縱容他!」

    「好了,別說了。」爸對媽覷了一眼。「兒子都已經這麼大了,他知道他在做什麼。」說完,他轉向我。「要是你不習慣那裡的生活,就回來吧,看是要出外,還是到我公司實習。反正,公司總有一天是你們兄弟的。」

    爸輕鬆地咬著雪茄,拍拍我的肩,一派很開明的模樣,以為我吃不了苦嗎?我望著爸,皺眉。他是個好父親,總是扮演慈父的角色。可惜,他太不瞭解他的兒子了。

    第三章

    為什麼要當老師呢?

    其實,那年的大學聯考,我並沒有去考,獨獨只考了師院。

    我還深刻地記得那年高三的最後一個夏天,在炙熱的午後,我和幾個死黨蹺課到一座荒廢的校舍避暑,打屁、打橋牌、看黃色書刊。

    我們聊了很多對未來的期望,有人想當大富翁,有人想做電影明星,有人想去環遊世界,有人只想安安穩穩地過日子。

    「嘿,阿模,你是我們當中最有出息的,畢業後你想做什麼?」他們問我。

    「我想當小學老師。」

    也許是我的外表、態度給人不太正經的印象,一點都沒有傳道、授業、解惑的夫子模樣,所以,當我那些死黨知道我要去考師院,還信誓旦旦地說要當老師,大家都很不看好地抱著肚子笑得喘不過氣來。

    「天哪,我們的蹺課大王居然要去當老師?哈……笑死我了,這……真是本世紀的大笑話!」

    「阿懂,你是不是吃錯藥了,還是天氣太熱,被日頭曬暈了?」

    「啊,為什麼不行?」我在下巴比出一個『七「。」我這麼帥,小朋友一定很喜歡我這個老師,小女生則會偷偷暗戀我。「

    「拜託,你別誤人子弟就阿彌陀佛了。」

    「不,我說真的,我想當一個讓學生感到幸福的老師。」

    說這句話時,我的左手抱著一本brlayboy,右手則高舉手電筒——因為校舍的光線太暗了,我們都會帶手電筒來——擺著自由女神的姿勢,一臉的聖潔(?)光輝。

    我那群死黨看了,更是笑得七仰八翻。

    雖然很不正經,但那時的我,對未來真的充滿但憬。

    事隔多年,現在回想起來,我的想法依然沒有改變過。

    今晚,老時間,我連上BBS站,刺桐花也沒有意外地出現在BBS站上。

    打完招呼後,我跟她說了我和爸媽在餐廳的談話。

    「我想當一個讓學生感到幸福的老師。」我這麼告訴她。

    「我相信你一定會是個好老師。」她打了一個大笑臉。

    她的信任令我非常感動。「怎麼說?」

    「因為你本身就是大孩子,孩子最瞭解孩子了。」

    「嘿,你該不是暗喻我長不大吧!」

    「呵呵。」

    相處了一個月多,她的「呵呵」已經不再充滿譏消。雖然沒聽見她的笑聲,但從無數次的夜半談話中,我知道她是個甜美、略帶著調皮的女孩,這樣的女孩,她的笑聲必定也是好聽的,像風中擺盪的風鈴,清清脆脆。

    「我的好妹仔,你就別再取笑葛格了。」妹仔,偶爾我會這麼親見地喚她。「說正經的,為什麼你會如此肯定我?」

    「這一個月來,你幾乎把你的祖宗八代都說給我聽,但,你談得最多的還是你弟弟阿拓的事。我想你是在乎阿拓的。在與你多次的談話中,你雖然表現得很無所謂、很自由,不在乎別人對你的看法,但,我知道你是一個很重感情的人,你一定很想回去那段與阿拓無憂無慮、彼此依十的日子吧!」她頓了一下。「你說過,你喜歡小孩子,喜歡孩子臉上那株純真與完全的信任。你一向樂天,既然你已經無法挽回你和阿拓的那段幼年時光,於是你乾脆把小愛化為大愛,把你的感情與關懷,延伸到那些孩子身上,彌補你的遺憾。」

    轟!我整個人怔在電腦前。

    說不出心中那份激越、那份澎湃是什麼,像背部被猛一拍,哽在喉嚨裡的魚刺吐了出來,又重新呼吸新鮮空氣。只因被瞭解,整個人變得輕鬆了。

    「所以,我相信,你一定會是個好老師。你會對網絡上陌生的我付出關懷,你當然也會無私地愛那些孩子,就像你愛阿拓。」

    天哪,她是如此懂我至深。

    是的,我沒辦法讓阿拓感到幸福,所以,我希望其他孩子幸福,我期望他們每天都能快快樂樂、開開心心地上課,沒有任何功課壓力。

    人的一生裡,能遇見幾個知己?

    如果此時她就站在我面前,我一定會衝去把她抱起來,旋轉一圈,或許給她響吻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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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刺桐花,我們幾個面吧。」我衝動地打下這一行字。

    這個想法是一瞬間產生的。在打出這句話的前一秒,我壓根兒沒有想過要見刺桐花一面。事實上,雖然我會跟同友聊天、打屁,但我從不曾接受他們私下見面的邀約,主動提出邀約更是第一次。

    我從來不曾這麼迫切地想見一個人,這種迫切感,哪怕她人是在異國,我也會不顧一切地跑去見她一面。

    她沉默了許久。

    「妹仔?」我遲疑地喚她一聲。

    這時候,我才發現到自己的決定有多麼衝動。

    「我是不是嚇到你了?」

    「為什麼想見我?」她問。

    「不知道,就是突然想見你,想到了就說出口。」我老實地說。「妹仔,如果你覺得困擾,就不要理我剛剛說的話,我不會在意的。」

    「難過你不覺得不公平嗎?」她沒有回答我的問題,反而問我。

    「什麼不公平?」我一頭露水。

    「這一個月來,我們聊了很多,但總是你說,我聽。你像一本擬開的書,讓我看得一清二楚。我知道你喜歡打籃球,喜歡一個人去看電影,喜歡痞子度的書,卻討厭死了他書裡男主角喜歡一個人卻又有著不說出口的爛個性;此外,你還喜歡收集迪士尼與宮崎駛的動畫片DVDo我知道你這麼多,但你卻對我一無所知。」

    「我不覺得呀。」我覺得她真是一個可愛的人,竟然為我抱不平,而且投訴的對象還是她自己。「我不喜歡別人勉強我去做我不喜歡的亨,所以我也不去勉強別人。我不認為自己做了多少市,就硬要求對方也要做得跟我一樣。我喜歡對你說那些事,因為那個人是你,而且,你也願意聽我說,這樣就夠了。」

    「你難過對我一點都不好奇嗎?」她又問。

    「好奇死了。」我誠實地說。「但,我寧可等。等你願意說的時候,再告訴我吧。」

    聽完我的話,她又沉默了,而且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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