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頁 文 / 琳達·霍華
她歎口氣,照他的話做。
「桑尼是他的本名,不是綽號?」
「大概吧!」
「沒關係,我查得出來。哪怕他們只被開過一張交通違規罰單,我都會知道。」他把記事本放回口袋裡,重新開始吃晚餐。
她注意到他的胃口絲毫不受影響,不禁感到好笑地跟著吃了起來。
她的心思無可避免地回到法官身上。要不是他死於非命,寇子也不會想要調查藍氏夫婦。到明天,命案發生就整整四周了,每個星期三都會是令人悲傷的日子。她不知道她要到哪個星期三才會不再想起法官的死。
「案情沒有新進展,對嗎?」她問,不知道如果有,他會不會告訴她;他很少跟她談到他工作上的事。
「對,但我們沒有放棄。事出必有因,我們遲早會查出來的。有人會說溜嘴,露出口風,我們會得到情報。或者有人會火大而打電話向我們告密。我們還在明查暗訪,把那張相片到處拿給人看,設法使人想起什麼。案情遲早會真相大白的。」
第十二章
他聽說時簡直不敢相信。他當然會聽說,山溪鎮是個小地方,消息傳得很快。她去替那對姓藍的暴發戶夫婦工作了。他收到她的一封短信,禮貌地告知她已經接受另一份工作。但在她的信寄到時,他已經聽說了。
他捏著信,凝視著她娟秀的簽名。收到信後,他已經看了幾十次,但信上的字沒有改變過。他幾乎可以從信裡聞到她,那股淡淡幽香聞得他心痛,因為她應該在這裡、應該在他身邊。沒有她的痛楚一天比一天強烈,彷彿生命中缺少了空氣或水一樣令人無法忍受。
她怎麼可以這樣對待他?難道她不知道──啊,她當然不知道。她不可能知道,他提醒自己。他不可以生她的氣,因為她畢竟還沒認識他。兩人一旦相識,她就會知道他們在一起有多完美。她可能是憐憫那對沒氣質的藍氏夫婦,想要提升他們的水準。那會是白費力氣,但他的莎蘭堅定勇敢;她會不斷嘗試,直到心灰意冷。
由於有生意往來,所以他與藍氏夫婦確實相識。但他沒去過他們家,也許他該去拜訪一下了。取得邀請不困難,他們經常舉行熱鬧的宴會,好像完全不懂得孤獨或安靜的樂趣。
拜訪藍氏夫婦真是個好主意。他可以近距離看到莎蘭,說不定還會被介紹和她認識。一般人不會介紹僕人和客人認識,但那個不懂規矩的藍美琳就會那樣做。倒不是說莎蘭是普通的僕人;她是女王,但她統治的世界向來在幕後。她應該統治他的世界,而不是那座大而無當的俗艷莊園。
為了莎蘭,更不用說為了他自己,他必須救她脫離苦海。他必須採取行動,越快越好。但他不可以粗心大意,這件事需要審慎的思考計劃和相當程度的技巧。他期待那個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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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習慣的動物,寧願墨守成規也不願創新改變。根據心理學家說,大部分的人寧願固守他們熟知的一切,即使是可怕的,也不願面對未知的不確定。妻子留在毆打她的丈夫身邊,不是因為心存希望,而是因為害怕獨立。只有膽子夠大或走投無路的人才會掙脫舊習。
人往往會日復一日地依循相同的模式,相同的人會在相同的時間出現在相同的地點。寇子不認為相片中的那個男人會在夜晚的同一時間,出現在拱廊購物中心使用同一支公用電話,但說不定有人習慣在那個時候到那個地方,法官遇害當晚也在那個地方而注意到了什麼。
沒有店員察覺到異狀,但他們被訓練來注意店內的一舉一動,而不是店外的中央大廳。但那些坐在長椅上或走來走去的人、那群耍酷裝帥的青少年、那個一邊吃東西一邊用腳推娃娃車的少婦呢?他們每晚都在那裡嗎?每個星期三晚上?他們有那個習慣嗎?
在那通電話打出的夜晚時段,寇子憑直覺來到拱廊購物中心,攔下在那支公用電話附近遇到的每個購物者,把相片拿給他們看。對這個男人有印象嗎?他看來似曾相識嗎?有沒有可能以前在購物中心這裡見過他?
他得到許多莫名其妙的眼神,否定的回答和搖頭。有些人瞥一眼相片,說一聲「不」就繼續往前走。有些人花時間端詳,然後把相片還給他。不,他看來不眼熟。抱歉。
寇子鍥而不捨。案情陷入膠著,沒有謠言、沒有人告密,什麼都沒有。他們有殺死法官的子彈,但沒有彈殼。他們在指紋自動辨識系統裡找不到相合的指紋,他們沒有凶器、他們沒有目擊者、他們沒有動機;他們什麼線索也沒有。
他越來越生氣。沒有人可以在犯下謀殺案後逍遙法外,抓不到兇手激怒了當初使他成為警察的正義感。
他攔下一個二十幾歲的年輕人和他身邊那個塗黑唇膏的女孩。兩個年輕人雖然態度惡劣,但還是看了相片。「不知道。」年輕人眉頭微皺地說。「他使我想起某個人,但一時之間想不起是誰。」
寇子保持不卑不亢的態度和語氣。必要時,他可以比誰都凶狠,但今晚他刻意保持低調,好讓有話要跟他說的人可以暢所欲言。「是不是以前在購物中心這裡見過的人?」
「不,不是那樣。嘿,我知道了!他看起來像我的銀行經理!」
「你的銀行經理?」
「對,自動櫃員機!」他們大笑著走開。
「俏皮。」寇子咕噥,轉身不讓自己被激怒。但那個傢伙最好別犯在他手裡,而他看來就像是那種會違法亂紀的人。
寇子一直詢問購物者到廣播播報營業時間即將結束。今天又是一無所獲,但只要他不斷回來拿相片給人指認,皇天不負苦心人,遲早會給他問出什麼來也說不定。
他到家時,屋裡一片漆黑。他坐在車道上凝視窗戶良久。「可惡!」他咕噥。回到漆黑的家從來沒有令他困擾過,但現在他好想砸東西出氣。短短兩個星期,他就習慣了有莎蘭在家等門,屋子裡沒有她的感覺幾乎和剛剛與莎儂分手時一樣糟。
見鬼的!比那時還要糟。當初他一點也不想念莎儂。發現她有外遇扼殺了他對她所有的情感,剩下的只有怨憤。但現在他想念莎蘭。他在工作時還能忘記對她的思念,但知道回家時不會看到她的隱痛,總是埋伏在內心深處等著在他不忙時偷襲他。
他終於下車進屋,打開電燈和電視,去冰箱拿飲料喝。那是他的慣例,但現在令他感到空虛。冷冷清清的屋子令他生氣。
莎蘭星期六來和他過夜。儘管翻雲覆雨的激情幾乎要了他的命,他還是對她貪得無厭。他們在不在床上都那麼契合,那一點有時幾乎令他感到害怕。
看似完美的事物令人起疑,但他和莎蘭的契合就是那麼完美。即使吵架,他也不必擔心會嚇到她;事實上,他懷疑她有可能被任何事嚇到。那一點很完美。他不必像對待玻璃娃娃那樣隨時小心翼翼地對待她。他們在床上火辣激情:完美。他們使對方歡笑:完美。也許是因為她出身軍人家庭,但她似乎能以別的女人所不能的方式影響他:完美。
美中不足的是,她不在他身邊。
他恨她住在僱主家,那股恨意強烈到使他不得不努力隱瞞。對於她的事業,他一直很通情達理,甚至寬宏大量。當她告訴他,她接下工作和要住在僱主家時,他沒有怒吼:「休想!除非我死!」那才是他真正想說的話。通情達理令人窩囊。
但真正令他不爽的是,他沒有權利跟她唱反調。
他們是情侶,僅此而已。他從來沒有說過「順其自然」以外的話。他沒有作任何承諾,也沒有要求她作承諾。但他認為不腳踏兩條船是彼此心照不宣的默契。如今沒有承諾令他苦惱。他早該有所表示的,現在開口不知道有沒有用。她已經談妥條件、簽訂合約;憑他對莎蘭的瞭解,她甚至不會去嘗試修改條件──不會為了區區一個同居的情人。
那一點也令他不爽;他不願當她的區區,他要當她的中心。
她是一個很好相處的人,但他也知道她是一個律己甚嚴的人。嚴格的自我標準是她吸引他的地方之一。莎蘭一向言出必行、說到做到。如果作出承諾,她一定會信守。在她結婚後,她的丈夫絕不必擔心她會紅杏出牆。她也許會和他離婚,但絕不會對他不忠──只有傻瓜才會對她不忠。
兩個星期的歡愛繾綣雖然美好,但他不會笨到以為那樣就能留住她。她從未疏忽對法官家人的職責或應徵新的工作。他只是以為她不急著謀新職,以為他們會有更多的時間相聚。
為了什麼?結局仍會相同。無論在這裡兩個星期或兩個月,她仍然會找新工作。他猜他應該慶幸她這麼快就找到工作,因為她找的越久就會找的越遠,最後可能會去亞特蘭大或更遠的地方工作,那可就真的糟糕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