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頁 文 / 嘟嘟
不行,雖然餘悸猶存,還是得去瞧瞧,總不能任由門鈴響一夜吧。
深吸一口氣,芯美打開木門。喔,真是見鬼了!陰魂不散。她忍不住在心中暗罵一陣。
「你來做什麼?你最好別輕舉妄動,我隨時會報警喔!」不清楚他的來意,芯美只好先來個下馬威。
「小姐,你可不可以別像只刺蝟一樣,非得把人逼退不可呢?」他陪著笑,有點委屈地說:
「我和你隔開一道門,你說我能怎麼樣嘛?你沒問我來意,就這麼凶巴巴的……」
「那你說,你來做什麼?」芯美氣急敗壞地打斷他的話。
「我想,不管怎麼樣,都是我撞傷你的。雖然你不計較,但我不想欠人情,即使陌生人也一樣。所以,我覺得有義務來看看你……」
不自然的笑意在她唇際閃動,或許,她真的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太沒風度了些。但是高姿態擺久了,一時間也拉不下臉來,她只是語氣聽來緩和一些。「我沒事,謝謝關心。你請回吧!」說完,她急著想關上門。
不知怎的,她還是扭怩不安,疑心生暗鬼,總覺得無法輕易相信這個男人。
「唉,等等!」他趕忙阻止她,語氣仍是一派溫和。「我想,遇到這種事,你一定嚇壞了,我不知怎麼向你表示歉意才好,而且……而且你一直拒人於千里之外……所以,我替你送來一包豬腳麵線,給你壓壓驚,算是向你賠罪……」
呵!這人可真細心!這年頭還有這樣的好事,天都要下紅雨了。
「豬腳麵線?!」芯美終於笑了,但突然一個念頭竄起:防人之心不可無。瞟了他一眼,隨即又疑心地問:「可是,我怎麼知道你不是壞人,或許你在裡頭摻了藥也不一定……」
「摻藥引拜託喔,」他皺著眉猛搖頭,苦笑地說:「看我的外表也知道我不是那種小人好不好……」
「知人知面不知心。」這男人的表情,讓芯美也忍不住想笑。
「好好好!小姐,這是我的名片,如果你吃了東西,有什麼事,歡迎你來找我,我一定加倍償還你。」
「唔……」芯美還在撐,雖然打從心底已經決定接受他的好意。
「喏,拿去啊!」他誠懇地從鐵門鏤空處遞上名片。「相信我,我是個勇於負責的人,有什麼問題儘管找我,OK?你就看在我的好意,接受吧。」
「巫豐群。」芯美念出他的名字,臉上已經不再有質疑。
「沒錯。」他點點頭,抬起手上飽飽的塑膠袋在芯美眼前晃晃,香氣瞬間從門縫間鑽了進來,挑動著芯美的轆轆飢腸。
「好吧。既然你堅持,我就收下,謝謝。」因著矜持,芯美刻意讓道謝的音調平板無波。把門打開一點點,只容許塑膠袋進來,隨後又無情地關上門。
「嗯,小姐,還沒請問你……貴姓大名?」
「你沒必要知道吧。」雖然芯美對他的成見幾乎已經消失了,但還是覺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喔。」他的神情,似乎有些不甘。這也難怪,在社會上打滾了幾年,憑他英挺的外表、無礙的口才,只要他要,幾乎沒一個女孩能抗拒得了他。豈料,就在今天,就讓他遇上了這樣一個難搞的女人。
沒關係,來日方長。如果這女人是孫悟空,他就是西天如來,還怕她會囂張跋扈地逃出他的手掌心?他如是想。「晚了,我要休息了。」芯美暗示地下了逐客令。
「好吧,我也該走了,還有事要忙,改天我再來看你。」語畢,他連聲再見都沒有,自顧自便轉身下樓,頭也不回地。
「嗯,怪人!」
輕輕嘀咕了一聲,芯美關上門,手上香噴噴的食物惹得她快控制不住口水。將他的名片往桌上隨手一丟,以最快的速度安排好碗筷,迫不及待享受起來。不到一刻鐘,保麗龍碗就見底了。
撫著有些鼓漲卻舒服萬分的肚子,芯美覺得今天也不能算是真的「衰到家」,至少她「到家「後,一切事情都還差強人意。
想到這兒,不由得憨笑起來。嘻!什麼夜洗民宅、劫財劫色咧,自己這麼恰北北的,別人沒被她欺負都要偷笑了。一定是自己小說寫多了,想像力太豐富,甚至還有一點「被害妄想症「,才會這麼神經質。
吃飽了,平心靜氣想想,其實今天會發生這種事,雙方都不是有意的,何苦對人家這麼不留餘地,非得扯著臉弄得勢不兩立不可嗎?
更何況,人家那麼自始至終都是那麼誠心,而她竟得了便宜還賣乖,老臭著一張臉,彷彿想把人家吃了一樣。多虧對方不跟她計較,不然,要真碰上個惡人,鐵定吃不完兜著走。要想全身而退,更是難上加難,哪還容得下她耀武揚威地撒野?
想到這兒,她開始覺得愧疚。
瞥見桌上靜靜躺著的名片,芯美傾身拾起它,又把他名字默念了一次。
嗯,公關公司經理,應該不是個小角色。不自覺回想起這個人,驀地才發現,若是抿去自己的私心和成見,他倒不失是個溫柔、迷人的男人。
咦?常芯美啊常芯美,你腦袋也被撞昏了是吧,竟然什麼不好想,居然想著那個自己剛剛差點跟他撕破臉的人?!
拿了瓶優碘藥水,輕輕拭著膝蓋上的傷,一陣痛徹心肺的慘叫,芯美齜牙咧嘴地丟掉棉花棒。盯著上藥後的腿,彷彿在膝蓋縫了個補釘,難看死了!芯美忍不住氣憤地哼了一聲,暗忖:巫豐群,要是這豬腳麵線真有什麼不對勁,我做鬼也不會放過你。
拿了塊紗布覆上傷口,雖然知道這樣不易接觸空氣,不太容易結痂,但是,這也是不讓它再次被外物摩擦到的唯一方法。等一切安置妥當,芯美才突然想到,整晚又是趕稿又是奔忙的,竟忘了她的寶貝哈士其還在寵物店,哪有這種主人把狗送去美容這麼久的?
打了通電話,一連串的嘟嘟聲不絕於耳。抬頭看時鐘,凌晨十二點十分了,想必已經打烊了吧!唉,都怪自己,粗心大意的,把狗狗丟在那兒過夜,想到就好自責。睡一覺,明天寵物店一開,就要把它接回來。
躺上床,芯美睜著眼呆滯地望著天花板。怪哉,明明應該覺得疲憊呀,為何腦中的細胞卻像被鼓動了一般,天南地北運作個沒完。
真是職業病!芯美喃喃自怨。才剛交完稿,現在靈感又來了。
不過,哪有作家會嫌靈感多的呢?思忖至此,她縱身彈起,回到書桌前點亮檯燈,打開電腦。黑暗中的光暈像在播送著靈感的種子,源源不絕。她的思慮分明,心靈澄靜,纖纖長指在鍵盤上快速飛掠,將腦海中的一幕一幕訴諸文字,賦予它們生命力。
約莫到了凌晨一點半,芯美的大綱於焉完成,明天一早,接回在寵物店待了一夜的Chocolate今後,就可以動筆寫書了。
自從一年前開始寫稿後,芯美就深深迷戀上這種感覺——製造書中人物,進而瞭解他們,為他們編織新鮮有趣的故事,藉著他們,也可以抒發她的夢想、創造她的希望……這也是芯美願意離鄉背井,辭掉離家近的工作,遠道上台北打拼的原因。朋友常問她,待在南部也可以寫稿啊,為何一定要隻身來到人生地不熟的地方?
他們當然不瞭解,台北這個大都會,有挑戰、有刺激,對她的寫作生涯,才會有幫助;更何況,她也不想待在那個家——
那個到凌晨三點,都還有酒鬼打擾的家。
俗話說:平時不做虧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門,然而,比較起來,她反而不那麼怕鬼,她怕的是那個老喝得醉醺醺,半夜回來把家裡鬧得雞犬不寧的酒鬼老爸。
因此,她寧可搬來台北,遠離那個討厭的人。
而她追求的新生活,的確如她所願,自由自在、無拘無束,靈感來時寫寫書,缺乏靈感時或許出去找找刺激、談場戀愛,一切一切,都在她的掌控中……
關上電腦,她的手指有些酸疼,應該好好休息一下了。
打開窗,外頭的月色皎潔,夜晚的風中有著春天乍暖還寒的氣息。
輕輕鑽進被窩,幻想著明天擁抱Chocolate的快樂,慢慢地,帶著笑進入夢鄉……
第二章
連著兩天,芯美一是因為腿傷而提不起勁上街,二是突如其來的文思泉湧。因此,除了睡眠以外,她幾乎都是端坐在電腦前面,守候著她的靈感、護衛著小說情節,深怕一個不小心鬆懈了,那寶貴的構想便會消失得無影無蹤。
從沒想過自己會有這麼驚人的爆發力——不過一天半的時間,她的新作便完成了四分之一。
盯著電腦螢幕,芯美的心情真是HIGH到無法自拔。
然而,滿滿的成就感卻不能遮蓋她的腰酸背痛,也不能填補她的五臟廟。當Chocolate耐不住餓,窩在她身旁不悅低鳴時,她也意識到自己該好好歇會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