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頁 文 / 陳艾琳
「誰曉得你愈來愈笨,傻蛋毛頭!」
「不准喊我毛頭。」
「毛頭就是毛頭,上次回家,你不小心露出馬腳,我爸媽都知道我們兩人的關係了。」
「怎麼會?」孟剛無辜的眨眼睛。「我又沒有當他們的面跟你親熱,甚至不敢和你多講兩句話,哪有可能露出馬腳?」
「我媽要把泡好的酸豆分一小包給你,你告訴她不用了,她說酸豆配稀飯好吃,你這糊塗蛋,居然說我會熬稀飯給你當早餐,我媽一聽,看你的眼神馬上變得不一樣,難道你都沒感覺?」
孟剛抓抓後腦,有點尷尬的笑一笑!
「我真的這麼說啊?難怪孫媽媽突然露出怪異的笑容,還要燉補品給我吃。」
亮娟看他一眼,多少有點惱:「再說那天晚上,你陪我爸看電視播的光復節特別節目,我換了睡衣,到客廳找水喝,我爸怪我穿著睡衣到處亂跑,不該讓你看見,結果你告訴他什麼了?」
「我什麼也沒說。」孟剛忙著否認,但又不敢確定,追加一句:「就算有,應該也不是太露骨的話,對吧?」
「是不太露骨,你只不過安慰我老爸,我穿睡衣沒什麼了不起,唯一讓你想不通的,像我這樣個性一點也不浪漫的女人,居然喜歡穿粉紅色睡衣,而且還加上一大堆蕾絲花邊,簡直像長不大的小女孩。」
「這是實話,你的睡衣全是那種樣式。」孟剛說著,忍不住笑出聲來,「天哪!孫大爹沒有當場翻臉,拿棍子打斷我的腿,實在是奇跡。」
「他要我媽來問我,到底打算什麼時候嫁給你,萬一我挺個大肚子當新娘,他老臉可掛不住。」
孟剛快樂的摟緊懷裡的亮娟,再一次問:「我們什麼時候結婚?」
亮娟抬起頭,盯著他的眼睛,認真的說:「結婚是件大事,我不想急在一時,況且,目前不是最好的時機,亮媛明年才畢業,小傑還沒退伍,我不能放著爸媽不管,責任這麼重,怎麼談婚事呢?」
「傻丫頭!你的責任就是我的責任,你還怕我幫你分擔,你就過得太輕鬆了。」孟剛輕輕捏一下她的鼻子。「我比你想的有用多了,難道你認定我是不可靠的壞東西,只想讓你伺候我、佔盡你的便宜,完全不體諒你為家人辛苦奔波的心意?」
「我……我只是覺得,你……」亮娟說不出完整的字句,她從來沒想過讓人幫她,即使是孟剛,她也沒指望他為她分擔責任,也許在潛意識裡,她仍然不夠信任他,無法接受他是成熟男人的事實。
「到底你還是不信任我。」孟剛似乎看透她的心思,語氣轉為沉重。「我知道我以前的紀錄不好,不能跟馮新群那種擁有自己的公司、事業有成的男人相提並論。可是我正在努力,雖然目前這個工作不算太好,總是一份穩定的收入,我存了一點錢,很快就要成為公司的小股東……我們公司前景頗被看好,只要能多賺點錢,我還打算回學校完成學業,然後再加把勁,考個會計師牌照,自己開家會計師事務所……五年之後,我會是完全不一樣的孟剛,我可以向你保證,我不會比馮新群差,相信我。」
「噢!孟剛,我不知道你有這麼多計劃……」亮娟既愧疚又驕傲的看著他。「你還要回學校呀?真是太好了!我一直以為你並不喜歡商學院,更討厭會計學,為什麼你現在改變主意了?」
「都是為了你,我才下定決心徹底改變。」孟剛坦白而誠摯的說:「你做任何事,都一樣全力以赴,孝順父母、照顧弟妹,愛護學生、認真工作,對朋友更是盡心盡力,連休閒的時間,也不忘記充實自己。跟你比起來,我簡直在混日子,如果不鞭策自己積極一點,怎麼配得上你呢?我可不希望你後悔選了我。」
亮娟伏在他堅實的胸膛上,聽著他的心跳,感動得說不出話來。
孟剛一隻手輕輕拂著她的髮絲,心裡漲滿情意,直到此刻,他才真正贏得亮娟的心,他不只想得到她的愛,更渴望她能完全瞭解他、尊重他。
「嫁給我吧!妞妞,打從懂事開始,我就想要你成為我的新娘,雖然我還得花五年,甚至更久的時間奮鬥,可是我不想等那麼久才結婚,我需要你給我支持的力量,而且我想幫你分擔家裡的責任,我——唔。」
沒有機會往下說,因為亮娟已經不想再聽他真情的告白,她用行動表明自己的心意,再一次主動吻他,她知道該用什麼方法,使他心蕩神馳。
「不行……」孟剛用最後一絲理智抗拒、掙扎著。「你還沒答應嫁給我……」
「昨天我在街上買了一件新睡衣。」亮娟根本不在乎他的抵抗,悄聲在他耳邊宣佈著,同時吻著他的耳垂。
「哦?又是粉紅色裱蕾絲花邊?」
「是黑色的,半透明的,薄紗織成的……」亮娟愈說愈輕,幾乎把雙唇貼在他耳朵上吹氣。「我把它穿在休閒服裡面,你想不想看呢?」
孟剛閉上眼睛,發出一聲喟歎似的呻吟,僅存的最後一絲意志,還是被她瓦解了。
亮娟露出可愛的笑容,動手解開他的襯衫鈕扣,她並不真的想打敗他,這只是她玩的一個愛的遊戲,當她向他展示性感的黑色薄紗睡衣時,她終於給了他答案:「看過我穿這種睡衣的男人,非娶我不可,你現在想後悔,已經來不及了。」
她看見孟剛眼裡升起的狂喜和激情,下一刻,她已經躺在他懷裡,小小的花布沙發,擠不下他們兩人,差一點就失去平衡,滾到地上去。
他們同時笑出聲,互相扶持著離開沙發椅,然後又同時停止發笑,熾熱濃烈的情焰在彼此眼中燃燒著,兩顆心比任何時候更緊密的連繫在一起。
這一刻,他們才真正開始相愛,以前青澀的稚氣、爭執誤解的種種,都已消逝遠離,在他們心中,世界是單純美好的,真實而嶄新的人生,才剛剛展開……
馮新群和沈茵玫第二度結婚,在一家港式酒樓擺了十二桌酒席,只宴請最親密的至親好友,亮娟收到他們倆親筆簽名的邀請卡,為了當面向他們道賀,只好請孟剛陪她出席。
「真麻煩!」孟剛一路抱怨不已,他對馮新群始終有股難以形容的敵意。「既然要復合,當初就不該離婚,又不是小孩扮家家酒,分分合合的,搞得雞犬不寧,馮新群這種人,是不是少根筋呀?」
「這句話,你已經重複不下一百遍了!」亮娟幫他扶正領帶。「再講下去,我真要開始懷疑,你是為了誰在罵他,是我,還是沈茵玟?」
孟剛責怪的瞪著她,彷彿她說的是外星人的語言。
「我老婆差一點就被那個搖擺不定的傢伙搶走,講他兩句都不行嗎?」
「小聲點!」亮娟打他。「誰是你老婆?」
「手上戴著我媽結婚戒指的那個人,很快就是我老婆。」孟剛露出笑容,抓起亮娟的左手,故意大驚小怪的說:「哎呀!就是它!多漂亮的翡翠戒指,你賴不掉了,這戒指是孟太太的,你一定就是孟太太。」
「討厭!」亮娟想抽回被握住的手,可是不成功。「規矩一點,孟剛,這裡人好多。」
「我喜歡你塗的這支新口紅的顏色,看起來像剛洗乾淨的草莓,好好吃的樣子。」
「拜託你!這是磚紅色,不是草莓色,只要是紅的,你就想到草莓,換個新鮮一點的詞吧!」
「乾脆我們把禮金擱下,別進去了!早點回家仔細研究研究,為什麼磚紅色的口紅,讓你的嘴唇像草莓一樣,鮮艷欲滴、誘人犯罪……」
「你不想看見沈茵玫,我不怪你。」亮娟使出絕招,故意說:「反正我長得沒她好看,她會在心裡偷笑你眼光差,你覺得有損顏面,那是人之常情,我看你就一個人先回去,不要勉強陪我了。」
孟剛果然上當,心急如焚的解釋:「這關沈茵玫什麼事?我只不過排斥你再跟馮新群見面,再說,沈茵玫哪有你漂亮?她的臉陰沉沉的,隨時都像要哭,看了教人難受……全世界的女人,就屬我的妞妞最可愛,總是笑臉迎人,善解人意,還有嘴唇像剛洗好的草莓——」
「去你的!還提草莓!」亮娟往酒樓的迎賓大樓梯走去,笑著罵他,「我真懷疑,是不是關島的大太陽把你腦子燒壞了?打從出差回來,你就瘋瘋癲癲的。」
「還說呢!我去關島才六天,你的樣子又變得更迷人,老實說,是不是趁我不在,你偷偷跑去整容了?」孟剛緊緊跟隨著,湊在她耳畔問。
「懶得理你!」亮娟抓住他不規矩亂放的手,往上挪至腰部,回過頭警告的瞪他一眼。「別再玩了!」
「不玩就不玩!回家之後,我想吃草莓。」孟剛的眼光一直停留在她雙唇,還是念念不忘草莓的意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