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我的野蠻鄰居

第2頁 文 / 千草

    原因無他,只因為在房內,康雯雯下身只著一條小熊內褲,兩腳趴開地坐騎在華矢紋的身上,雙手抓著他的褲子正使勁地往下拉,而可憐的華矢紋上衣早巳被扯得破破爛爛,此刻正拚命地拉著褲子,護衛著他僅存的「貞操」。

    「你們怎麼了,幹嗎杵在門口?」

    直到身後傳來了華也哲和康溢的聲音,丘日璃和方櫻回過神來。

    天!她們看到了什麼?

    「你怎麼了?呆在門口,不是說要上來叫孩子去吃飯嗎?」華也哲拍了拍丘日璃的肩膀問道。

    「因為裡面……」

    裡面?裡面怎麼了?華也哲的視線向房間內瞟去……

    哦!這是怎麼回事?「康溢,你的女兒竟然在強暴我的兒子!」華也哲朝著距離他幾步之遙的康溢狂吼道。他就知道絕對不能和姓康的做鄰居,這下可好了,他的兒子才七歲,就已經被仇敵的女兒欺負了。

    強暴?康溢衝上前來,朝著門內一看,「明明是你的兒子在非禮我的女兒!」他努力地回吼道。他寶貝女兒的裙子已被撕裂,露出了熊寶寶內褲。他看得心中一陣心酸,他的女兒以後可還要嫁人哪!

    「胡扯,你沒看見你的女兒正在扒我兒子的褲子嗎?」

    「哪有,我只看見我女兒在正當防衛!」兩個大男人又在樓梯的過道上臉紅脖子粗地爭吵起來。

    而他們的老婆大人,則站在琴房的門口,討論起了未來。

    「我突然覺得這兩個小孩挺般配的。」丘日璃開口說道。

    方櫻看著房內還在持續動作的兩人,不住地點頭,「是挺般配的,看來我們不僅是成為鄰居了,還有可能成為親家。」

    「想想以後,孩子們結婚時,我們可以買一個大點的莊園別墅,六個人一起住。」

    「是呀!如果真的那樣就太好了……」

    「一點也不好!」正在爭吵的華也哲和康溢暫時熄下了戰火,朝著倚在琴房門口討論得異常熱烈的老婆喊道。警局局長和黑社會頭子成隔壁鄰居已經夠駭人聽聞了,如果以後還要成為親家,還要住在一起,那豈不是要天下大亂了。

    「哪裡不好?」女人們質問道。

    「哪裡都不好!」男人們難得異口同聲地答覆道。讓他們兩個住在一起,搞不好哪天就會發生槍支走火事件,平白在家裡多添兩條人命!

    「總之,我們一定要成為親家!」

    「不准!」

    男人和女人的戰爭序幕拉起,四個人在琴房的門口吵成了一團……

    誰也沒注意到,琴房內,可憐的華矢紋被康雯雯扒得只剩下一條內褲。大人們似乎已經忘了,他們此刻要做的不是爭吵,而是應該先把兩個孩子分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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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間繼續轉動著,飛快地過了一年。在一年之中,發生了很多事。華也哲把南部的第一大幫麒影幫由黑轉白,建立了麒影集團,全力進軍房地產業;康溢破獲了幾起重大的案件,調升為警局的行政總長;而康雯雯和華矢紋——也由七歲變成了八歲……

    「媽咪,到底什麼是未婚夫?為什麼我要讓那個洋娃娃來當我的未婚夫?」八歲的康雯雯兩隻小手費力地抓著厚重的白紗裙,一臉不滿地問著自己的母親方櫻。難得的星期天,好不容易在昨晚把老師佈置的家庭作業全部做完,本想今天溜出門大玩特完一天,沒想到卻在一大早就

    被媽咪從暖暖的被窩裡拖出,很鄭重地告訴她,今天華矢紋要當她的未婚夫。

    洋娃娃?方櫻聽了自己的女兒擅自給隔壁好友兒子取的綽號,微微皺了一下眉頭,「雯雯,不可以叫矢紋洋娃娃,你要叫他華哥哥。」或者直接叫矢紋也不錯,方櫻在心裡暗自想著。

    「不要。」她才不想叫那個不肯給她彈鋼琴,還扯破她裙子的人做華哥哥。小小年紀,她卻已懂得記仇的原則。

    「不可以不要,做人一定要有禮貌才可以。」雖然矢紋真的是很像洋娃娃。

    「不要。」沒有道理,她就是對這一點拒絕到底。

    「……」方櫻有些無可奈何地看著女兒,女兒的頑固讓她有些頭大。

    無視母親的皺眉,康雯雯甩了甩髮酸的手臂,繼續問著先前的問題:「媽咪,到底什麼是未婚夫?」

    「未婚夫啊?」方櫻低頭沉吟了一下,「就是你們以後長大會像爹地和媽咪那樣住在一塊。」這個解釋應該對吧。只是不知道雯雯會不會接受。

    像爹地和媽咪那樣住在一塊?「我不要,我不要那個洋娃娃當我未婚夫了。」光用想的就讓她難以接受,她還是比較喜歡以後能和拳王住在一塊。

    唉,果然如此。方櫻歎了口氣,「那個,雯雯,未婚夫還是一個可以陪你玩、讓你打、會天天給你買零食吃的人。」欺騙策略由此展開。

    「真的?」不信任的眼神懷疑地掃著一臉粲笑的母親。年紀雖小,但女人天生的第六感卻在提醒著她:前面有著一個大陷阱等著她往下跳。

    「真的。」點頭如搗蒜。

    「假的!」男性的聲音插入一大一小兩個女人的對話,隨時準備著戳穿謊言。

    「你——」方櫻看著穿著一身警服前來倒局的丈夫,「不是對你說過讓你穿西裝來的嗎?」一套警服,夠醒目的,活像是警察臨檢,而非是來參加訂婚典禮。

    「忘了。」康溢隨意地敷衍著妻子,大跨步地走到康雯雯的面前,嚴肅認真地說道:「雯雯,你絕對不可以讓華家的那個小子當你的未婚夫。」他是絕對、絕對、絕對不想要和姓華的那傢伙結成親家。

    「為什麼?」開口問的不是康雯雯而是方櫻。

    「我是警察,怎麼可以和黑幫成親家。」而且還是那個從初中到大學一直在和他搶風頭的傢伙。

    「有什麼不可以的?雯雯和矢紋不是很配嗎?更何況,華家已經開始把麒影幫轉換成麒影集團,算不上是黑幫了。」

    有道理,但——「我和姓華的那傢伙一向不和,你又不是不知道,這樣怎麼可能結得成親家。」康溢堅持著「據理力爭」的行動。

    「感情需要時間來培養,你們以後當了親家,有的是時間在一起,會慢慢地合得起來的。」不愧是律師,簡單一句就駁回了上述。

    「這麼多年下來都沒培養出,以後也沒可能會培養出。」即使可以,他也不想要和那姓華的培養出什麼感情。

    「當然可能培養得出!」她的夢想就是以後六個人可以住在一塊。

    「沒可能!」不能動搖,這次一定不能被她說動,一旦立場不堅定,那麼接下來的五十年可以肯定會是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

    「可能!」仰著頭,她用了高八度的音量對著他吼道。

    「沒……」他的聲音在她的瞪視下自動隱去了後半截,老婆的一哭、二鬧、三上吊的絕招是他的最怕。即使面對全身炸藥的劫匪,他也不會有這種害怕酌感覺,她的怒氣,讓他不由自主地想要去撫平,「那……雯雯訂婚,總要看雯雯自己願不願意吧。」。他抓著最後的一絲希望,「渴望」地看著女兒;

    也對!點點頭,方櫻看著仍英名其妙的康雯雯,「雯雯,你喜不喜歡矢紋啊?」。

    「對啊,雯雯,你一定要老實說。」康溢在一旁打著邊鼓。

    方櫻沒好氣地白了一眼丈夫,「雯雯,如果你說喜歡矢紋的話,媽媽就答應給你買你想要的那台小腳踏車。」她滿臉的笑意。

    太……太……卑鄙了吧,居然使出了利誘,難道她不知道受賄是犯法的嗎?

    「雯雯,如果你想要以後能夠有出息,就不能受眼前的誘惑,目光要放得長遠些。」他對女兒施以諄諄教導。

    「嗯……」小小的腦袋歪在一邊,努力地思考著大人們的話。然後,像是作好了決定,閃亮機靈的大眼睛望著父母兩雙期盼的眼睛,天使般可愛的微笑漾在了小臉蛋上,「媽咪,我喜歡洋娃娃。」哦,腳踏車,她來了。

    康溢的頭重重地垂下,果然——惟女子和小人難養也!

    雖然說是訂婚,而且還只是兩個小孩之間的訂婚,但方櫻和丘日璃還是極盡所能地弄得隆重和正式。讓康雯雯穿上了白色小婚紗,讓華矢紋穿上了黑色的小西裝,還讓眾多的親朋好友齊集教堂。

    莊嚴肅穆的教堂,神父按慣例念著他一百零八遍的結婚(確切點說是訂婚)經文。教堂裡也按慣例坐滿了來參加訂婚儀式的人,惟一不按慣例的是——未婚新娘和未婚新郎都是縮水版的。

    台上,再一次地,神父一邊念著他該念的台詞,一邊用他的「神眼」瞟著這對未婚夫妻。這年頭,實在很少見這麼小的孩子來教堂訂婚。

    台下,華矢紋轉頭用著可憐兮兮的目光看著自己的母親。他不想,他不想要身邊的那個一見面只會打他的小霸王當他的未婚妻,而且還是以後要像爹地和媽咪那樣結婚的那一種。可是,媽咪說,如果他不和康雯雯訂婚的話,以後就不再讓他彈鋼琴,也不讓他去上梅格老師的鋼琴課。兩者選一,他只能暫時犧牲自己的身體——因為會被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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