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別怕,愛麗絲

第12頁 文 / 姬小苔

    世界上,沒有比愛更讓人感動的了。

    這時,只見牧師向新亞問道:「請向主發誓,你願意取碧純為妻嗎?」

    「我願意!我願意!我向主發誓願娶碧純為妻!」

    牧師轉身對新娘說:「碧純,請向主發誓,你願意嫁給新亞為妻嗎?」

    「我願意!我願意!我向主發誓願意嫁給新亞為妻!」

    一對新人在人們的歡呼聲中相吻而誓,我和英彥站在人群中,望著這幸福的一對,禁不住情溢胸間,淚眼朦隴。這時英彥頑皮起來,硬是按著我的頭連點了好幾下,嘴裡還直叨念:「我願意!我願意!」

    婚禮完成,我趕緊逃出教堂,免得被新人親友當成瘋子,祖英彥笑著追上了我。

    藍天下,一切都是那麼美好,此生此世,再也不會有任何災難,從此得到了幸福。

    後面響起了鞭炮聲,新人自教堂來了,有人向他們拋擲彩紙、碎米。

    祖英彥瘋起來還真瘋,想去接新人的花束,被我拉住了。

    「不准我搶,總准我買花給你吧!」他興致勃勃地拉著我去花店。

    店主是個慈祥的老太太,出來招呼。

    「我們結婚了。」祖英彥一邊把各色花朵往我手上塞,一邊宣告。

    我笑著捶他。

    老太太笑得眼睛都瞇起來了。

    按照常理,定情日應該買紅玫瑰,他卻買了雞冠花、圓仔花、劍蘭、菊花。

    「你預備去拜兔兒爺嗎?」我望著手中那束奇怪的組合,不禁啼笑皆非。

    「拜兔兒爺不如拜嫦娥。」他在我頰邊飛快地吻了一下,老太太忙別過臉去,不好意思看。

    我們走到蛋糕店時,祖英彥買了一個蛋糕,同時指示老闆:「我們結婚了,麻煩你在上面寫——愛麗絲、英彥新婚誌喜。」

    那個很和氣的中年老闆真的用紅色的奶油寫「新婚誌喜」四個字,上裡士氣的,但真是喜氣洋洋。

    「我們結婚了。」回到家,他就在房子前向我鄭重宣佈,然後在我還來不及做任何準備時,攔腰將我抱起,一直衝上樓梯。

    這天晚上,我們沒有開燈,倒是點了許許多多的蠟燭,所有房間都點著,牽著手在房間內穿梭,一人一件紗龍,裡面什麼也不穿。

    我們做自己的主人,這座小小房子便是我們的國土。

    我由初時的拘謹,漸漸地自然自在。

    多年前,我們在這小鎮的古屋裡相遇,經過了漫長的分離,我們終於在一起,回首前塵,總有無窮回味。

    「以後呢?」我抬起頭問祖英彥,我們以後——也會這樣幸福嗎?

    他用雙手蒙住我的眼睛:「不許再想。」

    我們——只有現在。

    燭光映入了他的眼中,當我撥開他的手指時,看見的,便是他的柔情。

    祖英彥抱住我,我們慢慢往後仰,我小聲驚叫著,直到我們安安穩穩地倒在大床上,他吻著我,吻到我的面孔發燙,身體也熱了起來。

    他輕輕地,輕輕地揭開我的紗龍。

    我用手擋住他,卻擋不住他的熱情,紗龍還是給他揭開了。

    他深深地吻著我的胸口,我一陣暈眩,他的動作粗魯了起來……喜歡他柔軟的嘴唇吸吮著我,更喜歡他的手指在我身體上滑動,搓揉……禁不住的深呼吸,移動著……

    我以為我永遠也不可能這樣。

    但我不可能永遠不做一個女人。

    只是時間早晚而已。

    修澤明當年以他對人生的睿智,看清了這一點。

    我們緊緊擁在一起,我也清清楚楚地知道他是祖英彥,不是另外一個人。

    另外一個人,已經走了,而且漸行漸遠,連做夢也不復見。

    ※※※

    我看到祖英彥的存折時,不禁有些吃驚,原本七位數字一路往下滑,租地、整地、建屋、打傢俱……每一項我們都盡可能的搏節,但是在完全沒有收入的情況下,存折上只剩下五位數。

    五位數,我們今後就只能靠這筆錢,繼續過著神仙生活?

    我有積蓄,但祖英彥會答應嗎?依照我對他的瞭解,他不會的。

    神仙生活就因我看到了這本存折提前結束。

    我開始做出去找工作的準備,在這小鎮上,沒有人要請經理人,也沒有人要找外貿人才,不過去當個店員什麼的,還有去處,運氣好一點,說不定可以到幼稚園去教小朋友。

    小鎮上的生活消費反正不高,我們也沒什麼物質慾望,只要有一份固定收入,應該沒有問題。

    打定主意,我心安下來,只等個機會跟祖英彥說。

    他還不知道我的打算,每天仍然神態自若,有說有笑,一點也不急。

    我們也一樣的去游泳,揀貝殼,在院子裡拔草,剪下開得最盛的玫瑰插瓶。

    或是坐在露台的鞦韆上。

    一邊蕩秋干,一邊讓他吻著我。「別動,」他抱緊我。

    不是我動,是鞦韆,我用腳偷偷划動著,他發現了,我們吃吃笑著。他索性咬住我的唇,不准我離開須臾。

    「你會吃掉我。」我抗拒。

    「我會!」他認真的,威脅地:「我愛你!我要吃掉你。」

    「不要!」我溜下鞦韆。

    「不要我愛你,還是不要我吃掉你!」他捉住了我。

    「都不要!我被他呵得發癢。

    「都要!」他摀住我的嘴。

    「都不要!」我咬他的指頭。

    他回答我的,是霸道的,粗魯的吻,直到征服我為止。

    當我全身癱軟,再也使不出力氣來反抗他時,他對著我,一個字一個字的說:「我愛你,我不要吃掉你。」

    我笑了。

    然後他用力地壓住我,進入時,我還聽見他在說:「我愛你!」

    他愛我,我知道,會永遠愛嗎?每個人都會問所愛的人這個問題,但也同樣的,不會有人曉得答案。

    晚上,有月亮,很好的月色,我們在月光下築沙堡,潮水來了,把沙堡打得七零八落,退潮後,一切都無影無蹤,像逝去的歲月——生命中除了沙子與海水載走的記憶,並沒有剩下什麼。

    但我們還要去築沙堡,每建一座就給取名字,再看著潮水帶走它,並不祈求任何東西留下。

    我們向大海呼喚,喚彼此的名字,喚那謎一樣的月光,喚自己內心最深處的悸動。

    如果沒有錢的煩惱,小鎮生活幹實的部分也一樣有意思,就像我們種的絲瓜,小小的一株幼苗,成長起來卻頗為驚人,不用多久,架子上就全是它碩大的綠葉,然後是大朵的黃色花朵。

    「這是雄花。」祖英彥告訴我,雌花的後面會拖著一條小瓜。

    小小的絲瓜不久長大了,瓜架上掛著一條又一條的絲瓜,翠綠、碩大。

    「如果我們可以靠絲瓜生活就好了。」坐在瓜架下乘涼時,我對祖英彥說,他的存折只剩下四位數了,台北的瓜價好,我們應該跟果菜市場好好聯絡。

    「別擔心,我已經找到工作了。」他輕撫著我的頭髮,很得意的說。

    他告訴我,今天上街理發時他剛好看見第一信用合作社的徵人啟事,理完發就去應徵,參加筆試後,合作社總經理親自面試,對他非常滿意,大概這兩天就可以收到錄取通知。

    祖英彥說:「合作社錄用職員還得要有鋪保和人頭保。」

    「找誰呢?」他苦笑,我們躲在這個小鎮,過著只羨鴛鴦不羨仙的生活,唯恐祖家或方家有人來……可是,我歎了口氣,祖家、方家總有一天會找著我們,也許——我脊背突然一陣寒,也許我們早就曝光了,他們沒有動作是因為不到時候。

    收到錄取通知的第二天,我去找鎮上雜貨店的李家阿婆,她當初介紹我們租這塊地,不但費盡心思,還強迫她那個晚輩親戚,少收租金。

    阿婆看到我非常高興,再一聽說祖英彥要去一信工作,更是笑得闔不攏嘴。

    「我會叫我後生好好照顧他。」她說。

    後生?

    「理事會主席,是我後生啦。」

    這下太好了,理事會主席規定要鋪保,現在我可找到他的家長來保了。

    我得意洋洋地把保證書拿回家,祖英彥看了很感慨,其實不只阿婆對我們好,自從來到這小鎮,許多人幫了我們的忙,整地、建屋……一直到日常生活瑣瑣碎碎,小鎮人包容著我們。

    我們和諧地,與小鎮人和睦相處,好似根生土長的一樣。

    祖英彥有了鋪保、人頭保,高高興興去上班了,第一次拿薪水回來時,沒到家就在外面大聲叫我。

    只有區區的一萬八千元,是初級人員的起薪,但我們比中大獎還高興。

    除了生活費,我們還有一點錢可以用。

    「你該買雙鞋子了。」他指著我的運動鞋,連穿了半年,再耐穿的名牌也灰頭土臉的。

    鞋子終歸是鞋子,舊一點,難看一點也就算了,倒是祖英彥在合作社上班,也該注重儀表,所以我主張存起來,好買西裝用。

    「現在是大夏天的,誰穿西裝?」他覺得好笑。

    再過兩個月,天氣冷了,再也不是一件襯衫能應付得了。

    「以後的事等以後再說。」祖英彥一心想給我買高跟鞋,最好再買件迷你裙,他喜歡我穿得很性感,「不過只限於在家裡哦!」他聲明,漂亮衣服給悅己者欣賞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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