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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頁 文 / 陳秋繁

    「小看中國人的話,你會死得很慘的。」

    第九章

    話說飛車趕到的亞歷山大並沒有如預期中見到讓他一顆心七上八下的人,反而看見了不少警察和圍觀的民眾;至於他們在看些什麼就不得而知了。因為,他有更重要的事要關心!

    亞歷山大將車子放好,匆匆忙忙的走下車,到附近的店家逢人就問,有沒有看見一個約莫一百六十公分左右的東方女子從這裡經過。他原以為可能問個三、四家才會有結果,沒想到那店家居然建議他到街上問那些個警察以及行人。因為那店家說幾分鐘前這裡發生了件綁架案,而苦主好像就是個東方女子。

    聽到這答案的亞歷山大連道謝都忘了,轉身衝向對街,其勢之猛烈,就連過往的車子都得讓他三分!

    當亞歷山大來到人群聚集之地,他立即排開眾人走到人群的正中央——也就是警察站立之外——抓著警察沒頭沒腦就問:

    「林呢?」

    怎麼會這樣?怎麼會發生這種事!他才離開不到兩小時的時間,為什麼林就出了意外!再說,十幾分鐘之前他還能聽見她的聲音……怎麼現在……天啊!要是她出了什麼意外,那……

    不能,他絕對不能失去她!「卡堤先生,」這位警官似乎是識得亞歷山大,一下子就認出他來。「抱歉,這裡不是你能來的地方。」犯罪現場他當然不能來。這時,他正在地上用粉筆畫出彈殼掉落的地點。

    亞歷山大強迫自己靜下心來,好好的問個清楚。

    「是這樣的,警官。是不是有人報案說這裡發生了綁架案,同時被綁的肉票還是個東方女人?」

    「嗯,沒錯。」其實順序是這樣的——有某位路人甲聽到有人位女人沿路喊救命,同時她身後還有個男人在追趕她,於是先報了案,要警察來協助處理,同時瞭解情況。不到三分鐘,那男人開了槍,於是又有人報案,說這裡發生了槍擊案。最後女人被擄走,一會又來了個人報案說這裡發生了綁架事件。

    「我的未婚妻,」林飛菱和他參加晚安所發生的事早被刊在報紙上,同時也「披露」了林飛菱的身份——亞歷山大聲稱的身份,尚未得到林飛菱的許可——也因此,對外他一律稱林飛菱為他的「未婚妻」。「很有可能就是那位被綁架的東方女子。」

    名人的未婚妻被綁架了!這位警官看到亞歷山大近乎慘白的緊張神色後,立即斷定他不是在開玩笑。「現場有些東西或許你可以過目一下,確定是不是你未婚妻所有。」要真的是亞歷山大·卡堤的未婚妻被綁,那這事情可就棘手了。

    亞歷山大接過他遞過來的紙張——那是一張手繪的地圖,而上頭的筆跡……的確是林飛菱。「沒有錯,這張地圖是她的!」

    「你確定?」要真是這樣,那可麻煩了!如果只是一般的綁票案,了不起是綁匪和警方以及家屬周旋,可現在被綁的是個名人的未婚妻,這會兒恐怕連媒體也要來湊熱鬧!

    「不會錯的!」他希望自己是錯的,但他知道就在十幾分鐘前,林飛菱就是在這裡遇上麻煩的。可惡!他要是那時候能不要慌張,先報警處理,她可能就不會被綁匪給帶走……都是他的錯!「這是她的筆跡!」上面還有幾個中文字……事實就是事實,逃避並不能解決問題。

    他打起精神來,回過頭來問警官:「有目擊證人嗎?」現在最重要的事便是將林飛菱救回來!不論是用什麼方法,只要能讓她平平安安的回來,任何事他都願意做。

    「喏,你看到的這些都是。」警官大手一揮,示意身邊的民眾就是現場目擊證人。「他們全都見到當時的情形。」這也就是他為什麼要先采證,而不是詢問目擊證人的原因了——人太多了,說起來雖然情節相同,但是細節雜亂,根本無法匯整。「待會兒會有另一批警力到場支援的。」

    這件事米蘭市警局相當的重視,因為被綁架的是個外國人,這是涉外事件,而不是純粹的刑事案件。要是弄不好,搞不好隔天上了國際新聞媒體,弄得舉世皆知,到時不但沒有觀光客敢來,就連他們米蘭市警局也會跟著遭殃——肯定會被總統給痛刮的——現在好了,被綁的不但是個外國人,而這外國人偏偏又是亞歷山大·卡堤的未婚妻……看來今晚就會成為電視台的頭條新聞了。

    「和我同一批的警員,已經根據部份目擊者的供詞展開追緝。」雖然找到那輛灰色廂型車的機率微乎其微,但還是得試。「別擔心,我們會盡最大的努力的。」

    綁匪架林飛菱的目的何在?為了錢嗎?如果僅是單純為了錢……不論金額為何,甚至要他傾家蕩產,只要能換得她的安全,他連眉頭都不會皺一下!但是,如果不是呢?要是不為錢財,這該如何是好?

    天啊,他該怎麼辦才好!

    ***

    就在亞歷山大不知所措之際,被綁走的林飛菱已經有了決定。

    她之所以會被綁,乃是因為對方手中有支槍;要是他手中沒了那把槍,她也不見得會輸——要是赤手空拳對戰,連一個人都對付不了,日後九泉之下拿什麼臉去面對列祖列宗——也就是,只要對方沒那把槍,她肯定有辦法安全逃脫。問題是,她該怎麼做才能讓看守她的這傢伙棄械投降吧?要他自動自發繳械自首?哈!這簡直是作夢!硬使蠻力和這人搶?算了吧,比蠻力,她是准輸的。

    那麼,該怎麼辦才好呢?

    坐在幾乎快解體的廂型車後,林飛菱神智異常清醒的運轉——就連以前唸書時都沒現在清醒——不斷的在腦袋中演練每一個「可能」可行的脫逃計劃!

    在電影中,看守肉票的人至少都會有兩個,但是她身邊只有一個——目前看得到的綁匪就她身邊這一個,和前頭開車的——所以說,背後可能沒有個集團支持,因此呢,這次應該算是個人行為,和團體組織無關。

    再者,這次的綁架絕不是臨時起意的,而是事先預謀。

    這點,從綁人到有車子接應這點就可以略和一二。其次,車子行駛的速度並不特別的快,反倒像是一般人在兜風時似的,相當悠閒的前進著。若說這次綁架是臨時起意,那麼前頭的司機應該會橫衝直撞、死命的踩油門。但是,她坐的這輛車並沒有這種情形,同時她身邊這活殭屍悠閒得很,壓根兒不擔心後有追兵之類的事……他的態度實在是太鎮定了,好像對這種事早已習以為常。

    再由此,她更可以判定:這不但是件預謀事件,同時逮她的人怕也是職業級的。

    「奇了,我沒這麼偉大,好讓人特地找個職業級綁匪來綁我吧。」第一,林飛菱沒錢沒勢的,連小偷都不會光顧她家,根本沒那個身價讓人起歹念;第二,她初到此地,人生地不熟的,根本沒時間去得罪人……。「這麼說,問題不是出在我身上嘍。」既然她沒種惡因,不應該就這麼惹上這天外飛來的橫禍。「那到底是誰呢?」到底是誰呢?「該不會是亞歷山大吧?」

    對了!在意大利和她勉強稱得上有「關係」的人,就亞歷山大一個了。會不會是這些人打算拿她來脅迫亞歷山大?嗯,有這種可能。所謂「人怕出名」,像亞歷山大這種公眾人物,似乎相當容易成為人們的焦點,當然也容易成為歹徒眼中的肥羊。

    「真是有夠惡劣,居然想拿我來威脅他。」事情至此,已經大致明朗化了——這麼說來,無論如何她都得想辦法逃脫,免得她的無能連累到亞歷山大。

    「如果你不想見到明天的太陽,就給我安靜一點。」林飛菱的自言自語盡數落入活殭屍的耳裡。不過她說的是中文,對他來說和蚊子叫沒什麼兩樣——一樣聽不懂。

    林飛菱相當識相的閉上嘴,心裡不禁想著:等我逃出去之後,回台灣和我阿公學得十八般武藝,要是不讓你送進加護病房,我的名字讓你倒過來寫——其實正寫、倒寫也沒啥關係。

    這時,她突然想起以前看了武打片之後,總喜歡找她比劃兩下的小表弟告訴她的話:

    「表姐,我問你,你知道要用什麼招式才能像電影裡一樣一招致死?」對於這種事,她當然只有搖頭的份。她學武術不外是被逼和健身,怎麼會知道要如何才能讓人致死——她又不是嗜血成性的人。「我就知道你不知道,所以就讓我這高手來好好的為你講解一下——有個方法,要是成了,對方一定會翹辮子。那就是三指探高,不過卻能一招斃命!」她那時聽到小表弟的講解時,還下意識的護住咽喉——光是想就夠可怕了……也很口噁心!老天,拉出頸骨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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