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且伴薔薇

第2頁 文 / 姬小苔

    又來個吹牛的,搞電影的最喜歡自抬身價,誇稱自己是某某王爺之後,若非民國,必早得爵位,牛再吹大一點,還可以登基呢!

    我不知這小子在妄想什麼,孫逸仙博士革命時未把他打入大牢算是萬幸,他該安分拍電影。

    「你笑什麼?」他問。

    「至少拍電影也是一種職業。」我懶洋洋地說。

    「你覺得我不正當?」他並不笨,只是太魯莽。

    說俏皮話最怕人聽得懂,我恨不得躲到書裡面去。

    「我走了。」他看了眼工作室的門,「告訴黃百成,我有事找他,明天再來。」、我會告訴黃百成,不過那大概得到明年,他工作太多;如果不好好工作,他會失業。

    或者不知被等待也是一種道義的客戶追殺。

    對於後者,他最有經驗。

    他是個藝術家,不過他的專才不是在設計珠寶或是其它物事上,他深諳的是「推拖拉」的藝術。

    他應該去做官,他懂得個中三昧。

    我翻過下一章,看李鴻章,這個民族的罪人!教科書上說他喪權辱國;寫教科書的人若生在那時代,生做是他,絕不會比他高明。

    李鴻章丟掉台灣時,眼淚灑在太平洋上,又有誰看見?

    「越紅!」看更伯敲門,「電話。」

    「說我不在。」我頭也不抬。

    「你最好去聽。自己快把電話接上,沒來由教人爬這麼高的樓,你累不累?」他伸進腦袋來說。

    打電話這人不知是何方神聖?電話打不通,居然曉得打到門房處,真有點神通。

    我下樓接,那邊早等得不耐煩。

    「越紅是嗎?」原來是孫國璽的秘書艾葵,她把電話傳給了孫國璽。

    「今天中午有空嗎?我請你吃飯。」孫國璽的聲育充滿了磁性,上天厚待他,把最好的一切都給了他,連聲音都是好的。

    「我沒空。」我不假思索。

    「就我們兩個,你媽還不知道我回來。」

    他曉得我跟母親已經半個月沒說過話了。真是個聰明人。

    「你剛到?」

    「嗯!中午我在松石小築等你。」

    我回到辦公室開始翻箱倒櫃,再大的膽子我也不敢穿這麼邋遢去見他。

    他不會惱怒,母親會。我是母親最沉重的包袱,任何人只消一眼便能從我身上見到她的過去。如果可能,我知道她希望把我捏死。

    我藏在浴室櫥櫃的秘密武器是一套聖羅蘭衫裙,這是我的夏季大禮服,所有重要場合,一概通用。

    但當我把我的秘密武器從櫃裡拉出來時,才發現領圈發黑,前襟有污漬,裙子後擺皺得一榻糊塗。這怪不得別人,我自己懶,穿過了不送去洗,鼠大哥沒來光顧已經不錯了。

    我打電話叫附近的乾洗店派小弟過來拿,他們永遠能在一小時內把衣服乾洗好燙得畢挺,再送回來。

    我討厭任何應酬、宴會,因為那代表我必須花一大筆乾洗錢。

    鍾敲過了十二響,我立刻動身,一刻也不停留。黃百成有麻煩那是他自己找的,與我毫不相干。

    他曾指著鼻子罵我自私。

    他知道就好。

    他的上一任助手連早餐都會幫他準備。我不一樣,我不是助手,只是技術工。

    他可以在技術上挑剔我,嫌我的模型翻得不好、角度做得不對,其它免談。

    我在冰箱上留了紙條,那是他對這個辦公室唯一還關心的地方。

    到了松石小築,騎得我滿頭大汗,看門人認得我。只是他怎麼也想不到會有人穿聖羅蘭騎腳踏車。

    我也想不到,但我沒車錢,連乾洗衣服都是記帳。

    「老爺來了,在書房等你。」看門人接過我的千里馬。

    我上了樓,這是孫國璽的私人俱樂部,除了家人、重要的客戶,等閒的人他不會邀來這裡。

    他正在看書,悠閒得很,一點也不像去打了場仗回來。

    艾葵上禮拜跟我說過,他這次去紐約,去談一筆重要生意。

    他親自出馬,自然事關生死。不過他這個人有個好處,再要緊的事也休想從他臉上看出絲毫端倪來。

    連他結婚都不例外。

    他第一次結婚我去了,我還是花童。

    他第二次結婚,我也去了,當花童嫌老,當伴娘嫌小,只能做嘉露的臨時褓姆。她當時還小,只有五歲,小得不知道阻止父親娶後娘,天真地告訴我,白紗裙不夠好看,爸爸下次結婚她要穿太空超人裝。

    「越紅!」孫國璽發現我站在門口,喊我過去。

    「找我有事?」

    「有!」

    「什麼事?」

    「我們先吃中飯。」他站起身,打開通往餐室的門。

    這間餐室很小,只有四坪大,我還不曾進來過。每回來松石小築,一家人總在另一個餐廳。

    房間鋪滿了榻榻米,當中嵌了個桌子,桌下一個坑,剛好放兩條腿。

    和式餐廳,吃的卻是道地台灣海鮮。

    我沉默地吃著三杯小管、老鼠斑、蔥絲象魚。

    「我在紐約碰到了你父親。」他突然石破天驚地冒出一句。

    「哦!」

    「你不問他現在做什麼?」

    「做什麼都與我無關。」

    「他開了一個夜總會,取名天堂,專跳牛肉場。」

    我笑了起來。越明—一我父親,十年來未踏進台灣半步,卻很懂得發揚台灣鄉土文化。

    「你笑什麼?」

    「天堂?好名字。」我喃喃自語。

    「他很想見你。」

    「在天堂?不必了。我不會到那種地方。」

    「如果你願意見他,他可以隨時回台灣來。」

    「台灣警察也隨時等著他。」我不屑地說。越明當年離開我們母女時,席捲了一大筆錢走,俗稱這種人為「經濟罪犯」。

    「父母再錯也是父母。」

    「他們做他們的父母,與我有何相干!」我不耐煩地回答。

    「越紅!」孫國璽皺了皺眉,「你這種態度——」

    我是個不受歡迎的人,無論在何處,總有人指責我的態度,學校、公司、社會……

    「我的態度不良。」我淡淡池說。

    「你可以好一點。」他包容地說。

    「謝了,我不靠態度生存。」

    「靠你的藝術!」

    「技術!」我糾正他。

    他笑了笑。我是他的一大煩憂?真希望他不要這麼想,他不欠我什麼,真的。

    他養了我十年,我對他唯一的情緒是感激。

    我的態度不好,但心地還沒那麼糟。

    我尚能區別善惡、黑白、好壞。

    「你還在黃百成那個公司上班?」

    「對!」

    「為什麼不找個更好一點的工作?」

    「這個工作夠好了。」上班時蹺著腳看小說,有幾個人能夠。

    「你有才氣。」

    「很多人都有。」會畫兩筆算不了什麼。

    「如果有更好的工作,你願意考慮嗎?」

    他終於開始試探了。是母親教他這樣?還是他覺得我老是混日子不成話?

    「人各有志。」我放下筷子,開始喝茶,中焙火的白毫烏龍。是我最喜歡的茶,平常不敢多喝,但今夭可以。只要黃百成的圖一好,今晚誰也別想睡覺。

    「最近政府的書禁要放寬了,出版生意可以做,你有沒興趣?」

    「沒有!」我直截了當地回答他。從小時候起,我對他便很誠實,這是我們能相處的最大原因。

    「不問哪一方面的出版物?」

    「哪一方面都沒有興趣。」

    他沒有繼續再遊說我。他是個很好的商人,精明、識趣、不亂施恩惠。

    最重要的是他清楚認識金錢的價值。

    也許有錢人便是如此,任何一分錢都是他們的命,不會隨便讓錢掉到水裡去。

    他若是施恩而強求於我,我能把事情做得多糟便會攪得多糟。

    「最近看到嘉露沒有?」他轉移了一個話題,向我打聽他的女兒。他們不說話的時間比我和母親長。已經兩年了,嘉露十三歲生日那天突然發誓不再理她父親。

    她做到了。

    她是個有決心的人,跟她母親一樣。

    在她們眼中,沒什麼是不可能,就是死也是很容易。

    我做不到。

    死對我來說很難。

    我雖不熱愛生命,但也不願意作賤它,這點,母親跟我是同志。

    所以。當她和嘉露的母親同時堅持要一個男人時,嘉露的母親死了,她留了下來。

    這件事情我和母親心意相通,任何人說她錯,我都不以為然。

    我也不覺得自己良心有愧。

    或許,這便是黃百成說我冷酷的原因。

    我的確和旁人不同,但這是我的錯嗎?

    黑板就一定是黑的?不!那只是光譜上發生的一種作用而已。

    我和孫國璽談話到此為止。我仍騎著車離開松石小築,他站在陽台上看我。

    我回過頭跟他揮揮手。

    我知道他是真羨慕。只有年輕,才能在烈日下騎單車。

    不是每個人都能跟他一樣都能成為億萬富翁,但也非每個人都年輕。

    不過,錢可能越賺越多,人,卻越活越老。

    青春易逝。

    孫國璽也有過青春。

    他目前所擁有的,是青春的記憶。

    而我的青春——我知道,將來我的記憶裡,不可能有什麼值得驕傲的。

    說一句夠驕傲的話——我是個謙虛的人。

    二回到百成公司,裡面鬧翻了天。張南茜來了,她是黃百成最不願意見到的人,為了躲她,我曾整整一個禮拜謊稱他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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