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頁 文 / 梨陌
早就知道,他是一個太容易讓人愛上的男人,卻沒有想到自己會淪陷得這麼快、這麼深。十七天。
他說他愛她。
她相信他。菲爾,夏不需要用這麼公式而廉價的謊言,騙取任何一個女人的感情。
但是一個花花公子的愛情,能持續多久呢?
她不知道,不想知道。她甚至不願意去思考這個問題。然而這個問號,卻像揮之不去的鬼魅,一整晚緊緊糾纏著她,不肯讓她喘息。
午夜十二點的鐘響。魔法必須消失的時刻,灰姑娘的馬車變回碎裂的南瓜。
她已經躺上床一個多小時了,還是找不到半點睡意。
翻個白眼,暫時放棄了去跟周公約會的計劃,爬下床,走進客廳,打開電視瀏覽頻道。
運氣好的話,她可以找到一部夠爛的電影,幫助她一夜好睡。
心不在焉地看著螢幕上晃動的畫面,她聽見電鈴聲響。
這個時間?只有一個可能。
「喂?」
「早安。」是他。
「早安?」她笑。「現在是十二點,夜正深呢!」
「你確定現在才十二點?我覺得不止了呀!」他似真似假地歎氣:「你時鐘裡的電池還有電嗎?」
「我的時鐘很正常。」她向他保證:「現在真的是十二點。」
他笑,柔聲要求:「讓我上去吧。」
按下對講機上的按鍵,她打開公寓的鐵門。
幾分鐘不到的時間,他已經來到三樓的門口。一邊深呼吸,平穩心跳,他對她露出熟悉的笑容。
她報以微笑,直覺眼前的男人似乎不太一樣。
透過話筒裡的聲音裡聽不出來,真正看到本人,才發現今晚的他身上隱隱透著一股詭異的氣氛,從那個太過僵硬的站姿,還有臉上那抹有點緊繃的微笑。
驚醒過來的傻蛋搖著尾巴,跑到門口迎接男主人。他蹲下,心不在焉地拍拍小狗的頭,眼神閃爍。
如果換做另一個人,她會把他的舉止解釋成「緊張」,但他是Val。她微微皺眉,不太能將這種形容詞和這個男人聯想在一起。
她認識的夏行權,是從來不緊張的。
「Val?」
男人站直身軀,拉起一抹笑。「你記得下午我說過,關於結業式的禮物那回事嗎?」
她點頭,看著他,不知道他為什麼在這個時間專程跑來找她談這件事。
他歎氣,笑著招認:「其實,那不是我計劃好的結束方式。」
她看著他從口袋裡掏出兩隻盒子,先打開其中一個。裡面是另一把鑰匙。
「這個,是你上次問的,大門的鑰匙。」
聽著他的解釋,她的眼睛卻沒有辦法離開他手上另一隻還沒有打開的盒子,心跳突然開始加速,一股強烈的預感在她的腦中發出激狂的尖叫。
男人咬咬牙,用力呼吸,突然單膝跪下。
「行權!」
他抬起頭,微笑,剛剛表情裡所有的不安痕跡頓時消失無蹤,彷彿只是她的錯覺。「千樹,嫁給我吧。」
她愣愣望著他,不太確定自己剛剛聽到了什麼。
他在向她求婚?
她有一種不切實際的感覺。難道她剛剛不小心睡著了,現在是在做夢嗎?偷偷咬了嘴唇一下,迅速刺入神經的痛楚才讓她相信——他真的在向她求婚。
他在向她求婚!她……應該尖叫、應該大笑、應該抱著他瘋狂地哭泣。這個可惡到太過可愛的男人,他真的愛她。
他真的愛她。眼淚冰冷地盈眶,身體像是被定住一樣,動也不能動,連一句話都說不出口。
「千樹?」然後,像是從遙遠的地方傳來的聲音,她聽見自己說:「對不起。」他沉默下來,皺起眉頭。「對不起?」
看著他,她麻木地開口:「……意思是,我不嫁給你。」
摯愛的微笑消失,男人的表情瞬間轉成死白。
泣:文中所引詩作,是英國女詩人ElizabethBarrettBrowing所為的十四行詩。全詩中譯如下:
我有多愛你?請聽我細數。
我愛你,直到魂魄所能觸及的極致悠遠,
就像在黑暗中,探索上帝和思典的極限。
我愛你,是每天最基本的需求,以日以夜。
我的愛情奔放,像人們追求自身的權利。
我的愛情真誠,像人們摒棄虛華的讚揚。
我愛你,激切如舊時的衷傷,虔敬如童稚的信仰。
我愛你,用一種似乎已隨著古老信仰幻滅的愛情。
我愛你,以此生所有的呼吸、歡笑與淚水——而若上帝思允,死後我將愛你更逾生時。
第九章
「你瘋了!」聽到她的回答,周美媛發出尖叫:「傅千樹!你是這陣子情緒壓力太大,精神失常還是怎樣?一個男人——而且還是那個每個正常女人都想要的黃金單身漢菲爾,夏跟你求婚……你竟然跟他說對不起?我怎麼會有你這種笨蛋當手下?實在是太丟臉了!」
星期五的夜晚,仁愛路巷弄裡的小酒吧生意興隆,微醺的空氣裡飄著輕快的BossaNova。來到這裡的客人,大多是三四十歲的單身都市人,在週末開始的第一個夜晚,到小酒吧裡來,或和朋友聊天小酌,或是獨處沉澱,將自己從一整個星期的工作狀態中解放出來。
距離那一天,已經經過一個多星期。他消失了。
原本總是會在下班時間出現,接她回家的男人突然不再出現,起了疑心的周美媛終於在今天逮到機會,拖著她來到這間小酒吧裡。逼問許久,才終於從她的口中得知那一晚的經過。
她拒絕了他的求婚。
「周姐,他不是真心那樣說的。」她歎氣。「你沒有看到他那天晚上的表情,簡直像是被綁上祭壇獻祭的處女,一副視死如歸的模樣,就差一點沒發抖了。實在是太慘,慘到我都不忍心答應他。」
周美媛翻白眼。「我的老天,你不會要跟我說,你是為他好吧?」
「當然不是。」她扮個鬼臉。「我只是有我的自尊,不希望他為我犧牲太多,特別是在這種事情上。」
「這什麼年代了?又沒有人拿槍逼他要對你負責一也既然說出口,就表示他心甘情願啊!你管他犧不犧牲?要真的覺得犧牲,他也不會準備那個戒指了……噢,老天!」年長的女人抓耙那頭紅髮,似乎這才想到這一點,大聲哀號:「菲爾·夏準備的求婚戒指……那一定很貴,說不定是TiffanY的——不!一定是!而且克拉數絕對小不了!這麼值錢的東西,我光是想到就覺得肉痛……一般正常的女人都不會拒絕他的求婚才對……傅千樹I我真希望把你的腦袋剖開來,看看裡面到底裝了些什麼東西!」
「腦漿?」她好心地提供苦惱的上司可能的答案。
「漿糊!」周美媛嗤之以鼻。「你的腦袋裡根本沒有腦漿,裝的只是漿糊!我竟然還以為你是個聰明的女孩子,怎麼老是做些蠢事?」
她無聊地轉動杯子。「周姐,他一定會後悔的。你不要忘了,他是菲爾·夏——那個惡名昭彰的花花公子,根本不是結婚型的男人。他有他的選擇、他的原則,我不希望他因為一時衝動,作了這個決定,以後再來後悔,,」
「原則?」周美媛瞪著她。「那算什麼原則?整天在外面拈花惹草,三十幾歲了,連一個好女人都留不住?這種原則,不要也罷!」
「周姐……」她無奈地笑。「不管你怎麼說,那就是他。如果改變了,他也不是那個菲爾·夏了。」
周美媛不理她,繼續往下說:「而且你怎麼知道那是一時衝動?他連戒指都準備了,而且你也說他緊張得像是要上死刑台了,卻還是向你開了口,求這個婚。都三十幾歲的男人了,我不相信他連自己在做什麼都不知道!」
「我們認識才多久?五個月。」她挑眉。「他有多瞭解我?我有多瞭解他?突然說要求婚,當然是一時衝動。」
「五個月還不夠久?那要多久才算久?」周美媛乾澀地勾起嘴角,似笑非笑地斜睨她。「一年?兩年?三年?還是跟你那個初戀男友一樣,交往個十年,然後開口把你甩掉?」
她才不要回答這種問題。
「……兩個二十出頭,涉世未深,連點苦都沒有吃過的小朋友說要結婚,就算他們是打從娘胎裡開始交往,我都會說他們是一時衝動。」周美媛歎氣。「但是千樹,你跟他都不是小孩子,也都經歷過一點事情,自己要些什麼也該清楚了。五個月,夠了。你那麼愛他,為什麼不就答應他算了?什麼後悔的,你管他做什麼?這年頭離個婚這麼容易,真的後悔,等後悔再說,說不定還可以乘機撈他一筆贍養費哩!」
「周姐……」
「你別告訴我你不愛他!同性戀才會不愛那個男人!」周美媛瞇起眼睛。「更別說那個男人根本是愛慘你了。拜託!他連婚都求了……那個永遠不結婚的菲爾·夏跟你求婚呢!你竟然拒絕他?老天啊老天!」說著說著,年長的女人又繞回了同樣的主題,趴在吧檯上呻吟:「我還是不敢相信你竟然幹了這種蠢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