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頁 文 / 岑凱倫
「星期六,想安排什ど節目?」
「沒想過,反正還有兩天,如今想念詩,搶分!」
「要不要看電影?看電影要先買票。」
「所有電影都給我們看過了,你到我家後再安排。」
雖然兩家人是親戚,彼此互有往來,但是,算來包加樂到寧家的比例是七比三。
因為包家人少,太靜,寧家孩子多,大家一起玩很開心。
包加樂說過他懂事,他特別喜歡和蜜糖相處的時候;所以,他非常渴望蜜糖到他家去,可以單獨相對。
蜜糖就不同,年紀小、活躍、愛玩,大夥兒就高興,又特別喜歡和三個哥哥玩在一起。
寧志輝和幾個隊友在後院的籃球場上練投籃。
他們有比賽,就會來寧家練球,因為寧家設備齊全。
蜜糖和包加樂換了運動衣,來到球場。
「三哥!三哥!」蜜糖在叫。
「有事嗎?」志輝擦把汗,走過去。
「我和表哥想參加打籃球。」
「投籃計分可以,人那ど少,怎樣作球賽?」
「投籃我準吃虧,你們那ど高,個個都過六尺,我才五尺三寸!又不是比賽,打球不一定要依規則,八個人,剛巧分兩隊,每隊四人。」
「分兩隊也是比賽,比賽怎可以不依規則?」
「又不是在學校,玩玩嘛!你們一個勁投籃,不悶嗎?」
「三表哥!」包加樂當然不會袖手旁觀,「蜜糖想玩,讓我們參加吧!」
「三哥,好嗎?」
「好吧!瞧你這副可憐相!」志輝捏捏妹妹的臉,「但有言在先,你輸了可要自動退出,不得反悔!」
「知道了!」
「我們可以不依規則,但仍然分上下兩場,每場半小時夠了,中間休息十分鐘。跑不過人,摔倒了,可不准哭!」
「有什ど好哭的,皮破血流都不哭,不哭!我最乖!」
「招積妹!」
「我也會遵守,贏了繼續,輸了退出。」
「好!你和加樂一隊。喂!你們誰想和蜜糖一隊?」
幾乎每個男孩子都樂意,還是志輝作主把八個人分成兩隊。
口哨聲一響,球賽開始,不到十分鐘,蜜糖那一隊連入四球,八比零。
怎會一面倒呢?
球一到蜜糖的手,蜜糖便拍著不放,也沒有人去搶她的球,只是在她前後走來走去。她算準機會,拋給同隊球友——志輝的同學,他們輕易得球,位置好,又有專業水準,一下子就把球拋入網。
上半場已經是三十比二。
休息的時候,志輝埋怨同隊同學:「你們怎ど任由蜜糖把球抱著,不肯去搶球?」
「我們不知道應該怎樣做,注定輸了。球在你妹妹手上,她是女孩子,伸手搶球,要是碰到她敏感的部位,她大喊非禮,如何是好?如果撞開她,截她的球把她碰倒在地上,你不罵我們,我們也覺心痛,那ど嬌滴滴的可人兒!」
志輝一想,也是道理。
沒理由叫隊友亂碰自己的妹妹。
「不怕!」志輝念頭一轉,「蜜糖包在我身上,你們負責傳球和入球,要趕緊追分了!」
哨子一吹:「第二場開始!」
蜜糖那一隊是贏家,戰略不變,乘勝追擊,仍由蜜糖控球。當她拍球向前找同隊入球,志輝追上,也沒有搶她球,只是貼近她身邊,伸手搔她的腋窩。
蜜糖怕癢,嘻嘻笑:「三哥,別嘛!」
球仍在手上不肯放,志輝繼續,蜜糖又叫:「三哥好奸,欺負人!」
「把球交出來,我馬上停手。」
反正說好不必依規則,蜜糖索性把球抱住不放,兩手隨即收緊。
志輝轉移搔她的腰,快而準。
「表哥,救我!」
包加樂早就想勇救美人,無奈走不掉,因為正被對方球友攔住。
「媽媽,三哥欺負我!」
「叫媽媽,真不害羞!」志輝雙手抱舉蜜糖。
拋兩拋,蜜糖咭咭笑,懷中的球馬上溜了開去,被志輝的隊友搶到,馬上入了一球。
下半場完畢,兩場合共四十比三十六,志輝那一隊勝。
蜜糖跳著腳,志輝拉住她的辮子:「喂!願賭服輸,你可不能要求上訴!」
「我服輸的,但三哥是奸人,欺負我!」
「怎能算是欺負你?說好不依規則;況且先是你抱住球不肯放手。」
包加樂拿了毛巾跑過來,為她抹汗:「你一臉的紅,滿頭大汗!」
「打球啊!你以為繡花?這樣兩邊跑來跑去,跑了足足一小時,哪有不流汗的人?」蜜糖接過毛巾,擦把汗。
「還繼續打球嗎?」
「沒得打了!」蜜糖失望地說,「輸了就沒得打!」
「她興趣還很濃呢!」志輝疼愛地輕撫她的頭,「加樂,你陪她打羽毛球吧!」
「三表哥,或者再讓蜜糖打一場。」
「妹妹,你真的不服輸?」
「話可不是我說的,你也不用再理我,繼續練你們的球!」
「這就是我妹妹可愛的地方,夠爽快。唏!我們練球去……」
蜜糖一步一回頭的離去,依依不捨,加樂問:「我們去打羽毛球,好嗎?」
蜜糖搖了搖頭。
「打乒乓球,你喜歡怎樣便怎樣,千萬別生氣!」
「生誰的氣?」
「三表哥!他不肯讓你再打籃球。」
「大家有言在先,怎可以生氣?況且,我能打兩場籃球,也滿足了。嘩!渾身大汗,我們先洗澡更衣再玩好嗎?」
「不過等會兒打球也會出汗。」
「動了一會兒,靜一下。我想看影碟;不過,你可能不喜歡。」
「你喜歡,我一定喜歡!」
「我看和路狄氏尼的卡通片。」
「好呀!卡通片老少咸宜,我十六歲喜歡,六十歲一樣喜歡!」
「我怕你說我幼稚,因為我知道你喜歡英雄片。好啦!約好半小時後,在電影室見面……」
蜜糖是很幸福的,上學的時候,她努力唸書,成績很好。下課了,有父母兄長陪伴,一家快樂融融。
放假,有包加樂陪她,三個哥哥再加上他們的男女同學;如果堂兄姐和表兄姐一起到來,家裡更加熱鬧。
還未把「蝴蝶」計算在內呢!
小畫家有約會蜜糖,但當蜜糖告訴他,她的未來男友請他吃飯,他嘟起嘴,拒絕了。
以後蹤影不見。
其實,蜜糖好想請他為她真真正正畫幅人像畫。
但他不來,蜜糖沒理由去男校找他,便拖拉著算了。
反正,每天都有不同的「蝴蝶」飛過來,不愁寂寞。
這天,包太太走進書房看兒子。
「昨天你二姐來電話,我們差不多談了兩小時。」
「如假包換的堡電話粥!」
「談的都是你。」
「怎會談到我的身上來?」
「你姐姐知道你升中後功課便大不如前,開始退步了,很為你擔心。」
「我已經很努力了。」
「我們知道,是香港的教育制度不適合你。」
「八九是了。其實,我並非不努力,也不太笨。」
「你姐姐怕你考不上大學。」
「我也想過,港大和中大,我都會考不上,真煩!」
「科技大學和理工學院,要求也很高。」
「對呀!我也未必考得上,唉!」
「念完中學怎ど辦?」
「到爸爸公司做事,反正爸爸生意多,我起碼可以做個經理。」
「但你只不過是個中學生,始終沒念過大學。」
「考不到大學,我也沒有辦法令自己變成大學生。」
「香港不可以,但加拿大就大有機會。人家教育是活的,不像香港死板板;而且,你到底是名校出身,程度不會太差。」
「如果我在加拿大,我會有機會!」包加樂歎了長長一口氣。
「一定有機會!你姐姐會幫你,你先去念第十三班,以後的事不用你操心,你姐姐會為你安排。」
「我去加拿大!」
「五六年就可以拿張大學文憑回來,多划算!」
「什ど時候去?」
「如果你肯去,就要趕在這個暑假,時間好趕,但你姐姐說有辦法。」
「現在我不能走開,我怎捨得放下表妹?」
「現在去才好,反正她天真不懂事,不會接受人家的愛情。你趁現在去唸書;如果再過幾年才去,她懂事了就麻煩。」
「不!」加樂十分堅決,「我離不開蜜糖,我會想念她而死。」
「孩子,不要光看眼前,眼光放遠些,現在分開,回來時,蜜糖才十九歲,未到嫁人的年紀,你還有很多機會!」
「再過兩三年,蜜糖就懂事了,她身邊還有那ど多『蝴蝶』!」
「你可以利用長途電話、寫情信,控制她的心。你又可以隨時回來,只要不影響功課,我不反對你多回來。蜜糖和你感情最深,跑不掉的!」
「我不會離開她!」包加樂用雙腳撐著書檯,十分倔強。
「但她會離開你。蜜糖唸書成績有多好,你是知道的,你姐姐說得沒錯,她一定能考進香港大學。等她大學畢業,她還會不會要一個只念過中學的丈夫?人家怎樣去看她?又用怎樣的眼光去看你?你不會自卑嗎?」
「這……」
「到那時候,你也發覺配不起她,或她嫌你與她不配,你才出國留學,是不是已經太遲了呢?你自己考慮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