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綠屋愛情夢

第10頁 文 / 關關

    他的眼光似乎迷濛了起來。

    「那是一段很快樂的日子。我們大家都年輕,也很有抱負,充滿了希望……可是第一個半途而廢、把他們拋棄在這裡的,也是我。」

    「你為什麼要走?」迎薔經聲問。

    「家人。」他摘下一片草葉,放在嘴邊嚼。「把時間花在這,我家人認為這簡直是浪費生命。所以當我畢業、當完兵,就被迫像任何一個社會新鮮人一樣,把自己投入追逐金錢、職位的大熔爐。而說真的,我這個人也還滿夠賤的。居然還給我賺了不少錢,當然也忘了山上的這些人。然後,有一天我突然接到晶晶的電話,教授住院了。」

    他的聲音愈來愈沉,也愈來愈低。

    「我趕到醫院時,教授已經不能講話了,他似乎也不想講話,只是看著我,然後很放心地笑了笑。你不知道我看到他在受盡了疾病的痛苦之後,突然之間看見他衝著我笑的那種古怪感覺……他笑得甚至有點詭,根本不是因為要我不要擔心他,而是他自己安心了。你懂嗎?」

    方宸問迎薔,但其實他也不需要聽迎薔的答案。不過迎薔有那麼點明白了,教授是在最後把自己的擔子交到了方宸手上。

    「從那一刻起,我就知道我回台北後非辭職不可了。我在山上的工作做了一半,還沒完成就落跑,還把德稚他們拐來之後,再不負責任的丟開。當然,對台北的工作來說,我也很不負責任,可是兩邊都做了一半……我總得至少完成其中一項。」

    「你家人呢?諒解你了?」迎薔不由得從石上滑了下來,坐到他身邊,問他。

    「怎麼可能?鬧革命呢!」她笑了。

    迎薔怔忡著。這種事,她是絕對無法體會的,她從來連想都沒想過。鬧革命?她想像著:如果她跟母親鬧革命,會是怎樣的可怕情形?

    「我這個人,腦子很死,不大會去想太複雜的事,」方宸笑笑,把腐爛的草扔了。「其實我也不覺得在這裡從事這個工作有多偉大、多有意義,我只知道,只要我決定了一件事,覺得這樣做很好,我就會去做,不會猶豫。」

    決定了就去做,不會猶豫……迎薔咀嚼著這句話,很簡單的兩句,卻像有著萬鈞的力量,令人欽羨。她多希望自己也能有這樣的力量,朝著自己的目標走,不要顧慮週遭,家人……

    「你真的可以不顧家人?你不怕他們傷心、失望?」迎薔仰著頭,迫切地等待他的答案。

    「說不管,那是騙人的。不過慢慢來吧。」他看得很開,聳聳肩。「至少我爸就已經差不多放棄罵我了,只有我媽,老是叫我趕快娶老婆。」

    迎薔微笑著側過臉去看他。方宸其實是很能吸引女人的類型。幽默、耐看、細心、體貼、直率……當然,還有他專注於一件事時那種認真的樣子,那才真是迷人,讓人忍不住要心動。在這深山裡還真糟蹋他了。

    突然之間,她的笑意停在唇邊,問題變得有點酸:

    「你,不會沒有女朋友吧?」

    「現在景氣不行了,」他開起玩笑來。「我現在的身價,就像股票狂跌一樣沒人要。以前的女朋友都覺得我愛動物甚過愛她們,所以就走了;現在我既沒時間交女朋友,也不想再去找女朋友,畢竟有哪個女人願意暗我在這裡當傻瓜?」

    「也許很傻,但傻得讓人尊敬。」迎薔喃喃說。

    「你說什麼?」方宸沒聽清楚。

    迎薔笑笑,換了別的:「晶晶呢?她總是女的,也待在山上。」

    「晶晶?」方宸很惡毒地:「你說她是女的?她的手臂快跟我一樣粗了!我真覺得她跟德稚的身材應該反過來,難得德稚還要她當女朋友。」

    原來晶晶是德稚的女朋友!迎薔明白了。

    「你這樣貶晶晶太過分了吧?」

    「沒辦法,我跟她什麼玩笑都開,反正她不會生氣,太熟了嘛。」方宸口無遮攔地一連串講下去:「如果不很熟,我當然不敢亂開玩笑。比如我如果說你臉色蒼白得像殭屍,你一定不高興對不對?」

    說著說著,方宸自動住了嘴,臉色很尷尬。

    「呃……說太快了,不是故意的。」

    那張臉龐讓迎薔根本發不起脾氣,她緊抿的唇其實噙著笑意。方宸補救地趕緊又變換話題:

    「來來來!我們也喝點白酒好了,我的背包裡有紙杯。」

    不知是刻意帶的,還是巧合,他從背包裡翻了幾個紙杯出來,倒了半杯在兩個杯子裡,遞給迎薔。

    他舉杯一碰她的,紙杯沒有清脆的聲音,他幽默地:

    「敬世界上最美麗的女人。而我是世界上最好的男人。」

    迎薔忍不住要笑,半晌,才說:

    「你錯了,我一點也不美。」

    「誰說的?」他十足正經。「你有一種優雅的味道,淡淡的,很特別,可是你的眼睛又很叛逆,不管怎樣,你至少是個中上美女。」

    淡淡的優雅、叛逆的眼睛?迎薔頭一回聽見這種形容詞,她瞇著眼揪他:

    「只是中上程度的美女而已?」

    方宸像獎勵她似的:「如果你不要看起來恍恍惚惚,多點精神活力,分數會更高。」

    迎薔默然了。她不是頭一次聽方宸這麼自信而確切地表達它的感覺。她想:方宸一定很清楚的認識自己,明確地知道自己在做什麼,才能用最具體、很自信的言詞說話吧?

    這讓她不僅羨慕,甚至有些嫉妒。因為她──完全做不到。

    她長歎一聲。

    「我也希望自己能有活力一點,可是好像很難。」

    「為什麼?每天早上去跑步就好了。」方宸亂開玩笑,喝光了杯裡的酒,又倒了一杯。

    「我父母在我小學時就離婚了。我父親覺得他愛的不是我母親,而是另一個女人,於是就毅然決然走了。我歸我母親養。」

    不知怎地,迎薔忽然很有心情訴說自己。

    「也許因為我母親覺得她只剩下我,又加上我家真的滿有錢,所以從小我就像個標準有錢人家的小孩,什麼事也不用做,只要學好綱琴、念好書。你知道,」迎薔的眼裡出現了難得的狡黠。「在你們這裡,我生平第一次洗碗。」

    「老天!」方宸表情誇張。「我們那些破碗一個才十幾塊──早知道拿鑽石做的給你洗!」

    一句話把說的跟聽的人都惹笑了。迎薔繼續說:

    「我母親不只不讓我做事,對我的保護甚至令人歎為觀止。我在我家就算被蚊子咬了,我媽也會叫傭人來罵,罵她們為什麼不點電蚊香。」

    「嘎?」方宸做了個被嚇到的鬼臉。

    「我就這樣子,被當成保育動物一樣地長大,一直到我念了大學,才對自己的未來有了些主見。我有很多理想、很多希望,也計畫了很多。我計畫出國,遠離我母親的保護,可以自主地做一些事,做自己真正想做的工作……可是就在我快畢業的時候,我生了重病。那種病叫做──。」

    「欸……。」方宸陡地打斷了她,神秘兮兮的:「別把病名說出來。聽過一個西方的古老傳說沒有?如果大聲說病名,上帝會聽見。然後就把病傳給別人。你不希望把重病傳給別人吧?」

    信這些?看來方宸是喝多了。迎薔微微一笑。

    「好,就不說,反正那是很嚴重的病,血液無法製造足量有效的血球,我幾乎快死了。後來進步的現代醫學救活了我,我病了半年多,身體狀況當然不可能好,於是我母親理所當然的更不准我做事,甚至在我休養了半年多之後,醫生都認為我已經差不多恢復到常人的狀況了,我母親還是執意安排我的生活。然後──」

    迎薔隨手撿起一顆小石子,奮力往前一扔,卻扔不遠。

    「我想我就有點死心了。反正什麼事都不讓我做,也沒有什麼事好做,漸漸的,我覺得自己簡直就是個沒用的人,什麼都不會。」她頓了頓。「說真的,看到你在這裡照顧動物,我真的好羨慕,可是我知道我自己沒這個能力。」

    「誰說的?你真沒自信。」方宸皺起了眉頭。「喂小動物吃奶有什麼難的?你當然也可以做得到。再說,你還是母的。」

    迎薔亦笑亦嗔地瞪他,他卻十分正色:

    「說真的,你留在山上好了,可以喂動物,還可以餵我們。這裡除了我自己煮的菜,其他人弄的我還真吃不下去。」

    後面這個原因,才是重點吧?迎薔笑了起來。

    「我以前從來不碰小動物的,我媽也不讓我碰。」

    「為什麼?」方宸腿起眼睛。

    「我媽嫌髒。動物又不天天洗澡。」她笑道。

    「你不曉得。」他慢條斯理地說著:「動物是最單純的,如果不去欺負它,她根本不會來侵犯你。人雖然會天天洗澡,卻不可能像動物這麼善良。」

    迎薔怔了怔,再度臣服在他腦子裡的那些歪理。說是歪理,倒也挺說得過去,他思想的成熟實在超過他外表的玩世不恭。抬起頭來,他那對漾著琥珀色彩的瞳眸在她心湖激盪著,再一次,她深深為他所迷眩。為了掩飾自己酡紅的臉,她站了起來,散步似的,逃開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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