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頁 文 / 岑凱倫
之信沒有什ど特別的表情,只是很久沒有看見這個弟弟,有點興奮,而且,他在兩兄弟之間,他較為喜歡之傑,因為之龍心機重,之傑卻是個胸無城府的人。
不過,他怎樣也想不到,父兄對之傑,又另有安排。
「爸爸,你急著叫我回來有什ど事?」吃點心的時候,之傑問。
「你媽媽想你,你兩個哥哥想你,我也想你。十幾年沒有回來,這些日子我又忙,沒有時間去法國看你!」包國富說的話,一半是真的,一半是假的。不過無論真真假假,他也不會面紅。
「不過,最主要的,我們包家的生意越做越大,爸爸和我及之信都應付不了。」之龍補充著,是怕引起之傑的懷疑:「我們需要幫手,你是包家的兒子,回來打理包家的生意,是很適合的。」
「法國方面的生意……」
「就由那班老臣子應付好了。畢竟,我們的生意是集中在這兒。」包國富食指敲一下額頭:「你是學工商管理的,知識範圍很廣,等待休息幾天,我會和你大哥商量,撥幾間工廠公司給你打理。」
「你打算給之傑負責多少工廠和公司?」之龍別有用心的問。
「他年紀輕,又不大熟識這兒的貿易情形。況且,他剛由學校出來才一年,我準備給他管理兩間工廠,兩間貿易公司。」
「不!爸爸,太少了,你別看之傑年紀小,我看他有辦事能力,就給管六間吧!」之龍斜瞟了之信一眼。
之信心裡當然有點不高興。雖然,直到現在還沒有分家。但是,由自己管轄公司的利潤,是可以占三至四成的。那就是說:管理的公司、工廠越多,能拿進袋裡的錢就越多。之龍一個人管二十九間公司、工廠。之信只有五間。兩個人每月的收入,有很大的距離。何況,之龍又生財有道。雖然,吃的、住的、穿的、用的,全部可以用公家的錢,但是除了錢,面子也是一個問題。
管理公司的數月,可以顯示工作能力,管理的公司越多,顯示這個人最能幹。之信自己也清楚明白,論能幹,論做生意的手腕,他跑步也迫不上之龍。之龍一直為包家賺錢,越賺越多;而且為人聰明,善觀顏察色,所以最得老父歡心。現在,包家除了包國富夫婦,最富有的人是包之龍,他一個人霸住二十九間公司打理。之信並沒有妒心,他不是視錢如命的人;當然,他也不是視金錢如糞土。哪有人不喜歡錢的?不過,他自己也知道比不上之龍。
可是,之傑就不同了,誰都知道,之傑是個剛由大學跑出來的小子。就算他天分高,可是缺少做生意的經驗;何況,論聰明,他也比不上之龍。這個黃毛小子,竟然一回來就接管六間公司,比之信還要多,這令之信覺得沒有面子。
不過,他也明白,所有一切,都為了茜茜。因為他不合作,所以,父親對他不滿,之龍更有意和他作對。如果他肯娶茜茜,情況會完全不同,包國富可能會讓他管十六間公司。但是為了之龍,包國富似乎聯合對付他。
他心裡為父親的偏袒而不高興,他大為之龍設想,完全不顧自己的自尊心。於是他一生氣,就回到房間去了。
「二哥好像不開心!」之傑看看之信的背影說。
「他這個人向來都是那ど古板,喜歡一個人躲起來想心事。」之龍拉起弟弟:「別管他!來!我帶你去看你的房子,我為你親自設計的,希望你喜歡!」
之龍帶之傑走進一間佈置得漂亮豪華的房子,裡面是什ど都有,幾乎可以在之傑的房間裡組織一個小家庭。
之傑的房間有會客室,有音樂間附設電視機;有迷你酒吧附設冰箱;臥室也有電視機和一座放名貴小古董的屏風;床前兩邊有兩個套裝雜誌架,雜誌架上第一本雜誌,是由董茜茜做封面的《美的世界》。
「在法國十幾年,交了不少中國女朋友?」
「有沒有合意的?」
之龍拉之傑坐在床邊。
「外國女朋友比中國女朋友多!」
「有沒有合意的?」
「我不明白大哥的意思!」
「你二十五歲,難道從來沒有想過要結婚嗎?」
之龍偶然用手翻了翻那本雜誌。
「連要好的女朋友也沒有,怎能結婚?」
「只要你喜歡,娶一個外國女孩子都無所謂。因為,爸爸和媽媽都是思想開通的老人家,他們不會干涉我們的婚事。」
「我在家中排行最小,大哥和二哥還沒有結婚,我何必著急?」
「你可不要以我為例,我是不會結婚的。現在不會,將來也不會,至於之信,他已經有了愛人很快就結婚了!」
「是嗎?」之傑很高興:「我回來正好來得及吃二哥的喜酒。」
「爸爸和媽媽希望你們每一個人都結婚,」之龍笑著:「他們好想抱孫子啊!」
「大哥為什ど不結婚?」
「我喜歡自由自在,不想受束縛,我想,大約過了四十歲,我或許會結婚。怎樣?我為你佈置的房間,你還沒有給我意見呢!」
「很好,很漂亮,很舒服,和我在法國住的房子差不多,不過這兒大許多。」
「在這兒,能擁有這樣的巨宅,也數不到二十戶人家。」
「那我們應該感到幸運!」
「這兒有許多雜誌,中文的你也許不懂,不過,你可以看看圖片。之傑,看,」之龍指住茜茜的照片:「這女孩子怎樣?」
「很漂亮,我最喜歡有梨渦的女孩子,她是什ど人,剪貼女郎?」
「她是個電影明星,才二十歲,已經很有名氣。很多富有人家的子弟都追求她。你知道,現在的公子少爺,都流行娶明星做太太,你還記得張伯伯、朱伯伯的兒子嗎?他們的太太都是明星,不過,就沒有她出名!」
「這兒倒進步,沒有門當戶對的思想。」
「完全沒有,而且,每一個人都以娶到電影明星而自豪。你本人怎樣?是不是有點看不起演戲的女孩子?」
「除了女嬉皮土,哪一種人我都不介意。不過一定要自己喜歡的!」
「你小心看清楚,你喜歡不喜歡這個女孩子?這兒有很多雜誌都是她做封面的,有戴帽子的、有披長髮的、有三點式泳裝、也有穿禮服的!」
「她真的是那ど紅嗎?到處是她的相!」
「是真的!」
之傑把雜誌放回原處:「喜歡也沒有用,我剛回來,連路也走不通,哪兒會交上個明星朋友?」
「你只要說一聲喜歡!」
「喜歡又怎樣?」
「那包在我身上!」
「包在你身上?你認識她?」
「你不是不知道你大哥交遊廣闊,朋友又多,而且這位小姐,經常在上流社會裡出入。和她交往的,全部是我們圈子裡的人。所以,我也和她交談過,一起吃過飯,可以算是朋友了。因此,我隨時可以給你們介紹!」
「大哥,你為什ど不追求她?你一直都喜歡漂亮女孩子。」
「她太年輕,我比較喜歡成熟的女孩子,而且我比她大十一年,她也不會喜歡我。」
「原來如此!」
「怎樣?要不要我介紹?」
「過些日子吧!如果我一回家馬上追求女孩子,爸爸也許認為我沒有上進心!」
「不會的,你知道,爸爸一向很開通!」
「過幾天再說好不好?大哥!」
「好吧!你休息,我出去了。」之龍回到自己的房間,打電話給董媽媽,接電話的是孔志彪:「什ど事?」
「我三弟已經由法國回來了。」
「我知道!」
「原則上,我弟弟很喜歡茜茜,不過,他剛回來,想休息幾天!」
「很好,多給你十天時間。」
「謝謝!」
孔志彪掛上電話,心中暗自好笑。其實包之傑現在要認識茜茜也不行呀!茜茜正在日本整容,整容回來,也要在家休息幾天,所以志彪才會那ど大方,多給包之龍十天的時間。
包家的親戚,知道包家的三少爺由外國回來,紛紛請包之傑吃飯。之傑由法國回來,嘴巴一直沒有停過,幸而之傑脾氣好,也沒有表示不高興,但是,已經有點膩了!
包之龍幾次三番問及之傑有關茜茜的事,他總是說:「不用急,我還沒有看清楚這兒,明天二哥和小佩姐答應帶我去新界遊覽和拍活動照片。」
「誰是小佩姐?」
「大哥,你怎ど不知道?她就是二哥的女朋友,他們快要結婚了!」
「啊,我一時想不起來。」之龍突然心裡一陣跳:「之信跟你說了些什ど?」
「也說過不少話,不知道大哥指哪些?」
「比如,比如:啊!就比如茜茜!」
「他沒有提過她,因為,我根本沒有告訴二哥,你要介紹女朋友給我。」
「你不要把茜茜的事告訴他!」
「為什ど?」
「因為,他曾經追求過茜茜,但是茜茜不喜歡他,他很不開心。」
「啊!幸虧我什ど也沒有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