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昂關心我、照顧我,可能因為我沒有父親,和母親也聚少離多,他知道我在家庭裡得不到快樂,所以他以好朋友的身份愛護我。
這能算是他的錯嗎?雖然我們頗為親密,但是他沒有污辱我,我們之間清清白白,他做錯了什麼?
他不應該瞞騙我,他有了未婚妻為什麼不告訴我?是的,他騙人……可是,也許他認為我們只是朋友,他不想把家事告訴別人;又或著他考慮到,如果我知道他有了未婚妻,不肯接受他的同情與關懷。
不能怪他,要怪只能怪自己。
等他回來,問個清楚明白,那又有什麼用?或者,志昂真的變了心,愛上了我,願意和愛美分手。我得到他了,我會快樂嗎?我不能那麼自私,不為別人設想,小昂因我而失去父愛,成為無父孤兒。掠奪一個可憐女人的愛,我狠得下心嗎?我不負疚嗎?
以後想起愛美,我夢裡也會哭。
走吧!走吧!
別做罪人,別違反諾言,算是做一件好事。
我哭著奔上樓梯,進自己的房間,把帶來的東西全部放回皮箱,手觸到志昂的相片,要不要把他的相片帶走?一個會給我快樂、給我溫暖的人,我擦把眼淚,把相片放進皮箱。
我收拾一切,到樓下,雖然天漸黑,我沒有開燈,我點燃了餐桌上的蠟燭,聖誕樹仍閃耀著,多有情調!
「再見,志昂!再見,歡樂!」我哭著跑出門,上了車,當車子駛離的時候,我回頭看見那搖動的燭光、那閃耀的聖誕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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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在海邊的石堆裡我不知道自己生了多久,海風很大,我把風帽拉上,拿出手帕來,抹著臉。
我抽嚥著,那已經是一年前的事了,我到現在,還沒有忘記。
去年聖誕,是我最不快樂的聖誕。我駕車離開了小木屋,車子漫無目的地向前走,我不知道我應該去哪兒?哪兒能容納我?家不能回,安妮那兒我也不能去,我答應過愛美,還人丈夫;所以,凡是志昂知道的地方我都不能去。
我飛車回家,不管魯媽的絮絮不休,我拿了所有的現金、首飾和銀行存折,離開了家。
「小姐,妳什麼時候回來?」
「上天下地要多少時候?」
「小姐,妳不要看不開……」
「我看得開,我還要活一百年。」
我在一家餐店吃了一個聖誕餐,在公寓住了一晚,不想見任何人,包括安妮。
我要到一處僻靜的地方過生活。
我突然記起去年我和一班舊同學去旅行。在一個離島住了幾天,剛巧安妮和亞拔去台灣度假,沒有參加,她不會帶志昂找到那裡去。
志昂會找我嗎?會的,起碼說句抱歉;但我不想聽這句話,我不要任何人同情我、可憐我。
那個小島,有很多小屋建在海邊,面積很小,都是平房,專供年輕人夏天在那兒居住度假。夏天月租二千,但是住一年,每月只收一千塊,因為一到秋深,那兒就寂靜無人。
我覺得那地方很適合我,於是第二天便去租了一間小屋,老闆是兼營便利商店的,他上下打量我:「現在是聖誕節,屋子又近海,很冷的,怎能住?」
「我會買一張棉被。」
「小姐,假如妳不介意,我倒想請問妳,妳為什麼會選中這兒?」
「這兒清靜,絕對的清靜,很適合我,因為……」我人急智生:「我想在這兒寫一本書。」
「啊!原來是大作家,怪不得!」他滿面笑容:「我明白!我明白了!」
在他感覺中,大概認為作家有怪癖,與別人不同。
我住下來,怕媽媽掛念我,打了個電話回家,媽媽還沒有回來,魯媽媽囉囉嗦嗦,剛巧島上的人到便利商店借用電話,我連忙把電話掛上。
我好想念安妮,但是我怕她內疚地向我道歉,說她如何的不該,竟然把一個有未婚妻的人介紹給我。
我地想回學校,我喜歡學校的生活:然而,當同學問我,妳的男朋友為什麼沒有送妳上學?我會傷心。
一年,我從未回過市區,我嘗試寫一些散文。
我打過幾次電話回家,都是魯媽聽電話,她只會說兩句話:「小姐,妳為什麼還不回家?妳到底在哪兒?」
不想問志昂有沒有到過我家,雖然多餘,但是我真的很想知道。
我始終沒有問,因為我知道魯媽對志昂有成見,她不喜歡我交太聰明、太有主見的朋友。
志昂也從來不會像我其它的男朋友,為了我,奉承她,討她歡心。
有一天,我終於找到媽媽,媽媽一開口就是埋怨:「妳為什麼不上學?學校寄了信來,我已經代妳請假,妳到底在幹什麼?」
「媽,妳什麼時候有空,我想跟妳談談!」
「現在,我六點才出門!」
「在電話裡說話不方便,到外面喝杯茶好嗎?」
「妳還是回來吧:很多人找妳!」
「是什麼人,是不是?……」我興奮得右手在發抖。
「我記不下,有男有女,唉!該死了。每天一大堆,也難為魯媽。」
「媽,妳到底肯不肯見我?」媽媽是我唯一的親人,我想把心事告訴她。
「我要洗澡,要錢用告訴魯媽就行了!」
我洩氣地掛上了電話。
沒有人關心我,媽媽從不理會我心中的感受,她認為錢能代表一切,我真的不願意回家,就讓我在外面過一輩子吧!
我看看天,快日落了,我離開沙灘,到便利商店買麵包。
「今天聖誕節,還吃麵包?」老闆問,他是關心我的。
「對於我,什麼日子都一樣!」我苦笑一下。
「年輕人,怎可以整天工作不娛樂?何況今天是聖誕節,妳應該約朋友去玩一天。」
「我沒有朋友!」
「這兒沒有,市區總有吧?市區那麼熱鬧,逛逛也好,順便吃個聖誕大餐省得自己弄。」
「好主意,那我麵包不買了!」
「這才是年輕人啊!」
我像下屬對上司那麼服從,我回到小屋,換一套帶來唯一的新衣服,帶了所有的錢,乘船回市區。
為了支持一年的生活,跑車我已經賣了,所以,我手上還有點錢。
我召了一部出租車。
「小姐去哪兒?」
「請一直向前駛,該轉彎的時候。我會告訴你。謝謝!」
「沒有目的地嗎?」他的語氣有點不耐煩。
「有的,我等會兒告訴你!」
前駛,轉彎,轉彎,前駛,表已經跳到兩百塊錢……「小姐,妳到底去哪兒?」
「我……」我抬頭一看,咦!怎會來到這兒的?志昂的小別墅,不是在附近嗎?
唉!早該換了主人了!
車子駛近一點,屋子暗暗的,我看到了透著微光的玻璃窗,一棵聖誕樹在閃呀閃,像我們的聖誕樹那麼美麗!看,那不是燭光嗎?是燭光,我突然大聲叫:「停車!請立刻停車!」
我放下車資,直走過去,到屋子前面,搖搖鐵閘,鐵閘上鎖了。
我立刻打開手提包,幸而這兒鑰匙,永遠和海邊小屋的鑰匙連在一起。
我把鑰匙插進去--啊!真好,新主人竟然沒有換鎖,我能進去啦!
我興奮得發狂,完全忘了擅入私人住宅是違法的。
我再開了入門,又成功啦!
我輕輕走進去,果然沒有亮燈,不過,一切還是那麼齊整。
大大的一棵聖誕樹,和去年沒有兩樣,只是樹下似乎多了些禮物。
我走近餐桌,餐桌已經佈置好了,一點也沒有改,兩份餐具、一盆玫瑰、兩座燭台,燭台上插上嬌黃色的洋燭,正在燃燒著。
真好,一切都沒有改變。
我回到聖誕樹旁,把掛上去的小天使弄好,我索性坐在樹下,把臉貼著樹,喃喃自語:「我好想你,你知道嗎!」
「妳終於回來了!」
我嚇了一跳,回過頭去,不知道什麼時候,志昂竟然站在我的身後。
我立刻跳起來,向大門竄奔。
志昂一手把我捉住。「妳想一走了之?」
「對不起,我知道不應該偷偷進來,請原諒我一時糊塗,放過我吧!」
「不行!」他向我吼。
「愛美小姐呢?王太太呢?」我著慌了:「請她出來好不好?她人很好,她肯原諒我的,我答應你以後不會再來。」
「什麼王太太?哼!」
「你的……未婚妻!」
「未婚妻?」他把我推倒在一張椅子上。
他的樣子很凶,我害怕,站了起來,他把我推回去,然後鎖上入門,匆匆進廚房。我乘機想走,反正我有鑰匙嘛,誰知道剛到門邊,他已經拿了一條繩出來,把我縛在椅上。
「你要幹什麼?」
「這樣妳再也逃不掉!」
「志昂,你怎麼了?瘋啦!」我看情形不對。「王太太!王太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