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頁 文 / 李樵
不過話說回來,他再飢渴也不會找一個黑不啦嘰的女人上床。因為,他的身體只屬於阿曼達一個人。老天,世間再也找不到他這樣純情的男人了。
宋沐星揮揮手趕走了女孩,決定還是回飯店吧。
經過廣場一處攤位,一個男人用中文叫住宋沐星:
「嘿,年輕人,看你的模樣是從台灣來的吧?」
宋沐星納悶地看他。「有什麼事嗎?」
「我也是台灣人。」男人指指自己。「你是觀光還是洽公?要不要買樣東西送給女朋友?」
宋沐星這才注意到男人專賣些女人的小玩意。說真的,宋沐星還真沒費心送過禮物給女生哩。
他無聊地拿起一個紫貝殼:「可以聽見海潮聲音嗎?」他打趣說。
「有沒有看過臥虎藏龍?」男人說。「心誠則靈,心誠則靈你就會聽到你想要聽的聲音。」
「心誠則靈?」這傢伙真會做生意,連別人的片子都拿來作廣告。
「而且紫色在聖經裡是最珍貴的顏色哦,買一個送給女朋友,保證她會愛你一輩子。」男人又說。
宋沐星買了那枚紫貝殼,用了一個紫色的盒子盛著,也將他的真心裝在裡頭。
他好想阿曼達。好想、想、想、想、想、想、想……回到飯店,宋沐星強烈的想念阿曼達。
他好想聽聽阿曼達的聲音。宋沐星拿起電話,撥按鍵的手指卻頓了一下。阿曼達的電話號碼他早已倒背如流,卻不曾打過一次。
你一定不敢想像宋沐星這樣的男人居然會害怕科技產品——電話!噢,不,他不是怕,他是討厭電話,他討厭隔著長長的電話線、隔著空氣和人交談。事實上,隔著話筒他實在不知道要說什麼。他喜歡與人面對面說話,即使距離遙遠,除非逼不得己,就算千里迢迢,他也一定親自到那個人面前,直接面對面講清楚、說明白。所以,當人人一手行動電話,縮近彼此距離時,宋沐星還是兩手空空。
這樣的習慣實在古怪得緊,卻也不失可愛。
幾經掙扎,宋沐星還是放下電話。他雙手枕在腦後躺在床上,望著窗外的明月。該死,他好想聽聽阿曼達的聲音。耳邊突然響起那個男人的聲音:心誠則靈,心誠則靈你就會聽到你想要聽的聲音。
宋沐星一躍而起,從盒子裡拿出那枚紫貝殼,他小心翼翼地將它貼在耳畔。如果,心誠則靈就會聽到想要聽的聲音,那麼,阿曼達,告訴我:
你愛上我了沒有?
***你愛上我了沒有?
有幾天沒聽到宋沐星這樣對她說了?是一天,還是兩天,還是三天了?老天,她竟是如此想念宋沐星的聲音,與他那似認真又調侃的表情。
當阿曼達一如往常的把單車停人車棚,身後傳來了腳步聲,她驚喜地回過頭——喔——只是一個陌生人。失望的感覺湧上心頭。
該死的阿星!她一臉懊惱。他竟然殘害她如此嚴重,幻聽又幻影的。
阿曼達又將車子拿出來。她決定翹課,去做做比抽煙還健康的運動。她騎上陽明山,一路停停走走、氣喘吁吁,好不容易騎到目的地,已是香汗淋漓,她這才終於承認宋沐星的不同凡響。
櫻花季早已結束了,那天與宋沐星見識的粉紅世界不復存在。儘管如此,人潮依舊,路上情侶一對對親密依偎,彷彿春天一直不曾離去。站在人群中,阿曼達無來由地感到一陣孤單。
該死的阿星!阿曼達再一次的埋怨宋沐星。重新騎上單車。她以為自己早已習慣與「孤獨」為伍,沒想到卻讓宋沐星寵壞了她。
一路騎向竹子湖,結果失望的發現那大把大把白色的海芋田已經不見了,換上了一片一片黃色的向日葵。
亮澄澄的顏色似乎嘲笑著她徒勞無功的追逐行為。她在做什麼?想追回她與宋沐星曾擁有的一切嗎?阿曼達自嘲地想。可是,那天的情景卻又浮現在腦海。你不適合玫瑰……
你有著櫻花一般脆弱的外表,卻有著一顆海芋般堅韌的心,還有什麼比海芋更適合你呢……
我拈花惹草的對象始終只有一個……
我就只愛你這朵海芋……
海芋的「芋」即指「渝」之意……即此情永不渝……
此情永不渝……那也是我要對你說的一句話……此情永不渝……
該死的阿星!阿曼達摀住臉。老天,人都不在台灣了,以為好不容易落了個清淨,那傢伙卻陰魂不散,像揮不走的蒼蠅。
又騎上單車,阿曼達往淡水的方向騎去。
淡水還是很熱鬧,阿曼達找了上次和宋沐星一起來的攤位解決她的午餐。吃著,吃著,她又不禁想起那次宋沐星的突襲……
「走,去基隆廟口吃東西,再到九份喝茶,最後再上金瓜石夜遊。」宋沐星劫持了正從電台下班的她。
「又是吃東西?」她皺皺眉,皺皺鼻子。「我的臉長得像一個『饞』字嗎?」他展開了一個大大的笑臉。「我要把你養得胖胖的,然後再慢慢把你吃掉。」「呵,那你恐怕會失望,本姑娘養不胖的。」
「所以我打算一直養到下輩子、下下輩子、下下下輩子、下……」
「夠了!」她打斷他。「如果你想早點養胖我,現在最好趕快出發。」
想到這,阿曼達不禁輕笑出聲。
該死的阿星!阿曼達的笑聲隱去。沒有你在身旁,再美味的食物也變得不好吃了。她去了紅毛城與附近的大學晃了晃,在黃昏時刻,又回到淡水河堤。夕陽餘暉下,淡水美得像籠罩在一層薄紗中,有一點距離,有一點孤獨。「對不起,小姐。」一對情侶走過來。「可以請你替我們拍張照嗎?」
阿曼達望著鏡頭裡的他們。男生將女生摟入懷裡,女生抬起頭對他溫柔的微笑。那畫面好美好溫馨,令她又想起那天下雨,宋沐星將她保護在懷裡的情景。他的胸膛好強壯,他的懷抱好溫暖。
渡船頭傳來開航的嗚嗚聲,阿曼達踏上了渡輪,一個人站在船尾。
她以為宋沐裡至少會打個電話給她,結果,沒想到他竟會頑固至此。他討厭電話。記得這些與他相處的日子,他雖然有她的號碼,卻不曾打過一次電話給她,因為他覺得透過電話說話,連聲音都變得沒感情,像一具冰冷的機器,尤其在看不見對方的情形下,這種對話實在很蠢。
「呵,阿星,你真是可愛。」知道他的堅持,當時,她這麼說。
宋沐裡可不覺得這是種恭維。
「我一點也不可愛,你可以說我雄壯威武,或英挺瀟灑,就是不要把『可愛』這娘娘腔的字眼用在我身上!」他板起臉。
「你生氣了?」這有什麼好生氣的,她很喜歡他的堅持呢。
「一個人的習慣,並不代表他的個性。」他振振有辭。
「哦。」她拚命忍住想笑的念頭,因為他實在太可愛了。
宋沐星去日本的前一晚,他送她回家,為了準備赴日的行李,又匆匆的離開。結果,凌晨一點多鐘,一向晚睡的她聽見窗戶傳來石子擊中的聲響。她打開窗戶,赫然見到宋沐星站在窗下。
「你不是搭早上的飛機嗎?怎麼不早點歇息?」她責備地說。
「我忘了跟你說一句話。」他傻兮兮地笑。「還好你還沒睡,不然我得等到早上。這句話沒說,我渾身不對勁,連覺都沒法睡。」
「你可以撥通電話過來呀!」
「你知道我討厭電話,而且這句話絕對不能用電話說。」他很固執地說。「什麼話?」
「你愛上我了沒有?」他深情款款地看地。「我忘了跟你說這句話。」
「……傻瓜……」天知道她有多麼感動!
宋沐星帶給她的感動,不是一天可以說盡的。
是夜,阿曼達一個人來到海邊。
該死的阿星!她望著倒映在海面上的明月。這麼美的景色,你卻不在我身邊。
海風吹起她的衣角,遠處的潮來潮往,似乎一直傳遞著一句話:
你愛上我了沒有?你愛上我了沒有?你愛上我了沒有……
「我愛你,我愛你,我愛你……」阿曼達對著無盡的大海一遍又一遍地說著。
第七章
在瘦皮猴法蘭克辛納屈一曲走紅近半世紀的「Newyork,Newyork」中,揭開了「Freetime」的序幕。
阿曼達戴著耳機,一隻手端起熱氣騰騰的黑咖啡啜飲一口,然後她喟歎一聲,將椅子旋轉背對麥克風,連人帶腳的縮進座椅深處。
外頭正下著雨,雨珠一顆顆扑打在玻璃窗,把玻璃窗染上一層水霧,使得窗外的世界漫沐在一片朦朧中。
她的播音室就位於大樓二十五樓,透過整片的玻璃牆,正好可以俯瞰台北市的夜景。在這封閉的空間裡,這是專屬於她一個人的風景。
她的節目在每晚的八點,鎖定一群學生和沒有約會的上班族群,雖然只有一個鐘頭的時間,倒也滿受歡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