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頁 文 / 李樵
第一章
初遇她,是在二月冬末的一個夜晚,距離退伍的日子,倒數計時還有三十天。
這天,營裡放假,沒有女友可以纏綿溫存,又不想太早回家,於是約了幾個老朋友來個man'stalk,打了一個下午的籃球,接著又去電影院,趁著還有幾十天的軍人優待,多趕了幾場電影,回到家已經將近十一點了。
整個屋子都靜悄悄的。
經過阿拓的房間,門縫下洩出燈光,看來阿拓還在用功。
台灣的高中生是很可憐的,不到最後關頭,一分一秒都不能鬆懈。
「阿拓,是我。」我出了用他的房門。「別熬得太晚,書要讀,身體也得顧。」
「你離我房間遠一點!」他從裡頭吼了一句。
哇咧,阿拓不知吃了幾噸的炸藥,火氣好大!
「是,考生最大。」我自討沒趣地摸了摸鼻子回自己房間去。
一進房間,習慣性地先按下電腦brower,又打開電視,電視正在播放著大專杯籃球賽,頓時,整個房間充滿聲音。我開始脫衣服,進浴室,洗去一身的汗臭與疲累……
洗完澡,走出浴室,這時,電視傳來播報員緊張的聲音:
「球賽已經快進人終局幾分鐘,雙方勢均力敵,不到最後一刻,還不能斷定輸贏……」
我顧不得頭髮還滴著水,趕緊站到電視機前順手撈起桌底下一顆籃球在手上把玩轉動。
「離終場結束還有一分鐘,目前,雙方仍是平手。現在由X大發動攻勢……說時遲那時快,球已經被S大抄走了,現在由XXX發動快攻……」
聽到這裡,我的籃球細胞全被喚起,我像置身現場似,身體立刻作出了反應,跟著電視上播報員的口述,假裝面前有對手,又是運球,又是假動作閃躲。
「他左右運球閃躲,擺脫掉一個,然後,快速往前衝……不妙!前方有對手攔阻——」
我左閃,右躲,背身閃過一張椅子。
「漂亮!XXX臉不紅氣不喘,神情若定的直接殺人長人環伺的禁區,突然一個急起跳投——」
我跳起來——
電視裡傳出終場哨聲——
同時間——
淋!我將球投進釘在房門上的塑膠籃框。
「得分!」據報員的聲音興奮地高揚。
「Ya!」我舉高雙手,彷彿自己得到了優勝,興奮地跑了房間一圈,大聲歡呼。
碰!門突然被用力地踢開,籃球被重重地彈滾到我腳邊。
「你究竟以為你在做什麼?」
阿拓站在門口冷冷地看著我,眼中有著睡眠不足的血絲。
「還沒睡啊?」我便笑槳無辜,偷偷伸腳往後一踢,把球踢到桌底下煙滅證據。
「我是考生耶,你想我睡得著嗎?」
「是是是,考生最大。」
「你要是害我上不了大學……」
「啊,放心哪!」我上前,以過來人的姿態拍拍他的肩。「你一定OK的啦!」
「我是非T大不上!」
「T大?很好很好,表示你對自己很有信心。」我說。「不過,其它大學也不錯呀,多給自己一點選擇,得失心才不會太大。」
「我才不需要你的意見!」他嘎啞地喊道。
「好好好。」我舉起雙手,不想跟阿拓起衝突。還是那句老話:考生最大。「不過,像我有什麼不好?」我還是禁不住要小小抗議一下。「我不偷不搶、不拐不騙、遵守交通、敬老尊賢、日行一善,每天都活得快快樂樂、開開小O的,這樣有什麼不好?」我扳起手指,很厚臉皮地數起自己的優點。
「哼,跟你說話簡直是在浪費我的時間!」他氣沖沖地大步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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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阿拓這一吵,已經是午夜十二點了。
我關掉電視,坐到電腦前。這個時刻,BBS站的夜貓子才剛睡醒。
一陣敲敲打打,我連上了常晃的BBS站,看信。
信箱裡躺了十幾封信。
我花了十分鐘看信,又花三十分鐘回信,然後我晃到運動板,看看籃球與足球的討論,最後跳到stoty版看文章。
BBS站,真是個很神奇的地方。
裡頭有許多千奇百怪的人。
按下Ctrl+br就可以發表文章,產生出各式各樣的故事。
在BBS站的世界裡,你可以盡用地抒發心情,不用在意自己文筆差,也不用怕人家給你白眼。就算有那又怎樣?反正你又看不見!
有一次,我詩性大發,把我的親身經驗寫成一篇短詩發表。
那首詩充滿莎士比亞的悲壯咆哮,看過的人無不心有成戚焉。
bro完文章不久後,在我的文章底下,出現了一堆re(回復):
「天涯何處不愁沒女人,何必獨為伊人憔悴?」
「人有悲歡離合,月有陰暗陽缺,小小失戀,又算什麼!塞翁失馬焉知非福,下個女人肯定讓你更幸福!」
「男人不壞,女人不愛!同鞋(學),你就是不夠壞,才會被女人甩掉。沒關係,大哥給你靠,教你幾款搬步,包證你從此成為killwoman.
「哼,沒骨氣,男人當志在四方,總可為兒女私情垂頭喪志!」
「我說……同是天涯失戀人,你我何不於颶湊一對?」
「可憐的孩子,沒關係,MM給你摸摸頭,給你親親臉,惜惜喔……」
我看得一頭霧水。
咦?我何時失戀?怎麼我這個當事人一點都不知情?
後來,我才知道,原來大家都以為我遭遇了嚴重的感情打擊,所以才會寫這些話來安慰我。
瞧,這就是BBS站可愛的地方。
其實,我那首詩詞漏寫了一句話,才會造成這一個美麗的誤會。
於是,我修正後,又將那首詩重貼一次。那首詩是這麼寫的:
痛!
椎心蝕骨的痛!
是貝多芬的命運交響曲,
是愛因斯坦的相對論,
是麥克傑克遜在dangerous中的呼喊!
扭開燈,無病呻吟的光束下,
是一張沒有血色的臉,
是一個披頭散髮的鬼,
痛!
鏡子工,映照出蟄伏已久的膿瘡。
蒼白的心,
數落著秒鐘局和獨行的步伐,
滴答——滴答——
慘綠的夜,
孤獨吞噬無助的黑暗
——一個人
無言嘲笑等待
——度秒如年的時間——
嗚嗚舐舐傷口
——遲遲不來的黎明——
痛!
我可惡的牙痛!
sorry,我就是漏寫了這句話。
於是,又有一堆人來罵我,「靠」來「靠」去的,說我欺騙了他們純真無邪的感情。
哎,各位大哥大姐,小的知錯了啦!
看完文章,我習慣性跳到使用者名單畫面,看看有沒有熟識的人。
「落落長」的名單裡,充斥著各種奇奇怪怪的呢稱。
有詩情畫意的,有憤世嫉俗的,有特立獨行的,也有粗俗不堪的。
但,不管好不好聽,夠不夠炫,有沒有創意,總會有那麼一個會吸引我的目光。
這時,螢幕晃動了一下,一個新加入者閃現了一下,隨即淹沒在芸芸ID中。
雖然只有幾秒,但,我已經看清了這個名字,並且深刻記在腦海裡——
刺桐花。
說也奇怪,我似乎總是跟名字裡有花的女孩兜在一塊兒。其中之精彩,簡直可以寫成小說了。
我的初戀很早,發生在幼稚園,她是中日混血兒,有個美麗的日文名字,叫姬百合。我們之間有一段牽牽小手的純純之戀。
小學五年級,我的初吻給了班上新來的轉學生,她是從美國回來的小ABD,英文名字叫瑪格麗特,身材跟大象一樣「可愛」。我們就像日劇「惡作劇之吻」的情節一樣,她突然從轉角跑出來,像日本相撲選手將我撞倒在地,悲壯而慘烈、可歌又可泣地獻出彼此的初吻。此外,我還付出撞斷一顆門牙的代價。
初二時,學校來了一位英文實習老師,她有著溫柔的聲音與甜美的笑容,我深深迷戀她。她的名字叫石捕。為了她,我勤念英文,每次考試都在八十分以上,只為了見她發考卷。念到我名字時,那朵只為我綻放的笑容。
高一,我喜歡上一個總是坐清晨那班六點半公車的女孩,她有個如夢似幻的名字,紫苑。每天清晨,我死命地踩著單車去追公車,等她下車進學校後,我才又踩著單車到反方向的學校上課。一年來,她始終沒能坐上我單車後面的座位;一年來,我因為遲到扣大多操行分數,差點被留級。
高三,我喜歡上隔壁女校一起等公車的校花,校花的芳名是富蒲。
「嘿,我追你好不好?」有一天,心血來潮,我開玩笑地對她說。我其實不是很認真,畢竟她是貴族女校,我是三流高中,她肯定看不上我。
「好呀,」她卻認真地考慮。「只要你能考上國立學校,我便跟你交往。」
於是,為了證明她沒看走眼,我在額頭上綁著「戰鬥」宇樣的頭巾,轟轟烈烈地用功了三個月,居然,跌破眾人眼鏡,考上國立師範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