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貓眼精靈

第13頁 文 / 茗琇

    她打量著眼前的房子,雖然它沒現在住的那間房子大,也沒那間來的氣派,但看來樸實而溫馨,何況又是文鋒親自設計的,她當然喜歡;但是……

    她輕蹙起眉頭,仰起臉問他:「可是……你爸媽會願意捨掉那間大房子,搬來這房子住嗎?而且……」她伸出手指數著:「你、我、小燕、你爸、你媽、僕人、司機……老天……」她撫額煩惱著,「這麼多人,要如何塞進這房子裡?」

    「傻瓜!」他伸手一把將她拉進懷裡,「只有妳、」他用指頭點了一下她的鼻,然後又指指自己,「和我,以及小燕會搬進這屋裡,其它的人全留在那棟大房子。」他捏捏她的下巴,遺憾地歎了口氣,「我知道爸和媽挺排斥妳的,但我畢竟是他們的兒子,不能太過頂撞他們。而妳又是我最深愛的人,我不想再使妳受委屈,所以等房子完工後,我決定要搬出別墅,不但可以和他們減少衝突,也可以過我們倆的生活,如何?」

    她睜著眼凝視著他,雙手勾上他的頸子,「好,好極了!」她發自真心地微笑。能不看見那兩個老傢伙,她樂得想大笑呢!

    她可以感受到他對她的寵溺,她踞起腳親親他的面頰,「謝謝你!老公。」她撒嬌著。

    他把她攬進懷裡。

    隔了五年,終於娶得了懷裡的人兒,這份幸福,得來如此不易。

    他發誓只要他做得到的,只要是她喜歡的,他都會盡力而為。

    只要她肯永遠地、一生一世地伴著他,給他一個幸福的家庭,所有的辛苦和犧牲都無所謂了。

    「燕燕,我的妻──」他緊摟著她,在她耳畔低語:「答應我,永遠地陪我,永遠不要離開我──妳答應我!」

    「我……」她靠著他肩頭,不知如何回答是好。

    說出答應他的一句話,很容易──但要做到卻是難上加難。幸福的日子,教她差點要忘了她不是人的事實!但事實終歸是事實,方才不就有個茅山道士揭穿了她?再怎麼掩飾,她依然是只妖啊!

    察覺出她的猶豫,他輕推開她的身子,俯視著她堆滿愁容的臉,「妳在猶豫什麼?妳為什麼不答應我?難道妳要離開我?」他有些急,亦有些惱怒地搖晃她。

    「沒有!沒有!」見他如此心急,她不忍地速忙否認,「我怎麼會捨得你。」她用所有的力氣環抱住他,臉貼在他胸前,「只要你願意讓我留在你身邊,陪你多久,我都願意,不論多難多苦,只要你肯留我,我都願意。」

    「當然要妳陪我,陪我一輩子。」

    「即使我不是燕燕?」

    他失笑地輕撫她面頰,「妳是燕燕啊!說什麼笑話?!」

    她苦澀地擠出一絲笑容,「反正,我要你記得,我愛你……」她抑著臉,萬分認真地揪著他前襟道:「這是我第一次愛上人,只要你要我留下陪你,我一定會努力地留下來;只要你要我陪,我就永不離開你,你記得我的話了嗎?」

    「我要妳陪我一輩子,一直到我死了,也要妳陪在我身邊,那麼,妳答應我嗎?」

    她淚眼迷濛地點頭。

    她會努力試著留下來陪他,不是因為她熱愛當人而厭惡當貓。

    而是,她懂得「愛」了,並且愛上了他,想永遠留在他身側。

    只是,她能辦到嗎?

    誰能幫她?或許,她該再上大屯山找老和尚……他也許會願意幫她。她暗暗地打定了主意。但她清楚這成功的機率,幾乎是零。

    O。O。O。

    舞池的音樂正緩緩地響起,昏暗有情調的燈光,令人心醉的藍調歌曲,展辛純一身露肩黑色緊身晚宴服,線條優美貼身的長裙,讓她白皙的膚色及纖瘦的身形更加迷人。

    她輕擁著身前的男人。

    不是他丈夫,而是她的同事徐明皓。這禮服便是他送的。

    她有些內疚,有些心虛和害怕,但這卻使這夜更加迷人而刺激──今天是二月十四日,情人節。她卻擁著別的男人,真是諷刺……她想著。不禁笑了出來。搖晃著耳側的水晶耳環。

    「什麼事這麼開心?」他狐疑地瞅著她。

    「沒有!」她斂起笑意。

    「一定有!」他抬抬眉,「呃!我知道了!」

    她揚眉,「你又知道了什麼?」

    「一定是和我跳舞妳太開心了,對不對?」

    「你又知道了!」她放開他的手,推開他的身子,走回窗前的位子坐下。他很快地追來。

    「承認吧!妳對我有好感!」他斜著臉說著,跟著坐下。

    「這些日子以來,我發現要你懂得『禮義廉恥』這四字可不容易!」

    「妳這可是諷刺我?」

    「不是諷刺,是嘲笑你!」她扮個鬼臉,啜了一口淡酒。

    「嘿!」他傾近身子,褐眸直直地勾著她:「至少我為人誠實而坦率,不像妳……」

    「我?我又怎麼了?」她睜大眼瞪他。

    「如果妳對我沒好感,那又怎麼會三番兩次的答應同我約會?!」

    「我只當你是好朋友,好朋友吃個飯、聊聊天,很正常啊!」她死不承認地辯解道。

    「妳敢說這些日子妳不喜歡和我相處?妳敢說妳對我沒有一點點動心?妳敢承認妳對我只是朋友之情那麼簡單──」

    「我……」

    「妳在自欺欺人,承認吧!」他逼著她。

    面對他咄咄逼人的質問,她竟找不出話來反駁!在又驚又怒之下,她猛地起身快步踱向門外,奔進漆黑寂寥的夜,連外套都忘了拿。她踩著高跟鞋,快步地奔跑在行人道上,彷彿在逃離著什麼……

    是的……他沒說錯,她是在逃避,她是在自欺欺人,她的的確確對他動了心。

    那一份悸動教她害怕,他的出現,挑起她埋葬許久不再動情的心,他教她記起那一份年輕時代的熱情,那被男人寵愛的甜蜜……所以──

    所以,她自私地希望他就這樣當她的朋友情人。

    所以,她期望他的付出,而她只要接受那份關懷,什麼也不必付出。

    她希望這隱隱約約,曖昧的感情可以以一直持續下去。為她苦悶已久的日子帶來一點樂趣,可是……

    他追了上來,攔住她的身子。

    她奮力推開他,搥打他,辱罵他……

    「為什麼?」她的眼淚奪眶而出,「你為什麼要破壞這種關係?為什麼要讓我難堪?為什麼破壞這個夜晚?!」她控訴著,瘋狂地吼著。

    他抓住她的手,堅定地望向她,「妳太自私了。妳明知我對妳不是無動於衷的,妳挑逗我,玩弄我的情感,卻又不讓我得到,妳可以麻木自己的情感,而我不能!展辛純──我不能!我不是妳!!」他咆哮著。

    「我沒有玩弄你!好,我承認!我承認我的確喜歡你,可能也愛上了你,我對你著迷,我承認,我全都承認!但──」她用力抹去眼淚,大聲地道:「那又如何?這對我們會有什麼好處?承認這些,說穿了這些,只會讓我離你更遠,只會教我惶恐而已,有什麼好處?」

    「有……」他捧住她的臉,很認真地問她:「妳嫁我吧!」

    「哈!」她苦澀地提醒:「你忘了?我結婚了。」

    「妳可以離婚!」

    「我有個女兒!」

    「不要緊,我願意連她一起疼──」

    「哼!」她冷哼一聲,「說的倒容易。」

    「我說到做到。」他保證地握住她的手。「難道妳偏要折磨我?更壓抑妳的熱情?」

    「被熱情沖昏頭,通常只會壞事而已!」可不是!嫁給方盛平就是一個例子,一個教訓。她不再傻的相信這些溫柔的誓言。

    「妳不相信我?」他有些生氣。

    「不是,不是信不信你的問題,而是離婚不是那麼簡單的事。」

    「妳如果喜歡我就辦得到。」

    「我沒你那麼自私。」她見他那張精明而英俊的面孔因受挫而生氣的脹紅了。

    他咬牙切齒地道:「妳得做個決定,要不我們就再也別互相交談,形同陌路。要不妳就離開那個男人,讓我好好的愛妳!我不要一半的愛,不清不楚的關係,妳一定要決定,一定!」

    「你這是逼我!」

    「是,是逼妳。」

    「非得這樣?我們不能做個談心的好朋友嗎?」她沮喪地望著他堅定的面容。

    「展辛純,妳一定得下個決心。」

    「我以為你會體諒我……」她搖搖頭,深深吸一口氣。他真殘酷,真無情。

    她仰著臉,含淚望著他,望著他粗獷、英俊,而狂妄的臉龐,和那雙咄咄逼人的眼睛。往後真要當他是陌生人,她辦得到嗎?想到這,她的心幾乎要整顆碎裂。她懷疑她真會心痛而死!

    她不是沒想過要任性地和他走,丟下一切,走的遠遠的。有一個全新的開始;那麼,她或許不會心痛而死。好幾次當她待在他身邊,當他深情望著她時,她真的這麼想過。可是,這樣做,心碎的會是她的女兒、他的丈夫。方盛平再怎麼不是,畢竟是她的第一個男人,是她曾深深付出過情感的男人。她真能這麼丟下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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