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頁 文 / 亦舒
是的,但是他肯不肯娶我?
我說:「我不想匆匆忙忙作決定,我會找一間小公寓搬出去。」
他遲疑一下,「要在五個星期內辦妥。」
這麼急?我歎口,「好。」我說。
父親鬆口氣。
我忍不住加一句:「很慶幸你妻女這樣文明,沒給你招惹任何麻煩吧?」
「是是是。」他掏出手絹抹汗。
我離開他的書房。
元震知道我要搬家,很詫異,我輕描淡寫帶過,不想給他增加壓力。
這次搬家,徐培南出了很大的力。
他赤著足幫我打理一切。
他還說,「志鵑,你可以住我家,我把套房讓出來給你。你如果不喜歡我,待我搬走。」
怎麼可能長期住別人的家。
我在小地方安頓下來,接著送走母親。
元震來看我,驚說:「我真不明白你怎麼會搬到這種地方來。」
原來他是這麼勢利的一個人,時窮節乃見。
「有什麼不好?」
「這種地段。」
我搶白他,「會不會因此不能結識高貴的男士?」
一向不敢得罪他的我,也說這樣的重話。
他慚愧。「志鵑,我有心事,不知自己說些什麼。」
他有心事,我早已看出來,不過他不說,我亦不問。
我看著他,他也看著我,十二分尷尬。
我們在一起不再開心,事情已經擺得很明顯,人家都有心事,不肯坦白說出來。照說這麼多年的深交,不應見外,但是我欲迎而他欲拒,再明顯沒有。
懊惱了只一會兒,我便釋然。我不是個激辣辣的人,什麼都要黑白分明,有很多事,曖昧地暗示一下,我便立刻聞絃歌而知雅意。
這種性情遺傳自我母親,我們決沒有本事死纏爛打,咬死對方不放,哭訴、解釋、呼怨,數自己的損失及犧牲,對方的得益與卑鄙。
基於一種驕傲,我們選擇匆匆離開是非地,不要緊,賢的是你,錯的是我好了,誰還關心水落不落,石出不出。再拖下去越發臭跟丑,況且那種精力……我與母親都怕累。
是故父親一提出條件,母親立刻接納,或者至死她懷著傷痕,但正如她上飛機時對我說:「我不能癡心妄想有什麼是一生一世的事,三十年的婚姻已經難能可貴。」她想得穿。
元震強笑著說:「志鵑,你在想什麼?遙遠不可捉摸。」
我不響。
我把母親的衣物全搬過來,要替她整理,什麼該寄,什麼該丟。下班便做這種雜務,也很疲倦。
我說:「元震,我改天再見你。」
「志鵑,」他忽然握住我的手,「我忘不了你。」
我有點意外。
他有那麼大的矛盾,心情那麼恍惚,我暗暗好笑。怕不是異國有女孩在等他回去,在新愛舊歡之間,他不能作出選擇。
我最怕爭。誰要認為他最美/最狠/聰明/能幹/威風……我馬上俯首稱臣是是是,對對對,爭個鬼,人也一樣,張元震找也不會爭。
雖然想得那麼豁達,心還是抽住似的痛。
我把元震送出門去,沖一杯熱可可吃。
近日寒流駕臨,我來不及買油壓暖爐。公寓凍得似只冰箱。到週末使翻出老母的棉袍子穿上,腳上套羊毛襪,要到樓下買雜物便穿球鞋。自千金小姐貶為印支難民,能屈能伸,小朱送請帖上來的時候看見,大吃一驚。
「你你你——」
我把雙手攏在袖中,「我怎麼?」明知故問。
「你怎麼變成這樣子了?」他惋惜的問。
我微笑,他在慶幸沒有追到我吧。
我打開喜帖,「教會儀式?」
「旅行結婚。」
「恭喜。」
「我希望你來。
他們都希望前任女友去看著他們結婚。我知道有個新郎整夜打電話催前任女友去喝喜酒,他忙著注意她有沒有到,忘記體貼新娘。
我放下帖子。去呢,顯得無聊,不去,又彷彿妒忌,最好是偕男友同去。做人像打仗,處處講策略。
「一定來。」
小朱臨走,又看看我。
我摸摸面孔,聳聳肩。
我對公司裡的林小姐說:「現在下班還得買牛奶麵包水果雜物回家,真麻煩。」
林小姐瞪著我:「做人就是這麼瑣碎,你早就被寵壞,服侍自己有什麼不該,還發牢騷,多少女孩子十幾歲便養家,你同人比已經珍如拱壁。」
我陪笑說:「我沒有說不好呀,況且現在可以請男朋友回家過夜。」
林小姐笑。
她也有三十多了吧。我情願跟我父親的是她,我同林小姐有感情,別人得益不如她得益。
當下她問我:「怔怔的想什麼?」
我只笑。
「不要為這件事難過,一個人的世界是要憑雙手闖的。」
父母分手後我整個人頹下來。以前四四正正,晶光四射,現在只是個面黃黃的老少女。
不如為什麼,也許是一向倚賴的支持突然塌下,彷徨無措。
我說:「過些日子我會得好的。」
「我相信你。」
現在我的薪水得用來養活我自己,這是破天荒第一次,再也不能豪爽地傾我所能去買一副耳環或是一件斗蓬。
徐伯母最令我感動,她叫我配了門匙給她,每星期五下午,她總是差女傭替我送小菜來,都是可以放置很久的如醬油雞及筍烤肉等,我還真靠這些菜式維生,煮一小鍋飯,開一個罐頭湯便是一餐,相當豐富。
環境變了,作風也大異,適者生存,一切生活細節都從簡,但凡三道花邊的衣服統統放棄,專門挑免漿熨的料子,因為不再有司機送上班,也不再穿寬袍大袖,阻礙我擠地鐵的衣服。
我甚至剪短頭髮,便於打理。
父親幾次三番邀請我回家吃飯,我不肯。
聽說屋子全都裝修過,徐伯母說:連女傭也換過。
我聽了也無話可說。
徐伯母環顧我新環境,贊曰:「真清爽。」
「一切從簡,比不得以前。」
「志鵑,不是我說你,你現在更好,以前太疙瘩。」
「是嗎,你喜歡現在的我?」
「志鵑,徐家姆媽一直喜歡你。」
「徐培南呢,他現在同什麼人走?」
「郭咪咪常常來找他,不過他不一定敷衍她。」
原來那個時髦在時代尖端的人是她,久聞大名如雷灌耳,是本市著名的玩女。
「他女朋友真多。」
「女孩子喜歡他。」
我掩嘴笑,「愛他的一把大鬍子?」
「培南對你是另眼相看的。」徐伯母說。
「這我相信,誰借我的琴書不還,誰把青蛙塞進我的書包,誰用水淋我頭,誰在我身後燒炮仗,誰剪掉我洋娃娃的頭髮,誰在街上叫我笨蛋,哈哈哈哈哈。」
徐伯母有點不好意思。「那時他還小。」
「當然,當然。」
「我不喜歡郭咪咪,看到她那雙高跟靴子就怕。」
我又安慰她幾句。
「今年有什麼新計劃?」
「到加州去看母親。」
「志鵑,張元震會不會同你去英國?」
「不會。」
「他留下來?」徐伯母真關心我。
「他已經找到工作。」
徐伯母很唏噓。
我也是。
以前一直辛勞工作,原來下意識知道有今日這種苦日子,也幸虧如此,否則聽了母親的話單在寫字樓做花瓶,怎麼養活自己。
什麼都是冥冥中注定。
徐伯母當下說,「拉攏了也好,令堂在外國也比較心安。」
我說:「我阿姨很有辦法,在美國教烹飪,拉我媽一把,她就不怕無聊,我媽很會做北方菜,什麼素餃子,糖醋魚,把洋人嚇得一愣一愣。」
徐伯母說:「唐人可以做的,不過是這些。」
我笑,「不然還硬碰硬,有幾個貝律銘。做做幸運曲奇混口飯吃,已經彩數很高。」
「本來你也可以跟阿姨。」
我想起林小姐的話。「我自己闖。」
「志鵑,平日看你嬌滴滴,急難時倒是不亂。」
元震對我這樣冷淡,我也亂了陣腳,修養固然是逼出來的,鬥志何嘗不是,我都沒有退路,只得勇往向前。
假期父親叫我回去撐場面,被我推卻,「我要去旅行。」
「去哪裡?」
「去歐洲。」
「那麼冷。」
「夠味道。」一到比較長的假期,所有單身的離婚的孤寡的人士全都往外撲,免得守在家中觸景傷情,百般無聊,狀若瀟灑蒲儷,實際上有苦說不出,不需三五七年便都成為旅遊專家,所以著書立論。
我也不例外。
可是元震卻留住我。
「我有話要對你說。」
「現在為什麼不說,或者可以等到我回來再說,不過去十天。」
「去什麼地方?」
「滑雪。」
「十天?別老土了。跌斷腳十天太多,學滑雪一年卻太少。」他很急躁,「我真的有話要同你說。」
「這話這麼厲害,要說十日十夜?」
「是,很重要。」
「你要同我攤牌是不是?」我笑問:「不用這麼複雜呀,三言兩語可以說完。
他沉悶下來,臉上出現非常痛苦的神色,額角上的青筋湧現。
咦,這是什麼一回事?
照說這種時代,誰也不會深覺負了誰一生,背這種黑鍋上身。為什麼他耿耿於懷?