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頁 文 / 芙苓
「那……就這麼說定了。」邵父也答應得乾脆。
能讓這麼優秀的任超當自己的女婿,自然是求之不得,當然打蛇隨棍上,一口答應下來。
「爸……」任超看自己反對無用,偏過頭對花茉蕗抱怨,「你好歹也出個聲吧!」
「我要說什麼?」花茉蕗抬眼瞄他,「你在外頭拈花惹草,還要我幫腔?」
「這……算了!」任超無奈,一把拉著花茉蕗的手臂,將她拖起來往外走去,只朝著兩方家長輩丟下一句,「我們要走了。」
「就這麼決定了!一個星期後,你要不回來,我就把你逐出家門!」任癸湖還在喚道。
任超咬緊牙,一句話也不說,推了門就離開飯店。
***
「你到底愛不愛我?」回到花茉蕗的家裡,任超火大地質問。
怎麼會有這種女人?今天下午邵氏夫妻的邀約,擺明了就是在向他逼婚,而她這個身為人家女朋友的人,怎麼一點反應也沒有,光是坐在那裡喝茶?
難道她一點也不在乎他嗎?
「不愛。」花茉蕗涼涼地走向窗邊,回答十分簡短。
「不愛?那你前幾天的回答是怎麼回事?」任超有些火了。
她不愛他?那前幾天兩個人在這裡的告白全都是假的嗎?
「不怎麼回事。我那天是承認了我有點喜歡你,可沒說我愛你。」
她打開窗,傍晚的涼風徐徐地吹進來,教掛在窗邊的二十一節鈴被風吹得微晃,骷髏上的二十一個鈴鐺叮叮咚咚地響著。
喜歡和愛差得多了,怎麼能混為一談?
「你……」任超聽了禁不住像個洩了氣的皮球般沮喪,「那你今天為什麼要和我一起去?」
只有喜歡?他該明白的,但為什麼想起來就是一陣失望?
「你忘了?」花茉蕗回答,「我們說好了要『假裝』呀!陪你去,也是假裝的一部分。」
「你還在假裝嗎?」面對她冷靜的回答,任超只能哭喪著臉,「我對你的感情,早就不是假裝了。」
「我知道,你那天就說了。」還說得很大聲。
她莞爾一笑,伸手撥弄著二十一節鈴。
「你……」真不知自己是該哭還是該笑。
走近她一步,任超的目光被掛在窗邊的那一具水晶骷髏吸引住,「這……這是什麼呀?好濃的鹹味。」前幾天他來的時候,並沒有注意到這個東西。
一股濃重的鹹味,像是……海潮的味道。
「你也聞到了?可見得味道真的很重。」花茉蕗笑道:「這個東西叫『二十一節鈴』,因為之前曾經泡在海水裡好一段時間,所以朋友拿來這裡,托我想辦法將它的味道去除。」
二十一節鈴被江海洋和祁婷丟進海裡好幾個月,前一陣子才又重新尋獲,東西沒損壞,但水晶骷髏上卻染滿了濃濃的海水鹹味,只好送來她這裡去除味道了。
海水味要怎麼除去呢?面對著家族裡一直傳承的寶物,花茉蕗絲毫不敢掉以輕心,在還沒有想到好方法之前,乾脆先吊在窗邊,一方面充當風鈴,一方面也讓它吹吹風,教氣味消散一點。
「『二十一節鈴』?好奇怪的名字,怎麼會做成骷髏的樣子?」任超好奇地撥動著水晶骷髏的各個關節,好奇地問道。
水晶骷髏做得極其精細,在近晚的陽光照射下反映出陣陣五彩光華,又在身上的幾個重要關節處裝著銀色小鈴,稍一撥動,便發出清脆的鈴聲。
「這……是我們這個家族的『聖物』。」
「族?什麼族?」任超聽得一頭霧水。
「天守門。」花茉蕗笑道:「天守門從前是專營偷盜之術的家族,而二十一節鈴,便是用來練習個人扒竊技巧的道具。時間久了,它便成了天守門的象徵了。」
天守門的後裔,必須要由骷髏身上偷走東西,又不能使骷髏身上的鈴鐺發出聲音·骷髏身上掛的鈴鐺數目越多,難度也就越高。而二十一隻鈴鐺,便是技巧達到極致的象徵。
「那……你也會偷東西?」任超好奇地問。
天守門?偷竊?怎麼好像在看古代的武俠小說。
「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技術好的人現在並不多,我的功力頂多在出門忘了帶鑰匙的時候開開鎖而已。」花茉蕗搖搖頭。
天守門傳至現代,擅長偷盜之術的人已經不再那麼普遍,而她和妹妹雨甜從小動作就不若堂妹順心那般靈巧,所以選擇擔任天守門的藥師。她主司氣味,而雨甜則擅長毒物藥品。
「真有趣的傳說,」任超笑答:「真想見見那些厲害的小偷。」
「改天再替你們介紹。」望著二十一節鈴,花茉蕗像是想到了什麼,反而笑了起來,「不過,最近二十一節鈴似乎成了紅線,拿到它的人都容易紅鸞星動。」
由最先的花可心和葛青雲,到花順心,再到江海洋……現在二十一節鈴傳到了自己手上。
自己和任超之間,也算是嗎?
「紅鸞星動?」聽到這件事,任超心中在一瞬間閃過了一個瘋狂的念頭。他拉住花茉蕗的肩,將望著窗外的她身子轉向自己。
「茉茉,我們結婚吧!」
「結婚?」花茉蕗眨眨眼,沒再說話。她那每到緊急狀況又變得冷淡的個性又出現了。
「我是說……如果你不討厭我,我們就結婚吧!」任超有些臉紅。
「你是想在被你父親逼上禮堂之前先娶我?」好一個釜底抽薪之計。
「呃……是、也不是……」一語被人道破心事,任超感到難堪,急著比手畫腳地解釋,「我沒有利用你的意思,是剛才你說了二十一節鈴的傳說,我就想,拿到的人都會動紅鸞……」
「所以你想利用這個傳說?」
「是。」話才說出口,任超又急了,「你別多心,不單單是這樣,是因為我也喜歡你,我不想和亞美結婚……」
「如果要和邵亞美結婚,你寧可娶我?」
「對!」哎呀!好像也不該這麼說,「不是什麼『寧可』,而是我也真的很想娶你……」
「也?」娶她只是附屬的理由嗎?
「不、不,不是『也』。」怎麼回事,任超拚命搖手,自己怎麼會這麼語無倫次的?「我是真心想娶你的。」
「為什麼?」
「因為我愛你。」望著她的眼,他回答。
「愛?」她反問,口氣是質疑的。
「呃……也不是……」震懾於花茉蕗的眼光,任超變得結巴,「至少……是喜歡,很喜歡……」
點點頭,她明白了。
果然,這麼短的時間會愛上一個人才是件怪事,尤其是她明知自己又不是那種國色天香的貨色,外加不討人喜歡的個性,能夠被人喜歡,已經算是不容易了。
好-會兒,沒有任何人說話。
「你倒是說說……怎樣呀!」任超搔搔頭,莫名其妙地不敢望向花茉蕗的眼。
對一個生性冷淡的女人告白,還真是件尷尬的事,因為不論好壞都得不到反應。
「你喜歡我?」她的答案是反問他。
「是呀!」
「我說過了,我不愛你。」她問他,很認真地,「你願意和一個不愛你的女人結婚嗎?」
「不愛嗎?」他的眼神裡有些孩子氣的期盼。
她的回答仍是無情的搖頭。
由於從小對氣味的敏感,使她習慣於獨處,不愛和人貼近,同時,也造成了不容易在別人身上放下感情的個性。
這段日子,能讓他這麼頻繁地靠近自己已屬難得,但這樣的情感頂多也只是習慣、欣賞,或者是一點點喜歡,還談不上愛。
不愛就是不愛,她並不想隱瞞。
「一點點也不愛?」口氣裡有著明顯的沮喪。
她還是搖頭,唇角帶笑。
這樣表情的他,還真有些可愛,怪不得會令學校裡的女同學對他如癡如狂。
而愛看他這樣困窘的自己,是否有些虐待狂呢?
「那……」他吞吞口水,下了決定,「沒關係,我還是想娶你。」
「為什麼?」她不懂。
「你說了,你不討厭我,至少也有一點點喜歡……」他思索著解釋道:「我可以多喜歡你一點,我相信我們以後還是可以過得很好的。」
「你不想娶自己心愛的女人嗎?」她問。
「想啊!但我現在還沒有心愛的女人啊!」
兩個人「假裝」的時間久了,一提到結婚,任超反射地想到的對象就是花茉蕗,要他放棄她去娶別人,他根本無法接受。
花茉蕗的反應是平靜地望著他,臉上讀不出任何表情。
看她不答話,他又開始緊張了,胡言亂語的找理由,「和我結婚很好啊!兩個人可以節稅,也可以有雙倍的存款,買更多東西……你又沒有其他喜歡的人,先和我結婚,也省了被家裡的人逼婚的麻煩……」
「逼婚?」她揪眉,父母早逝,誰會逼她結婚?雨甜嗎?
不過,如果他和別的女人結婚,以後兩個人大概就不能這麼接近了。想到這一點,花茉蕗心裡忍不住冒出一股莫名的酸意。
酸什麼!她在心裡對自己啐道。他和別的女人結婚,自己才不會介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