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言情小說 > 超級無敵大混手

第1頁 文 / 端木華

    第一章

    太陽公公升起來,微笑的看著每個辛勤工作的人,江家也傳來了第一聲的起床號。

    「大的、小的,起床啊!飛機要來不及了!」

    砰砰!砰砰!

    「閃啦!」江時琪在弟弟一腳才踏進浴室時,就打出擒拿手踢開江昨近,然後一個轉身閃入浴室。

    「喂!」江昨近一邊罵著,一邊往樓下跑去。

    砰!他一臉撞上了樓下浴室的門。

    「誰在裡面?」他大吼一聲。

    江明學老實的打開了門,「是我啊!」

    江昨近見有機可乘也不多想,立刻將他一把捉出來,而可憐的江明學還含著牙刷呢。

    唉,這就是江家的生態環境,弱肉強食啊!

    十數分鐘後。

    「媽,我要咖啡。」江時琪將一個行李箱拋上沙發,隨手捉起一片吐司。

    「還咖啡,你知不知道現在幾點啊?你不是八點的飛機嗎?」說完,張美子手一伸搶過江時琪手上的吐司。

    「是啊,晚上八點的飛機。」江時琪說道。

    「那你還跟我搶洗手間?有沒有禮義廉恥啊?」江昨近站在階梯上發出不平的抗議,隨即將行李丟下,走到餐桌旁拉了椅子坐下開始吃早餐。

    「那你自己呢?還有時間吃早餐?」江時琪問。

    「中午十二點的飛機,還久著。」江昨近好整以暇地說道。

    「那我們做啥那麼早起床?」江時琪不解的問著。

    兩個人同時將眼光移向罪魁禍首,張美子。

    「你們沒跟我說過要幾點起床啊,我聽李媽媽說他們家小美出差,都是一大早就趕著出門的。」張美子理直氣壯的說著,言下之意頗有責怪他們姊弟的意思。

    江時琪和江昨近互看了一眼,決定放棄下一回合的鬥嘴,就算她老佛爺行總可以了吧!

    江明學看著他的手足,無奈的笑了笑,他們這家人永遠搞不清楚事情的先來後到,而身為江家一分子的他也只能習慣就是了。

    「我要出門了。」排行老二的江明學說。

    「怪了,幹嘛那麼早出門,你不吃早餐嗎?」張美子疑問道。

    「我今天八點有校務會議。」他在大學裡擔任副教授。

    「啥?你怎麼不早說!」全家人異口同聲的譴責他,搞了半天,全家中最應該早起、最趕時間的竟然是那個被拖出浴室的江明學。

    江明學很冤枉的看著他們,「今天是星期一啊,星期一的例行校務會議都已經兩年多了。」這兩年來每個星期一都得早起到校開會,他們竟然還好意思怪他沒說。

    送走了江明學,三個根本不必早起的人立刻圍著餐桌聊了起來。

    「小的,你這次去日本可別又跟一些亂七八糟的女人混在一起。」

    「哪有什麼亂七八糟的女人,我向來可是很癡情的。」

    「癡情?一次只追一個,這叫有人性吧。媽,你別擔心啦,他現在正在迷白妮可,大概沒空對別的女人出手。」江時琪掀他的底。

    「喂,誰迷誰搞清楚。」在老媽面前他總得充充面子,「倒是老姊,一個人在外危險啊!」江昨近不懷好意的將箭靶轉到她身上,為了加強效果,他還誇張的搖著頭。

    「是啊,女孩子家一個人在外面,要小心一些人,尤其是那種什麼異國之戀,我看電視說……那些大都是騙人的呢!」張美子交代著。

    「我知道啦,到新加坡開個會不過幾天,要是能發生什麼事,那我也很崇拜我自己。」江時琪嗤道。

    新加坡那個地方,同業們總是來來去去的,而且她的一堆死黨老是去那裡開會,直至目前為止,孤家寡人的還不是照樣孤家寡人,別說艷遇了,連問路搭訕的都沒有。

    「那個地方沒搞頭的啦,浪漫這種情節要發生,至少也要在巴黎、米蘭這樣的地方好不好。倒是阿近,這趟去日本可別惹麻煩,不知道的人還以為我們放狗咬人呢!」江時琪對江昨近扮了個鬼臉。

    「什麼放狗咬人,誰是狗啊?」江昨近抗議著。

    果然,溫文儒雅的老二江明學的存在是必要之善啊!

    ***

    新加坡,一個商業人士必到之處,舉凡開會、受訓,幾乎什麼都有,總之,如果搞商業的話,這一生就一定有個什麼鳥理由,讓自己來這一趟。

    江時琪來到新加坡已經是第二天了,不開會的時間,她真的是沒事可做,就像現在她已經無聊到想在這城市裡吐口香糖。

    她看了一下表。等會兒兩點有個研討會,怎麼時間過得這麼慢?這城市到底怎麼搞的,讓人感覺度日如年的,真是無聊。

    「哈!哈……是啊,我也這麼想。」一陣清脆的女聲吸引了江時琪的注意。

    這個宛若銀鈴的笑聲,她不可能聽錯的,即使事隔多年。

    果然,當她一抬頭,就看到她的大學同學林楓。

    說起林楓,想當年在大學裡,她們兩個人就是學生會裡有名的死對頭。

    會注意到這個漂亮女子,並不是因為她的外表,而是林楓那特有的笑聲,江時琪最受不了她的笑聲,只要一聽到就全身發麻。

    既然是死對頭,想當然耳,林楓也有無法與江時琪共存的理由,江時琪那不按牌理、毫無道理的做事方式,讓林楓只要看到是她參與的案子,一律閃到吐魯番去,能有多遠閃多遠。

    江時琪看著林楓和身旁的男人一路談笑風生,絲毫未發現她走了過去,心裡不由自主的掙扎起來。

    最後,多事的老天爺還是不放過她,突然,在江時琪附近的侍者,不知怎麼的手晃了兩下,眼看一缸雞尾酒就要淋在林楓的身上,她毫無選擇餘地的迅捷出手,推開了林楓。

    「啊!」

    砰!現場雜音四起,一片零亂,被推倒在地的林楓回頭找著禍首,突然她眼睛瞪得好大。

    「是你,超級無敵大混手!」林楓大叫出聲。

    江時琪氣死了,林楓竟然不感念她的救命之恩,還在大庭廣眾下叫出她那不雅混號,不過,她也不是省油的燈,林楓的綽號也沒多好聽。

    「對、對、對,可怕嚇人銀鈴女!」

    「啊!你……」林楓指著江時琪的手直發抖。

    「嗯……兩位的相逢很令人感動,但是,可不可以麻煩這位大混手小姐,先從我身上離開。」

    誰?不要命的竟然這樣叫她!江時琪不悅的找著聲音來源,最後才發現聲音竟然是發自她的身下。

    該怎麼說呢,她現在正趴在地上,全身濕答答,不,精準的說,她是趴在某人的身上,全身濕答答。

    「啊,志源,你沒事吧?」已經起身的林楓,來到已經灑了一地的雞尾酒中。「喂!江時琪,你知不知道你正壓著誰?快爬起來,這樣很難看!」她怒喝著。

    「還能是誰?皇帝啊!」江時琪沒好氣的應著。「對不起,我沒打算輕薄你。」說罷,她雙手撐在那個被喚做志源的男人身上,然後爬了起來。

    「好歹我也替你擋了一缸酒,你讓我當當墊子,也算報答我了。」江時琪對著他說。

    男人很不優雅的站了起來,從被擺平的地上爬起來,誰能有多優雅呢?他看著一身是酒的江時琪。

    「志源,你沒事吧?」林楓關心的問。

    這件意外唯一會有事的,恐怕是那個侍者,和沒人感激的救命恩人江時琪了。

    「披上吧。」男人把西裝外套脫下,體貼地披在江時琪的身上。

    「不用啦!區區小酒,不會感冒的啦!」江時琪擺擺手。

    「還是披上比較好。」男人堅持。

    「志源,我們快走吧,要遲到了。」林楓勾起男人的手,就往前走去,在經過江時琪的身邊時,補上一句,「遇到你就沒好事。」

    這下子,江時琪深深體會「好心被雷親」的感覺了。

    「喂!衣服還你啦!你別以為我會幫你送洗喔。」江時琪對著男人的背影喊著,看著這一雙璧人,再看看她自己,她可真是狼狽透了。

    啊!江時琪突然發現,酒汁讓她的白上衣變透明了,緊貼的衣服洩漏了她的曲線,小小的胸部若有似無,周圍傳來了輕笑聲,讓她霎時羞紅了臉。

    她得趕緊回房間去把衣服換下來,已經兩點了,她可不想錯過那場座談會,請到的可是股市之神哪!

    ***

    「哪耶阿喔!」怎麼會這樣呢?

    晚宴時間,江時琪一個人站在長桌旁的雞尾酒缸邊,她現在真想把自己泡進雜尾酒裡。

    當她下午回到座談會的會場時,台上已經開始講演了。聽了一會兒,她心裡實在佩服這位股市之神,真是分析獨到,眼光精準,可是,台上的人怎麼那樣眼熟,好像在哪裡見過?

    等到她被一個可怕的笑聲吸引,看見另一頭的林楓時,她才想起來台上的男人、那個股市之神,正是之前她身下的肉墊!

    「天啊!股市之神不就叫楊志源嗎?」這是發現真相時,江時琪所發出的哀號。

    「不行。」江時琪眼睜睜看著林楓和楊志源滿場穿梭,而時間正在無情的逝去中。「楊志源通常都待在美國,難得有這個機會可以不用半年前預約就見到他,如果讓老闆知道他有出席,而我竟然什麼也沒做,回去別說加薪了,只怕要被趕去大陸賣鴨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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