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頁 文 / 藍芝羽
睡衣!
「你有穿睡衣!」浩傑指控似的張大眼睛,盯著她的睡衣。
「我當然有穿。」她狡黠的對著他笑。
「可是,你剛剛……」
「我是說『以前』,當然我原本有些打算,只是還是做罷了!」
「你故意誤導,讓我以為你沒穿……」他再一次提起「睡衣」這兩個字,都感覺到困難重重。
「我有嗎?」
聽到她無辜的反問,浩傑只能重重的歎口氣。是自己「疏忽」沒聽清楚!
「晚安!」
「晚安!」
她心滿意足的道晚安。而他的回答,則是乾濕與苦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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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天的假期終於結束了,他總算可以不用再抱著逸嫣入睡了。
這對浩傑而言,無待是判了緩刑。
雖然除了那天以為她未穿一絲寸縷的裸睡以外,其餘的幾個晚上,她都衣著整齊的合衣而眠。可借浩傑只要握住她的手,仍可以清楚的勾勒出那時的情景……她的曲線一雖然是穿著睡衣——早己深植他的腦海中。
不用再抱著她入睡,當然自己也就可以不必再在半夜起來沖冷水澡。在寒流來襲的這幾天,他沖冷水澡的次數,居然沒讓他感冒,也屬奇跡……
既然如此,為什麼心中有股沉重的失落感呢?
「唉!」
「怎麼啦?」聽到她惋惜的歎息聲,浩傑忍不住開口問。
「假期『還是』結束了!」
「任何事情有開始,就一定有結束!」
「我知道,不過總是有些會不得!」逸嫣頻頻回顧小木屋,啞然的說。
「等你結婚時,可以和你的先生一起來呀!」
「或許!」逸嫣意興闌珊的說。
她怎能告訴他,她捨不得是因為陪他的人是浩傑,又怎能說,她在乎的是兩人所共度的記憶;她懷念他溫暖阿護的胸膛;只有彼此的兩人世界?她怎能!
「若有一天你結婚了,你會帶新婚妻子到這裡玩嗎?」逸嫣忍著心悸的感覺問。
「不一定!看對象。」
逸嫣的心中閃過一抹失望。她希望他的回答是「不會」,原因是他珍惜彼此在此的記憶,但看來他並不像她如此在乎。
浩傑則想著下一次再路上溪頭,除非結伴的人是逸嫣,否則他是絕不可能再舊地重遊,這裡有他們太多美好的記憶。
從小木屋起到逸嫣最最著迷的竹林、矗立二千八百年的神木。有著拱型竹橋及池水的清瑩碧透的大學池、可以享受森林浴並聽鳥鳴的賞鳥步道、還有樹木標本圖,他們利用六天的時間,從各處不同的時間去欣賞溪頭。他們幾乎踏遍了每一處遊覽地點,足跡還遍佈杉林溪。
「我們直接回台北?」
「先到鹿谷停一下。」浩傑看著臉上有難捨之情的逸嫣說。
「哦!我知道了,去買鹿谷苟茶,洞頂烏龍茶。」逸嫣興奮的說。
「沒錯!」
「現在是十一月份,我們買的是冬菜還是春茶?」逸嫣偏著頭問。
「只要喝起來感覺適合,春茶、冬菜、又有何關係?」浩傑笑著反問。
「對,只要適合就好。」逸嫣別有所指。
想到相處了整整六天五夜,沒有外人干擾,連電話也沒有,他們獨處的同一房間牽手而眠,居然沒發生任何不軌的行為,逸嫣不僅要自問是自己魅力、影響力不夠,還是他對自己一點興趣也沒有?別說發生關係,連真正的接吻部沒有,他們的接觸也只限於唇碰額的晚安吻!
「我一定是長得很醜!」
「傻丫頭,你很漂亮!誰敢說你醜?我去找他理論!」
聽到浩傑的話,她才知道原來自己把心中所想的,脫口說出。
傻丫頭?看來自己在他心目中,永遠只是「鄰家的小女孩」,是妹妹、是傻丫頭。
「怎麼悶悶不樂?誰惹你不高興了?說你醜的那個人嗎?」
逸嫣整個人靠在椅背,偏著臉看浩傑的側面。他深邃凸顯的五官、健碩的體魄,每次一見到池,都可以聯想到希臘的神像雕塑。
若以現在的形容詞而言,他有布魯斯威利的性感、阿諾史瓦辛格的體魄與正義氣息,她甚至還認為她就如「貓王」般,讓人有種不由得受吸引的魅力。
「小嫣?怎麼都不說話?」
「沒事!」
「我剛問你的問題,你還沒回答呢!」
「問題?」逸嫣回想了一下,才道:「你是指誰說我醜?」
浩傑邊開車,邊點頭。
「沒人說我醜,是我自己這麼覺得!」逸嫣賭氣的說著。
「怎麼會,你人如其名,超出尋常範圍的可愛,而現在更多了份少女的嬌柔!」
逸嫣訝異的望著浩傑,她知道他向來護著她、疼她、龐她,但從來沒有一次像現在如此讚美她。她不知該如何說出自己的感受訝異,大概是最貼切的形容。
「怎麼啦?嘴巴張這麼大?」浩傑看著有些目瞪口呆的她。
「喔!」她愕然的閉上嘴。「有些人都不知道『嫣』的解釋。」
「從我認識你的那一天,應該是我知道你名字那一天,我特地去查的。」
他還是有心,而且在乎她,逸嫣有些高興的想,隨即又想起,那至少是十四年的事了。十四年可以培養強堅的感情,卻也可以改變人對人的感情。
「想一想,我們也認識了十四年了!」逸嫣感歎的說。
「錯,我認識你十五年了。」
「怎麼可能!我六歲入學,今年廿歲,沒錯嘛!」逸嫣怎麼算都該只有十四年啊!
「你在中正國小寄讀時,我就看過你了!」
「真的?」
浩傑滿含笑意的回想說;「我還記得那時候你髮長及腰,有時編兩條麻花瓣,有時綁馬尾、公主頭,有時候還梳兩個小包包在頭上!」
逸嫣想起以前,也笑著說,「我看你大半都在注意我媽在我頭上的傑作!」
「沒錯,那時候只覺得你一定有位疼你、愛你的媽媽,才會願意每天花那麼大時間在你的髮型上。」
她一聽浩傑講話的語調,就知道他一定又想起自己的媽媽,而且也做了番比較。但她不喜歡他那種黯然又羨慕的語氣,索性改變氣氛,輕快的說:「你應該說,感謝我外婆才對。因為以前我媽媽也是讓我外婆這樣梳理頭髮的。」
「你很幸運!」
「你也是啊!」
「我?!」
「你認識了我,也多了位媽媽、爸爸疼你,我弟弟也很崇拜你呢!」
浩傑想一想,自己的確很幸運,他從逸嫣的家中得到了許多愛,也彌補了不少父母不在身邊的缺憾。
「我的確很幸運,我還記得你滿喜歡哭的!」浩傑戲謔的說。
「我?」逸嫣指指自己,「你一定記錯人了,我一點也不愛哭。」
「喔!那是誰下課看不到爸、媽來接,就偷偷的掉眼淚?」
想到第一次「注意」到浩傑,正是如此的景象,她要賴不得,只能靦腆的說:「偶爾!」為了避免涪傑再調侃她,她轉變話題說:「等一下到台北時,我們繞去永叔那!」
「好呀!我也很久沒看到舅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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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台北,他們來到位於內湖一棟戒備森嚴的歐式別墅。
這棟別墅佔地約一千餘平,房子只佔三百平左右,其餘則為花園、游泳池、車庫等。在外人看來,這只是富甲一方的商業鉅子所居住的地方,絕沒想在此住的主人,竟然可以號令全台灣黑社會的龍頭老大。
逸嫣第一次來到這時,還笑著說:「永叔,還好你是混黑社會的,兄弟眾多,要不然,光請警衛、保全人員,設置安全系統,就不知道要花多少錢呢!」
那時的於永明,雖還稱不上是龍頭老大,但也是當時黑社會中的翹楚,被一位年僅十三歲的小女孩如此談論,還真有些哭笑不得呢!他只能苦笑帶過,他對逸嫣又愛又怕。
他除了喜歡逸嫣的個性爽朗、果決外,再者她還有位年輕富幽默感的媽媽。每次只要摸到接近大腿根部的咬痕時,他就想起逸嫣,因為這正是她留在他身上的記號。為此,他怕她,也疼愛她。
第七章
「小姐,表少爺!」
「永叔呢?」
逸嫣和浩傑被請進屋後,偌大的客廳卻不見於永明的蹤跡。
「在書房!」管家恭敬的回答。
「一個人?還是……」浩傑皺著眉問。
「一個人。」
「那好,我們自己去找他。」
逸嫣拉著浩傑往書房走去。他們兩個是少數可以在於永明的屋子裡自由活動的人,也因此,管家並未阻止他們。
輕輕敲了書房的門,逸嫣不等於永明回覆,就推門而入。正好看到來不及掩飾的於永明,坐在書桌前,滿臉寂寞、哀戚的望著藍天。
「永叔!」
「舅!」
於永明思緒被打斷,愣了一下,才看到來者是何人。只見他收起寂寞與哀傷,換上愉悅的笑容來接待他們。
「是你們!」於永明慈愛的說。「你這小丫頭,還是那邊沒規矩,也不知道要敲門就進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