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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頁 文 / 蟲我

    楔子

    蟲我與黑皮

    蟲我今年春末,蟲我家中來了一個新成員。一隻黑色的拉布拉多獵犬。

    取名「黑皮」,是因為牠的毛色真的是那種黑到發亮的黑。別號「快樂」,是因為黑皮黑皮的叫,極容易叫成英文的Happy。

    結果牠果真很快樂,因為牠唯一的工作是吃、睡跟玩。

    於是,餵牠吃、陪牠玩、幫牠洗澡,以及每天帶牠出門散步就成了我的主要工作。

    當牠在半年內從剛滿月的五公斤長到現在的三十二公斤,我不禁感歎造物主的神奇及偉大,並為坊間所有美容瘦身機構捏了一把冷汗,如果人類的成長速度跟狗一樣,那他們大概也生存不下去了。

    我喜歡帶牠到河邊。

    根據可靠消息指出,蟲我家中最可愛的爸爸曾親眼目睹黑皮從河中咬出一尾魚,所以我一直朝這個目標努力,不管晴天、雨天甚至是颱風天,我都帶牠到河邊玩,期盼能親眼看見牠抓魚的英姿。雖然到目前為止,我仍然只被牠甩了一身水卻不見半尾魚,但我仍不願放棄希望。

    所以黑皮,為了身為一個主人的虛榮心,請你為我加油!

    在中秋節的前幾天,正是月亮最美麗的時候,我特別喜歡帶黑皮到河堤上散步。

    走在河堤上,一邊是夕陽,橙金色的光芒將成片的稻田映照得油綠閃亮;一邊是初升的銀白色月亮,掛在藍色的天空中,美得像夢幻。

    一直懶得去剪的頭髮在此時也派上了用場,蟲我快意的將一頭亂髮鬆綁,感受迎風飄揚的舒暢。此時最該哼上一首曲,任著不成調的歌聲向天際飛去。

    我想,一個人、一隻狗,一首歌加上一片河堤的美麗,就是這麼簡單。

    有時候當天氣特別好,天空藍得像靜止了似的,不任半絲雲絮進駐,連風也吹成了鮮藍色。

    在這樣的日子裡,我總會帶一本書到河邊,然後任著黑皮四處遊玩,自己則躺在河堤的斜坡上,看看書、看看天,想想人、想想世界,也想想自己。

    還記得大約從夏至到秋分那段時間,正是河燕與蝙蝠的繁殖、哺育季節,一到傍晚時分,整個澄籃的天空都是牠們外出覓食的飛翔身影,宛如第一次世界大戰的天空,不同的是,這樣的天空是熱鬧與溫馨的。

    我也喜歡帶牠到山上。

    秉持「能帶出場的狗絕不能太胖」的原則,我必須帶黑皮去運動,否則以牠在正餐之外還會我吃一半,牠就會幫我吃另一半的食量來看,苦不運動,牠肯定會「無限量擴大」下去。

    當牠還是「小」時侯的「狗」時,蟲我及聚家人還可以親身「下海」帶牠跑校園的操場,那種有一隻圓滾滾的小黑狗跟著自己跑的快樂,我想,只有親身經歷過的人才能體會。

    但當牠越長越大,「狗腿子」也越長越健壯,跑起來的速度當然也就呈直線上升。

    時至今日,全家上下已經沒有一個人跑得贏牠,廢話!時速四十公里呢!誰跑得贏?於是,聰明如我便想出一招絕妙好計──用機車與牠跑。

    沿著黝黑的柏油路往山上騎去,一直到達山脊的陵線後,便可以俯瞰望見整片平原的風景。

    不論晴天、陰天或是雨天,都有其獨特的美感。最有詩意的就屬清晨起霧時,而最今人流連忘返的則是夜晚燈火點點時的美麗夜景。

    差點忘了,日出也是很美的,不論是在河邊或山上。

    如果熬夜熬過了頭,在凌晨時分見晨曦明朗,該是個看日出的好日子。這時,只要由我的衝動因子蹦的一聲跳出來說,「好!看日出去。」那黑皮自當是那獨一無二的跟班,無論到河邊或到山上都得去。︵別誤會,牠可是高興得很呢!︶到了河邊,第一步得先選個好位子,跳上最靠近河中央的防波石,找一個最舒服的姿勢,側躺著或仰著身將雙腳懸在河面上蕩來蕩去都隨便自己,但一切都得趕在日出前的錢分鐘內迅速完成,然後就可以傭懶的等著日出了。

    那黑皮呢?隨便牠啦!這時候還管那麼多幹嘛?

    太陽升起時,光芒映在河面,由初時的一條金帶漸漸亮成一整片河面的金光閃閃,總要到已經無法再用眼睛正視太陽時,一隻狗和一個人才捨得回家。

    在山上看日出,一定會有曉靄,所以太陽總出其不意地從半空中突然「咚」的一聲跳出來。請原諒蟲我的不浪漫,但我真的覺得那紅澄澄的太陽簡直就像極了月餅餡中的鹹鴨蛋。

    無論如何,我相信日出總是美的。

    我也喜歡躺在山壁上,正著看、歪著看都行,看天看雲、看出看樹,聽鳥叫,而山壁旁就是馬路,所以也聽車輛呼嘯而過的聲音。

    有時候因為自己躺的地方太過顯眼,不免引來許多駕駛者的側目,不過蟲我任性慣了,倒也不以為意,仍舊樂在其中。

    但最辛苦的其實是黑皮。因為我是用機車騎上山,而牠則是用四隻腳跑上去,所以有時候訓練得太過火,牠厚實的腳掌經不起百般折磨,往往磨破了皮。

    然後蟲我一定是邊被爸爸媽媽指責虐待小動物,邊用優碘替黑皮療傷。

    但是,黑皮,對不起,為了身為一個主人的虛榮心,我還是會繼續訓練你!

    寫到這裡,相信各位也都發現了,之前寫的序全都與這本書無關。

    因為我不知道該如何寫一本書的序。

    我覺得我想說的都在故事裡了,所以序該寫些什麼?我真的不清楚。

    但是沒關係,不滿意這篇不像序文的人,請盡量來信責罵蟲我,蟲我一定當作耳邊風聽過就算,發誓絕不記恨。

    不過,我想我必須鄭重感謝三個存在現實生活中的人──巴克博士、董枝明教授以及絮青。

    「巴克博士」及「董枝明教授」,雖然你們不認識我,但我早已久仰你們在古生物學界的地位以及貢獻,所以實在忍不住將你們的名字用在我的故事裡,特此致謝。

    而「絮青」,雖然我將妳改了姓,甚至妳其實不喜歡我幫妳改的姓,但妳仍然寬宏大量,願意讓我使用妳的名字,實在不勝感激。

    第一章

    桃園中正國際機場下了飛機,楊絮青領到行李,通過海關後步出自動門。看了下表,她在美國臨時改了班機,現在離她與妹妹楊穗彤約好的接機時間還有一個小時,但她不想待在人多嘈離的地方,左右看了看方位,便由出境室出口走了出去。

    時近臘月,正是台灣最冷的時節,楊絮青穿超薄外套,站定在候車廊上。

    「絮!」

    一聲愉悅叫喚遠遠從她後方響起,她拉沒有注意到,由於職業習慣使然,她正低頭看著地面,直到那人又喊了第二聲,伴隨著由遠而近的疾步聲直衝她的方位而來,她才發覺並回過頭,卻在轉身的那一剎那猛然撞進一個胸懷中。

    風翼開心極了,興奮的緊緊抱住楊絮青又搖又跳,他邊笑邊叫:「真的是妳?!活生生的絮育。」

    楊絮青根本還來不及看清對方是何許人也,就整個人被擁進他那溫熱懷抱中搖來晃去動彈不得,連想抬頭看看都沒辦法。

    她並不覺驚慌,也沒有立即推開對方的念頭,因為最初一瞬間依稀從鼻間嗅聞到的氣味讓她感到十分熟悉──是那種不管相隔多遠多久都不會忘記的味道。雖然她向來極少將工作以外的事物記進腦袋瓜裡,以致印象有些模糊,但就像是存留在記憶深處的照相底片,待對方一開口,那不會錯認的聲音與一連串話語動作就是最佳的顯影劑,在頃刻間立即顯影對方的一切。

    「妳終於回來了!我好高興,好高興。天啊!我已經整整兩年九個月又零六天沒見到妳了,好想妳、好想妳、好想妳!」風翼簡直比中了第一特獎還興奮,緊抱著楊絮育開懷不已的大聲說著。

    楊絮青在對方稍微平靜點後,從對方胸前出聲:「是你呀,飛飛。」

    「當然是我!」風翼總算稍稍放開一些距離,讓楊絮青看見他的面孔。他眷戀的雙手仍不捨的環鎖在她腰間,俊美帥氣的面孔上有著燦爛若陽光般的笑容,一雙深邃黑瞳絲毫不掩飾愛意,深情款款的睇凝著她。

    楊絮背綻出笑容,「真巧,在這裡遇見你。你來接人嗎?」像一種習慣似的,她神態輕鬆自若的被風翼擁在懷裡。

    看著眼前這個有著一雙堅定眼眸的青年,楊絮青打從心底感到溫暖了起來。

    風家與楊家是鄰居,她與風家的長子風曜同年,從小學到中學都是同班同學,但她卻與風翼這個小她四歲的風家老ど較有感情。即使近三年未見,對風翼這個一出生就幾乎是被她抱在懷裡照顧的鄰居弟弟,她依然不覺有任何疏離感。

    時隔三載,風翼不論在外貌或氣度士都有了些許改變,但在她眼中,無論他變成什麼樣子,她對他的感覺始終如一,仍是以往那般親近喜愛,也還是習慣叫他「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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