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絕妙青春高校生

第3頁 文 / 千芃

    「NO!NO!NO!你只是打碎了一地的玻璃心。」

    「……」她離開台灣太久了,所以范琦玉的比喻她聽不懂,只能張口結舌的等她做解釋。

    「昨天雷速抱你到醫務室,她們看了眼紅嫉妒。」

    「這沒什麼吧!換成是別人受傷我想他也會帶她們去擦藥吧!」

    「是會帶,但是,不會抱。」范琦玉一針見血的點出其中的差別。

    「哎呀!你們就只看到他好的一面,他凌虐我的場面你們就不知道了。昨天到醫務室的路上他嘴巴一刻也沒停的直罵我,罵到我耳朵都快聾了。」

    「凌虐?太嚴重了吧!」

    「你不知道,他那個人……還好啦!」原本想趁機罵他幾句的,但是一想起今早他帶著早餐的問候,還有幫她提書包、扶她上下車的種種功勞,到口的批評就硬轉成一句不甘不願的肯定。

    「你不喜歡他?」

    「鄰居嘛,有什麼喜歡不喜歡的。你喜歡他?」她和雷速才認識三天,沒什麼好說的。倒是琦玉……不無可能。

    「欣賞,但還不至於喜歡。」

    「你有喜歡的人嗎?」

    「有。」肯定的回答。但她臉上的那一抹微笑卻有著濃濃的苦澀和無奈。

    宇千露聰明的不再追問。人總有一些不欲外人道的隱私,想說,人家自然會提。

    她輕輕拍拍范琦玉擱在桌上的手臂,給她一點無言的安慰和支持。

    涼風徐徐,時序進入了強說愁的秋。兩人相對默默竟也成了一幕無關風月的詩情畫意。

    第二章

    一個家只有兩個女人湊數,自己過得理所當然,他人也就無權置喙。因此,她們樂在其中,對於家裡沒個男人也不覺得少了什麼。

    宇家,一個單親家庭。媽媽宇文絹,女兒從母姓宇千露。爸爸這兩個字對宇千露來說一向只是個形容詞。形容一個曾經和媽媽結婚並且讓媽媽生下她的男人。

    據媽媽說,他們是在她五歲時離婚的,而且是她提出的。媽媽不曾在她面前批評過前夫,甚至為了前夫給她一百萬的贍養費而常稱讚他慷慨有良心。天曉得,後來在無意間得知她爸爸的兒子竟然只小了她一歲時,她才明白媽媽口中的離婚原因——兩人個性不合,根本是騙人的。

    沒有爸爸她從不遺憾,甚至還慶幸他們早早就離婚了。否則,以媽媽外柔內剛的個性,她不認為在明知丈夫有外遇的情形下媽媽會容忍遷就。她也懷疑爸媽之所以會離婚,可能是爸爸東窗事發之後,被媽媽掐著脖子逼迫簽字的。否則,以男人妄想大享齊人之福的劣根性,爸爸大概會苟且拖延一輩子的。

    男人啊!實在不是什麼好東西。

    眼前那一個不正是一樁活生生、血淋淋的例子?為了他,她被千女所指,成了「眾人怨」。憑什麼他能四處吃香喝辣的,而她就得無辜的成罪人?!

    看!花前樹下和辣妹喝茶聊天的不就是那個「禍首」雷速。

    「速,你怎麼可以這樣?才兩天沒見你就找一個新的。」宇千露放下兩大袋的物品,貼站在雷速的身邊,雙手還撒嬌地輕推著他的肩頭。這一邊作完戲,她馬上換上一副嚴肅正經的面孔對著辣妹。「小姐,橫刀奪愛不好吧!」

    「知道自己已經成了過去式就該退場迴避,何必這樣死纏爛打,多難看。」辣妹也不馬虎,出的是字字見血的狠招。

    宇千露一楞。哇!敢情是自己跟不上時代。

    「速,你真的不要我了嗎?」

    宇千露原本想擠出幾滴眼淚來裝可憐的,可惜不是演戲的料。而且雷速臉上那似笑非笑的神情令她有點毛骨悚然的寒意,直想溜之大吉。但是,她又心有不甘。於是她扁嘴,裝出一副欲哭無淚的無奈樣。

    「小姐,速是一個很棒的人,不過,他就是愛玩一些蠟燭皮鞭的遊戲,你要好好的配合他,千萬不要讓他掃興,知道嗎?速就交給你了。」

    留下的是呆瓜!宇千露話一說完馬上想走人,不料,那辣妹手腳更快,早嚇白了臉逃之夭夭。

    「想要一走了之啊!」雷速接過她的袋子放下,臉上的笑容帶點高深莫測的詭異。

    「我怎麼知道你的女朋友那麼不經逗,才這麼幾句話就嚇跑了。」宇千露說的很無賴,反正她是不打算為自己的惡意陷害道歉的。

    「那個人我根本不認識。」

    「那你是要感謝我替你解圍嘍!」大言不慚至此,也只有她這種人了。

    「感謝什麼?感謝你把我毀成一個變態色情狂嗎?」輕敲她一個爆栗以示懲戒,嘴角邊則是無可奈何的縱容。

    「雷速,我也有稱讚你耶!」

    「何必這麼見外,剛才叫速不是叫得挺溜的嗎?」輕拉她在身旁坐下,並把點菜單推到她眼前。「吃點什麼?」

    「剛才是剛才……什麼好喝?」由目錄上的名稱她實在看不出上面賣些什麼。乾脆直接問他。「水果茶好嗎?」

    宇千露不答,反倒是被他眼前喝剩的半杯飲料所吸引。那翠綠色的汁液中浮著幾塊晶瑩剔透的冰,很清涼的樣子。她大大的喝了一口後,指著幾乎見底的杯子。「一杯這個。」

    雷速不應不答,逕自到櫃檯點餐。

    「買了些什麼?這樣大包小包的。」

    「買個鍋子泡麵用,還有一些微波食品、日用雜物。」

    「別常吃泡麵,沒什麼營養的。」他像個管家婆似的翻檢著袋內的東西,觸目所及就是半大袋的速食麵。

    「別嘮叨了,以前風間已經罵過很多次了。你們男人就不能注意點別的嗎?光會挑剔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不等他繼續發表高見,宇千露就先堵住了他的嘴。

    「是嗎?」好傢伙!原本他還在猜測風間是男是女,她倒是自己說了。雷速悶悶的說。

    此時,服務生送來他們的餐點。炸豆腐、蘿蔔糕、水晶餃和兩杯飲料,一杯綠茶、一杯珍珠奶茶,都不是她要的那一種。

    雷速直接把珍珠奶茶給她。對於他的推薦她不太認同,看看那不大討喜的濃濁汁液,她小小的試喝一口。

    「太甜。」也不管他是否介意吃她的口水,她換過他的冰綠茶。

    「決定參加哪個社團了嗎?」早知道她尚未報名任何社團,不過,程序上總得問一下。

    「可以不參加嗎?」她津津有味的吃著茶點,對於他的詢問不太熱衷。

    「一年級一定要參加。到我們籃球隊來好了,隊上正好缺一個助理。」

    櫻峰的男籃隊從不缺助理,也從不接受報名。隊上的助理一向都是由隊員「推薦」擔任。因此,雷速的企圖不言可喻。

    「助理?要做什麼工作?我先說哦,我可不會打籃球。」為免日後被嫌棄,她醜話說在前頭。

    「那你會打什麼球?」看過她打網球的「英姿」,如今又自陳籃球也不行,真不知道她長這麼高幹嘛。

    「撞球。不高興,就別要我去。」聽出了他言語中淡淡的嘲弄,因此,她的回答火藥味很濃。

    他是個俊傑,所以,很識時務。

    「對不起,別生氣了。明天記得到隊上報到喔!」

    「好啦!這些多少錢?」吃飽喝足,該回家了。

    「三百六。」

    「找我二十元。」她拿出兩百元放在桌上,當場要他找錢。

    雷速也不推辭,收下那兩張紙鈔再從善如流的掏出兩個硬幣給她。

    「公車站在前面右轉二十公尺的花店前。」宇千露連聲再見也沒有,提了東西就走。在她走了幾步路之後,雷速才想到該提醒她什麼。

    「當我是路癡啊!連回家的路都不認得。我早記清楚了,先看見一隻長頸鹿之後再經過一家麥當勞,然後是屈臣氏,等到看到那個大風車時就該拉鈴下車,對不對?」她從不記路名,路上有趣好玩的景觀招牌就是她的路標。長頸鹿是一家超市門前的水泥製品,大風車則是社區附近的幼稚園地標。

    「你當然不是路癡。只是,你說的是五號公車的路線,從這裡回家卻是要搭十二號公車。你會先看到一座立在路口的大時鐘,然後經過一座牆上寫著神愛世人的大教堂,再穿過地下道,等上了綠川橋的時候就該拉鈴下車了。記得嗎?」他努力的回想著十二號公車所經過的明顯景觀,以便符合她的思考模式方便記憶。

    「我就是要坐五號公車。」他的補充說明無疑是在證明,她的確是個路癡。為了那莫名其妙的自尊,她死鴨子嘴硬的堅持著自己的錯誤。

    「那五號公車的站牌離這裡很遠喔!從前面左轉直走過三條街再左轉,那個很大的凱蒂貓附近就會看到站牌。」對她這小小的任性,就由她去吧!只要她高興就好。

    宇千露聽完他的「指點」,身形一僵,決定不再為難自己。跨步如風的往十二號公車站牌而去。目送她離去的人看癡了眼神,不見了伊人身影,目光依舊戀戀不捨忘了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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