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頁 文 / 孟妮
「你嚇死人了!幹麼這樣子突然出現?」凌芬瞪著他,一手輕拍著胸口。
他悶悶地看著她,這幾天不見,至偉看來也削瘦了起了她不禁有些心疼。
「妳最近好嗎?」
「很好呀!吃的好、睡的好,能跑、能跳的。」
凌芬試圖繞過他,但至偉一直件在她面前,他兩手握住她的肩膀,兩眼又熾熱又深、忱的揪著她。「我好想妳。」
一種酸酸甜甜的滋味瞬間湧上心頭,但前面的走道人來人往的,至偉背對著他們,而凌芬看到了他們好奇地看著他們兩個人。
「至偉,我是你什麼人呢?我不知道你想要幹什麼?」
他皺了皺眉頭。「我對妳是什麼心意,妳不知道嗎?這幾年的e-mail妳沒有看嗎?」
「e-mail?」
她看到任剛和振華以及朱屏在前方看著他們,她只好掙開他的手、匆匆地離開了他。
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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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她打開了收件匣,整理著以前的郵件。好幾年了,成千上萬封的郵件她都捨不得刪。其實是她老怕刪了會有問題,所以寧願讓那些郵件都待在原來的地方。她移動著鼠標,從最早保留的郵件開始看。
至偉在一開始有計算機後沒多久,就對計算機發生強烈的興趣。她的計算機都是他一手維修安裝的,有各種各樣方便的工具和遊戲。在他出國唸書的時候,兩人的聯絡很多都是靠e-mail。她點選著那些信來看。
鴨蛋:
這裡天氣乾爽怡人,和台灣的潮濕悶熱不一樣、在台灣的妳好嗎?記得,計算機沒事,不要亂刪,還有,不是每個人都是好人,對人小心一點。
無聊的偉
他從小就是個孩子王,不管到哪裡都招人,性格也堅毅。而她是「零分」,以前他有時也會故意叫她「鴨蛋」。
她點選了郵件,中附的執行檔案,屏幕裡跑出一個可愛的小男孩,小男孩的眉目一看就知道是至偉。他滿屏幕地玩耍著,一會兒玩球、一會兒打呵欠,她忍俊不禁地笑了。
記得第一次看到時,沒好氣地想到這傢伙太無聊了,居然還設計了這個小程序,就把程序給關閉了。這一次,從這小男孩身上她看到了以往的影子,她愛戀地將鼠標在他身上點了兩下。
屏幕裡的一角滾出了一顆鴨蛋,滾到了小男孩的面前,他好奇地用手抓了抓,那鴨蛋裡砰出了一隻小鴨子。他湊到小鴨子的面前,小鴨子用瘦小的翅膀用力地拍了一下他的臉,然後仰著頭高傲地走了。
他一路追著小鴨子,又獻慇勤又討好的,但小鴨子都不領情。然後他又要寶又裝死的,小鴨子才嘻嘻哈哈地被逗笑了。他將小鴨子舉起,輕輕地吻著牠,然後就從這個KISS裡面跑出了一顆紅心,那紅心慢慢地擴大,然後佈滿了屏幕。
她咬著唇,眼裡慢慢地凝聚了一層淚霧,在淚光中看到屏幕是無數顆的小紅心。這是三年前的信了,那時是他到麻省唸書時發給她的,她一直沒有把這程序執行完過。
她又點選了一封信,這信是在幾個月前他從美國發的。信裡面是一個音樂文件,她以前沒有軟件可以聽,所以一試不能執行後,她就沒再開過這封信了。現在她有安裝軟件可以執行了,只聽見嗽叭裡傳來他的聲音——
「咳,再來我要演唱一首歌曲獻給一個特別的人,希望她能好好地聽一聽。」
吉他聲清脆地響起,兩、三聲的撥弦將她帶進另一個世界裡。她知道他曾學過吉他,但沒聽他好好地彈過什麼曲子,想不到他彈得還不錯。
阿芬阿芬幾時辦嫁妝,我等得快發狂
今天今天妳要老實講,我是否有希望
雖然我是個窮光蛋,人也長的不怎麼樣
但是妳要想一想,看看自己的粗暴樣……
歌聲又戲語文深情地演唱著,他的嗓音低沈又富磁性,她又哭又笑諦聽著。記得大學裡有一年,在一次營火晚會裡,在眾人的起哄中,他就拿著吉他對著她唱這首久遠的民歌。那時身邊的人又是笑又是鬧的,在燈光昏暗處,只見他的臉龐有著一種專注,眼裡像有一絡小火焰在熊熊地燃燒著,又熾熱又強烈的感情在他眸裡閃動。她當時只覺得又窘又氣惱,氣惱至偉明知她臉皮薄,還在眾人面前這樣地戲弄她,她當時扭頭就走。
有好幾封的郵件在這幾年中,就被她漫不經心地忽視掉了。在信中他都透露了信息,一句文一句古老的情話。
她愣愣地發著呆,不知道過了多久,直到一陣電話鈴聲打斷了她。
「凌芬。」電話裡傳來曼英興奮的聲音。
她吸了吸鼻子,忍著淚水,但聲音仍帶哽咽。「怎麼了?」
「剛剛振華告訴我一件事,我想我得告訴妳才行。」
「嗯,」她深吸一口氣。「妳說。」
「他說,他最近在看廖至偉所設計過的程序、還有他公司的商標,發現裡面都有一句話」她停頓了一下。
「什麼話?」
「振華說應該讓妳自己看,他剛發了一封郵件給妳了,妳自己打開來看吧!」
掛掉了電話後,她懷著上心志不安的情緒。他講的是什麼樣的一句話?是和自己有關係的嗎?她移動著鼠標,點選了最新收到的一封信。
信裡面節錄了一段又一段的程序代碼,共長達幾十頁,細細麻麻的看來像是無字天書。但振華細心地把規律的字都圈選出來,然後轉換成字碼,十幾個程序裡都寫著這樣的話——我愛宋凌芬。
最後一個是圖檔,公司的商標在水印的處理下,裡面所排列的字碼解讀出來後,依然是那句——我愛宋凌芬。
一聲嗚咽從她的嘴裡逸出來,眼淚像開闊的水龍頭再也控制不住地流出來,她緊措住嘴,失聲哭了。
他說了!他說了一遍又一遍,不是用言語,而是用他獨特的方式表達了!她該知道的,她早就該知道的。天啊!好傻、好傻,自己就這樣傻了那麼多年,難怪他總是沒好氣地說她是大笨蛋。
一次又一次,從小到大不論遇到什麼事情,他總是在她身邊,他是她第一個想到的人。在他出國的日子裡,她的心裡一直覺得若有所失,卻仍然逞強地告訴自己,終於能夠不用再遇到那個傢伙了。只是自己根本沒有察覺,其實他早已深入她的骨髓,成為她密不可分的一部分了。
這次的心痛讓她自覺!是他,一直是他!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她不只習慣了有他在身邊;他不在的時候,她的目光也不自覺地追逐他。
好想、好想見到他喲!她全身億萬個細胞都在吶喊——見他、見他!是的,我要告訴他,告訴他自己早該和他說的話。
自己真傻,愛情要勇於去爭取,自己所愛的男人,就不要輕易的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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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一間高級的餐廳裡,這間以可以俯看台北市的夜景聞名的餐廳,向來是情侶們約會的最愛。
在靠窗的桌邊,曼英和王振華兩人有說有笑的,放在餐桌上的手十指交纏著,兩人的目光更是自始至終都沒有離開過彼此。而坐在一旁的凌芬更是顯得落寞。
「曼英要跟你回美國嗎?」凌芬問,心中有著不捨。
「不,他要跟我留在台灣。他和至偉商量,美國的部分就交給別人做。」曼英輕睨了一下振華不安分的手;振華則咧著嘴、傾身親了一下她的臉。
凌芬帶笑地看著他們,他們真是天造地設的一對,兩人之間的吸引力強得分不開,看來曼英已經成功地繫住了王振華的心。
凌芬也刻意地裝扮過,一頭及肩的頭髮結了起來,露出她修長、美好的頸子,幾絲垂下來的髮絲襯著她白宮、古典的瓜子臉,看來清麗優雅。她輕點朱唇、淡掃蛾眉,長長的隨毛下是一對黑亮、靈透的眸子,盈盈然吱吱然,掀得人砰然心跳。
她一身貼身的黑色禮服,勾勒出她苗條、美好的身材。
感到兩道灼人的視線,她回過頭去,看見一側走來的廖至偉。他愣愣地看著她,她淺笑盈盈,一路目迎著看他走過來。兩人的目光怎樣也分不開,振華和曼英看了不禁相視一笑。
「怎麼回事?」至偉是問振華,但他眼睛仍貪婪地看著凌芬。一段時間不見了,她美麗依舊,依然揪得他的心發痛。
「哥兒們,我都已經找到人生伴侶了,也不忍心看你再打光棍了,所以想介紹一個秀外慧中的女孩給你,夠義氣了吧!」
「你們在幫我相親?」
「是,我請振華幫我介紹的。」凌芬仍是含笑地看著他。
「妳?」看來他仍處於震驚狀態,中。凌芬好心情地笑了,平常看他口才便給的樣子,難得看他像現在這樣呆呆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