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附身戀

第21頁 文 / 陳秋繁

    「我為什麼要和你結婚?」她猜想,他可能真的是氣瘋了。她還記得上回當她提出這條件時,他足足愣了好一會兒,顯然對婚姻退避三舍。怎麼這回來了個傑森,小小的刺激了他而已,便可以讓他忘了對婚姻的恐懼?男人啊,果然是非理性的動物。

    不過,他瘋,她可沒必要跟著他一起來。他要結婚,她可不想——甭提他的動機有多麼的不純正。

    「我現在的生活愜意得很。」她樂得當單身貴族。

    「而且我才十七歲,人生根本還沒開始。」

    「你不是已經二十六歲了嗎?」他「好心」地提醒她,別忘了自己真正經歷過的歲月。

    「我是心理年齡二十六。」好傢伙,拿這事反駁她!

    「可是我的身體年齡只有十七歲——而一般人通常是不會計較你的心理年齡的。」

    「你別忘了,當時提出婚姻要求的人可是你。」乍聞她這條件時,他的確猶豫了,因為,他覺得婚姻是一個枷鎖、一個牢籠,一個困住男人、讓他失去自由的絕佳理由。可現在,自由與擁有她的慾望一比,自由反而沒那麼重要了,幾乎可以說是微不足道。擁有她,才是他目前最想做的事。

    「是我提的沒錯,」對於自己說過的話,她是不會賴皮的。「可你那時並沒答應啊。」

    「我現在答應了!」

    「抱歉,已經過了追溯期限。」這又不是犯罪事件,擁有十年、二十年的法律追溯期——那時,他沒答應,就表示了拒絕。既然已經拒絕了,也就沒啥好談的。怎麼可能他說願意娶,她就一定得嫁?「還有,像你這種動機不純正的求婚理由,會嫁給你的女友若不是想在結婚之後,謀財害命奪你全部的財產,便是腦袋有問題,才會在無行為能力的能力下答應你的求婚。」她從家裡的傭人那裡得知,維克現有的存款夠她過得快活了,再加上她又不是那種只吃不做的米蟲,在未來的日子裡,或許不會有可觀的收入,但至少穩定且自給自中的生活是可以確定的。

    「好,那你告訴我,娶你還需要什麼『純正』的動機!」艾琳這會兒也火了,音量不自覺地加大。若是離他近些,都能感受到那音波震動時的強度。「難不成要我對你說,我這一生一世只愛你一人這樣的謊言,你才會心甘情願的嫁給我?!」對於這類騙死人不償命的謊言,他一向不屑為之,因為沒有人能保證未來會發生什麼事情。基於商人本色,他絕不說這種具有風險的話——就譬如說,目前最被看好、同時市價上百億美元的公司,很有可能在五、六年後便在所有投資人心中消失得無影無蹤。

    「很不巧的是——我就喜歡被這類的謊言給騙。」

    沒有人喜歡被騙,她也是。不過她絕對相信當人們在說這一句話時,絕對是真心的——可惜得很,這樣的真心沒能維持太久。而她現在要的,就是一個能維持長長久久的誓言。

    「那好!」她喜歡聽,她高興被騙,那麼他就照她的意思說:「哦,維克·戴凡波在這裡立誓,我會愛你一生一世!」

    「維克,我很懷疑你到底有沒有真正愛過人!」她真希望他加個但書,像……如有違背誓言,願遭天打雷劈、五雷轟頂之類的毒咒。「這話誰都會說,但重點是要發自內心。」她沒說過這類的誓言,因為她打算把這樣的話留待結婚典禮上,獻給她人生的伴侶,當作她所能給的最好結婚禮物。不過說實在的,她曾經差一點就說溜嘴了。

    「我當然愛過!」他真的愛過,只是他已經忘掉了原因和理由,甚至於後來為什麼分手,他也記不清了。

    「既然你愛過,就應該瞭解當兩人相愛時,所說的承諾都是相當認真,而非兒戲!」看他的表情就知道他壓根不信。「好吧,那我倒要問問你,為什麼和你愛的人分手?」人不可能無緣無故分手。

    「因為我不愛她了!」這根本是廢話,他要是還愛她何必分手?!

    「為什麼不愛?總該有理由吧?」就這麼一句「我不愛她」未免太過籠統。

    面對她的追問,他顯得有些心浮氣躁。

    「你若真想知道,我就告訴你!」他或許已經忘掉愛上那人的原因,但是會分手就表示她不值得他愛,既然不值得去愛,那又何必浪費時間在她身上。「因為她不值得我去愛!」

    「既然不值得你愛,那你當初又怎麼可能會看上對方?」不但矛盾,而且是大大的矛盾。

    「這有什麼不可能?當時,我和她必定是條件相當,後來我們之間有了落差,以前覺得可愛的部分已經不再是吸引我的理由,而她又沒有新的吸引我的部分……你說,她還有什麼地方值得我愛的?」

    維克的話點醒了艾琳——她想起了之所以和男友分手,不就是因為落差嗎?或許第三者也是個極大的因素,可那也一定是因為他們之間出現了問題,第三者才有機可趁。

    「嗯,好觀點。」不錯嘛,偶爾和他吵一吵、鬥鬥嘴,也有不少意外的收穫。

    「既然如此,我就告訴你為什麼我不想和你結婚的原因,很簡單,因為我認為我值得一個一生一世都會愛我的男人來愛我。」她直截了當地說:「所以我不想和你結婚,因為你根本做不到這一點。」

    就算她注定要被男人管,那她也要被管得心甘情願,而不是勉勉強強!

    ☆☆☆

    傑森手裡拿著一瓶酒和兩個酒杯,走進了書房,打算找維克好好暢飲一番。只是他怎麼也沒想到,維克竟然已經先他一步,開了瓶酒,一杯接著一杯的猛灌——照這陣仗看來,很快的,他就會醉得失去意識。

    「維克,喝悶酒對身體不好。」傑森坐在他對面,同時將手中的酒瓶和杯子放在茶几上。「怎麼,有心事?」以往除了公事,很少看到他拿著酒不停地猛灌。

    照眼前的情況看來,他之所以心煩絕對不可能是為了公事。

    「心事……」維刻苦笑。「也算不上什麼心事,只是件擺不平、也弄不清的麻煩事。」

    「哦,麻煩事?」傑森的興趣可來了。「什麼樣的麻煩事?說出來我聽聽,也許我能提供點意見。」

    「不,我還應付得來。」

    「得了吧,你應付得來!」他才不信維克所說的話。

    「如果你真能解決,又何必坐在這裡一個人喝酒——我們又不是三、兩天的朋友了。」若不是無計可施,維克根本不可能借助酒精麻痺自己的知覺。

    「艾琳。」這就是讓他心煩的根源。

    「艾琳?!」傑森早覺得維克和艾琳之間有些個不對勁之處,可現在聽他承認,仍有些難以置信。「你們兄妹吵架?」他試著朝正面、普通的方向著手。

    「基本上,我們並不能算是兄妹。」

    「可是你父親領養了她不是嗎?」既然給了她姓氏,豈不代表維克的父親已經承認了她是他女兒,也就是說,在法律的認定上,維克和她是兄妹。

    「這並不能代表什麼!」他想要做的事情,是不會讓外在的因素影響的。既然他已經認定艾琳就是他要的,那麼就算她名義上是他妹妹,也不會改變他的決定。再說,他們沒有血緣關係,他若是想和她結婚,也不是沒法子可行。

    「你不覺得她年輕了些?」一個十七歲的女孩子……假設當年,他在十六、七歲折紀,便讓女孩子懷了孕,那麼他的小孩也許就是艾琳這年紀了。「她比我們小上十來歲可是不爭的事實。」

    「我知道,」對於這一點,維克也曾經猶豫過。不過,一旦他發現事實的真相後,她的年齡便不再是個問題。「不過,我並不在意。」

    「既然你不在意……」傑森聽他這麼一說,也不必再多說些什麼。「那就祝福你了。」雖然他還是認為對一個幾乎可以當女兒的年輕女孩下手,著實有些不道德。不過,就是有人可以克服這層心理障礙——如果他們真的相愛的話,不該讓年齡成為距離。

    「你的祝福還來得太早了些。」維克不以為他現在需要的是祝福——就算全天下都反對他的決定,他也可以淡然處之。「她根本不理我!」

    「會有女人不理你?」這可讓傑森大大感到意外了。

    「居然會有女人可以拒絕你的魅力?」和他相處多年,他明白維克在女人堆裡有多吃得開。不論是任何類型的女人,只要到了他手裡,無不服服貼貼,個個都成了溫柔可人的小綿羊。怎麼這會兒,維克這個情場老手,卻拿個情竇未開的小女孩沒轍?

    「謝謝你對我這麼有信心。」維刻苦笑。「不過,她的拒絕是事實。」

    「她討厭你?」這不太可能,畢竟從先前晚餐的情形,並沒有這種跡象。「不不,應該不會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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