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惡整酷學弟

第16頁 文 / 采蒔

    「你知不知道我是男人耶,就算小你兩歲,男人還是男人,看到了美女就會流口水是我們男人的天性耶。」

    「你還是這麼輕浮,真不曉得那些小女生怎受得了你。」她知道他現在是校園裡最閃亮的一顆星,那些等著摘星的小女生們可排隊排到校門口去了。

    「噢!別提那些小三八了,我早晚會被她們纏死。」他懊惱地說。

    「我看你還很樂在其中呢!」騙誰啊?她又不是沒見識過他那副得意相。

    「那叫苦中作樂,你以為學生會長是人當的嗎?」他都快累死了,還得讓她這樣奚落。

    「你人緣好嘛!隨隨便便就被拱上去當學生會長,別人買票都還選不上咧!」她挖苦他。

    他突然賊兮兮地瞅著她看,看得她渾身都不對勁,好一會兒才說:「還是你最可愛,我這輩子只愛這一個人喲。」

    又來了!他總是讓她想要扁他一頓。

    第八章

    三月,乍暖還寒。

    葉落盡的樹身,赤裸裸地度過一個寒冷的冬,漸漸吐露出翠錄的新芽。

    黎喧臉上的笑容逐漸地回復,只是不再像過去那樣瘋狂放縱,經歷了一場最沉痛的情感背叛後,就像活活被剝了一層皮似的,許多感覺和心情都已不再,得與失之間,無法衡量。

    方紹華仍然忙碌,除了要顧及課業,又得將學生會長的角色扮演好,卻經常會有顧此失彼的遺憾,可一向好強的他,仍努力地在天平兩端保持平衡。

    但最辛苦的還是他與黎喧之間情感的拿捏。為了不給她壓力,他時時要克制自己想要進一步發展彼此關係的念頭和行動,這比要他每科都拿九十分以上還難。

    可愈是困難重重,他便愈挫愈勇,時時不忘將「天下無難事,只怕有心人」奉為座右銘,他就不信少了一個天敵——何明楓,他還沒機會!

    不過,何明楓可是他和她之間最大的禁忌,他什麼都可以提,就是不能提到何明楓;她什麼都肯跟他說,就是絕口不說何明楓。

    所以,「何明楓」這三個字,就像一顆地雷,千萬千萬要小心,別一腳踩下去,否則後果可能會很慘!

    這天黎喧看報紙,陽明山櫻花季的報導佔了半個篇幅,她一時心癢就問方紹華要不要去。

    有這麼好的機會,他哪有不去的道理?而且要出發的前一天,也不知打哪兒弄來一部紅色跑車,拉風得讓黎喧目瞪口呆。

    「你不會去偷的吧?」她不置信地問他。

    「被你猜中了。」他壞壞地一笑:「我可厲害了,先偷車子,然後再把車牌換掉,車身稍稍整理一下,就神不知鬼不覺了。」

    黎喧狠狠地敲了他一下,諒他沒那個膽做這種事,不過他一介窮學生能借到這種車,也不是簡單的事。

    「你是不是有錢人家的小開啊?」黎喧隨口問問。

    聞言,方紹華大笑。

    「你見過有錢人家的小開還要到梨山打工賺錢的嗎?」他自嘲地反問。

    其實她會這樣懷疑不是沒有根據的,方紹華雖然外表看起來乾乾淨淨的,穿著也不會太過時髦,但仔細一看,他那一身可都是名牌哩!

    若不是有些背景,憑他到梨山打工兩個月,恐怕還不夠繳一個學期的學費,哪還有閒錢可以揮霍?

    不過,這屬於私人的部分,她只是說說而已,不想介入太深。

    他們大約凌晨四點多就出發了。

    方紹華來敲她房門時,她還在睡夢中。他看著她一頭亂髮,一臉未睡飽的慵懶模樣,還挺性感的。

    「喧,先換一下衣服吧。花季要上山的人多,我們一定要早點上山,要不然太晚了可能會遇上交通管制,你可以在車上補眠。」他強壓下內心的波動,若無其事地對她說。

    黎喧點點頭,「碰」地一聲關上房門。差點被門板打到鼻樑的方紹華,無奈地笑了笑,他喜歡看起來像個孩子似的黎喧。

    上車沒多久後,黎喧還是禁不起瞌睡蟲的侵襲,頻頻地打著呵欠,沒多久就搖頭晃腦,再次夢周公去了。

    方紹華看著她熟睡的臉,一種幸福的感覺油然而生,他希望就這樣永遠和她在一起,他有能力照顧她,更有把握能給她幸福。

    只是,她忘得了學長嗎?這陣子變得比較正常的她,是否強壓下心中的痛苦,故作灑脫而已?

    車子到達陽明山時,天都還沒亮,一片白天開放得燦爛的花海,全都還在沉睡當中……

    黎喧仍睡得甜,天使般的臉孔,像個無憂無慮的孩子。

    方紹華將座椅打平,陪著她躺著,可他精神很好,一點都不想睡,側過臉看著黎喧,感覺自己和她靠得好近好近。

    東方天際終於出現魚肚白,灰暗的世界漸漸地有了色彩,沉睡中的公主慢慢地甦醒過來,迎接她的卻不是美麗的櫻花,而是方紹華那雙漂亮的眼睛。

    她不是第一次這樣近看他的眼,只是沒有一次像現在這樣心慌意亂的。紹華的眼睛竟然會電人哪!

    「嗨!早安!」他笑著。

    她也對他笑,那笑可比外頭的櫻花還要燦爛百倍。

    「睡得這麼沉,被偷親了還不知道呢!」他取笑她。

    「你亂講!」她羞紅了臉,這個紹華真會逗人。

    「真的嘛!我偷親了好幾口,櫻花都還沒凋謝,竟然嘗到櫻桃甜蜜的滋味。」他繼續戲弄她。

    「你這孩子,可不可以正經一點啊?」她瞪了他一眼。

    方紹華樂得哈哈大笑。

    「喧,你眼睛閉起來,我要給你一樣東西。」他突然轉而正經地說。

    「拐我呢!什麼東西?」她可不信。

    「真的!」他做出發誓的動作。

    「沒騙我?」她不放心地問。

    「騙你的是小狗。」呵呵呵!當小狗又怎麼樣,他連烏龜都當過了不是嗎?

    黎喧半信半疑地閉上眼,不知道他會變出什麼把戲?

    方紹華見她閉上眼,樂得差點笑了出來。這個喧平常機靈得很,可有時又像個傻大姐似的,這下可別怪他,他已經暗示過她了。

    他移近她的臉,飛快地在她的櫻唇上親了一口,在黎喧還沒來得及反應前,又迅速地拉開兩人之間的距離。

    黎喧沒想到他真敢這樣做,心上除了有種上當的感覺之外,她竟然一點都不生氣。方紹華這個吻惡作劇的成分居多,可他的唇真真實實地碰到她的,這種親密的接觸,卻也瓦解了他們之間原本和平共處的關係。

    「你不覺得這樣做很幼稚嗎?」她終於開口。

    方紹華早料到她不會像個花癡一樣,讓他一吻就昏了頭,也許正因為這樣,他才對她有興趣吧?

    「親吻是很幼稚的行為嗎?你這樣說一點都不合理。」他反駁。

    「你用這樣不光明的手段,根本就是很不成熟的。」

    不光明的手段?是嗎?他自己倒覺得很光明正大呢!

    「如果我真的趁你熟睡時吻你,那才叫不光明,懂不懂?」他還要強辯。

    黎喧也懶得再與他討論這種事,反正她也不是很介意,何明楓都可以和別的女人上床,一個吻又算什麼?

    當她這樣自暴自棄地想時,她甚至覺得即使和方紹華上床也沒關係。

    「紹華,人是會變的,即使你今天覺得很喜歡一個人,總有一天你還是會淡忘,這世界上沒有什麼東西是永恆的。」黎喧近似冷漠地說。

    方紹華只是憂傷地看著她。他果然沒料錯,她的心裡有一道很深很深的傷痕,就算她笑著時,臉上仍罩著一層陰影。

    他想證明給她看,這世界上仍有永恆的愛情,不如她想的那麼糟。

    櫻花果然很美,但滿山滿谷的人潮卻破壞了這趟賞心悅目的賞櫻之旅。

    方紹華幫她拍了許多照片,背景的人潮無法清空,所以只能將就。

    讓黎喧最興奮的事不是這些絢爛的花朵,而是她在櫻花樹叢中看見一隻松鼠,無懼於來來往往的遊客,它自在地跳躍著,模樣極為可愛。

    方紹華替它拍了幾張特寫,還誇張地對它說:「來,笑一個!」

    當然他也不忘找了幾個善心人士幫他們兩人拍合照,一個看起來身體頗硬朗的老伯讚賞地說:「真是一對璧人。」

    方紹華樂得合不攏嘴,當真擺出很甜蜜的情侶姿勢,惹得黎喧真想逃走。

    他們離開陽明山時還沒過中午。下山的路程中,對面車道果然大排長龍,車輛動都不能動,黎喧不免要佩服方紹華的睿智,讓他們免去這段塞車之苦。

    回到他們居住的地方,方紹華先將照片拿去沖洗,然後帶黎喧去吃大餐。他將時間拿捏得很好,吃過大餐,他們正好可以拿剛沖洗出來的照片。

    黎喧在沖洗店就急著要看他們的拍攝成果,方紹華阻止她:「我們回去再慢慢看。」

    然後,他搶走她手上的照片。

    他想設計她進他的窩,所以說:「我的音響比較好,所以請你將就一下。」

    他不怕她不依,因為那疊美美的照片就在他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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