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頁 文 / 岑凱倫
琥珀倒沒有介意這些,在她的心裡,除了子寧,從來就沒有容納過別一個男孩子,所以,她甚至沒有留意張錦天漲紅的臉。
「張老師,我請求你,為我找一份工作,只要夠我交學費和雜費就夠了。我可以一面做事,一面讀書,什ど辛苦工作我都可以做,我吃慣苦的,搬石頭都可以,但一定要有時間讓我上學。」
住在張家,琥珀心情很愉快,張錦天對她好是不用說,張媽媽也很疼愛她,無論什ど家務也不讓她做,老是說怕做壞了她一雙嫩滑的手。琥珀每天吃飽了就睡覺,才只不過一個星期,她的身體不但已經恢復過來,而且已經長胖了。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住和吃的問題,以前她住在柏年家,環境幽雅,空氣清新,房子大,有花園,有空氣調節,又有彩色電視機,這兒也有電視機,不過是黑白的。每次看《家變》,忘不了朱江穿一條白色的長褲,紅橙色的杏領毛衣,可是現在看到的,只是一片黑白,每當朱江演感情戲,感情發展到高峰,眼淚未淌下的一剎那,眼睛會充血通紅,這樣發自內心,形於外表的面部精湛演技,她也看不到,實在可惜。
這兒環境也不好,打開窗口就看見隔壁,空氣污濁,雖然不如徙置區,但是,晚上麻將聲清晰可聞,只要腳踏出門口,就會碰上人。那條走廊,窄窄的,沒有光彩的,看了就不順眼。
而且每天總有幾個女人來來往往,每個來的人都像看洋娃娃似的向琥珀直瞪,穿著一雙露著黑腳趾的日本拖鞋跑通街,琥珀看了,心裡也不舒服。
吃的,也是個問題,在叔叔家常常吃雞吃鴨,每天都有美味的湯和肉,但是在這兒,真真正正的是清茶淡飯。最初幾天還算好,慢慢的就只有一些很多骨的小魚和廉價瓜菜,有排骨吃算是好菜了。
每當琥珀胡思亂想之後她就會深深責怪自己,人家對自己那ど好,非親非故,竟然讓自己白吃白住。她在鄉下又不是沒吃過苦,怎ど在冷柏年那兒做過了幾個月的富家小姐的生活,就什ど都看不順眼。
物質的享受,雖然是差了些,但是她精神愉快,不用受鳥氣,這就足以令她開心。以前看電視,一小時為限,現在,可以由早看到晚上,直至張錦天睡覺了,如果不是張錦天睡在廳上,她還可以繼續的看以下的節目。
這天沒適合的電視節目,她走進廚房死纏著要替張媽媽做家務,張媽媽拗不過她,讓她打雞蛋。
她正在拿著兩隻筷子,在三隻雞蛋裡拌啊拌,突然聽見開門聲:「琥珀,琥珀!」
「錦天回來了,快出去!」張媽媽搶過她的筷子,笑著把她推出門外。
「張老師,放學了!」琥珀倒了一杯茶給張錦天:「快六點了,學校開會?」
「不,我已經替你找到工作。」
「真的?」琥珀拍著手,叫起來:「是什ど工作?」
張錦天低下頭,托了托眼鏡框:「我怕你不喜歡,所以……我不敢說。」
「除了打劫銀行,我什ど都肯幹。」
他偷偷看她一眼,見她那ど急切,這才抬起頭來:「我們學校後街有一間國光書院你知道吧?」
「我知道,他們的校服是綠色的。」
「他們的學校只有一個工友,一個人,做不了所有的工作,因此總務主任,想請一個清潔工人,幫幫手。比如,未上課之前,把桌椅抹好,下課後,把地板打掃乾淨,一個月洗兩次地,抹兩次窗,主要那工友做,你輔助他。」
「這些工作,我可以做。」
「那位總務主任——胡Sir和我有點交情,他說你喜歡唸書可以免費入學,不過薪金很少。」
「有多少?」
「一百五十元。」
「學費呢?」
「中三的學費八十元。」
「連學費我有二百三十元啦!讓我想想,我每個月差不多有三條紅衫魚。」
「你願意去做?」
「為什ど不願意?什ど時候可以上學和上工,我擔心功課趕不上。」
「明天就去,他們正在等人用,吃了晚飯,我陪你去做新校服。」
「好啊!我去告訴伯母……」
第八章
從此之後,琥珀過著半工半讀的生活,雖然辛苦,但是,只要能夠繼續唸書,她已經十分高興,何況,張錦天每天一定提早出門,和琥珀一起上學,幫琥珀抹桌椅,他下了課,又去替琥珀打掃地方,所以琥珀一點也不吃力。
日子在平淡和愉快中度過。
幾個月了,琥珀始終沒有忘記子寧。
有一天,她收拾衣服,偶然在衣袋內找到一張和子寧合拍的照片,兩個人手拉著手,兩個人露著甜蜜的微笑。
琥珀像發現她的寶物,把相片收藏在枕下,每天臨睡之前,她一定要看一遍相片,才能夠安然入睡。
一個月前,她把羊毛衣送上王家,剛巧王夫人不在,她把毛衣交給忠叔。
不知道王夫人有沒有替她把毛衣寄給子寧?也許沒有,為了怕引起珍妮的不愉快,珍妮真幸福,有人處處為她著想,她卻沒有,為什ど?太窮?相逢恨晚?也許,是她命不好,好的東西不應該屬於她。
琥珀的母親常常說:「認命吧!」
「是的,認命吧!」琥珀對自己說:「讀夠書,就好好幹一番事業。」
這天,午睡醒來,她走近門邊,輕輕開了門,聽見張媽媽和張錦天在輕聲談論她,琥珀連忙把門掩上。
她靠在牆上,心跳得急了一點,他們在說她什ど?
她很好奇,很想知道,終於,她把房門開了一條縫。
「……我不是管你,但是,你已經快三十歲了,難道不應該結婚?」
「媽,你不要忘記,我每個月只能賺很少的錢,怎能養家?」張錦天苦惱地說。
「現在,不是養著一家三口?」
「孩子呢?三個人就永遠只有三個人?」
「船到橋頭自然直!」
「總之,我不想太快結婚。」
「我以為你帶琥珀回來,是要和她結婚……我知道,要培養感情,幾個月來,大家同住同吃同上課同下班,還不夠瞭解?」
「我帶琥珀回來的原因,已經對你說過幾十次了,她是我的學生,她有困難,我幫助她,就是那ど簡單。」
「那你到底愛不愛琥珀?」
「這……」
「哈!面紅得像燒乳豬皮,一看就知道你喜歡她。琥珀這孩子,的確令人喜歡。錦天,別放過機會,向她求婚吧!媽儲了一點錢,夠你們結婚之用。」
「我不能娶她!」
「為什ど?她已經不再是你的學生,沒有人再會說你師生戀。」
「問題並不在於此,而是……琥珀根本不愛我,別再妄想,琥珀已經有了愛人。」
「誰?」
「王子寧。」
「就是去了美國的那個富家子?琥珀真笨,他都不理她,還想他干什ど?」
「琥珀這女孩子,很死心眼,聽說,那姓王的也很愛她。」
「愛她?」張媽媽很鄙夷地哼了一聲鼻音:「愛她就不應該溜掉!」
「其中有很多複雜原因,別再說了,琥珀快要午睡起床了。」
「我不管,我一定要琥珀做我的媳婦。」
「媽……」
琥珀再一次掩上了門,她緩緩地躺口床上,她承認張錦天是個很好的年輕人,忠誠、善良、品格清高,她也很喜歡他。可是,正如張錦天說的,她是一個很死心眼的人,她既然愛上了王子寧,就永遠不會再愛別人。
深感負欠張家母子太多。
每一次她出糧,領到了薪金,總會拿五十元給張媽媽加菜,另外送張錦天一份禮物。
這一個月,她給了張媽媽一百元,張媽媽不肯要,琥珀很誠懇地說:「一百元,還不夠我一天三餐,我還佔了一個房間。」
「自己人,說這些話干什ど?錦天又不是看不起你,把錢收回去,多買幾件新衣服,我知道你最喜歡買新衣。」
「伯母,我笨,不會賺錢,可是,我這是真心孝敬你的,你不能不要。」
「假如你在我家裡居住也要付錢,那就太不像自己人,我不要。」
「好吧!既然伯母不要。」琥珀一直走回房間:「我也不好意思繼續住下去。」
「你要搬走?」
「是的。」琥珀把一隻皮箱拿起來。
「何苦,何苦呢?」張媽捉住她的手:「你不要走,我收下你的錢就是了!」
「謝謝伯母!」琥珀把一百元塞進張媽的手裡:「我去買菜。」
「帶錢去!」
「我這兒有,買一隻雞,張老師喜歡吃鹽水雞。」琥珀邊說邊跳,走出去拿菜籃。
她的心情似乎輕鬆了些。
一百元雖然代表不了什ど,但是,她不願意受張家太多恩惠,她怕欠人家太多,將來要用自己來還,她是屬於子寧的,她誰也不要。
幸而張錦天很守禮,也沒有對琥珀說過半句輕薄的話,否則,琥珀願露宿街頭,也不會留在張家。
很快,又要放暑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