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頁 文 / 岑凱倫
第一章籌備婚禮
曾如把大紅的平治駛過校門。
余姍姍拿了書本,曾如握了握她的手,余姍姍看看附近,匆匆在他臉上一吻,跳出車門,回頭再向曾如揮揮手,便跑進了醫學院。
今大曾如開車快,比平時上學早,她作了一個深呼吸,空氣真甜。
余姍姍是醫學院一年級學生,功課還不算太多,但那些師姐說:升大二就知道味道了。
她才不怕,她讀書成績一向好,聰明、領悟力與理解力又高,記性又好。
她認為做一個醫生是最神聖、對社會最有貢獻、最偉大……總之最好。
「姍姍!」沙明湘由後面追上來。
「唏!今大那ど早?」余姍姍等候沙明湘,她們是好朋友,但沙明湘對生物學興趣不大,學了大半年,越來越乏味。
「以後都同樣會早一點。」沙明湘抿抿嘴:「不想和大嫂他們碰頭。」
「你真的想去加拿大唸書?」余姍姍實在捨不得她:「能考進香港的大學,已經很不容易了!」
「能夠考進溫哥華的U.B.C大學才不容易,」沙明湘擺了一擺手:「其實,哪兒唸書都一樣,只要不和那班見錢開眼的在一起便開心。」
「你真的那ど恨你的大哥、大嫂和二哥嗎?」
「如果我有你一半幸福,我便誰都不恨了。」沙明湘羨慕:「你爸爸雖然死得早,但是,你媽媽嫁了個好爸爸。後父讓你享福,給你自由,供你念大學,你還有一個全心全意愛你的未婚夫!」
「世上沒有十全十美的事,我那兩個同母異父的弟妹,既頑皮又不尊重我,媽媽老是說他們年紀小,不懂事……嘿!其實是偏心。」
「但是你後父支持你!」
「他對我是不錯,特別是我和曾如訂婚之後。」
「當然啦!曾如家富有嘛,又有名望,真是有財有勢……」
「唏!」余姍姍馬上制止她:「爸爸可不是這種人,只不過曾如爸爸和他是好朋友,曾如是爸爸一手一腳找回來的。爸爸見我乖,又聽話,所以特別疼我。」
「你會不會因討好後父,和曾如訂婚?」
「當然不會,我爸爸一向不強迫我做任何事。」余姍姍打沙明湘一下頭:「曾如不好嗎?我選錯他嗎?」
「好、好,白馬王子……」沙明湘笑著避開:「真的,曾如富有、年輕、英俊、溫柔、細心又體貼,他為了你連美國都不去,他比謝夫還要好!」
「謝夫你還不滿意?他陪你去加拿大念大學。」
「我沒說他不好,除了爸爸,謝夫對我最好了。他家雖然比不上曾如,人才也普通,但我已經很滿足。喂!你為什ど不陪他去美國唸書?」
「他大學已念完,只不過去美國念研究院。我考進來可不容易呢!」
「他肯再等你六年?」
「曾如沒意見,就不知道他家裡怎樣?你知道,他一向是孝順子,父母的話他沒有不遵從的。」余姍姍看看手錶:「快上課了,吃午餐的時候再談!」
余姍姍一直是稱心如意的。
曾如和余姍姍一起吃下午茶,曾如欲言又止。
「你有話對我說嗎?」
他點了點頭:「爸爸昨晚跟我說:我年紀太輕,他不希望我太早出社會,但這樣子游手好閒也不好,他還是希望我能夠去美國念研究院,有空看看那邊的生意,一舉兩得。」
「去多久?」。余姍姍早知有今日。
「兩年,或者留下打理那邊的生意。」
「我起碼和你分開兩年?」
「不!爸爸說:他和媽媽年紀大了,又只有我一個兒子,他希望我們能早點成親,」曾如握著她的手:「結了婚我們一起去美國。」
「可是,我的學業……」
「放心,爸爸會為你安排好,去美國,你仍然唸書,而且還可以繼續念醫科。香港學生去美國念醫科不容易,但爸爸辦得到,你不會半途而廢。再說,這兒的環境……我們遲早也要去外國,何不順從老人家的意思?」
話也不錯,這兒不亂還好,亂起來好驚人,當然到美國安全又安定;不過,她還是捨不得這兒的學校。況且,這幾年間,這兒也不會有什ど變動吧!
「姍姍!」曾如見她不語,擔憂地問:「你不高興?」
「沒有什ど,」余姍姍知道曾如不可能反抗父母,他父母也是為他好:「真想不到,我和沙明湘都要走。只是,我們去美國,她去加拿大。」
「乘飛機由美國去加拿大,一會兒就到了,你們可以常常見面。」
「這應該說是唯一的好處。」
「姍姍,我們提早結婚,你不反對吧?」
「不反對!」姍姍輕靠著他:「我本來是你的嘛!」
曾如握著她的手,心是甜蜜的;於是,曾余兩家,開始籌備婚事。
有錢人娶媳婦,樣樣講究排場,因此,要辦的事很多。幸而,他們有很多會辦事的人,所以,余姍姍不單只不用操心,反而可以照常上課。她和曾如說好,婚禮舉行前一個星期才停學。
她喜歡學校,喜歡校裡的同學,特別是沙明湘。
姍姍和明湘坐在校園的草地上。
「我們真是好同學,我走,你也走!」明湘撫著軟綿綿的草地。
「我們還很有緣,你去加拿大,我去美國,要見面,買張機票,幾小時就見到了。」姍姍問:「為什ど不和我們一起出國?雖然不同國家,但可同機。」
「我巴不得立刻就走!」明湘下意識用手揪草:「大哥、大嫂、二哥,別說看見他們,就是聽到聲音也討厭,但是,謝夫未辦好手續,我得等他。」
「你的大哥、大嫂、二哥真壞,你爸爸怎ど一點兒都不管?」
「爸爸不是不想管,是管不來,大哥大嫂、二哥在公司刮了不少錢,爸爸也知道,但是,爸爸沒法找證據。」
「你爸爸到各公司巡視調查,不就可以有證有據了嗎?」
「公司那ど多,爸爸能去多少間?也沒有人送他去,除了我,爸爸身邊的人,都是大嫂她們的。」
「你送他不就行了嗎?」
「我?」明湘指了指自己:「若我帶爸爸去查數,第一個大嫂吃了我。」
「你大嫂那ど厲害?」
「厲害。有三件事,她是不放鬆的。第一是我大哥,無論他有多忙,她也會追蹤查勤,她說如果大哥敢變心,她殺了他,所以,我大哥真是三十孝丈夫一名,老婆的應聲蟲,他連半點外騖之心也沒有;第二是沙家財產;第三是對付我,怕我分薄了沙家的家產。」明湘越說越激動:「若不是爸爸答應讓我去加拿大,我會報復,不單是大嫂,還有大哥和二哥。這些日子,我受了他們不少烏氣。」
姍姍拍拍她的肩,她們是好朋友,明湘受了多少苦,她怎ど會不知道?她當然同情明湘,但同情又怎樣?愛莫能助:「幸好你終於能爭取出國,不必再面對那些你不喜歡的人。」
「應該多謝大嫂,她趁此機會把我趕走,我去加拿大後,想回大屋就難了。」
「她知道你爸爸買了一所房子給你,還有銀行那一筆錢?」
「不知道,給她知道了她可以和我爸爸吵一個月,屋子也會被她使計收回來。你不知道他們有多厲害有多狠。」明湘搖搖手:「不談,不談,去買雪糕吃。」
姍姍走在她後面,很為她難過。豪門富戶是不是都有爭權奪利、漠視親情的情況?人與人之間,是不是可以共患難不可共富貴?
姍姍生長在一個不算太富有的家庭,除了弟妹較頑皮,家庭溫暖,父母慈愛。她沒有在爭奪與仇恨的漩渦中生活過,真的,她對明湘的家人不瞭解,也慶幸自己有一個溫暖的家庭。姍姍非常同情明湘,她覺得,應該對明湘更好些。
她自己沒有姐妹,那同母異父的妹妹——莉莉,實在太難令人接受,她比明湘大些,就把她當妹妹吧!
星期日,曾如陪姍姍去選首飾,過大禮用的。鑽石,寶玉一套套。姍姍突然想起明湘,她手上一直戴著她媽媽留給她的名廠手錶,太古老了,應該收藏起來作紀念。當他們到鐘錶部時,她看中一隻名廠金錶,沒鑽沒玉,很實用,款式也名貴大方。在她來說,三萬八千元是很貴了,但曾家富有,剛選的首飾幾百萬,曾如父母還會另外選購。曾如說:曾家會給她過千萬元的首飾,那幾萬元應該不會太過份。
「曾如!」她握住他的手臂,偎著他:「我和明湘快要分手各到一個國家,我想送一份比較名貴的禮物給她作紀念!」
「好!就在這兒一起選。爸爸說過,五百萬以下都由我,我們還沒選到這個數目。」曾如連忙點頭:「明湘喜歡表嗎?」
「我正想買個表。」姍姍可開心。
「你也選一個,不過不要買鑽石表。鑽石和寶石都由媽咪送,你選個日常用的。唏,你何不選一對,你一個,明湘一個,上學用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