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且伴薔薇

第7頁 文 / 姬小苔

    我是那種人嗎?

    但海倫不由分說:「下班我來接你,你準備好一點,別穿爛衣服、爛鞋子。」

    還好,她沒說我徹頭徹尾就是個爛人。

    做爛人也沒什麼不好?

    至少沒有許多人來煩你,人人惟恐避之而不及。

    下班時,她果然準時前來。

    「走走走,先去吃飯。」她一身亮麗,不像去看房子,倒像拍電影。

    「你去,吃完了再來。」

    「怎麼這般娘娘腔?」她瞇眼看我,彷彿我一夜之間遭受魔法改變。「你不是一向頂好吃的嗎?」

    「你又不是不曉得我不吃晚飯。」我還在磨我的那副金袖扣。過兩天是孫國璽的生日,一年一度的人情一定得做,偏偏他什麼都有,就是送顆大鑽石他也不會看在眼內,當是玻璃;我乾脆自己做一對袖扣,用赤足的黃金與白金纏繞成北斗七星,倒也十分別緻。

    「好漂亮的袖扣,我也要!」她這個大近視眼,終於瞧見我在做什麼。

    「可以啊!」

    「你肯幫我做?」她驚喜交加。

    「你自己做。」

    「廢話,我自己能做還求你?」

    「誰要你求?」

    「算了!小器鬼。」

    她為了朋友真肯兩肋插刀,連飯都沒吃,拉著我去看房子。

    主人不在,她自己掏出鑰匙,堂而皇之地開了門進去。

    我耽心人家當我們是小偷,她笑我惡人無膽,一把拉進玄關。

    外面是普普通通的五層樓公寓,進來才發現是別有洞天,十分地有品味。

    我討厭「品味」這兩個字,但很難用別的字眼來形容,勉強說是「高尚」吧,卻又太咬文嚼字了些。

    「別瞪著我,你還不至於那麼難伺候吧!」她叭叭叭地開燈,把所有檯燈、吊燈、聚光燈全打開來,但光線還是不夠亮。主人似乎十分有心,只把收藏的珍品用特殊設計的燈光烘托出來,營造出氣氛。

    「像古董店。」

    「你這麼刻薄真讓人驚奇。」

    「其實你不懂我的心。」我哼著一支流行歌,用不著她提醒,我不是刻薄,我只是自覺佔人便宜。

    我憑什麼不花一毛錢,住在這麼好的房子?這怎算是互惠?

    我又付出了什麼?

    「給你一分鐘決定,你如果放棄,會後悔一輩子。」

    「我想見見屋主。」

    「你怕被仙人跳?」她嗤笑,「得了吧!有這等氣派的人會來跳你?」

    一直到房主出國,我都沒見著。

    在新家見到的第一個人是母親。

    她站在屋外走廊等我,身穿一襲日本真絲旗袍,頸戴緬甸珍珠項鏈,手拿鱷魚皮包,美麗尊貴、風度嫻雅,像個好女人。

    但一進門就露出真面目。

    「家裡有什麼地方不好,你要搬出來住?」她興師問罪。

    「我已經二十多了,不能老賴在家裡。」早知道她不是明理之人。

    「你翅膀硬了,羽毛豐了,想飛?」

    我請她坐,自己去換衣服,她跟進臥室,大聲訓斥,就是中學的舍監也沒她這麼嚇人。

    「媽,拜託您先出去,我換衣服。」我無可奈何。

    「你還怕誰看?你去游泳只穿條泳褲跳下水也沒人詫異。」

    我走進浴室關上門。

    我沒有瑪麗蓮夢露的身材是事實,但還沒達到可以只穿游泳褲的標準。

    「你明天就給我搬回來住!」她在下最後通牒。

    我當她是胡扯。

    離開她,我不會有罪惡感。

    她老是扯我後腿。

    如果解剖她的靈魂,其表相只有畢卡索筆下的女人差可比擬。

    畢卡索自己說,如果他自己在街上見到筆下人物迎面而來,他也會嚇暈。

    她有許多人性的弱點。

    偏偏她還為弱點沾沾自喜。

    「你不回家也可以,去松石小築,我和孫國璽就近照顧你,我只有你一個女兒,別再讓我耽驚受怕的。」

    我是她唯一的希望,生命的光芒!

    她一直想當選模範母親。

    其實她只要花錢捐一個來就成了,犯不著拿我當炮灰。

    她鬧了很久,最後威脅我道:「你不答應,我就坐在這兒不走。」

    我覷了個空溜出去,留她一人在屋內欣賞古董字畫。她坐不久的,她怕孤獨。

    我在街上閒逛,累了,站在電器行前看電視牆。某視正在播映綜藝節目,青蘋果上場時又蹦又跳,有誰相信十五歲的小女孩也有煩憂。

    她們做盡快樂無知狀。這是洋娃娃的余緒。有人說,何必做人,做洋娃娃真好,眼睛只要一開一閉就代表全部的人生。

    青蘋果蹦跳之後,接下來是放她們去日本拍的MTV.小女孩們人手一支冰淇淋,遊逛各大百貨公司,在上野公園中行走。

    她們拍這支帶子時是暮春。風一吹過,上野的櫻花紛紛墜地,在鏡頭上看起來。像一陣又一陣的眼淚。

    她們無知無識,卻能呼吸在這麼浪漫的空氣裡。

    我想我是嫉妒。

    我既不年輕也不快樂,又沒有機會四處遊歷。

    連假裝的都沒有。

    我甚至沒有希望。

    當年我應當把小孩生下來,讓他做我的希望、我的光芒,壓迫他的一生,像演戲般地告訴他,這一切都是為他好。

    但日日演同樣的一齣戲,我恐怕會受不了。

    我越來越愛這個新家。

    在搬進來之初,我警告自己,我只是個守門人,不可妄想做主人,否則真正主人遊學回來,難逃傷心。

    我也從不在此地招待客人。

    黃百成幾次假意要來賀新居,我都擋了他的駕,教他去別的地方耍去。

    他現在跟南茜張重修舊好了,兩個人手拉手去跳迪斯科。但我知道他還有另一個女人,上班時常打電話來找他,他聽完電話後,立刻喜不自勝地飛出去。

    勞累我替他說謊。

    我是個不折不扣的大二百五。

    海倫不知道二百五的出處,我說給她聽——二百五便是死人靈位前供的紙人,到時候要燒掉的,所以價錢很爛,只要二百五十文錢,燒掉之後還要追隨主人於地穴永世不得翻身。

    「你瞧,二百五多賤。」

    她聽了吃吃地笑。

    她後來打電話來,總是虛情假意地問,「二百五在不在?」

    有回得到了報應,被南茜張接到,南茜張豈是好惹的,回了她一句:「你就是二百五!」乓啷一聲掛掉。

    我後來總算見到了南茜張的情敵。

    跟黃百成一樣,也是個搞藝術的。兩人之臭味相投,連髮式都剪得一模一樣,身上穿的也是同一個染缸裡絞出來的。

    他們這樣囂張,真不是好事。

    但跟我有何相干?

    我冷眼旁觀。

    那個女的姓巫,還頗有點名氣,有一天我翻新到的雜誌,看到他們二人同時出現,黃百成先生在左頁,巫美花在右頁,中間是二人的藝術作品彩照,雖然各歸各的,沒有混雜在一道,但卻有種曖昧的訊息。

    南茜張一點也不知道。

    她從不看中文雜誌,因為她不識中國字。

    這是她的悲哀。

    黃百成膽子特大,不久又和巫女上了電視,儷影雙雙,好不相配!

    南茜張也不看電視,她說當今電視沒有水準,不入她的法眼。

    其實我看巫女倒和黃百成較為相配,她是那種精明不外露型,猛一看還有點傻,這便是她的過人之處。

    她犯不著跟誰爭,她自成一格。

    雜誌上說,她十七歲留學法國,十年來頗有成就,家世又好,隨便弄點藝術工程來做做,便一世也不愁吃穿。

    但紙包不住火,黃百成的風流艷事終於傳進了南茜張的耳朵裡。

    她跑來興師問罪。

    「叫黃百成出來!」她向我叫陣。

    「他不在。」

    「死到哪裡去了?」

    他才出去半個鐘頭,不可能這麼快遭到意外吧!

    「短命鬼!」也不知道罵他還是罵我,剛拆掉紗布的手腕,刀割的疤印清晰可見。

    「越紅,你我都是女人,我們應該互相幫忙。」她開始求我了。

    虧她看得起我,稱之為「女人」。我媽說過,我穿條泳褲去游泳都不會有人詫異,我哪敢自稱女人?

    多謝她的好意,我還是繼續裝聾作啞。

    第三章

    「告訴我,那個巫婆跟他來往多久了?」南茜張此時咬牙切齒,狀甚駭人。

    巫婆?我在心中偷笑兩聲。貴姓巫的人有福了,女士年紀輕輕可被稱為婆,佔盡了天下人的便宜。

    「誰?你說誰?」我發愣。

    「巫美花。」

    「我不知道。」我決定閉上尊嘴。不說話我不會悶死,也不會憋死。

    「你知道,」她緊緊盯住我,「你天天跟黃百成在一起,怎麼不知道……」

    我以後一定要小心保護自己的名譽才是。被黃百成拖垮實在不是上策。

    正好安海倫打電話來,她剛去新加坡參加時裝節,這是旅遊促進協會的交流活動。她們表演得很成功。昨天晚上我無聊打開電視正好看到新聞的片段,只可惜是黑白。

    就算是黑白電視也看得到這群優秀的台灣女子,個個艷光四射。我真耽心哪天電視記者一時神經,去紐約拍華人的形形色色,拍到了天堂夜總會,裡面同樣是台灣女子在表演卻肉香四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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