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頁 文 / 藍芝羽
「別緊張嘛!」逸嫣看到浩傑來回的踱步。「反正我們又不是沒同床共枕過。」
「那是情非得已。」
「現在也一樣嘛!」
「可是一一問浩傑急躁的走著,腳步沒有片刻停頓下來。
「我一樣會認床!我只是沒告訴你.你看昨晚也睡好,黑眼眶都出來了。」
浩傑一看卸妝後的逸嫣,在眼睛的四周,尤其是眼袋部分有淡淡的黑色陰影。看來她說的是真的,可是再一次和她共枕,只怕……
「才一星期的時間,我保證絕不裸睡!」逸嫣還慎重的舉起右手,做出宣誓模樣。
浩傑放棄了一切抗爭,決定跟著心走,反正該來的總會來。
「睡覺吧!明天還有得忙呢!」
逸嫣穿著傳統的白色長袍型睡衣,從高度可以頂到下巴的領子,到裙長可到腳踝的下擺,把她密不通風的包裹起來。縱使是保守的睡衣,穿在她身上仍是迷死人的漂亮,他甚至可以想像著勾勒出她胸部的曲線。所以一直等逸嫣熟睡後,他才在床的最邊邊躺下,若不小心只怕很快的他就會跌到床底下。
他終於在不安的情緒中入睡。
*************
翌日,四人聚集在力、公室,針對韓涓的案子提出討論。
「你們昨天去她房子裡,有何異樣之處?」浩傑問。
「我想她是一位多變化的人吧!她客廳有一個酒櫃,沒擺酒卻擺滿了書,反而書房裡的書櫃裝滿了各式各樣的洋酒!室內裝潢從復古到最新、最時髦的傢俱都有,連色彩也豐富到可令畫家汗顏。」浩倫一邊說還一邊搖頭歎息。
「逸嫣!」浩傑轉頭看她。
「我還注意到她的藏書,大都是心理學書籍,還有整套的『催眠術』。她的房間堆的可以媲美職業美容師的化妝品,還有各式各樣的假髮及眼裝。」逸嫣看著他們又說:「根據她的說法,她不寫稿子時,喜歡改變自己。」
「改變自己?」方凱感興趣的問。
「她說,那有助於她尋找靈感,以及角色的塑造。」逸嫣轉述韓涓的話。
「這似乎還說得過去。」方凱點頭說。
「不過。」逸嫣看到另外三人注意力集中在她身上,得意的說:「根據大廈管理員說,韓涓每次只要改變裝扮,身邊的男伴就不一樣。因為她才剛搬來兩個月,所以他特別注意她!」
「看來她的社交活動相當活絡。」方凱有意無意的往浩倫方向看去。
哪知浩倫笑著說:「只聽過有人為了約會的男伴不同,而改變香水的味道,她居然連裝扮都改了,那不是很有趣嗎?」
方凱假裝呻吟的看著天花板。
「你們別鬧了,我總覺得這件事很怪!」逸嫣打斷他們。
「女性的直覺?」浩倫調侃的說。
「不信任我?!那何不去查查她以前住的地方,說不定和死者有地緣關係。」
「逸嫣,說得對,不管是針對案子或她個人,我們都需要知道也要瞭解這些資料。」
浩倫和方凱這才收起戲謔的心,對於浩傑,他們是百分之百的臣服。
「方凱?!」浩傑詢問式的看著他,想知道他是否有資料要提供出來。
「其實俏女郎這次倒是沒說錯,我查過死者的地址,其中有位曾和韓涓住在同一棟大廈,而且交情似乎很好。」方凱佩服的對逸嫣點點頭。
「看來喜歡『改變裝扮』的韓涓,真是令人印象深刻。走到哪裡都引人注意,這也方便我們搜集資料!」浩倫噴噴稱奇的說。
「出版社方面?」浩傑再度問著。
「還好他們職員流動率不高,我得到一個滿有趣的消息,韓涓曾收到同一個讀者的來信,多過十二封。」方凱蹩眉的說:「唯一的一位」
「怎麼能確定是同一位讀者?」浩論毛毛躁躁的問:「難道同一個筆跡、同一個地址?」
「沒錯!當時韓涓只是一位新作家,若有讀者來信,出版社馬上就會注意到!更有趣的是,那一位專門收發信件的小姐,還肯定的告訴我,那是韓涓自己寫、自己寄到出版社的,再不然就是她請別人代筆的。」
「她又怎麼能如此篤定?」浩倫或許是對韓涓的印象太好,聽到有人抵毀她,總有些不悅。
「出版社的習慣是,若有讀者來信,他們會收集到某一定的量再轉交給作者,也因此那位小姐可以輕易的比對筆跡。每次她才收到信,就會接到韓涓的電話詢問是否有信轉送給她!」
聽完方凱的話,浩傑直覺扔告訴自己,韓涓與兇手一定有所牽連。
「把目際集中在韓涓身上,一定會有很有趣的收穫。」逸嫣靈活的大眼轉啊轉.似乎已有訂算。
「逸嫣,你很機靈、也很細心,不過經驗還太少。你還是照我們當初的約定,乖乖在公司內工作。」浩傑彷彿能洞悉她腦中所打的主意,在她還沒開口前,主動先要求。
「噢!」逸嫣只能嘟著嘴接受。
浩傑才宣佈散會,桌上的私人電話便響了起來。原來是於永明的來電。
「喂,舅舅,……好、好……請等一下。」浩傑將電話轉給逸嫣。
「喂!永叔,決定了嗎……好……知道了,沒問題,拜拜!」
逸嫣欣喜的擁抱浩傑,忘形的說:「永叔決定到美國了!太好了!」
「到美國?為什麼?」浩倫一頭露水。
「娶老婆!」
逸嫣高興的走出辦公室,她得打通電話給在美國的阿姨,或許可以籌備婚禮了。
「她怎麼那麼高興,永叔不可能娶她吧!」浩倫的話,得到的是方凱的一記拳頭。「我沒說錯嘛!永叔的確不可能娶她呀!難道是……
「乾媽!」方凱接著宣佈答案,免得浩倫又說出什麼驚人之語。
「乾媽?怎麼可能?」
浩倫愣在原地,永叔是黑社會的幫派老大,雖然近五年來他已經不再涉足幫派的權力鬥爭,也不從事非法買賣。可是,乾媽卻是文字創作者啊!
配嗎?
************
逸嫣想到昨天在韓涓的住處,看到的那一整套的心理學書籍,她突然聯想想到一種可能性;於是交代公司另一位接待小姐,自己就偷溜了出去。
一小時後,浩傑正想找她去吃午餐,偏偏全社裡找不到人,接待小姐才告訴他逸嫣一個小時就出去了。浩傑拿了車鑰匙衝出去,他已經猜到她上哪兒去了。
逸嫣來到韓涓的住處,輕易的取得管理員的信任,直接進入大廈。她利用三個月前在於永明那特訓學到的技巧,輕鬆的打開韓涓那二段式的門鎖。
進到屋內,逸嫣直接往書房走去。過半個小時,再到韓涓的房間裡、又是一陣搜查,直到找到她所想要的,才高興的離開。離去前還小心的檢查一遍,確定沒有留下任何人的證據後,才從容離去。才走出大廈,即被停在門口等候的浩傑叫上車。
「阿傑,你怎麼會來?」逸嫣有些心虛的問。
「那你呢?」
「我說是來找朋友的,你會相信嗎?」逸嫣忐忑不安的問。
「如果是真的,我當然相信,偏偏我知道那是騙人的!」浩傑瞄了逸嫣一眼,看她是否還有話要辯白或反駁。
「我是來找朋友啊!」
「只不過朋友不在家?」浩傑戲渡的說。
逸娟搔搔鼻子、噘噘嘴,又聳聳肩,一副俏皮的模樣。
「別高興的太早,如果晚了一分鐘,只怕你和韓涓會碰個正著。」
「她也回來了?」
「沒錯,要不是桓哥幫你轉移韓涓的注意力,只怕……」浩傑無奈的看著逸嫣。
「永叔還派桓哥跟蹤我??」
「是保護!」
「我又不是三歲小孩子。」逸嫣嘟著嘴不依的說。
「別忘了,桓哥是舅舅的養子,若舅舅和乾媽一結婚,你和他也算是兄妹羅!」
「多一個哥疼也不錯,」下次若有人欺負我,也多個人幫我出氣。」逸嫣露出滿意的笑容。
「從小到大,桓哥比我還寶貝你呢!」
舅舅的養子於振桓,今年二十八歲,比他還大一歲。從十二歲起跟在舅舅身邊,至今也整整十六個年頭了。
於振桓是舅舅接班人的當然人選。浩傑放心的是以後由他接任,絕不會再度投進毒品這等的犯罪勾當。
「說吧!有何發現?」
「桓哥是用美男計嗎?」逸嫣顧左右而言他。
「陳逸嫣!」
「好嘛!」我說就是了。每次只要有人連名帶姓的喊我,就好像要找我吵架一樣。
「說!」
她歎口氣,將自己的想法與發現,—一說了出來,仔細的看著浩傑有何反應。
「怎麼樣?」逸嫣期待的看著浩傑。
「看來,我們可以去找叔叔聊聊。」
「我就知道你會支持我。」逸嫣高興的趴在浩傑的肩上。
只見馬路上有輛BMW的轎車蛇行了一下。
車內傳來女孩的輕笑聲,與男士喊「小心」的聲音,隨即車子又回復平穩的直線行駛,而車內,仍是笑聲不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