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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頁 文 / 岑凱倫

    「我不走。」

    「是的,房子本來是你的,要走的人應該是我,你不走,我走!」

    「你不能走!」光浩用身體擋住門:「你根本不明白我,不瞭解我!」「你有讓我瞭解你嗎?你有向我說過真話嗎?」

    「我不是不想對你說真話,撒謊是一件很痛苦的事。」光潔黯然聲啞:「可是,如果我把一切告訴你,你就不會接受我、愛我,因為你不會給我機會,我瞞你是因為不想失去你。」

    「那我就該做你的情婦,見不得光的黑市太太?」

    「星星,我求你坐下來,我把一切告訴你,好不好?」

    「不!我不想聽!」

    「我求你,給我一次最後的機會。」光浩的眼睛,透露出痛楚的眼神。

    「好吧,你說吧!」星星坐在床上,她身、心都感到很疲倦。光浩坐在床邊,星星板著臉:「請你莊重!」

    光浩搖一下頭,拉把椅子到床側。

    「我是個孤兒,我不知道誰是父親,也不知道誰是母親,我也不知道我姓什ど。我是在孤兒院長大的,光浩的名字,是孤兒院的院長替我取的,但我一直沒有姓。院長還健在,我每年都捐錢到孤兒院,你可以去查。」這倒很出乎意料之外。

    「我八歲開始被人收養,但命真壞,不是收養我的人添了自己的兒子所以刻薄我,使我被迫逃回孤兒院,便是養父母去世,九年內,我換了十一個收養家庭,幸而我唸書很出色,並不會因為換家庭而受到影響。我十七歲那年,被一童姓家庭收養,養父母都四、五十歲,對我很好,十分疼愛我。根本沒有人會收養十七歲的大男孩,孤兒院也不會要人收養我,但姓童的夫婦和孤兒院有極深的交情,他們兩夫婦每年都捐十萬元給孤兒院,又在節日裡派禮物給孤兒,因此,我早就認識童先生夫婦。被收養的那段日子,我過著幸福的生活,享受到家庭溫暖,到我十八歲那年,我終於姓童。我第一次,真真正正做人家的兒子。」

    他的身世很可憐,這點,倒是和星星相似。

    「不幸,就在當年養母去世。半年後,養父娶了個新養母。唉!這個養母真是全世界最壞的後母,她不單只視我如眼中釘,而且開口閉口就罵我衰相、賤相、一生永無發達之日……後來,連養父也被她氣病了,她常扔下養父去會情夫,留下我和養父相依為命。念中七時,我十九歲半,由於我成績優異,老師又特別疼愛我,校長為我申請了留學美國的獎學金。養父知道了很高興,暗中給我錢購買機票和衣物。後來,養父受不住繼母的刺激,終於也去世了。養父一死,繼母便帶了情夫回來,把我趕走。當時我很生氣,我說將來我發達回來,一定會對付姦夫淫婦,為養父報仇。她又恥笑我一世沒出頭……」他哽咽得說不下去。

    星星雖然沒有看他,心裡也替他難過。看來他比星星更慘。孤兒真是好可憐。

    「到美國,我拚命唸書,成績也很好,很多女同學追求我,其中一個是姬絲·文頓。她比我高一班,大我一歲。我完全沒理會那些女孩子,後來有人告訴我,很多人追求姬絲都追不到,她來追求我,我竟然不理會,實在太笨。那姬絲樣貌普通,不太漂亮,也不醜,怎會有那ど多人追求?那同學告訴我,她爸爸是美國大亨,她是獨生女,將來誰娶了她,就等於得到一個金礦。我忽然記起我繼母,她斷定了我一生不發達,如果我有了這個金礦,我就不愁沒有錢,可以回來吐氣揚眉,教訓教訓繼母。而且,一個苦學生在外國生活不容易過,看見姬絲·艾頓出人勞斯萊斯,請一次客十幾個同學去吃餐就花掉她一千幾百美元……當時一念之差,便接受了她的約會,誰知道只不過和她看一場電影,就給她纏上了。外國女孩子的奔放與中國女孩的含蓄完全不同,二十二歲我們便結婚,二十三歲不到便養下了第一個女兒。我大學畢業後,就到岳丈的公司做經理。我表現很好,岳丈對我很滿意,兩年後我第一個兒子出世,岳丈要他姓艾頓,我四歲的大兒子叫約翰·艾頓,三歲的小兒子叫米高·艾頓,兒子改姓我不高興。岳丈為了平息我心中的不滿,他把名下全部生意交由我全權打理。幾年間,我有錢,有名譽、有地位……以前沒有的都有了。」

    「你應該滿足。」

    「我有兩件事感到遺憾,就是我雖然有妻有女,但我從來沒有戀愛過。姬絲很愛我,但我並不愛她。我要一個她愛我,而我又愛她的女人,但是我一直沒遇上。另一件事是我的兩個兒子竟然過繼我岳丈家,跟隨妻子的姓。」

    「凡事都有代價的,有得便有失,兩個兒子換取你的榮華富貴。」

    「我一直沒有忘記要為養父出一口氣,因此,我利用香港的有利條件:地平樓平,失業工人多,回來香港開銀行,辦廠,組公司,大展拳腳,岳丈認為我眼光獨到,支持我回來香港發展。姬絲和孩子留在美國陪伴岳丈。」

    星星心已冷,情已冷,但事情來得突然,她不甘心,她很希望知道其中真相。「我回來香港的第一件事並不是開公司,是去祭養父母的墳,然後找繼母算賬,幾經調查,繼母的情夫因欠債而迫繼母賣淫,繼母向我哭訴仟悔,我見她可憐,不忍再加以追究,並替她還債。現在她已回漢口的故鄉。」

    這件事,星星覺得光浩做得很好。

    「我一直以為自己不會遇到一個我能對她動情的女人。所以,我雖不愛姬絲,但是為了她,我沒有去找別的女人,我一直是個好丈夫、好爸爸。直至在張家遇見你,對你一見鍾情,我告訴自己,這個女人是屬於我的,我要愛她一生。」「所以你便隱瞞你已婚,欺騙我。」

    「我沒有存心騙任何人,只是姬絲從未來過香港,大家以為我未有家室,我也不想去解釋。當然我應該主動告訴你,但是,你年輕、貌美又純潔,再加上你有文傑,如果你知道我有家室,你一定不會和我在一起,我為怕失去你,我撒了謊,這是我的錯,我太自私。」

    「根本沒人反對你結婚,一個月前你爸爸也沒有來。」

    「沒有。我本身是個孤兒,養父母去世近十年,那封信是我托朋友寫的。一個月前,姬絲突然帶同女兒和兩個兒子回來,在未有完善計劃之前,我仍然要做人家的丈夫和好父親,因此我冷落了你,實在很對不起你。」

    「要我等你一年半?想得好!」星星整個人陰冷冷的:「一年半後,你玩膩了,就可以把我一腳踢走!」

    「不!不!星星,」光浩抓住她的手:「我要永遠和你在一起,我已經決定和姬絲離婚。」「你已經向她提出離婚?她答應了?你們分居兩年便可以離婚?」「美國辦離婚沒有那ど複雜,最麻煩的是金錢分配問題,但是,我根本不在乎這些。只要姬絲肯離婚,什ど都容易解決。」光浩閉上眼睛,用力搖頭:「但是,我實在不知道應該怎樣開口,我雖然不愛姬絲,但她對我很好,她雖是豪門千金但從不向我發小姐脾氣,她是個賢妻良母,而且非常尊重我,從不過問我的事。」

    星星歎了一下:「既然有一個這樣的好妻子,應該好好珍惜她。」「但我不愛她,我和她在一起沒有幸福,只有你在我身邊我才會快樂,我不能沒有你。」

    「時間會沖淡一切,誰沒有誰都能生活。」星星下床,她進衣服間拿了個旅行箱,光潔追上去抓住她的手:「星星,你干什ど?」「我不喜歡被人鄙視,我不想聽見人家背地裡罵我見不得光。我不想做情婦,也不想做一個破壞別人家庭的罪人。」星星把旅行箱放在床上:「我現在就和你分手。」

    「不,星星,不要!」光浩跪在地上,雙手摟住她的腿:「我愛你,你是我最愛的人,我不能失去你。」「對不起,我討厭和另一個女人分享一個男人,我不能忍受你和另一個女人親熱。」「我沒有,她回來一個月,我沒有和她親熱,自從有了你,我沒有和任何人親熱,我沒做過對你不起的事。」光浩聲淚俱下:「我可以向天發誓。」「光浩,她是你太太,」星星一面把東西放進皮箱,一個用手背揩眼淚:「你和她親熱是對不是錯,錯的是我,我分享她的丈夫。」「我愛的人是你,在我心裡你才是我太太。星星,給我時間,我和她離婚迎娶你。」

    星星含淚搖頭,關上了皮箱。

    「你去哪兒?」

    「我不知道,先離開這兒再算。」

    「你一點都不愛我嗎?」他抱緊她一些,聲音低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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