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頁 文 / 梨陌
「游建平。他叫游建平。」她說出最簡單的事實:「我跟他交往過。十年。」
「他離開了你?」
「很明顯不是嗎?」她嘀咕著:「否則哭的人就不會是我了。」
胸膛輕輕振動,他在偷笑。她氣忿地捶了他肚子一拳。
「噢!」雖然那一點點力道的打擊,很明顯不可能對他那鍛煉有成的六塊腹肌造成任何效果,他還是很配合地發出呻吟。
她的嘴角莫名地跟著彎了起來。
「為什麼?」
「最常見的理由——他愛上了別人。他不愛我。」
「那他為什麼今天晚上會來找你?」
她歎氣。「你就是不肯放棄,對嗎?」
「告訴我。」她看不見他的表情,但是可以很清楚地知道,他現在臉上,一定還是掛著同樣的微笑。
他總是在笑的,微笑、低笑、大笑;輕鬆自信的姿態,彷彿這個世界沒有什麼大不了的事情。
她將自己和紀亞茹的見面扼要描述一次。「你知道,這只是很八點檔的橋段,一個壞女人好奇地去找她的情敵,想看看她到底是什麼樣的人。緊張的男主角知道了,急忙跑過來告誡這個沒事找事做的壞女人,不要去欺負他純潔的女主角。只是這樣而已。」
男人低聲笑。「聽起來你變成受害者。」
「我本來就是受害者。」她扮個鬼臉。「男朋友變了心,還特地跑回來請我高抬貴手,不要傷害他無辜的女朋友。」
「聽起來很混賬。」
「他是好人。」她安靜地說:「我認識最好的人。」但是好人也會傷人,傷得更深。
「……你很愛他?」
她很愛他嗎?答案應該是肯定的。
如果不愛他,她不會和一個男人談了十年的戀愛。身邊的追求者從來沒有斷過,她連一點想要見異思遷的念頭都不曾升起。
如果不愛他,她不會在每次和朋友去PUB小酌過後,還要小心翼翼。明明是再單純也不過的聚會,她卻連一通電話都不敢打給他,深怕那個保守的男人會突然在電話那頭安靜下來,以沉默對她的行為表達抗議。
如果不愛他,她不會在分手過後半年,還跟周姐特地要了長假,一個人跑到北海道,看了一整個月的薰衣草。
如果不愛他,她不會在分手一年半以後,還會為了他的一句話心痛。
但是,昨夜她那樣的痛哭,卻不只是因為愛不愛這麼單純的理由。
那是一種失落,連她自己都還不明白的失落與空洞感。
她不想談這個問題。
「昆裡島好玩嗎?」她改變話題。
「遊客太多了,簡直和在台灣沒什麼差別。一個轉身就可能碰上認識的人。」他笑。「沒辦法,這幾年流行的,就是這幾個地方。」
「我沒去過昆裡島。」她遺憾地說。這兩年,為了繳這間小公寓的房貸,她只出外過一次。
「下次我帶你去。」他這樣承諾。
那要有下一次才成。她提醒自己。他們的關係,太脆弱了。
所以,她沒有回答。
「你知道嗎?這是我第一次進來你的公寓。」似乎明白了她的想法,他放下關於未來的話題,笑著開口逗她:「想不到這麼乾淨,我以為你在裡面藏了什麼可怕的東西,才一直不肯讓我進來。」
她微笑。「我不知道你在意這種事。」
「我在意得很。」他低聲呢喃,醇厚的聲音宛如醉人美酒,彷彿他是真心這樣說:「你不知道我有多在意。」
她閉上眼睛,不再聽他的甜言蜜語。再聽下去,她怕自己會溺死。
「把傻蛋借給我幾天好不好?我需要它。」
男人的手溫柔地撫過她的頭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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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寧可要傻蛋,不要他?他搖頭苦笑。原來自己做人這麼失敗嗎?
昨夜的見面,她突然崩潰的慟哭,完全出乎他的意料。
他沒有想過,那個機伶利落的傅千樹會為了一個男人掉下那麼多眼淚,哭到最後,他幾乎要擔心她隨時可能會休克昏厥過去。
最重要的是,那個男人竟然不是他。這一點,讓他非常非常不是滋味。
他以為身為一位時尚雜誌的編輯、聰明過人的她,應該和自己以前交往過的女性一樣,是習慣了都市愛情遊戲的情場高手,不會對一段關係放下太多感情。即使分手,也不會執著所謂感情得失。戀愛,應該只是愉快的消遣。
但是她不是。她和一個男人,談了十年的戀愛,連分手了,都無法放掉這段已經逝去的感情,在不知道已經事隔多久的現在,還為他哭到肝腸寸斷。
很明顯,她還愛著他,那個面目模糊的男人。
這也解釋了很多事,像是她偏好的學生約會方式、她偶爾會露出的空白表情,還有她對兩個人的交往那種不尋常的輕忽態度——在和他交往的同時,她的心裡,一直想著的是另一個男人。
他甚至很懷疑,她到底有沒有把他放在心上過?
從很多表現上看來——或許沒有。
一想到這裡,他只覺得一肚子酸。
更糟的是,他已經是三十幾歲的男人了,總有一點形象要維持,再怎麼不快,也不能跟年輕小伙子一樣耍脾氣。
所以,他只好一邊灌著讓他心肌痙攣的高濃度酸醋,一邊還得裝出寬宏大量的成熟男人模樣,努力替心上人排解心事……這種狀況,實在教人洩氣。
「小少爺。」他歎氣。「跟一個人在一起十年是什麼樣的感覺?」
「幹嘛問這個?」小邵繼續手邊的工作,頭也不抬地問。
平常西裝筆挺的小邵今天做的是街頭少年的打扮,寬鬆的T恤加上過膝運動垮褲,一點也看不出來是三十歲的上班族。
輕簡的裝扮,是因為小邵今天排定的工作是辦公室大掃除,而既然原本預計要在外國待上一段時間的老闆改變原訂計劃回到內地,他當然是把握機會,物盡其用地指派了工作,努力使喚他這個向來茶來伸手的大老闆。
「問問。」他含糊地說。
「那要看你問的是哪一種在一起。跟一個老闆做了十年,應該是薪水不錯;跟一個客戶合作十年,對方一定是習慣性的動物,連貨比三家都懶,可以放心偷偷訛詐他;跟一個朋友,那我要小心千萬別得罪人家,免得自己的祖宗八代都被賣了還不知道;跟家人,那是沒有辦法。不過,老闆,我想你說的,應該不是上面那些情況吧?」
他微微笑,沒有答腔。
也不等對方回應,小邵自顧自地繼續說下去:「如果要說到戀愛,那又是另外一種狀況了。跟一個人在一起十年,我光是想到都會發抖。十年是一段太長太長的時間,長到你想反悔不娶她,都會覺得自己沒有良心。這年頭,連我都不敢談這種戀愛,誰還在這樣愛情長跑來著?」
「就是千樹。」
沉默幾秒,小邵停下手邊的拖地工作,站直身體,若有所思地瞥了穿著Nautica的休閒服在一邊擦拭檔案櫃的男主角一眼。「老闆,我看你麻煩了。」
他側過頭,抬高眉。「我麻煩了?小少爺,請解釋一下。」
「第一,以傅小姐的個性,她應該很愛那個男人,才會跟他耗十年,所以你鐵定是備胎。」小邵憐憫地看他一眼。「第二,傅小姐不是那種玩玩就算的女孩子,人家會認真談感情的。第三,你明明知道自己是備胎,而且對方還是你最敬而遠之的認真類型,竟然沒有覺得花花公子的自尊心受創、也沒有被嚇跑,還很苦惱地跑來找你這個超時工作、這個月應該要加薪的可憐員工做戀愛咨詢……你知道這代表怎麼回事嗎?」
「我應該去找我的心理醫生談談?」他裝傻。
「你應該去找你的律師談談,然後準備好一隻大鑽戒,最好是蒂芬妮的,附在你的婚前協議書上面。」小邵對他露出整排白森森的牙齒,非常誠懇地向他道賀:
「恭喜你,老闆,你被套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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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Val復合了。」看到總編輯噯昧的眼神、她不待拷打,先自己招認。
她昨天請了假,而幫她打電話請假的人,是一直留她公寓裡的Val。
這種情況,她想狡賴都沒辦法。那個男人是故意的。
「喲——」周美媛似笑非笑地睨著她。「不知道是誰跟我說過,時間到了、感覺沒了,只好散了?怎麼,才撐不了半個月,又閃電復合?」
「沒辦法。」她甜笑。「他苦苦哀求,我於心不忍。」
「去你的!」周美媛嗤之以鼻,輕輕敲了她的額頭一記。「你這小女生,得了便宜還要賣乖。人家要苦苦哀求你?上個星期不知道是誰喲,失戀到連口飯都吃不下,還害相思病到沒辦法來上班,我看是你苦苦去哀求人家還差不多。」
她摸摸被敲的額頭,用力歎氣。「糟糕,被發現了。看來我只好說實話了,其實是我飢渴難耐,只好不顧羞恥,主動找上門求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