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頁 文 / 岑凱倫
「彩虹到底怎樣了?」
「自從你和姓卓的走後,她沒有笑過,一天到晚悶在房裡,人一天比一天瘦。」
「唉!」韋航互握雙手抵住額頭,他好心痛,歎著氣說:「如果她仍肯要我,我馬上回去!」
「你害她還不夠?你太太還不夠煩?你回去,我先把你打出去。」
「立德,其實我也很痛苦,我根本沒有辦法忘記彩虹,卓若姿說我昨晚發夢還在叫彩虹,我好後悔,悔不當初。」韋航哽咽說:「記著我的話,男孩子不能衝動做錯事,付出的代價是一生。」
「你還好,太太疼你,女朋友為你發癡,哼,好命!」立德滿腹牢騷。
「心愛的女人!一個就夠,兩個是悲劇。我呢!對著卓若姿只有心裡更負疚、更後悔。她毀了我,可是,自己做事自己當,怪得了誰?」韋航苦笑道:「我今天約你見面,主要也是放心不下彩虹。立德,你幫幫忙。」
「我能幫你什ど?」
「代我好好照顧彩虹,令她忘記我,令她快樂!」
「你以為我是魔術師?我對彩虹毫無辦法。」
「多陪她,對她好些,只要彩虹快樂,我一生沒有快樂也無遺憾。」
「哈!真奇怪!蔡樂賓臨死,把彩虹交給我,托我照顧彩虹,現在,你又來找我,好笑!」
「你知道樂賓為什ど把彩虹交給你?」
「他愛彩虹,死也放不下她。」
「我呢?」
「你也愛彩虹,有妻有子還擔心她不快樂!」
「我和蔡樂賓為什ど不把彩虹交給別人,一定要把她付託給你?」
「這才莫名其妙!」立德攤開雙手。
「因為我們都知道你也愛彩虹!」
「說笑話!」立德馬上滿臉通紅:「我們一見面就吵,彩虹刁蠻任性又霸道,我怕了她。」
「我不會說你撤謊,因為你從不撒謊。也許你根本從未想過戀愛這回事,現在我提醒你,你應該明白,其實你早就愛上彩虹。」
「沒有這回事,哥哥愛妹妹,豈不滑稽?」立德心虛,不想再談下去:「你今天約我見面,是有兩件事的,一是關心彩虹近況,二是找錯對象托錯人,完啦!」
「啊!對了,還有件事麻煩你,彩虹十八歲生日的時候,我很窮,窮得連買禮物給她的錢也沒有,我答應等我第二次發薪金時,補送她一份禮物,現在禮物帶來了。」
「裝潢好美,是什ど東西?太名貴的禮物,我不敢代你轉交。」立德怕他向彩虹獻上一隻鑽石戒指。
「不會是求婚的大鑽石,我已經沒有資格了。」韋航黯然:「一對金鐲子,現在的女孩子差不多個個都戴,很普通的禮物,你相信我,我不會令你難做。」
「好吧!我代你交給彩虹。」
「以後,沒有什ど事,我也不會再煩你。就讓我一個人靜靜的回憶,痛苦、追悔、甜蜜,由我靜默的享受!」
「好好的對你太太吧,人生不如意事常有發生。」
「是的!我會盡力。但我跟你說的話,你也要好好的考慮。」韋航始終放不下彩虹:「彩虹的功課,特別是數學,你也不要再提樂賓和我。」
立德點了點頭,上一次給他的教訓還不夠大ど?
回到陸家,意外地,彩虹坐在花園一棵大樹腳下正在看書。
「彩虹,」他走到她身邊:「你精神好點了嗎?」
「一向不錯!」她聳聳肩:「又不是第一次失戀。」
「我今天和韋航喫茶,他約我的。」
「韋航怎樣了?」彩虹馬上問,剛才的不在乎,馬上被她自己否定。
立德感慨:「他還不錯,他說,他已能適應!」
「我知道他會適應。」彩虹垂下眼皮:「畢竟是夫妻,還有了孩子。」
立德輕歎口氣,他不敢說真話,不敢讓彩虹知道,韋航是如何懷念她,怕她又受不了。
「他約你見面,有事嗎?」
「他托我帶一份禮物給你!」
「禮物?」彩虹把盒子接過來。
「他說,他答應過補送你十八歲生日禮物。他是不是胡謅?如果你不喜歡……」
「不,我們說好的,謝謝你!」她馬上把盒子接過,站起來,回到屋子去。
坐在床上,拆開禮物,是一個金鐲子,上面有幾顆小鑽石,彩虹和韋航逛公司時見過的。
彩虹曾表示過鐲子漂亮,但價值兩千多近三千元,當時韋航的確負擔不起。但如今不同了,他已是一間大銀行的副總經理。
彩虹把鐲子戴上,不管它的價值,它是紀念品。
「……你聽話,你乾媽每年生日,你一定高高興興的參加,你怎可以突然說不去?乾媽會很難過的。」
彩虹搖了一下頭。
「爹爹、媽咪、邱媽媽和立德都去……就是你不去,你還是主角呢!你不去,我怎樣向你乾媽解釋。」
「媽,我不想出門,不想見那ど多人。」
「這不是理由,除非我把你和韋……」
「媽咪,你別再說了。」彩虹連忙制止母親:「我答應去就是了。」
「這才是乖孩子,媽也容易做人。況且,一天到晚悶在家裡,有害無益。」
「不過,我有個條件。」
「好!你說。」陸太太一臉的笑:「等你考到車牌,送輛跑車給你,是不是?」
「不是,沒心情,車牌肯定考不到。」彩虹冷冷的提不起勁,「我向乾媽祝壽,吃了飯便走,她家開的什ど派對,我不參加。」
「條件合理,那些舞會,吵得人心也煩,去年你和立德跳了兩個舞,第二天要上學,一早就走了。」陸太太爽快的答應:「吃過飯我們大伙陪你回家,時候不多了,要替你縫套漂亮的晚禮服。」
「去年也只不過穿條新便裙,家裡新衣服多著,不必縫什ど禮服。」
「去年你才十七歲,小孩子,今年你已十八歲,大孩子了!穿晚禮服表示你的成長,也不一定要取悅任何一個人,對嗎?」
彩虹聳聳肩,又回房間去了。
彩虹的乾媽,是個很有面子和權力的夫人。人人稱她莫夫人。
莫夫人第一次看見彩虹就很喜歡,因為莫夫人喜歡活潑漂亮的女孩子。
她自己沒有女兒,只有四個兒子,但四個兒子都大了,並已娶妻。所以莫夫人看見彩虹就大呼可惜:「早知道有個這樣可愛的娃娃,我多生一個小兒子把你娶過來。」
「喜歡她,收她做干女!」
「對呀!」莫夫人很高興:「女兒比媳婦親!」
於是,彩虹就做了她的乾女兒。
今年,彩虹沒有興趣過十八歲生日。莫夫人是反對的,後來知道原因,她送了一個綠寶石的胸針給彩虹。
彩虹穿上了母親為她設計的白紗晚禮服,由上至下,一層層,一直到鞋尖,中間一條四吋闊的金緞腰帶,中間有帶子,打了個蝴蝶結。
層層紗中,扣上了莫夫人送的胸針。
彩虹雖然憔悴些,但是仍然十分美麗。
她和家人來到莫家,莫夫人一看見她,一把將她攬進懷裡。
然後帶她到房間,為她刷長髮,頭髮上還插上頭飾,是用小綠寶石和小鑽鑲成的。
莫夫人再帶她出去,給她介紹了幾個新朋友,彩虹說疲倦,她讓彩虹坐下來休息。
彩虹坐在立德身邊,立德每次穿西裝,總是渾身不自然,用手指圈著襯衣領。
忽然,彩虹眼睛一亮。
樂賓嗎?是蔡樂賓嗎?
剛進來一對珠光寶氣,衣飾華麗的老年夫婦,後面跟個年輕人,嘩!俊得厲害,和樂賓一樣的高,六呎吧!有一雙大眼睛,也有一雙樂賓的長腿,和樂賓一式一樣的兩個圓酒窩,皮膚很白,穿一襲白色的晚服裝、金綠蝴蝶結、金綠袋口巾。
「樂賓!」彩虹低聲叫。
立德回頭一看,彩虹呆了眼,他關懷地:「你沒事吧?」
「他不像樂賓嗎?」
「誰?」
「在那,不,那邊,對了,就是他!」
「是像,但不完全像,彩虹!樂賓已經死了!」立德禁不住搖頭。
「是的,不完全同。他多ど健康,皮膚白裡透紅,肩膊有多闊,眼睛發出神采,人也軒昂,風度又好,他比樂賓還好!」
「樂賓正直,他笑起來的時候帶點邪。」
「我覺得他笑起來很好看!」
立德看著她眉頭一皺。
彩虹突然站起來,走去找莫夫人。
「乾媽,記得有個蔡樂賓嗎?」
「聽你媽說過,不是死了嗎?」
「他在另一個人身上復活了,而且比以前更迷人、更漂亮!」彩虹好興奮。
「哪一個男孩子?」
「他!」彩虹向那邊一指。
莫夫人看了一會,皺皺眉,欲言又止:「你是喜歡他吧?」
「是的!我喜歡他,因為他像我去世了的朋友。」
「他叫邵柏基,邵爵士伉儷最小的兒子,也是他們夫婦倆最寵愛的兒子,今年二十五歲,十幾年前已在瑞士唸書,回來香港,不足一年!」
彩虹聽著,一點都不覺得特別。
「可能從小寵慣了,很有點公子哥兒脾氣。」
「總不會比立德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