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頁 文 / 采薇
十年實在太久了,鑲嵌眼眸的臉蛋長什麼樣,杜天衡早已淡忘,卻將那清清如水的目光,收藏在內心最柔軟的角落。
「光說不練算什麼男子漢?還不去撈?」
史景仲掙扎甚久,還是無力地道:「我看算了。」給對岸的去忙吧!
杜天衡在喪氣的學弟肩上拍一拍。「這就對了!活在世上,讓自己快樂比什麼都重要,沒事幹嘛找事?」
史景仲瞥了眼載浮載沉的屍體,心中泛起一圈圈悲惻的漣漪。
我沒本事替你伸張正義……有本事的學長又……唉!他問蒼天無語。
杜天衡瞇起眼睛遠眺,確定屍體「進入」台北縣警局的轄區,這才悠哉游哉地運起船槳,將救生艇划向岸邊。
夜深露寒,呵出的熱氣化成一縷白煙。「好冷啊!我帶你去吃啤酒鴨肉鍋,再叫一盤花彫醉雞爪,滋味超正的。」
想到那沒有一絲藥味的香濃湯頭,用花彫,高粱酒等獨門醃料浸泡的肥雞爪,杜天衡歸心似箭,運槳的手劃得更快了。
當警察,他不及格,講到吃的,他拿滿分。
史景仲暗暗歎了口氣。如果他們包裹著外套風衣也會冷,那麼泡在水裡是不是更冷呢?
星期假日的光華商場,人聲鼎沸,熱鬧得像一鍋剛煮滾的粥。
根據老美的說法,台灣是盜版王國,除了虛擬網路以外,販售盜版光碟軟體最囂張的實體通路就是光華商場。
老美不知道的是,光華商場除了盜版光碟滿飛以外,還有另一項吸引人潮的利器──黃色書刊,俗稱A書。
「照過來,照過來,大朋友、小朋友,大家一起過來看,大家一起過來挑,日本女星無碼寫真集,保證噴鼻血哦。」
在舊書攤挖寶的莫吟霏聞言,抬頭朝吆喝聲的來源望去。
中華民國的法律無能到這種地步嗎?居然有人公開叫賣寫真集!他不知道散佈陳列猥褻物品是法律所禁止的嗎?
出於好奇心,莫吟霏結清書錢,捧著兩大本很少人看得懂的「天書」,移步到寫真集攤位前一探究竟。
書攤老闆大概是急著想要炒熱場子,匯聚人氣,看到她走來,不由分說就把寫真集塞到她手中。
「小姐,買一本寫真集看看吧!」
莫吟霏苦笑。如果老闆知道她的身份,還敢熱情推銷嗎?
莫家在台灣法律界算是相當有名的家族。
莫吟霏的祖父日前從最高法院退休,父親擔任高檢署主任檢察官,母親是律師公會會長,叔伯姑嬸不是法官、就是檢察官,不是律師、就是法務主任,說法律是莫家的心臟也不為過。
莫吟霏大學畢業應屆考上法官,進司訓所受訓一年多,實習完畢分發成為後補法官,芳齡僅二十四歲。
她年輕的臉龐和電視影集中白髮皤皤的老法官大相逕庭,書攤老闆想破腦袋也想不到眼前這女子竟是法官。
一般人多半不知,台灣司法奇跡之一就是奶嘴法官大行其道。奶嘴也者,缺乏社會經驗之謂也,泛指大學畢業立刻考上法官的法律系學生,考試成績一百分,社會經驗是鴨蛋,兩相比較,相去何止千里。
「老闆,你不怕被警察抓嗎?」莫吟霏好心地點醒老闆。
法官斷人生死,缺乏社會經驗是致命傷。但也正因為年輕,還沒被社會的染缸泡得變色走味,對於正義尚有一點堅持。
莫吟霏一向認為刑法不是什麼好東西。
被關可不是說笑的事,嚴刑峻法除了招惹國際罵名之外,沒有一丁點好處,所以不到最後關頭,不要祭出刑法。
但實務上可不是這種干法,國際罵名又怎麼樣?犯法就抓來關,誰有那個美國時間想太多?時間多不會去睡覺嗎?法官最缺乏睡眠了。
「呿!警察憑什麼抓我?」老闆有恃無恐地指著貼在牆上的公文。「這本寫真集是新聞局說可以賣的,不算猥褻物品。」
許多人好奇地圍過來,七嘴八舌地發表意見:「真的嗎?我覺得尺度滿寬的,不但三點全露,而且露很大點喔!」
「呵呵,新聞局官員覺得女星長得不好看吧!」
「好不好看見仁見智啦!」老闆笑斥道:「Face普普,身材好就夠啦!大家買一本回去闔家觀賞。」
莫吟霏閱讀公文內容,負責把關出版品尺度的行政院新聞局表示這本寫真集還不到猥褻物品的程度,依法不在查禁範圍。
老闆未免高興得太早了!
莫吟霏潑了盆冷水。「我勸你還是把寫真集下架。猥褻物品認定權限在法院,不在行政院新間局,如果法官認為寫真集構成猥褻物品,還是會用陳列販賣猥褻物品這條罪名把你抓去關。」
老闆嚇了一跳,連忙問道:「鼻廢吧!新聞局和法院不都是公家機關嗎?一人說一種,教小老百姓聽誰的才好呢?」
莫吟霏笑道:「我沒說法院一定會把它當成猥褻物品,只是說有這個可能。你偷偷摸摸地賣,警察多半睜只眼、閉只眼不跟你為難,這樣大張旗鼓地叫賣,那就難說了。」
好事不成真,壞事倒應驗得很快。
老闆背後響起一陣淡淡的嘲弄聲音。「老闆,你老是學不乖。」
老闆硬著頭皮轉身,心裡一陣一陣發麻。「杜警員,你又來臨檢了。」
杜天衡眼神中閃著笑意,那種貓拿耗子打算好好玩上幾把的笑意,看了就讓人打從心底發冷。
莫吟霏皺了皺眉,退開兩步。
這個人壓迫感十足,站在他身邊,即使用力鼓脹胸部想要吸進空氣,但鼻孔和氣管似乎被堵住了,什麼都進不去。
「老闆,我告訴過你不可以賣這種東西,你還敢賣?沒把我的話當一回事,你真是不識好歹。」
老闆連忙解釋道:「我就是被你抓怕了,這次特別把寫真集寄給行政院新聞局審查,他們說不算猥褻物品,我才賣的。」
杜天衡隨便看看被老闆當作護身符的公文,眼底的嘲弄更深了。
「你以為新聞局說了就算數嗎?」
「出版品歸他們管,他們說了不算,那誰說了算?」
杜天衡上揚的嘴角並未將笑意送到眼睛。「我說老闆啊,你搞不清楚狀況哦!法院說了才算。」
莫吟霏不由得瞧他一眼,心中微感驚訝。
大部份警察都是法律的門外漢,他知道猥褻物品的權限在法院而非新聞局,光是這一點,已屬難能。
再瞥他一眼,心悸地收緊,噴出無數個疑團。
這人好眼熟啊!微勾的薄唇弧度、似笑非笑洫嘲弄眼神……似乎在哪裡見過……很久很久以前……
莫吟霏在記憶的箱子裡東翻西找,她見過他嗎?
「杜警員,我賣一本寫真集賺不到十塊錢,你就別開罰單吧!」
「好啊!如你所願,不開罰單。」
老闆放下心中的大石頭,千恩萬謝道:「多謝杜警員。」
「先別謝得太早,」杜天衡冷冷的亮出底牌。「這次違法情節嚴重,不是開罰單就能了事。我要把你移送地檢署偵辦。」
老闆心情如坐雲霄飛車,從軌道最高點一口氣降到地面。「為什麼要把我移送地檢署?」他犯了什麼罪?
杜天衡懶懶地道:「你要是私底下偷賣,我也懶得管你,但你居然光天化日之下賣寫真集,簡直目無法紀。」
著急的汗水不斷淌下,老闆急得如熱鍋中的螞蟻。
「杜警員,我下次不敢了。這次饒了我吧!」
「上頭要求強力掃黃,我也沒辦法,節哀順變,別怪我。」
其實,怎麼能不怪他呢?
杜天衡推案的手腕實在厲害,稍微有點難度的案子沒有一件由他偵辦,每天閒得發慌,只好校對報紙上的錯字打發時間。
不過,閒有閒的煩惱,警察每個月的辦案數量是固定的,辦案太少也會被上級盯,那就麻煩了。
杜天衡從來不給自己惹麻煩。推掉棘手的案子,就找好辦的案子美化帳面,考績只求不要丙等,他倒也不要求甲等。
天下有什麼事比開罰單更容易?有什麼事比移送書店老闆更不必擔心被蓋布袋痛扁報復?這也算一個案子,偵查兇殺案也算一個案子,如果你是他,你也會作出同樣的選擇。
後者,避之惟恐不及;前者,多多益善,而且愈多愈不嫌多。
杜天衡拿起相機。既然要用陳列販賣猥褻物品的罪名移送書店老闆,當然要附陳列寫真集的相片以資佐證,檢察官才不會囉嗦。
當他朝莫吟霏這邊拍來時,莫吟霏下意識地伸手擋住鏡頭。
「不要拍!」
雖然眼下這局面不干她的事,但照片流到法院,被同事看到她抱著寫真集逛光華商場,那就跳幾條黃河也洗不清了。
杜天衡露出迷人的笑容。他早就注意到杵在旁邊的年輕女子,所有人看到警察都腳底抹油速速溜走,她幹嘛留下來蹚渾水?
「小姐,買寫真集給誰看?」
杜天衡饒富深意的眼光朝她上上下下打量。停駐的目光裡除了驚艷,還隱約飄著一股評比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