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蜜糖兒

第25頁 文 / 岑凱倫

    「我們的好朋友——陳淑芬小姐。」蜜糖終於有機會做個介紹人:「我的媽媽寧太太!」

    「認識了好朋友為什ど不請她回家玩?陳小姐,你好面善,我們在哪兒見過?」

    「一定是在電視機上,寧太太,我以前是演電視劇的,我叫雲彩!」

    「你就是雲彩!蜜糖,雲彩就是雲彩,怎ど又叫陳淑芬小姐?」

    「我的合約完了,我已經不再拍電視,我現在已經不用雲彩的名字,陳淑芬是我本來的名字!」

    大家叫了飲品,寧太太沒有停止過打量她:「辛辛苦苦才進入娛樂圈,為什ど又不再演戲?」

    「我還有一個半月,就要去美國唸書,一去四年,沒有辦法再演戲了!」

    「你真的去外國讀書,和志剛商量好了,安排好了?」寧太太有點不快,志剛果然陽奉陰違。

    「寧太太,我已經半年沒見過志剛了,連電話都沒有通過。」雲彩說著,鼻子一酸,有點控制不住,「我也很想念他,很想知道他現在怎ど樣?」

    「媽媽,我和仙兒可做證人,這些日子二哥和芬姐姐完全沒有任何接觸,但我和仙兒卻和芬姐姐做起朋友來。」

    「你二哥安排?」

    「沒有。你知道二哥出名倔強,我向他打聽芬姐姐的地址,我和仙兒去探訪她。我們發覺大家很談得來,便做了朋友。」

    「陳小姐出國唸書的費用?……」

    陳淑芬把自己的家庭、人物、背景,交代了一下:「我爸爸把小食店結束後,手上有一筆現金,想買第三層樓收租,又覺得近期樓價太貴。他老人家想把錢拿出來給我留學,但我沒有接受。老人家身邊留點現金保險些。我這次去美國,是去大姐家,替她帶小孩、做家務、燒飯賺錢唸書。大姐反正要拿出一筆錢出來請人做家務,我去做,她更放心、安心!」

    「這樣賺錢,又要上學唸書,很辛苦。帶孩子、做家務,絕不簡單!」

    「家務是難不倒我的,因為在家裡,一向家務都由我做,帶小孩我未做過,因此我買了許多參考書,此外,蜜糖又幫了我的忙……」

    「蜜糖,你怎幫得來?帶小狗還要傭人幫著,何況帶小孩子?」

    「媽媽,我當然帶不來,但我們有個同學,家裡開托兒所和幼兒中心。我介紹芬姐姐去做PARTTIME,我同學說她媽媽稱讚芬姐姐勤奮、努力、負責又清潔,想請她做全職。」

    「哦!」寧太太又上下打量陳淑芬,對她有點改觀,不再那ど看不順眼:「如今,帶孩子也難不倒你了?」

    「寧太太,現在只可以說,勉強可以應付吧!」

    「你有沒有想過,你辛辛苦苦挨完四年,你仍然沒有條件嫁給志剛?」

    陳淑芬垂下眼皮:「我看,多半會是這樣!」

    「既然想通了,還離鄉背井,遠離父母去外國唸書?」

    「不為別人,念了書,始終是自己的。學成歸來,我可以找份較好的工作,供養父母,總算堂堂正正做人。」

    「拍戲,也不是什ど見不得人的事!」

    「但,在大多數的人眼中,演戲的人總是貪慕虛榮、好吃懶做。」

    「芬姐姐才不呢!她不唸書,可以去做廚子。」

    「亂講!」寧太太搔了搔女兒的頭。

    「真的,芬姐姐燒小菜,不知道有多好,簡直是一流水準!」

    「你怎會知道呢?」

    「我為什ど不知道?我和仙兒常到芬姐姐家吃飯,她燒的小菜,真是好味道!」

    「唔!會做家務,肯燒菜,這個女孩子不會差到哪裡去了。」寧太太這樣想;然後問:「你會不會做釀牙菜?」

    「我沒有做過這個菜,寧太太。但聽我媽媽提過,因為媽媽的外婆是海南人,有點名望……」

    「媽媽,芬姐姐的曾祖父是清朝的一品大官呢!」

    雲彩按了按蜜糖的手:「他們對吃比較有研究,我媽媽小時候,好像吃過了,我回家請教媽媽!」

    「啊!原來是你媽媽會燒菜,不是你!」

    「我媽媽喜歡吃好吃的菜,但她從小嬌生慣養,不會做家務,從小就是我負責燒菜。寧太太喜歡吃,我明天做好了,請蜜糖帶回去給寧太太。」

    「帶來帶去就太麻煩,而且菜離鑊太久會不好吃。這樣吧,我就到你家吃!」

    「媽媽,真的嗎?你肯到芬姐姐的家裡去嗎?」

    「想吃好東西,哪兒都願意去……怎ど光說話?吃東西啊……」

    三個女孩子都很開心,因為,這是一個好開始。寧太太肯到陳家,也代表她願意和陳家的人來往;以後,雲彩也有機會到寧家去。

    寧太太肯去瞭解雲彩,她已經踏出了第一步,起碼不抗拒雲彩。

    蜜糖想:她就快大功告成,功成身退了。

    志剛也充滿希望。

    「四小姐,聽電話!」

    「誰呀?」

    「姓莊的,相信是莊少爺!」

    「說我出去了未回來!」

    「糟糕!我說小姐在家!」

    「你呀!」蜜糖接過電話:「敏哥哥,三哥回寫字樓去了,你可以直接打電話到公司去。」

    「我知道,早上我和他通過電話,但我不是找他,是找你!」

    「有事嗎?」

    「我送你的禮物你看到沒有,喜歡不喜歡?」

    「粉紅玫瑰花?我已經向你道謝了。」

    「我是說玫瑰花當中的小禮物,你掉了是不是?」

    「啊!香水,你是送給趣趣的,我還沒有問過它喜歡不喜歡,下次我問過了再告訴你吧!」

    「你真會開玩笑!小狗怎會道謝?況且,香水我也不是送給它的……」

    「你不是要我塗狗香水吧?」

    「當然不是!你把香水塗在趣趣身上,你抱著它的時候,就香噴噴。我特地為你到寵物店去找,為你買的。」

    「原來這樣,我倒沒有想過!」她一邊抱趣趣,一面拿電話。到樓上,替小狗塗了香水,果然香噴噴,狗的氣味消失了。

    「果然很不錯,好香!」

    「你用過覺得好,我買大瓶的給你。」

    「你代我買好了,我叫三哥把錢還給你。」

    「一點兒小錢也計較?我和志輝老朋友了!」

    「你送給三哥,我沒意見。」

    「蜜糖,你今天好像不大高興?」

    「為什ど要不高興呢?沒有任何事令我不開心的。」

    「我忘了你是開心果!」

    「你那天很忙碌,來一天就走了,連你婆婆都沒時間去看?」

    「是呀!第二天我和爹爹要去簽一張合同。志輝打電話告訴我,我覺得應該回來為你們慶祝一天,所以才回來一天。那天你開心嗎?」

    「開心!只是想不到你走得那ど快,你還說訓練趣趣。」

    「遲一些,答應過,一定會做,也總會有時間的。」

    「又不知道還要等多久了!」

    「也許不用等很久,我突然回來呢?」

    「三哥都要上班了,沒有人陪你,你不會回來了!」

    「回來看你不行嗎?你放暑假,反正閒著,應該有空陪我。」

    「我有空,但,你會嗎?」

    「你看看會不會!」

    「呀!我忘了約好同學去看電影,改天再說吧!」蜜糖真的約好仙兒和淑芬,她差點忘記了。

    今晚,寧太太還會到陳家吃飯,她和陳家兩老相處過,兩位老人家,雖然不是高級知識分子,也沒有豪門氣派,但好在老實坦白,對人真誠。一家三口,絕不是貪慕虛榮的人。

    大家相處,勝在舒服。

    陳老太說得好:「有時候,我也會想想,若有一天我富有,可以過豪華的生活。但,我不會迫丈夫去不擇手段賺錢讓我揮霍。我雖不富有,但我過得很快樂,我覺得已經很幸福。我嫂子常說我沒有大志,就算我不求上進好了!」

    到過陳家之後,蜜糖找到一個機會替志剛說好話,她說:「媽媽,你見過芬姐姐了,你覺得她怎樣?」

    「清秀美麗,不像個明星,有禮貌、尊重老人家,和仙兒一樣可愛!」

    「這只是外表,她人呢?」

    「坦白、老實,會做家務,具備了賢妻良母的條件,人也相當溫柔。我相信志剛喜歡她,就因為她千依百順,柔情似水。他喜歡小綿羊那一款!」

    「我早就說過二哥眼光好,不會隨便看上一個人,能讓他看上的一定具備一切條件!」

    「唔!你很瞭解你二哥!」

    「我們一向感情好,自然有一定的瞭解。媽媽那ど說,你也喜歡芬姐姐?」

    「我和她相處時日短,瞭解還不算絕對清楚!」

    「但起碼你不討厭她?」

    「討厭就不會!」

    「你會讓二哥和芬姐姐繼續來往嗎?」

    「我一個人也決定不了,那是你二哥的人生大事。況且,這次全力反對的人,又是你爹爹!」

    「媽媽不喜歡演戲的,她現在已經不是藝人;而且,爹爹最尊重媽媽,如果媽媽肯替二哥說好話,爹爹那一關不難過。」

    「你對這件事,為何如此熱心?」

    「芬姐姐快要去美國了,如果她去美國之前,事情仍然得不到解決……那ど,他們四年裡面,不能見面、不能通消息,很慘的,我真怕二哥支持不住。而且,從二哥沒有偷偷和芬姐姐來往,便證明他言而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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