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超級無敵大混手

第4頁 文 / 端木華

    鈴……鈴……

    杜書伍的手機突然響了起來,是對外公開讓人找楊志源的那支,「我是杜書伍。嗯,我瞭解……」

    不一會兒,杜書伍的臉上浮現出想笑又不敢笑的表情。「老闆,找你的。」他將手機拿到楊志源的面前。

    「我知道。」楊志源有點無奈的回答。這支電話本來就掛在他的名下,打來的當然是找他。只是他有必要接嗎?如果每一通他都必須自己接聽,那要杜書伍這個秘書做啥?

    杜書伍對著遲遲不肯接遇手機的楊志源說,「你可能必須接一下。」

    楊志源眉頭一皺,接過手機。「喂,我是楊志源。」

    「啊,是我,江時琪。」

    誰?楊志源眉頭皺得更緊,沒有回答。

    「就是那個送花給你的人。」

    「做什麼?」楊志源的聲音中有著不悅,他本來打算輕鬆的度過今天,結果不知為什麼,卻變成得去跟一個對他有企圖的女人吃飯。

    「沒事啊。」江時琪理所當然的答著。

    是阿近說的,一分手就要馬上打電話過去,給對方忘不了的——他是怎麼說來著?對了!忘不了的甜蜜窒息感。嘔!真噁心。

    「沒事?」楊志源瞪了一下在一旁偷笑的杜書伍。

    「我要掛電話了,半小時後我再打給你。」江時琪說道。

    「半小時後?有什麼事你可以現在說。」楊志源不解她的舉動。

    「我又不是神,怎麼知道半小時後會有什麼事。」江時琪當他是白癡般罵著。

    「那你打給我做什麼?」

    「沒辦法啊!是阿近交代的。」說完,她就掛上了電話。

    「阿近是哪號人物?」楊志源忿忿的將手機丟給杜書伍。

    「阿近是嗎?」林楓順口解釋,「阿近是江時琪的小弟,一個向來狂妄、人小鬼大的小子,在高中時代就猛追他老姊學校的校花——」

    話說到一半,林楓接收到杜書伍的一個眼神,馬上停嘴,因為那個校花就是她。

    「我今天不接電話了。」楊志源斷然說道,然後把花束遞到林楓面前,「處理掉它。」

    「楊先生,抱歉喔,我現在要去出席一個你不肯露面的宴會,不適合帶著這束花。」林楓委婉的拒絕了。她才不要碰這束看來昂貴的雜草,她又不是不知道什麼叫丟人現眼。

    「書伍?」楊志源轉身問杜書伍。

    「我得去回幾個電話,還得替你見幾個人,所以不行。志源,這是第一次有人送花給你,雖然說看來有點奇怪,可是禮怪……情意也重啊!」杜書伍見楊志源額際青筋已浮現,立刻丟下話。「林小姐,我想我們快去工作,別偷懶了。」

    趁老闆尚未發火前,杜書伍趕緊拉著愛人逃難。

    「這兩個傢伙。」楊志源望著逃難而去的鴛鴦,搖了搖頭。這下子要教他拿這束花怎麼辦是好?

    鈴……鈴……

    「該死!」楊志源咒罵一聲。杜書伍居然沒有把這支手機帶走,他接是不接好呢?

    ***

    「楊志源……楊志源,你在哪裡?」江時琪勤快的翻著報紙,嘴裡唸唸有詞。

    阿近說,要讓一個人感動的最好法子,就是把他的照片放在皮夾裡,然後不小心露出皮夾,讓那個人發現,這樣對方就會開始對自己粉有感覺。

    有感覺?

    「行不行啊?越想越怪。」江時琪拍了拍手臂的雞皮疙瘩。「想不到阿近的嗜好就是把肉麻當有趣,真是沒救了……啊!有了。」好不容易找到了他的玉照。

    江時琪將報紙翻好,仔細一看。

    怎麼一副遺照臉?那個記者拍得可真差,她真的要把這張臉放在皮夾裡?

    江時琪猶豫著,回想起弟弟說過的話。

    還有啊,為了怕一時忘了最近的目標是誰,所以千萬要放張她的照片在看得見的地方,別人看見了還會當你是情聖,至於實際效用,說穿了只是要認清目標,不要和上一個或將要開始的下一個搞錯罷了。

    既然阿近這麼說……

    「好吧。」看來她沒有選擇了。

    江時琪動手把報導中僅有的兩張照片裁了下來。「好大一張,怎麼塞進皮夾?」她又開始煩惱了。

    弄了半天,她才將照片擺好。總算擺平了,可以出門去作戰。江時琪心思轉了兩圈,志在必得。

    現在是中午時間,她等不及晚上了,這會兒楊志源一定在餐廳吃飯。

    ***

    江時琪走入偌大的餐廳裡,她目不轉睛的尋找著照片上的男人,沒多久她就找到了目標。

    第一次,江時琪發現自己竟然對一個人那麼有印象,看來江昨近的方法還不錯,如果再盯著楊志源的玉照看個幾天,到時就算他化成了灰,她也有把握能認出他。

    「楊先生。」江時琪來到楊志源的身邊打招呼。

    「啊?」楊志源抬起頭,有些吃驚的看著桌旁的女子。

    她總是找得到他,楊志源覺得好像被冤親債主盯上。好不容易今天完全沒有公事,能讓書伍和林楓去打點,這女人到底要做什麼?

    「江小姐,你到底有什麼事?」

    「是江時琪,你可以叫我……」糟了!阿近說要讓對方叫自己的小名,這樣才有貼近感,可是,她根本無從想像這是什麼感覺,亂七八糟的!

    她的小名?老媽怎麼叫她的?大的,這好像不大適合。暴龍?不可以。

    大混手?不行,死也不行……

    「江小姐?」楊志源第三遍叫她了,可是江時琪還是一臉發呆狀,受不了旁人投過來的好奇目光,他只好一把拉她坐下。

    「啊,不要那麼急啊!」她叫著。

    「急?我不急,只是你到底有何貴幹?公事嗎?」他忿忿說道。

    「啊!對了,公事,不過那是順便。」

    「那你到底要做什麼?」他快抓狂了。

    「難道你看不出來?」江時琪瞪大眼睛問。難道他看不出來她在追他嗎?

    「很抱歉,我完全不知道自己可以幫你什麼。」楊志源的頭開始痛了。

    他對於眼前這個女人完全不能理解,明明是專業人才,可是怎麼表現出來的行為卻這麼「與眾不同」?

    「算了。」江時琪說道。沒想到楊志源這麼沒有慧根,還真的和她家老二有得比。

    她同情的瞄了他一眼,很巧的,楊志源也對她投以憐憫的目光。

    唉!算了。兩個人的心裡同時湧起這個想法。

    「不介意我坐下吧?」

    楊志源看了她一眼,「你不是已經坐著了?」

    「哈,我都忘了。」江時琪吐了吐舌頭。「吃飯、吃飯,剛好我也餓了。」

    「江小姐,我想我答應你的是晚餐。」楊志源特別提醒她,也因為他不想賠上自己安靜的午餐時間。

    「我是沒邀請你午餐啊,你當然不可能答應。不過,選日不如撞日嘛,我都下來了。」她陪笑的看著不悅的他,現在可不能被他趕走,不然就前功盡棄,枉費她找了一早上的資料。

    楊志源簡直被打敗了,索性默不作聲。江時琪當他默許了,便老實不客氣的點餐用飯,只是,她並沒有忘了最重要的事。

    「哎呀!我皮夾掉了。」江時琪一臉可憐的看著楊志源,心裡祈禱著對方快幫她撿起皮夾。

    「那就撿起來啊。」楊志源不解的看著她。

    她該不會想要他幫她撿吧?可是,皮夾就落在她的腳邊,如果要他撿,他還得站起來走過去,不會有人那麼沒良心吧?

    「麻煩你幫我撿一下,我腰痛。」江時琪笑著說。

    這女人的良心果然被狼吃了!

    楊志源無奈的起身,走到江時琪的座位旁,將皮夾撿起來還給她,不過她卻沒有伸手接過。

    「喂,江小姐?」

    「你有看到嗎?」江時琪一臉期待的看著楊志源。

    「看到什麼?」楊志源捺著性子問著。

    「裡面啊!」她指指在他手上的皮夾。

    他想了一下,「我想應該沒有錢掉出來才對。」

    「不是啦。」江時琪索性搶過皮夾,主動打開,將放著照片的地方給他看。「感動吧?」她得意的問著。

    「這張黑黑的剪報怎麼了?」烏漆抹黑的一張剪報,她到底要他看什麼啊?

    原來是因為報紙太大張了,江時琪沒法子,只好對折又對折,等塞進皮夾襄時,只剩頭髮的一角,當然看不出是誰。

    「啊?」她急忙將報紙抽出來攤平。「如何?」她等著看江昨近說的難以形容的感動表情。

    「你……」楊志源錯愕的看著她。「你有收集剪報的習慣,還是你想恐嚇我?」

    「啥?」江時琪呆愣的看著楊志源。

    死阿近!

    怎麼和他說的完全不一樣?她翻著白眼在心裡罵道。

    ***

    在餐廳昏黃的燈光下,只有一張桌子點了蠟燭,這是在江時琪的堅持下,餐廳經理才勉強同意的。

    楊志源覺得真是丟臉死了,不過,他心裡此刻只想著:隨便啦!因為陪了江時琪一天,不,正確的說,是被她拉著亂逛了一天,到現在才總算可以休息。第一次,楊志源覺得新加坡真是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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